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看墳的地位這麼高嗎?
那年輕人點點頭,心想:大明盛世啊!看墳的都能吃得起金陵鴨王。
就在這時,江小豹端著兩盤剛出爐的烤鴨,走上樓來
「方公子,在這幹什麼?趕快到天字一號房去!來嘗嘗口味下降沒?」
年輕人目瞪口呆:看墳的地位那麼高嗎?
顧應同有點尷尬,這金陵鴨王的掌柜的,據說關係深厚,怎麼就對這個方敬那麼禮遇呢?
這時候,一個圓滾滾的身影出現在樓梯口。
燕王世子穿著一身錦袍,快步走了過來,深深一禮。
跟在身邊的侍衛張口:「燕王世子今日宴請,來的客人對不住,損失補償。勞煩各位讓個位置好嗎?」年輕人在慎重考慮,要不然不去科舉了,看墳的在哪兒應聘。
「姨父,高熾今日正好路過朱雀街,遠遠看見您進了這家店,就想著上來拜見。打擾姨父用飯了。」方敬站起來,拱了拱手:「用不著清場,我們占不了幾個位置。」
碰巧?信你才怪!
朱高熾在方敬旁邊坐下,像是才注意到明珮珮。
「這位就是明小姐吧?歸義侯的千金?怎麼跟著……」
明珮珮站起來,規規矩矩地福了一禮:「見過世子。小女是方先生的學生。」
看墳,好職業啊!
顧應同幾人站在那裡,走也不是,留也不是,臉上不再是倨傲。
方敬嘆口氣:幾個年輕人,我雖然不是探花了,也是你能招惹的?
「江掌柜,借筆墨一用。」
江掌柜早就等著這句話了,立刻親自端了筆墨過來。筆是上好的湖筆,墨是剛研的松煙墨,濃淡適中。方敬接過筆,走到那面雪白的牆壁前。
滿堂寂靜。
明珮珮眼放異彩。
方敬提筆,蘸墨,懸腕,落筆。
虧得書法還行,不然這段佳話流傳不出去。
筆鋒在牆面上遊走,墨跡淋漓。第一行字,骨架清瘦,筆意凌厲,是一副對聯。
「牆上蘆葦,頭重腳輕根底淺。」
「山間竹筍,嘴尖皮厚腹中空。」
寫完了,他把筆擱在硯上。
滿堂安靜了一瞬。
朱高熾大笑:「好!好!罵得痛快!罵得痛快!」
顧應同站在那副對聯前面,知道方敬這是嘲諷他們,但是方敬既然拿出對子這種文人比拚方式,自己沒有更好的回應,就已經輸了。
廢話,你肯定輸,這是明朝三大才子之一的解縉的對子。
「嗬嗬,方探花這幅對子倒是似模似樣,但是楹聯小道爾,方探花名揚天下,流傳的詩句卻僅有一首粗鄙不堪的「大雪壓青松』,恐怕腹內空空、頭重腳輕的另有其人吧?」
顧應同強行挽尊。
朱高熾在旁邊,見方敬依然拿著筆,還一臉沉思,立刻識趣道:「姨父,這對聯是好。但還不夠。」方敬看著他:「哦?」
朱高熾指了指牆面:「這麼好的白牆,只寫一副對聯,空曠曠的,太可惜了。姨父不如再寫一首?」方敬順著他的目光看向那面雪白的牆壁。確實,只寫了一副對聯,旁邊還空著好大一片。新刷的石灰,白得像雪,墨跡落在上面,格外醒目。
方敬瞥了顧應同一眼。
今天這一出,很快就會傳遍金陵。
他現在沒有官職。孝陵衛的軍卒,顧應同說得對,說白了就是個看墳的。徐家是他的靠山,但徐家不可能保他一輩子。燕王是他的退路,但燕王遠在北平,鞭長莫及。
他需要別的東西來保護自己。
名聲。
在這個時代,一個讀書人的名聲,有時候比官職更管用。他是先帝欽點的探花,是歷陽百姓送過萬民傘的方青天,是敢在朝堂上直言的方敬之。這些名聲,是他最大的護身符。朝廷想動他,天下人都會看著。只要他的名聲夠大,夠響,夠硬一一誰想動他,都得掂量掂量。
尤其是對朱允墳。
方敬落筆了。
先寫下了《石灰吟》三字。
然後繼續筆走龍蛇。
「千錘萬鑿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閒。」
「粉骨碎身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
寫完了,方敬把筆擱在硯上,退後一步。
於仁站在那裡,眼眶都紅了,莫名其妙有種奇怪的感覺:雖然我兒才兩歲,但是希望謙兒能像方先生這樣的人啊!
這首詩,跟方先生曾經的那首《青松》,一脈相承。
顧應同站在那,尷尬不已。
輸了、完全輸了。
就算他再倨傲,也不敢說這首詩寫得不好。
方敬這口占絕句,文筆雖然依然淺白,但是氣勢雄渾、立意高遠,自有一股風骨,就連他心裡也隱隱生出欽佩。
「顧兄,咱們走吧……」
顧應同沒有動。
顧應同忽然想起兩年前的春天。春榜作廢,南北榜案發,他的功名被一筆勾銷。他不敢恨皇帝,只恨北人,最恨的,是方敬,一個草包,居然被先帝欽點為探花。憑什麼?
今天他在金陵鴨王遇見了方敬。他以為自己可以居高臨下地羞辱這個人,可以把他踩在腳底下,出一口憋了兩年的惡氣。
結果呢?
結果這個人寫了一副對聯,四行詩,就讓他變成了一個笑話。
希望以後關於他的戲劇、說書的段子裡,自己別太小丑吧。
「走吧。」
顧應同低下頭,轉身離開。
明珮珮從頭到尾都沒有看顧應同。
她的眼睛一直盯著牆上的詩句,從方敬寫下第一個字開始,就沒有移開過。
先生寫的是石灰。但寫的是他自己。
先生比石灰還白。
於仁看著顧應同的背影消失在樓梯口,輕輕嘆了口氣。他走到方敬面前,深深一揖:「方先生,學生也告辭了。今日得見先生風采,學生受益匪淺。這首詩,學生回去一定日日誦讀,以為自省。」方敬微笑點頭,跟於仁客氣作別,雖然還是不知道他誰。
也幸好不記得了,當著正主父親的面抄詩……方敬還是要臉的。
方敬重新坐下。桌上新上來的烤鴨還冒著熱氣,金黃酥脆。明珮珮坐在對面,眼睛亮晶晶地看著他,顯然還沒從那兩首詩里回過神來。
朱高熾坐在方敬旁邊,圓滾滾的身子把椅子塞得滿滿當當。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忽然轉過頭,看著明珮珮,臉上堆起了一個堪稱慈祥的笑容。
「明小姐。」
明珮珮回過神來:「世子?」
朱高熾的笑容更慈祥了:「明小姐在金陵住得還習慣嗎?朝鮮和大明氣候不同,飲食也不同。」明珮珮規規矩矩地答道:「多謝世子關心。會同館的飲食起居都很周到,小女沒有什麼不習慣的。」朱高熾點點頭:「那就好,那就好。」
安靜了。
方敬在旁邊,夾了一塊烤鴨,慢慢嚼著,眼睛在兩人之間掃了一個來回。
朱高熾又堆起那個慈祥的笑容,試圖找補:「明小姐,我們隨便聊聊。父王常跟我說,朝鮮是咱們大明的藩屬,要多多親近。」
曜!看來你也收到你爹的信了啊?就硬親近啊?
明珮珮禮貌地笑了笑:「世子有心了。」
「明小姐,你平時喜歡做什麼?」
「讀書。先生教什麼,小女就讀什麼。」
「讀書好,讀書好。讀什麼書?」
「《千字文》。」
「《千字文》好,《千字文》好。啟蒙必讀,根基紮實。」
明珮珮看著他。
朱高熾也看著她。
方敬搖搖頭。
嘖,死肥宅對付女孩子就這樣。
就像有些人,發評論騷話連篇,跟女孩子單獨在一起,屁都放不出來一個。
方敬終於看不下去了。他把筷子放下,清了清嗓子:「世子,你今天不是路過嗎?路過了這麼久,該回去了吧?」
朱高熾如蒙大赦,立刻站起來:「對對對,姨父提醒的是。高熾還有事,就先告辭了。」
他轉向明珮珮,又堆起那個笑容,「明小姐,改日再聊。」
明珮珮站起來福了一禮:「世子慢走。」
朱高熾轉身就走,咚咚咚地下了樓梯。隨從們趕緊跟上。腳步聲很快消失在樓下。
明珮珮重新坐下,輕輕呼出一口氣。她看著方敬,忍不住說了一句:「先生,這位世子……好奇怪。」
就在這時,江小豹端著兩盤剛出爐的烤鴨,走上樓來
「方公子,在這幹什麼?趕快到天字一號房去!來嘗嘗口味下降沒?」
年輕人目瞪口呆:看墳的地位那麼高嗎?
顧應同有點尷尬,這金陵鴨王的掌柜的,據說關係深厚,怎麼就對這個方敬那麼禮遇呢?
這時候,一個圓滾滾的身影出現在樓梯口。
燕王世子穿著一身錦袍,快步走了過來,深深一禮。
跟在身邊的侍衛張口:「燕王世子今日宴請,來的客人對不住,損失補償。勞煩各位讓個位置好嗎?」年輕人在慎重考慮,要不然不去科舉了,看墳的在哪兒應聘。
「姨父,高熾今日正好路過朱雀街,遠遠看見您進了這家店,就想著上來拜見。打擾姨父用飯了。」方敬站起來,拱了拱手:「用不著清場,我們占不了幾個位置。」
碰巧?信你才怪!
朱高熾在方敬旁邊坐下,像是才注意到明珮珮。
「這位就是明小姐吧?歸義侯的千金?怎麼跟著……」
明珮珮站起來,規規矩矩地福了一禮:「見過世子。小女是方先生的學生。」
看墳,好職業啊!
顧應同幾人站在那裡,走也不是,留也不是,臉上不再是倨傲。
方敬嘆口氣:幾個年輕人,我雖然不是探花了,也是你能招惹的?
「江掌柜,借筆墨一用。」
江掌柜早就等著這句話了,立刻親自端了筆墨過來。筆是上好的湖筆,墨是剛研的松煙墨,濃淡適中。方敬接過筆,走到那面雪白的牆壁前。
滿堂寂靜。
明珮珮眼放異彩。
方敬提筆,蘸墨,懸腕,落筆。
虧得書法還行,不然這段佳話流傳不出去。
筆鋒在牆面上遊走,墨跡淋漓。第一行字,骨架清瘦,筆意凌厲,是一副對聯。
「牆上蘆葦,頭重腳輕根底淺。」
「山間竹筍,嘴尖皮厚腹中空。」
寫完了,他把筆擱在硯上。
滿堂安靜了一瞬。
朱高熾大笑:「好!好!罵得痛快!罵得痛快!」
顧應同站在那副對聯前面,知道方敬這是嘲諷他們,但是方敬既然拿出對子這種文人比拚方式,自己沒有更好的回應,就已經輸了。
廢話,你肯定輸,這是明朝三大才子之一的解縉的對子。
「嗬嗬,方探花這幅對子倒是似模似樣,但是楹聯小道爾,方探花名揚天下,流傳的詩句卻僅有一首粗鄙不堪的「大雪壓青松』,恐怕腹內空空、頭重腳輕的另有其人吧?」
顧應同強行挽尊。
朱高熾在旁邊,見方敬依然拿著筆,還一臉沉思,立刻識趣道:「姨父,這對聯是好。但還不夠。」方敬看著他:「哦?」
朱高熾指了指牆面:「這麼好的白牆,只寫一副對聯,空曠曠的,太可惜了。姨父不如再寫一首?」方敬順著他的目光看向那面雪白的牆壁。確實,只寫了一副對聯,旁邊還空著好大一片。新刷的石灰,白得像雪,墨跡落在上面,格外醒目。
方敬瞥了顧應同一眼。
今天這一出,很快就會傳遍金陵。
他現在沒有官職。孝陵衛的軍卒,顧應同說得對,說白了就是個看墳的。徐家是他的靠山,但徐家不可能保他一輩子。燕王是他的退路,但燕王遠在北平,鞭長莫及。
他需要別的東西來保護自己。
名聲。
在這個時代,一個讀書人的名聲,有時候比官職更管用。他是先帝欽點的探花,是歷陽百姓送過萬民傘的方青天,是敢在朝堂上直言的方敬之。這些名聲,是他最大的護身符。朝廷想動他,天下人都會看著。只要他的名聲夠大,夠響,夠硬一一誰想動他,都得掂量掂量。
尤其是對朱允墳。
方敬落筆了。
先寫下了《石灰吟》三字。
然後繼續筆走龍蛇。
「千錘萬鑿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閒。」
「粉骨碎身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
寫完了,方敬把筆擱在硯上,退後一步。
於仁站在那裡,眼眶都紅了,莫名其妙有種奇怪的感覺:雖然我兒才兩歲,但是希望謙兒能像方先生這樣的人啊!
這首詩,跟方先生曾經的那首《青松》,一脈相承。
顧應同站在那,尷尬不已。
輸了、完全輸了。
就算他再倨傲,也不敢說這首詩寫得不好。
方敬這口占絕句,文筆雖然依然淺白,但是氣勢雄渾、立意高遠,自有一股風骨,就連他心裡也隱隱生出欽佩。
「顧兄,咱們走吧……」
顧應同沒有動。
顧應同忽然想起兩年前的春天。春榜作廢,南北榜案發,他的功名被一筆勾銷。他不敢恨皇帝,只恨北人,最恨的,是方敬,一個草包,居然被先帝欽點為探花。憑什麼?
今天他在金陵鴨王遇見了方敬。他以為自己可以居高臨下地羞辱這個人,可以把他踩在腳底下,出一口憋了兩年的惡氣。
結果呢?
結果這個人寫了一副對聯,四行詩,就讓他變成了一個笑話。
希望以後關於他的戲劇、說書的段子裡,自己別太小丑吧。
「走吧。」
顧應同低下頭,轉身離開。
明珮珮從頭到尾都沒有看顧應同。
她的眼睛一直盯著牆上的詩句,從方敬寫下第一個字開始,就沒有移開過。
先生寫的是石灰。但寫的是他自己。
先生比石灰還白。
於仁看著顧應同的背影消失在樓梯口,輕輕嘆了口氣。他走到方敬面前,深深一揖:「方先生,學生也告辭了。今日得見先生風采,學生受益匪淺。這首詩,學生回去一定日日誦讀,以為自省。」方敬微笑點頭,跟於仁客氣作別,雖然還是不知道他誰。
也幸好不記得了,當著正主父親的面抄詩……方敬還是要臉的。
方敬重新坐下。桌上新上來的烤鴨還冒著熱氣,金黃酥脆。明珮珮坐在對面,眼睛亮晶晶地看著他,顯然還沒從那兩首詩里回過神來。
朱高熾坐在方敬旁邊,圓滾滾的身子把椅子塞得滿滿當當。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忽然轉過頭,看著明珮珮,臉上堆起了一個堪稱慈祥的笑容。
「明小姐。」
明珮珮回過神來:「世子?」
朱高熾的笑容更慈祥了:「明小姐在金陵住得還習慣嗎?朝鮮和大明氣候不同,飲食也不同。」明珮珮規規矩矩地答道:「多謝世子關心。會同館的飲食起居都很周到,小女沒有什麼不習慣的。」朱高熾點點頭:「那就好,那就好。」
安靜了。
方敬在旁邊,夾了一塊烤鴨,慢慢嚼著,眼睛在兩人之間掃了一個來回。
朱高熾又堆起那個慈祥的笑容,試圖找補:「明小姐,我們隨便聊聊。父王常跟我說,朝鮮是咱們大明的藩屬,要多多親近。」
曜!看來你也收到你爹的信了啊?就硬親近啊?
明珮珮禮貌地笑了笑:「世子有心了。」
「明小姐,你平時喜歡做什麼?」
「讀書。先生教什麼,小女就讀什麼。」
「讀書好,讀書好。讀什麼書?」
「《千字文》。」
「《千字文》好,《千字文》好。啟蒙必讀,根基紮實。」
明珮珮看著他。
朱高熾也看著她。
方敬搖搖頭。
嘖,死肥宅對付女孩子就這樣。
就像有些人,發評論騷話連篇,跟女孩子單獨在一起,屁都放不出來一個。
方敬終於看不下去了。他把筷子放下,清了清嗓子:「世子,你今天不是路過嗎?路過了這麼久,該回去了吧?」
朱高熾如蒙大赦,立刻站起來:「對對對,姨父提醒的是。高熾還有事,就先告辭了。」
他轉向明珮珮,又堆起那個笑容,「明小姐,改日再聊。」
明珮珮站起來福了一禮:「世子慢走。」
朱高熾轉身就走,咚咚咚地下了樓梯。隨從們趕緊跟上。腳步聲很快消失在樓下。
明珮珮重新坐下,輕輕呼出一口氣。她看著方敬,忍不住說了一句:「先生,這位世子……好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