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居然被前公司警告了
今天下班的時候,楊立新照常給潘良辰發兩句問候語,主要是問問她下班到家沒。以及看看在他運營過後,生意是否又好轉。
然而,潘良辰卻冷不丁來一句:「楊立新,我可要罵你一頓!」
楊立新一時間產生大量疑問,大叫冤枉:「什麼情況?我做錯了什麼?」多年和女友相處,楊立新早已鍛鍊出來,無論自己錯還是對,只要和女友起爭執,錯的就是自己。
於是,他趕緊回復她:寶,哪裡不舒服了?誰欺負你了?」
然而潘良辰並沒回消息,一般的,只要楊立新提前認慫,女友都會原諒他的。
難道這次不靈了?難道女友這次真的生氣了?
正在楊立新躊躇怎麼辦的時候,大概隔了十分鐘的樣子,電話打了過來。
因為電話內容太多,就只挑重點講。
潘良辰說,今天酒店的領導特意找我單獨說了幾句話。
注意,這「單獨」很是關鍵,畢竟,有什麼話,是不能說的,非得要單獨來說,證明這件事情,不能公開。而「單獨」的另一層含義,可見,還是領導不想把這件事鬧大。
內容大致是:「讓楊立新注意點,不在公司了,不要賺不該賺的錢,而且還說潘良辰,楊立新不在公司了,有些事情讓潘良辰也注意點!」
楊立新和潘良辰之前都在同一家酒店,後面楊立新出來了,潘良辰還在。
楊立新一聽就臉懵?什麼情況,他已經都出來那麼久了,怎麼還會有提到他?何況,還要說這些不好的話。真的是「人走茶涼」,自己走了,就拿他女友開刷,這合理嗎?
禍不及家人,更何況,這是不是楊立新闖的禍,還不好說呢。
越想越氣之下,楊立新就繼續追問了一些情況,後面他反應過來了,是有這麼個事。但絕對沒有領導所說的那麼嚴重這絕對的是一個誤會。
而且還是不分青紅皂白那種就隨意下定論,說他違背職業道德,還要挾他會全行通報,這就有點矯枉過正了。
好,現在開始跟大傢伙說說,這件事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楊立新是去年八月,才離開酒店的,一直到今年四月份才找到這份工作。
楊立新翻了一下相關的聊天記錄,至到今天為止,剛好滿一年了。
當時,楊立新在酒店是營銷部的主管,職位算基層幹部,也屬於執行層。
在工作期間,因為職位之便,他時常會接觸來自不同階層的人士,當中還認識不少不同區域的分銷商和供應商,雖然楊立新已經不在酒店工作了,但是認識的人還不少,而且原來公司的幾個同事和楊立新的關係也都挺好。
雖說沒有真正出來見面吃飯,但至少平時在微信還是會偶聊聊近況,順手給朋友圈點個讚,留個言什麼的。
當中,有一個酒店的原同事就找到楊立新了,說他親姐姐的閨蜜相中了某款產品,覺得價格有些小貴,他就想托楊立新的關係,看看在經銷商那裡能否拿到更便宜的價格。
那個原同事的路子並沒有楊立新廣,就想找楊立新幫幫忙,看看能否疏通一下關係。
在楊立新這邊,他尋思也沒啥,就當順手的事,轉介紹一下而已,一場老同事,這點忙都推搪,那說不過去。
楊立新又不掙錢,這麼關係戶訂單都是很低的價格的,可以直接說就是不掙錢,純友情幫忙。
OK,楊立新就幫他找了那個區域的分銷商,這屬於轉介紹了。
不過挺尷尬,那個分銷商楊立新之前去的少,只加過微信,沒怎麼聯絡,不算是很熟。他的為人如何,還真的不知道。
但沒辦法,這個區域楊立新只認識他,而且也答應幫忙問問而已,幫不上那就算了。
無論是什麼行業,其實都有一定的地方區域規則的,所以,只要碰到交易,就必須要經過
當地分銷商出貨,不然市場會亂套。
多年來,得益於一直保持著這種關係,才讓這行業得以運行順暢。
而旅遊行業,本就是做遊客生意,其本身屬於勞動密集型的產業,無論是人工成本、運營成本、運費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這也就更加依賴分銷商來制衡一下了。
這或許是地方保護主義,但這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堵截了亂買亂賣及超低價擾亂市場的行為。因為經銷商都跟供應商簽署了協議的,也就確保了一定的信用,不敢胡來。
楊立新告訴過這個分銷商,這個客戶的情況是關係戶什麼的,這拿多少,就給關係戶多少報,他一分都不掙。
但是這個分銷商挺有意思,反正重點就是,認定一個理,價格就這樣,愛要不要,一派老子不愁生意的樣子。
雖然是低於正常賣價挺多,但是遠遠不是楊立新所知道的底線。楊立新也不能強買強賣,楊立新就說行,他還給楊立新同事那邊溝通一下,看看他們要不要。
反正楊立新就是個介紹一下幫個忙的,買不買,賣不賣,那是他們間的事,這與楊立新沒有關係。畢竟交易的是他們雙方,楊立新也只是負責帶個人傳個話而已。
秉著這個信念,轉頭楊立新就告訴他原同事了,不出意外的,他也覺得不合適,那楊立新就說算了唄。這事楊立新也盡力了,對方也說麻煩了,然後這事就結束了。
至於這個同事親姐姐的閨蜜後面買的啥,怎麼買的,花多少錢,和楊立新一點關係沒有,楊立新也沒再過問。追究這些幹嘛呢?而且這是屬於人家的私事,管得著嗎?有這個空閒,還不如做一些別的有意義的事。
最後,楊立新還是很負責任的,他給分銷商那邊回了句,價格有點高,客戶接受不了,讓他們自己再斟酌商量商量。
畢竟有始有終嘛,給人分銷商那邊也打個招呼比較好。畢竟,將來說不定還會有合作。
這事到這,楊立新以為是真結束了,然而實際上,並非楊立新所想的那麼簡單。
然而,潘良辰卻冷不丁來一句:「楊立新,我可要罵你一頓!」
楊立新一時間產生大量疑問,大叫冤枉:「什麼情況?我做錯了什麼?」多年和女友相處,楊立新早已鍛鍊出來,無論自己錯還是對,只要和女友起爭執,錯的就是自己。
於是,他趕緊回復她:寶,哪裡不舒服了?誰欺負你了?」
然而潘良辰並沒回消息,一般的,只要楊立新提前認慫,女友都會原諒他的。
難道這次不靈了?難道女友這次真的生氣了?
正在楊立新躊躇怎麼辦的時候,大概隔了十分鐘的樣子,電話打了過來。
因為電話內容太多,就只挑重點講。
潘良辰說,今天酒店的領導特意找我單獨說了幾句話。
注意,這「單獨」很是關鍵,畢竟,有什麼話,是不能說的,非得要單獨來說,證明這件事情,不能公開。而「單獨」的另一層含義,可見,還是領導不想把這件事鬧大。
內容大致是:「讓楊立新注意點,不在公司了,不要賺不該賺的錢,而且還說潘良辰,楊立新不在公司了,有些事情讓潘良辰也注意點!」
楊立新和潘良辰之前都在同一家酒店,後面楊立新出來了,潘良辰還在。
楊立新一聽就臉懵?什麼情況,他已經都出來那麼久了,怎麼還會有提到他?何況,還要說這些不好的話。真的是「人走茶涼」,自己走了,就拿他女友開刷,這合理嗎?
禍不及家人,更何況,這是不是楊立新闖的禍,還不好說呢。
越想越氣之下,楊立新就繼續追問了一些情況,後面他反應過來了,是有這麼個事。但絕對沒有領導所說的那麼嚴重這絕對的是一個誤會。
而且還是不分青紅皂白那種就隨意下定論,說他違背職業道德,還要挾他會全行通報,這就有點矯枉過正了。
好,現在開始跟大傢伙說說,這件事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楊立新是去年八月,才離開酒店的,一直到今年四月份才找到這份工作。
楊立新翻了一下相關的聊天記錄,至到今天為止,剛好滿一年了。
當時,楊立新在酒店是營銷部的主管,職位算基層幹部,也屬於執行層。
在工作期間,因為職位之便,他時常會接觸來自不同階層的人士,當中還認識不少不同區域的分銷商和供應商,雖然楊立新已經不在酒店工作了,但是認識的人還不少,而且原來公司的幾個同事和楊立新的關係也都挺好。
雖說沒有真正出來見面吃飯,但至少平時在微信還是會偶聊聊近況,順手給朋友圈點個讚,留個言什麼的。
當中,有一個酒店的原同事就找到楊立新了,說他親姐姐的閨蜜相中了某款產品,覺得價格有些小貴,他就想托楊立新的關係,看看在經銷商那裡能否拿到更便宜的價格。
那個原同事的路子並沒有楊立新廣,就想找楊立新幫幫忙,看看能否疏通一下關係。
在楊立新這邊,他尋思也沒啥,就當順手的事,轉介紹一下而已,一場老同事,這點忙都推搪,那說不過去。
楊立新又不掙錢,這麼關係戶訂單都是很低的價格的,可以直接說就是不掙錢,純友情幫忙。
OK,楊立新就幫他找了那個區域的分銷商,這屬於轉介紹了。
不過挺尷尬,那個分銷商楊立新之前去的少,只加過微信,沒怎麼聯絡,不算是很熟。他的為人如何,還真的不知道。
但沒辦法,這個區域楊立新只認識他,而且也答應幫忙問問而已,幫不上那就算了。
無論是什麼行業,其實都有一定的地方區域規則的,所以,只要碰到交易,就必須要經過
當地分銷商出貨,不然市場會亂套。
多年來,得益於一直保持著這種關係,才讓這行業得以運行順暢。
而旅遊行業,本就是做遊客生意,其本身屬於勞動密集型的產業,無論是人工成本、運營成本、運費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這也就更加依賴分銷商來制衡一下了。
這或許是地方保護主義,但這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堵截了亂買亂賣及超低價擾亂市場的行為。因為經銷商都跟供應商簽署了協議的,也就確保了一定的信用,不敢胡來。
楊立新告訴過這個分銷商,這個客戶的情況是關係戶什麼的,這拿多少,就給關係戶多少報,他一分都不掙。
但是這個分銷商挺有意思,反正重點就是,認定一個理,價格就這樣,愛要不要,一派老子不愁生意的樣子。
雖然是低於正常賣價挺多,但是遠遠不是楊立新所知道的底線。楊立新也不能強買強賣,楊立新就說行,他還給楊立新同事那邊溝通一下,看看他們要不要。
反正楊立新就是個介紹一下幫個忙的,買不買,賣不賣,那是他們間的事,這與楊立新沒有關係。畢竟交易的是他們雙方,楊立新也只是負責帶個人傳個話而已。
秉著這個信念,轉頭楊立新就告訴他原同事了,不出意外的,他也覺得不合適,那楊立新就說算了唄。這事楊立新也盡力了,對方也說麻煩了,然後這事就結束了。
至於這個同事親姐姐的閨蜜後面買的啥,怎麼買的,花多少錢,和楊立新一點關係沒有,楊立新也沒再過問。追究這些幹嘛呢?而且這是屬於人家的私事,管得著嗎?有這個空閒,還不如做一些別的有意義的事。
最後,楊立新還是很負責任的,他給分銷商那邊回了句,價格有點高,客戶接受不了,讓他們自己再斟酌商量商量。
畢竟有始有終嘛,給人分銷商那邊也打個招呼比較好。畢竟,將來說不定還會有合作。
這事到這,楊立新以為是真結束了,然而實際上,並非楊立新所想的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