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提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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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桂面色鐵青,死死盯著方敬,方敬毫無懼色,坦然與他對視。

  兩人對視片刻,朱桂笑了。

  「方按院,你是欽差,你要查案,孤攔不住你。」他轉過身,對身後的侍衛說,「去,把郭福叫來。」不一會兒,一個三十多歲的中年人被帶了上來,正是郭福。

  朱桂拍著郭福的肩膀,漫不經心道:「郭福,你跟了孤這麼多年,孤信你。方按院是奉旨辦差,你跟他去,有什麼說什麼。清者自清。」

  按察分司衙門,大堂。

  郭福的臉色不太好看,嘴唇發白,跪在那裡,低著頭,不看方敬。

  「郭福。」方敬開口

  …小……小人在。」

  「知道本院為什麼傳你來嗎?」

  郭福擡起頭,看了方敬一眼,又迅速低下頭去:「小人不知。小人一向奉公守法,不知按院傳小人所為何事。」

  方敬笑了笑。他從案上拿起是石老根送來的那疊狀紙,一頁一頁地念。

  「洪武二十九年三月,石家堡村民石大牛告你強占上田四十三畝。」

  方敬把狀紙放下,看著郭福。

  「郭福,你還要本院繼續念嗎?」

  「回按院,石家堡……小人確實去過。代王府在石家堡有一處莊子,小人管著收租,每年都要去幾趟。但強占民田這種事,小人從未做過。石大牛這個名字,小人也沒什麼印象。」

  「至於人命官司,按院,這可真是天大的冤枉。小人手底下確實有幾個莊丁,但那都是干農活的。殿下管得嚴,不許府里的人在外頭惹事。小人要是敢帶人打人,殿下早就把小人的腿打斷了。這石大牛,小人真的不記得了。會不會是有人冒了小人的名,在外頭為非作歹?」

  方敬放下狀紙,看著郭福。郭福跪在那裡,臉上寫滿了無辜。方敬忽然笑了。

  「郭福,你說你不認識石大牛。」

  「是,小人確實不認得。」

  方敬點了點頭。

  「好。本院問完了。你先下去。明天本院再問你。」

  郭福愣了一下。他大概沒想到審訊這麼快就結束了。他跪在那裡,張了張嘴,想說什麼,又咽了回去。「是。小人告退。」

  待他走後,方勇從側門走進來,湊到方敬耳邊:「少爺,這郭福嘴硬得很。要不要……」

  方敬擺擺手。

  「不急。今天只是打個照面。讓他回去想一晚上。明天再審。」

  方勇應了一聲,退到一邊。

  方敬靠在椅背上,閉著眼睛。郭福的反應,在他意料之中。代王府的大管事,在大同橫了十五年,什麼場面沒見過?幾張狀紙就想讓他認罪,那是做夢。郭福不認罪,不是因為狀紙上寫的不夠清楚,是因為他背後站著代王府。只要代王府不倒,他就不會認。

  方敬睜開眼睛。

  「勇叔。」

  「少爺。」

  「恆升號的帳冊,搬來了嗎?」

  方勇指了指堂下角落裡的三口大木箱:「都搬來了。恆升號的掌柜親自送來的,臉都綠了,又不敢攔。」

  方敬站起來,走到那三口木箱前,掀開最上面一口箱子的蓋子。滿滿一箱帳冊,封皮上寫著「銀流水」「貨流水」「往來簿」「總清」「草流」,分門別類,整整齊齊。

  方敬隨手抽出一本,翻了翻。

  密密麻麻的數字,豎著寫的,沒有標點,沒有表格。收入支出混在一起,一筆進後面跟著三筆出,出裡面又夾雜著另一筆進。方敬翻了幾頁,頭開始大了。他把帳冊放回去,蓋上箱子蓋。

  「去,把恆升號的帳房先生叫來。還有,把石老根狀紙上提到的那幾筆田產交易的契書,也一併找出來方勇應了一聲,轉身出去了。

  方敬重新坐回公案後面。他面前擺著三樣東西:左邊是石大牛的六份狀紙,中間是魚鱗冊上那三百畝田被塗改的記錄,右邊是恆升號支銀給郭福的幾張條子抄本。

  狀紙。田畝。銀子。

  三條線,都指向同一個人。

  但郭福今天在堂上的表現,說明他根本不怕。不怕,是因為他覺得方敬查不到鐵證。狀紙是原告的一面之詞,田畝可以推說是莊子上的地,銀子可以推說是正常的買賣往來。沒有鐵證,就定不了他的罪。方敬需要鐵證。


  恆升號的帳房先生姓吳,叫吳德貴,五十來歲,進門的時候,他先給方敬磕了個頭,然後小心翼翼地站起來,低著頭,不敢看方敬。

  吳先生,恆升號的帳,都是你記的?」

  吳德貴連忙點頭:「回按院,是小人記的。恆升號開業十五年,帳目一筆不落,全在這些箱子裡。」方敬笑了笑。

  「好。吳先生,本院今天不查你的帳。本院只是想請教你幾個問題。」

  吳德貴受寵若驚:「按院請講,小人一定知無不言。」

  「吳先生,這本「銀流水』,記的是什麼?」

  吳德貴看了一眼封皮:「回按院,「銀流水』記的是銀錢進出。收了多少銀子,支了多少銀子,每日結算,月底匯總。」

  方敬點點頭,又拿起一本「貨流水」。

  「這本呢?」

  「回按院,「貨流水』記的是糧食買賣。進了多少糧,賣了多少糧,什麼價,誰經手的。」「這本「往來簿』呢?」

  「記的是欠款和還款。誰欠了恆升號的錢,什麼時候還的,還了多少,還剩多少。」

  方敬把三本帳冊並排放在桌上。

  「吳先生,本院不太懂記帳。你給本院講講,比如恆升號賣了一百石糧食,收了五十兩銀子。這筆帳,怎麼記?」

  吳德貴不假思索:「回按院,先在「貨流水』上記一筆:某月某日,賣出糧食一百石,單價五錢,共收銀五十兩。經手人某某。然後在「銀流水』上再記一筆:某月某日,收銀五十兩,系賣出糧食所得。」方敬問:「這兩筆帳之間,有什麼關聯?」

  吳德貴愣了一下:「關聯?按院,這……這兩筆帳記的是同一樁買賣,自然是關聯的。」

  「本院的意思是,如果有人想查這筆買賣,他得先看「貨流水』,再看「銀流水』,然後自己把這兩筆帳對上?」

  吳德貴想了想:「是這樣。不過小人的帳記得清清楚楚,每一筆都對得上。」

  方敬笑了。

  「本院相信吳先生的帳記得清楚。但本院想問的是:如果有人想在其中做手腳,比如在「貨流水』上記了賣出糧食一百石,但在「銀流水』上只記了收銀三十兩。你怎麼能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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