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美利堅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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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恩覺得今天應該是個好日子。

  陽光明媚,氣溫適中,紐奧良特有的潮濕空氣里飄著咖啡和炸雞的香味。

  他坐在巡邏車裡,把座椅往後調了調,讓腿能伸得舒服點。

  這破車是福特的老款探險者,座椅設計得像是給身高一米六的人準備的,他一米八五的個子開這車,膝蓋能頂到方向盤。

  旁邊的搭檔奧蒂斯拍了他一下,吐槽道:「肖恩,別躺了,前面路口右轉,查維斯太太說她家門口有個流浪漢躺了一天了。」

  肖恩嘆了口氣,把座椅調回來。

  這想摸個魚,真是在哪都不容易啊!

  就算穿越成了老美的警察,那也甭想摸魚。

  沒錯!

  肖恩是個穿越者。

  至於怎麼穿越的,他實在是沒印象了。

  反正一睜眼,就變成了紐奧良的一名警察。

  入職三個月的新人警察,倒是也算適應了。

  至於奧蒂斯·華盛頓,四十五歲,黑人,紐奧良本地人,當了二十年警察,見過的事兒比肖恩吃過的鹽還多。

  他的體型很壯,一個能頂肖恩兩個。

  依著肖恩一米八五的個頭,可想而知,奧蒂斯的體型有多大。

  肖恩剛入警局,就跟奧蒂斯搭檔。

  警局的人說這是「老帶新」,肖恩覺得這更像是「讓新人跟著老油條學怎麼混日子」。

  …

  「流浪漢…」

  這會兒肖恩重複了一遍,隨後忍不住吐槽起來。

  「查維斯太太一天能報三回警,不是流浪漢就是野貓,要不就是隔壁家的樹杈伸到她院子裡了。她怎麼不直接打給市長熱線?」

  奧蒂斯明顯態度平和了不少,當即應道:「因為市長熱線會告訴她打911。」

  「別抱怨了,查維斯太太雖然煩人,但她做的玉米濃湯是全社區最好的。聖誕節她送了我一罐,我老婆喝了差點想認她當乾媽。」

  事實上這種處理流浪漢的小問題,在奧蒂斯心裡覺得還不錯。

  至少沒什麼危險不是?

  …

  警車拐進一條安靜的街道。

  兩旁是典型的紐奧良風格房子,彩色的小木屋,帶門廊,門口種著各種肖恩叫不出名字的花花草草。

  街角有一棵巨大的橡樹,樹蔭遮住了半邊馬路。

  樹下躺著一個人。

  肖恩把車停在路邊,和奧蒂斯一起下車。

  走近了才看清楚,是個中年男人,亂糟糟的紅棕色頭髮,一臉好幾天沒刮的胡茬,穿著件髒兮兮的灰色連帽衫,蜷縮在樹根旁邊睡得正香。

  身邊放著一個塑膠袋,裡面露出幾個空啤酒罐,還有半盒不知道從哪搞來的甜甜圈。

  奧蒂斯蹲下來,輕輕推了推那人的肩膀:「嘿,老兄,醒醒。」

  那人沒反應,翻了個身繼續睡。

  奧蒂斯加大力度推了一把:「醒醒,警察。」

  那人這才迷迷糊糊地睜開眼睛,逆著光看到兩個穿制服的站在面前,條件反射地舉起雙手:「我沒偷東西!那甜甜圈是我在垃圾桶里撿的,還沒過期!」

  肖恩聽到這句話,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

  這張臉…亂糟糟的頭髮,渾身髒兮兮的,更有一股難聞的味道。

  而這窘迫的流浪漢,顯然讓奧蒂斯明顯有些不耐煩了。

  「沒人說你偷東西!」

  「有人報警說你在這兒躺了一天了,我們就過來看看,你叫什麼?」

  那人放下手,眨眨眼,臉上瞬間換上一副無辜的表情:「我叫弗蘭克,弗蘭克·加拉格。警官,我是個守法公民,就是運氣不太好,暫時遇到了點經濟困難。」

  弗蘭克這話說完,奧蒂斯倒是沒什麼反應,肖恩卻仿佛被擊穿了靈魂一般。

  頓時,腦子裡忽然閃過一個畫面!

  芝加哥,南區,破敗的街道,一大家子人,還有一個永遠在坑蒙拐騙但就是死不了的老混蛋。


  弗蘭克·加拉格。

  美劇,《無恥之徒》里的主角之一!

  操!

  這踏馬…難道還是美劇的世界?

  「經濟困難?」

  肖恩如遭雷擊的時候,奧蒂斯重複了一遍弗蘭克的話,瞟了一眼他袋子裡的啤酒罐,冷冷道:「喝得挺開心的困難。」

  弗蘭克一本正經地說:「那是為了緩解壓力,醫生說我壓力太大,建議我適量飲酒。啤酒是液體麵包,屬於基本營養需求。」

  這話說的,就算是還在消化信息的肖恩,也不由側目,佩服弗蘭克的鬼扯能力。

  肖恩站在旁邊,看著這位美劇史上的傳奇老流氓,一時間不知道該作何反應。

  他穿越到這個世界三個月了。三個月來,他見過正常的鄰居,正常的罪犯,正常的流浪漢。

  他一直以為這就是一個普通的世界,只是他本人穿越了而已。

  現在弗蘭克·加拉格蹲在他面前,告訴他壓力大需要喝啤酒。

  那是不是意味著…

  「弗蘭克,」肖恩忍不住開口,「你不是紐奧良人吧?」

  弗蘭克抬起頭,打量了他一眼,眼神里閃過一絲警惕:「警官好眼力,我是從芝加哥來的,來紐奧良旅遊。」

  肖恩看了一眼他腳上那雙破洞的球鞋,不由質疑問道:「旅遊?」

  「窮游。」弗蘭克面不改色,「現在流行這個。體驗當地生活,融入底層社區,了解真實的美國。」

  奧蒂斯在旁邊聽得直樂:「行了你,窮游睡樹底下?你當我是第一天當警察?」

  弗蘭克嘆了口氣,那表情極為認真:「警官,我跟你說實話吧。我本來有個朋友住這兒,說好了讓我借住幾天。結果我到了才發現,他三個月前就搬走了。我的錢在來的路上被人偷了,現在就剩這點…」

  他指了指袋子裡的啤酒。

  「這點維持生命的基本物資。」

  奧蒂斯搖搖頭,從口袋裡掏出錢包,抽出一張二十美元的鈔票遞過去:「拿著,去吃點東西,然後找個收容所睡一覺,別躺在這兒了。查維斯太太要是再看見你,她會直接拿掃帚趕人。」

  弗蘭克接過錢,臉上的感動可以拿奧斯卡:「警官,你是好人,好人一定有好報。我能知道你叫什麼嗎?我要給你寫感謝信。」

  「奧蒂斯·華盛頓,紐奧良警察局。」奧蒂斯收起錢包,「感謝信就不用了,你別讓我再在這條街上看見你就行…」

  「一定,一定。」弗蘭克爬起來,拎起他的塑膠袋,走了兩步又回頭,「對了警官,你知道這附近哪有收容所嗎?最好是那種提供免費早餐的。」

  奧蒂斯給他指了方向,弗蘭克這才千恩萬謝地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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