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青梅竹馬的小老虎
李正之本來想跟屯子裡的哥們借個自行車來著。
但考慮到他老丈人一家一直就沒瞧得起自己,覺得他眼高手低,想想便算了。
借別人自行車給自己充門面,想想確實有點二。
「呀,正之,這是哪呀,帶著大包小包的。」
「去老丈人家看看孩子。」
「哎呀正之,又去做大生意呀?」
「不,去趟老丈人家。」
「正之,忙去呀?」
「……」
李正之最近在屯子裡生活和以前的感受完全不同。
如今自己仿佛成了屯子裡的名人,但凡他出門碰到屯子裡的人,必然會被動地跟大家打招呼。
大傢伙如今都知道李正之的酒釀得極好,一方面是羨慕,一方面也想巴結一下。
在李家屯,過去的二蒙子早已死去,而今存在的,是被眾多人豎起大拇指的釀酒師傅。
且李正之會釀酒的事情,這些日子也逐漸在群力村其他大隊屯子傳開。
像一隊六先生屯,二隊興隆屯等,都有李正之釀酒傳聞。
三天多的大雪與小雪交織著下過後,整片大地都好像披上了白色的外衣。
曾經從地裡面延伸出去的毛毛小道,而今被厚厚白雪徹底覆蓋。
李正之覺得若是自己重生那晚,下的是如此的雪,他絕對活不了。
因為這兩天白雪積壓的很厚,李正之只能選擇走大路。
至少大路還有車馬路過,有踩壓的車轍,若是走小路,稍有不慎就會被埋進雪殼子裡。
骨子裡的謹慎不允許他犯如此低級的錯誤。
老蘇家位置在二隊興隆屯的中間位置,距離村裡的供銷社不遠,斜對角走個三五分鐘就到了。
老蘇家人口比較多,五個孩子,四個哥哥一個妹妹。
妹妹就是李正之的青梅老婆蘇玉秀。
或許是因為蘇玉秀一直有四個哥哥在屯子裡給她撐腰,從小時候上學認識開始,印象里的蘇玉秀就挺「母老虎」的。
做事爽利得很,也從來不跟你玩彎彎繞繞這一套。
而且她身上有股子女俠風,遇見不爽的了,習慣管上一管。
這樣的蘇玉秀,自然在一年級的時候就成了他們班的班長。
當然,班長也有害羞的時候。
李正之回想,他大概是很小的時候,就喜歡上了小班長吧。
那時候的喜歡,沒有複雜的心思。
就是很單純的,覺得她好看,陽光,笑起來兩側嘴角還帶著與眾不同的酒渦,一深一淺,可美了。
然後有那麼幾次,也不知是三年級,還是四年級,上課偶爾扭頭看對方回答問題就看痴了。
李正之那時候心思如明鏡,就想著為啥班長臉上酒渦咋那好看,為啥自己臉上就沒有呢。
還有為啥,班級同學就願意圍著她轉呢,說啥都聽。
然後就被班長捕捉到了,兩個人四目對視。
李正之猶記得,蘇玉秀竟然會不好意思地俏臉羞紅,朝他笑了笑,便扭頭繼續聽課了。
這種巧合是有那麼幾次的。
那時候想想,自己的行為可真是個痴漢。
而如果說什麼時候,李正之發現自己是喜歡蘇玉秀的,大概就是一起上初中以後吧。
他聽到隔壁班蘇玉秀談了個對象時,心臟好像要裂開了一樣。
然後他就不管不顧地沖了過去,結果發現是個烏龍。
蘇玉秀是言辭誠懇拒絕對方了的,只不過被告白這事兒被傳得比較邪乎。
然後李正之就發現,蘇玉秀看到自己會很開心地笑。
一個人如果真的喜歡另一個人的話,她對你的那種笑和對別人的那種笑是不一樣的。
是雙方展露笑顏時,彼此的心臟都會加速跳動的。
也是那個時候開始,李正之才知道,自己是喜歡這位平日裡很兇很兇的姑娘的,而她好像也喜歡自己。
所以李正之那天在所有同學的圍繞中表白了,然後成功了。
嘎吱嘎吱的走路聲,自腳底板傳出。
李正之回憶著和蘇玉秀過往的一幕幕,從開始的相識,相知,到如今的一地雞毛,形同陌路人一般。
他其實也不確定,自己這次去接她,蘇玉秀會不會願意跟自己回來。
哪怕是自己真的不再喝大酒,對方是否還願意接受自己。
畢竟平凡的日子磨滅了兩個人的感情,再也回不到從前。
所以他想聽聽蘇玉秀的想法,所以他來了。
他站在一處平房的院落大門外,房子東側狗窩裡,還有一隻大黑狗在狂叫。
李正之下意識地站在大門口不敢邁步,他忘記了,他是怕秀秀家的那隻大黑狗的。
————
蘇玉秀家。
今早蘇玉秀起床給兩個孩子餵奶時,右眼皮就一直跳,跳得她心煩意亂。
她伸手從裡屋門貼著的福字上,撕下來一角「福」紙,按在了右眼皮上,一瞬間整個人心情平靜了很多。
蘇母在一旁一邊幫著帶孩子一邊忍不住勸道:「秀秀,你可別耍大小姐脾氣了,最近我聽說二蒙子現在改好了,也不喝大酒了,甚至還釀酒擺攤去集市賣呢。」
「其實想想,你說從前他啥活也不干吧,倒也不至於,就是愛喝點酒。」
「就是這兩年他爺爺去世,估計是心裏面不舒服,這才懶散的不成樣子。」
蘇母本著寧拆十座廟,不拆一門親的原則,努力地說服著女兒。
她這都已經做了好幾天的思想工作了,可自家老閨女還是無動於衷。
她也不是真的讓自家閨女「跳火坑」,實在是前幾天趕集的時候,遠遠看到了姑爺賣酒的畫面。
大家那可都是爭著搶著要姑爺釀的酒。
有這手藝,蘇母覺得就算秀秀生活中受點委屈,但日子絕對不會難過。
再說了,她家老閨女也沒真的受過委屈,這些年二蒙子私底下不知道被秀秀的幾個哥哥欺負了多少次。
每次都是秀秀心軟,這才讓二蒙子躲過一劫。
可如今二蒙子明顯改好了,會釀酒懂過日子了,結果自家老閨女卻像鐵了心似的,不想跟他過了。
這可咋整呢!
「哎呀,我說你就別勸了!」蘇父在炕頭上捲菸道,「咱姑娘實在不想跟那個二蒙子繼續過那就拉倒,孩子往老李家一送。」
「咱家孩子這水靈靈的條件,上哪還不再找一個!再說就算不嫁人,我老蘇家也不差自家閨女這一口吃的。」
蘇父說到這兒忽然咧嘴一笑道:「哎,姑娘,你還記得你初中的同班同學錢大柱子不?他還單身呢,前些天我在鎮上碰到了,我看他對你還有點意思。」
「哎呀,爸!!!」秀秀轉身,露出一副小虎牙。
「行行行,不說了。」蘇父用舌頭舔了一下煙紙角,剛準備粘上,就聽到院子裡大黑狗汪汪直叫。
蘇父下意識看向窗外,結果就看到一個熟悉身影。
但考慮到他老丈人一家一直就沒瞧得起自己,覺得他眼高手低,想想便算了。
借別人自行車給自己充門面,想想確實有點二。
「呀,正之,這是哪呀,帶著大包小包的。」
「去老丈人家看看孩子。」
「哎呀正之,又去做大生意呀?」
「不,去趟老丈人家。」
「正之,忙去呀?」
「……」
李正之最近在屯子裡生活和以前的感受完全不同。
如今自己仿佛成了屯子裡的名人,但凡他出門碰到屯子裡的人,必然會被動地跟大家打招呼。
大傢伙如今都知道李正之的酒釀得極好,一方面是羨慕,一方面也想巴結一下。
在李家屯,過去的二蒙子早已死去,而今存在的,是被眾多人豎起大拇指的釀酒師傅。
且李正之會釀酒的事情,這些日子也逐漸在群力村其他大隊屯子傳開。
像一隊六先生屯,二隊興隆屯等,都有李正之釀酒傳聞。
三天多的大雪與小雪交織著下過後,整片大地都好像披上了白色的外衣。
曾經從地裡面延伸出去的毛毛小道,而今被厚厚白雪徹底覆蓋。
李正之覺得若是自己重生那晚,下的是如此的雪,他絕對活不了。
因為這兩天白雪積壓的很厚,李正之只能選擇走大路。
至少大路還有車馬路過,有踩壓的車轍,若是走小路,稍有不慎就會被埋進雪殼子裡。
骨子裡的謹慎不允許他犯如此低級的錯誤。
老蘇家位置在二隊興隆屯的中間位置,距離村裡的供銷社不遠,斜對角走個三五分鐘就到了。
老蘇家人口比較多,五個孩子,四個哥哥一個妹妹。
妹妹就是李正之的青梅老婆蘇玉秀。
或許是因為蘇玉秀一直有四個哥哥在屯子裡給她撐腰,從小時候上學認識開始,印象里的蘇玉秀就挺「母老虎」的。
做事爽利得很,也從來不跟你玩彎彎繞繞這一套。
而且她身上有股子女俠風,遇見不爽的了,習慣管上一管。
這樣的蘇玉秀,自然在一年級的時候就成了他們班的班長。
當然,班長也有害羞的時候。
李正之回想,他大概是很小的時候,就喜歡上了小班長吧。
那時候的喜歡,沒有複雜的心思。
就是很單純的,覺得她好看,陽光,笑起來兩側嘴角還帶著與眾不同的酒渦,一深一淺,可美了。
然後有那麼幾次,也不知是三年級,還是四年級,上課偶爾扭頭看對方回答問題就看痴了。
李正之那時候心思如明鏡,就想著為啥班長臉上酒渦咋那好看,為啥自己臉上就沒有呢。
還有為啥,班級同學就願意圍著她轉呢,說啥都聽。
然後就被班長捕捉到了,兩個人四目對視。
李正之猶記得,蘇玉秀竟然會不好意思地俏臉羞紅,朝他笑了笑,便扭頭繼續聽課了。
這種巧合是有那麼幾次的。
那時候想想,自己的行為可真是個痴漢。
而如果說什麼時候,李正之發現自己是喜歡蘇玉秀的,大概就是一起上初中以後吧。
他聽到隔壁班蘇玉秀談了個對象時,心臟好像要裂開了一樣。
然後他就不管不顧地沖了過去,結果發現是個烏龍。
蘇玉秀是言辭誠懇拒絕對方了的,只不過被告白這事兒被傳得比較邪乎。
然後李正之就發現,蘇玉秀看到自己會很開心地笑。
一個人如果真的喜歡另一個人的話,她對你的那種笑和對別人的那種笑是不一樣的。
是雙方展露笑顏時,彼此的心臟都會加速跳動的。
也是那個時候開始,李正之才知道,自己是喜歡這位平日裡很兇很兇的姑娘的,而她好像也喜歡自己。
所以李正之那天在所有同學的圍繞中表白了,然後成功了。
嘎吱嘎吱的走路聲,自腳底板傳出。
李正之回憶著和蘇玉秀過往的一幕幕,從開始的相識,相知,到如今的一地雞毛,形同陌路人一般。
他其實也不確定,自己這次去接她,蘇玉秀會不會願意跟自己回來。
哪怕是自己真的不再喝大酒,對方是否還願意接受自己。
畢竟平凡的日子磨滅了兩個人的感情,再也回不到從前。
所以他想聽聽蘇玉秀的想法,所以他來了。
他站在一處平房的院落大門外,房子東側狗窩裡,還有一隻大黑狗在狂叫。
李正之下意識地站在大門口不敢邁步,他忘記了,他是怕秀秀家的那隻大黑狗的。
————
蘇玉秀家。
今早蘇玉秀起床給兩個孩子餵奶時,右眼皮就一直跳,跳得她心煩意亂。
她伸手從裡屋門貼著的福字上,撕下來一角「福」紙,按在了右眼皮上,一瞬間整個人心情平靜了很多。
蘇母在一旁一邊幫著帶孩子一邊忍不住勸道:「秀秀,你可別耍大小姐脾氣了,最近我聽說二蒙子現在改好了,也不喝大酒了,甚至還釀酒擺攤去集市賣呢。」
「其實想想,你說從前他啥活也不干吧,倒也不至於,就是愛喝點酒。」
「就是這兩年他爺爺去世,估計是心裏面不舒服,這才懶散的不成樣子。」
蘇母本著寧拆十座廟,不拆一門親的原則,努力地說服著女兒。
她這都已經做了好幾天的思想工作了,可自家老閨女還是無動於衷。
她也不是真的讓自家閨女「跳火坑」,實在是前幾天趕集的時候,遠遠看到了姑爺賣酒的畫面。
大家那可都是爭著搶著要姑爺釀的酒。
有這手藝,蘇母覺得就算秀秀生活中受點委屈,但日子絕對不會難過。
再說了,她家老閨女也沒真的受過委屈,這些年二蒙子私底下不知道被秀秀的幾個哥哥欺負了多少次。
每次都是秀秀心軟,這才讓二蒙子躲過一劫。
可如今二蒙子明顯改好了,會釀酒懂過日子了,結果自家老閨女卻像鐵了心似的,不想跟他過了。
這可咋整呢!
「哎呀,我說你就別勸了!」蘇父在炕頭上捲菸道,「咱姑娘實在不想跟那個二蒙子繼續過那就拉倒,孩子往老李家一送。」
「咱家孩子這水靈靈的條件,上哪還不再找一個!再說就算不嫁人,我老蘇家也不差自家閨女這一口吃的。」
蘇父說到這兒忽然咧嘴一笑道:「哎,姑娘,你還記得你初中的同班同學錢大柱子不?他還單身呢,前些天我在鎮上碰到了,我看他對你還有點意思。」
「哎呀,爸!!!」秀秀轉身,露出一副小虎牙。
「行行行,不說了。」蘇父用舌頭舔了一下煙紙角,剛準備粘上,就聽到院子裡大黑狗汪汪直叫。
蘇父下意識看向窗外,結果就看到一個熟悉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