第49章 三次聖杯不死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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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杜拜爾覺得自己最近很倒霉。

  自從上次他在給潮汐之母的祭祀儀式上出了事情後,他的日子就不好過了。

  但其實那也不算什麼大事——不過是在香快燒完的時候他眼皮子沉了一下下,而等阿杜拜爾驚醒過來之時,香灰已經涼透了。

  按說潮汐之母是九位神祇裡頭最好說話的一位,水手們都說祂脾氣大,但忘性也大。

  但只要你下次多獻一壺酒,祂就把你上回的怠慢忘得乾乾淨淨。

  可惜的是,這些好像不怎麼准。

  先是他所在船隊在霧海上漂了兩天兩夜沒找到入港的航道,然後是去收帳的時候被一條發了瘋的陸行鳥給踢斷了鼻骨。

  鼻骨還沒長好,阿杜拜爾就攤上了大事———三天前,他弄丟了一個東西。

  準確地說,不是他弄丟的,是被人偷走的。

  那是一個巴掌大的匣子,黑檀木的,上面雕著波浪紋,鎖扣上嵌著一顆貓眼石。

  匣子裡面裝的是什麼,阿杜拜爾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他只知道這東西是從海那邊來的,是一個叫太古的國家,據說在失落地的最東邊,與宛蘭隔著整片霧海,要從風暴群島再往東走三個月才能到。

  太古國的人從不跟外人打交道,他們的商船一百年也來不了龍港幾次。所以當那艘漆黑色的平底船靠岸的時候,整個龍港都炸了鍋。

  那商人穿著阿杜拜爾這輩子見過的最怪的衣服:一身黑,從脖子裹到腳踝,領口繡著一條金色的五爪蛇——不,是龍,那人說那是龍。

  龍港的人聽了都笑。

  龍?龍長什麼樣誰不知道?龍有翅膀,有鱗甲,一口火能燒掉一座城。

  你衣服上繡的那玩意兒連翅膀都沒有,也好意思叫龍?

  那商人沒生氣,只是笑了笑。

  「在我們那兒,龍不長翅膀。它們飛靠的是氣,是天地之間的浩然之氣。」

  龍港的人沒聽懂,但也沒再問了。反正太古國的人說什麼都稀奇,聽個熱鬧就行。

  那商人在龍港待了三天,見了龍港的大都督,見了商會的頭頭,還見了幾個幫派的老大———他來的時候帶著十幾口箱子,走的時候箱子空了。

  鯊魚幫的老大小懶蟲托關係從這個太古富豪手中接到了一單生意,大生意———替那位太古商人送一件禮物給行省總督。

  就是那個丟了的黑檀木匣子,而小懶蟲把這差事交給了阿杜拜爾。

  但請不要被迷惑,小懶蟲並不小,事實上,他很胖。當阿杜拜爾第一次見小懶蟲的時候,覺得那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座山。

  一座癱在椅子上的肉山。

  鯊魚幫大廳的盡頭擺著一張特製的椅子,寬得能躺下三個成年男人,座墊是用整張鯨皮縫的,底下墊了三層彈簧。椅子兩側各焊著一根鐵柱,鐵柱之間橫著一條手臂粗的鐵桿,那是用來防止小懶蟲從椅子上滑下去的。

  小懶蟲就嵌在那張椅子裡。

  說「坐」是不對的,他更像是被倒進去的——整個人像一塊被太陽曬軟了的鯨脂,從椅背上一路淌下來,在座墊上攤開,又從扶手兩側溢出去,把整張椅子填得滿滿當當。

  椅子旁邊站著一個神情呆滯的女人,頭髮灰白且眼神空洞,像一具被抽走了魂的木偶。

  她的胸前接著兩根細管子,透明的那種,管子另一頭連著兩個巨大的玻璃瓶,瓶子擱在小懶蟲椅子扶手旁邊特製的架子上。

  那瓶子大得能裝下一整桶酒,裡面的液體則呈現出微微泛黃的乳白色。

  阿杜拜爾第一次看見那瓶子的時候,胃裡也是不由自主的翻了一下。

  他聽說過的,龍港黑市的人都知道小懶蟲喝的是什麼。

  不是酒,不是蜜,是母乳。

  他專門買幾個女人,日夜不停地給他供著,喝完了就換人,換了一茬又一茬。

  「其實這次任務很簡單,你知道的,我最信任你了。你只需要隨著商隊去納瓦格蘭,將匣子送到總督府後門,交給一個穿灰袍子的管家就行了。」

  「老大,這活太輕了吧?」阿杜拜爾其實是不情願的,總覺得自己大材小用。

  他是殺手,不是馬仔。

  小懶蟲看了他一眼,那眼神說不上是笑還是別的什麼:「輕?輕就對了。你以為我讓你去送什麼要緊東西?不過是個禮數。太古來的人講究,送個不值錢的玩意兒,走個過場。你要是有本事把這差事辦砸了,那才叫稀奇。」


  阿杜拜爾把匣子揣進懷裡,出了門。

  三條街。

  從鯊魚幫總堂到龍港的遠行駐地要穿過跳蚤市場、鐵匠街、還有一個賣醃魚的市場。

  阿杜拜爾走過這條路沒有一千次也有八百次,閉著眼睛都能走。

  那天天氣不算壞,太陽半死不活地掛在天上。

  跳蚤市場一如既往地熱鬧,賣假古董的波西老頭扯著嗓子吆喝,賣老鼠藥的紅麗商人舉著塊牌子在人群里擠來擠去,還有幾個不知道從哪個礦上跑出來的柴薪奴蹲在牆角,額頭上烙著火焰紋,面前擺著幾隻破碗。

  阿杜拜爾從他們中間穿過去,手一直揣在懷裡摸著那個匣子。

  匣子不大,只比他的手掌寬一點,不過摸上去溫溫的,不像是木頭該有的溫度。

  阿杜拜爾把這歸結為自己手心出汗,然後他拐進了鐵匠街。

  鐵匠街不長,但兩邊的鋪子一家挨著一家,打鐵的聲音能把人的腦子震成漿糊。

  阿杜拜爾每次走這條街都覺得自己的牙在共振,嘎吱嘎吱的,像要碎掉似的。

  他捂著耳朵加快腳步。

  就在這時候,阿杜拜爾撞上了一個人。

  事後回顧,再準確地說,是那個人撞的他。

  那是個女人,裹著一件灰撲撲的斗篷,低著頭走得很快。

  阿杜拜爾沒看清她的臉,只看見斗篷帽子下面露出一小截下巴——事後的他這才覺得這女人竟有種蛇的感覺。

  兩人撞了個滿懷。

  阿杜拜爾往後踉蹌了一步,下意識地摸了摸懷裡——匣子還在。

  那女人也沒停,連句道歉都沒有,低著頭繼續往前拐進一條巷子就不見了。

  阿杜拜爾罵了一嘴後,扭頭趕路。可等他走出鐵匠街,手往懷裡一摸——

  空的。

  匣子沒了。

  阿杜拜爾當時整個人就被定在了原地。他把手從懷裡抽出來,又伸進去,又抽出來——空的,里里外外翻了個遍,連個匣子影子都沒有。

  阿杜拜爾轉身跑回鐵匠街,在那條不到兩百步長的街上從頭找到尾,又從尾找到頭。

  他問那些打鐵的匠人,問那些路過的人,問那個賣老鼠藥的紅麗商人——所有人都搖頭,所有人都說沒看見。

  那個撞他的女人,也沒人看見。

  阿杜拜爾站在鐵匠街中間,打鐵的聲音還在他腦子裡嗡嗡響,太陽還是那個半死不活的太陽,但他的天塌了。

  他回去找小懶蟲的時候,腿是軟的。

  小懶蟲聽完,沒發火。

  這比發火更可怕。

  那眼神阿杜拜爾見過,小懶蟲看那些欠債不還的人,看那些吃裡扒外的人——都是這個眼神。

  「你知道那匣子裡裝的是什麼嗎?」

  「不知道,老大。」

  「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一件事——那個太古來的人,為了把那匣子從海那邊運過來,花了三個月時間。三個月啊,阿杜拜爾。他走了三個月的海路,繞過了風暴群島,穿過了霧海,死了十七個水手。到了龍港,他又花了五千金幣打點上下,才把這東西送到總督面前。」

  「而你,僅用半個鐘頭就把它弄丟了。」

  阿杜拜爾跪下去。

  「老大,再給我一次機會。我找,我把它找回來——」

  「找?你上哪兒找?龍港攏共二十萬多人,你一個一個翻?你知道那女人長什麼樣?」

  小懶蟲努努嘴,身旁的一個皮膚黝黑的男人便從腰上抽出刀。

  那是一把鯊魚骨柄的短刀,刀刃上刻著波浪紋,鯊魚幫的人管它叫「開膛手」

  刀尖抵在阿杜拜爾喉嚨上時,他閉上了眼睛。

  然後小懶蟲叫停了。

  「讓神來抉擇吧,三分聖杯。」

  三分聖杯是鯊魚幫或者說是深淵之神信徒的老規矩他們稱之為「神明決斷」。

  但規矩很簡單——一個人犯了死罪,就擲三次聖杯。

  三次都是好卦,說明諸神不許殺他,這人就活了。


  三次都是壞杯,說明諸神要他死,那就得死。

  如果一好聖二壞或者二好一壞,那就說明諸神拿不定主意———還是把人殺了為好。

  小懶蟲叫人取來了聖杯。

  那是三枚巴掌大的貝殼,內壁打磨得極薄,對著光能看見裡面有一層銀色的膜。據說這三枚貝殼是從深淵潮汐之母的神廟裡請出來的,每一枚都浸過海神祭司的血。

  小懶蟲親手擲了三次。

  第一次,貝殼落地,內壁朝上——好杯。

  第二次,貝殼落地,內壁朝上——好杯。

  第三次——

  貝殼在地上轉了三圈,最後啪嗒一聲扣在地上。

  內壁朝上。

  好杯。

  三次,全是好杯。

  總堂里安靜得能聽見火把噼啪的聲音。

  小懶蟲低頭看著那三枚貝殼,看了很久。然後他抬起頭,看著阿杜拜爾,臉上的表情變了。

  「諸神不讓你死。」

  阿杜拜爾跪在地上,整個人像從水裡撈出來的一樣。

  「十天。我給你十天。十天內,你把匣子找回來。找不回來——」

  他沒說後面的話,但所有人都知道那是什麼意思。

  諸神不讓殺,不代表不能殺。

  規矩是規矩,人是人。

  小懶蟲要是鐵了心要一個人的命,十個潮汐之母也攔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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