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作家?
投稿的事情,周曉還沒有和父母說。
但是他也不著急,突然和父母說你兒子馬上當作家了?也不可靠,畢竟父母那邊也不一定能接受得了。
周曉以前很少展現寫作的天賦的。
周曉還是決定等著小說發表了和父母坦白,畢竟他又沒有糊名,小說發表了自然誰都知道了。
很快。
家門口。
父母都等著周曉,他才進屋子,母親便問道:「吃飯了嗎?」
「哦!忘了和爸媽你們說了,今天雜誌社聚餐,我就在外面吃了。」周曉說道。
「那好,待會讓你爸把東西收了!還說著給你留著。」
父母把碗筷收拾乾淨,
周曉進了屋子,見著隔壁燈火通明,問了一句:「在幹啥呢?若若?」
「在寫作業呢。」
「那我過來了。」
周曉可不像撞見什麼不該撞見的一幕,血緣這東西很古怪,就算周若若長得美若天仙,周曉對於她都是毫無感覺。
所以周曉對妹妹的感情還是純粹的愛。
進了屋子,看著她穿著一件襯衫在奮筆疾書,周曉一笑:「你還真是努力?冷不冷啊?要風度不要溫度。」
「不冷。」
「對了,過幾天哥帶你去買新衣服吧?」周曉說道。
周若若皺眉:「哥?你這是幹什麼?你該不會有什麼……」
「我又不想要你做什麼?展現一下我的關愛嘛!」
「行吧,買便宜一點的就行了,我聽說隔壁商場打折促銷,十塊錢可以買兩件,到時候你給我買一件,你自己拿一件!」周若若感動地說道。
她倒是不懷疑周曉有錢買衣服。
「對了,你真想要去武漢嗎?」周曉問了一句。
「想啊,我還沒有去過大城市呢!!我同學都是爸媽去那邊出差帶著她一起去旅遊呢!!」
周曉點點頭說道:「那哥過年就帶你去,你馬上就放假了吧?」
十二月過後不久就是一月了,自然要放假,周曉的稿費差不多也到了。
去省城確實費錢,光車費都要十多塊,兩人就是二三十,吃飯、住宿都要錢,沒有一百來塊是下不來的。
「真的假的?哥你最近為什麼這麼好了?」
「沒啥,雜誌社裡面馬上發獎金了,看你名額沒了可憐你。」
「……」
說了幾句話,便和周若若說了再見。
周曉今天睡了一個懶覺
很晚才起來,父母叫他起來的,他才去上班。
昨天只有一部分人知道他的事情,畢竟有些人當時在外面採訪,有的人已經下班了;今天到了崗位上,大家還都在討論他的事情呢。
對於一個雜誌社來說,多了一個作家確實是值得討論的事情。
假如說,平時和你在單位上那個不起眼的小同事,突然有天告訴你,他是余華?
這夠不夠驚喜呢?
何況八十年代已經是文學昌盛的年代,現在沒有短視頻、網絡小說等一些娛樂來分走傳統文學的流量。
「早啊,周曉同志!」
「哦,你也早啊!」
「今天來的挺早的,周曉同志。」
「早報看了咩,我給你帶了一份。」
「哦謝謝。」
周曉一進屋子就是很多人和他打招呼,攀關係不一定。
人們只是出於獵奇心理,想看看作家和普通人有什麼不一樣。
早上,熊曉蘭按時來了,她給周旭帶了一份早餐。
然後笑眯眯的看著他,一臉的崇拜。
這就是標準的文學青年,文學青年對於作家都是欽佩青睞的。
周曉無奈地拍拍她的肩膀,軟軟糯糯的,說道:「好好努力吧。」
他在雜誌社自此收服了一個小跟班,這姑娘以前喜歡粘著自己,現在跟得更加地緊密了。周曉覺得有個美女在一旁伺候自己好像也不錯。
……
下午。
一個姑娘立在那裡,一身利落的黑色皮衣,襯得身姿挺拔又冷艷。頭上的帽子壓下淺淺的陰影,遮住半張眉眼,只露出一截挺翹的鼻樑與線條乾淨的下頜,明明看不清全貌,卻偏偏讓人覺得,她一定生得極好看。
上次和周曉說過了關於去辦公室的事情,安沫沫就一直心裡忐忑。
她覺得周曉一定是在叛逆,不想跟著自己去辦公室。。
至於父親那邊,安沫沫一直都是反抗的,這幾天又和老父親大吵了一架,終於那邊是安靜了下來,安沫沫心裡都寬慰多了,只是父親最近不太搭理她。
她來了門口。
朝著報社裡面看去。
只是很快就見到兩個編輯一邊走路一邊說話。
「嘖嘖嘖,我可告訴你,不得了吧?我們報社裡面出來了一個作家,聽說他投稿去了《花城》,那主任跪著求她把稿子留下來。」
「哪有這麼離譜,一看就是你瞎說的吧?」
「怎麼可能麼!」那位小編輯說話的時候眉飛色舞:「你猜猜昨天晚上為什麼你們財務多了一筆帳單?還不是因為他們編輯部的人去外面聚餐,就是因為這件事!!」
「這樣啊?還真不得了啊。」
「……」
安沫沫覺得他們說的人有點熟悉。
正巧此時的她也是來找周曉的。
她覺得上次沒聊透,這一次一定要好好聊一下。
關鍵是把周曉勸動,她其實挺喜歡周曉的,兩人雖然談了兩年了,一點事情沒有發生,但是心裡一直都很純情的。
這年代這種傻姑娘挺多的,周曉覺得原主剛好騙了一個,雜誌社也騙了一個。
啊呸,這作家的事情哪能叫做騙?
安沫沫指尖微微發緊,把掌心捏出一點細汗,仰起臉輕聲問道:「你好,能幫我叫一下周曉同志出來一下嗎?」
門內的人頓了頓,抬眼打量她兩眼,隨口問了一句:「你是?」
安沫沫下意識抬手,輕輕撩開垂在頰邊的碎發,耳尖悄悄泛起一層淺紅,帶著幾分少女的不好意思,卻又努力繃起神情,一字一頓、格外鄭重地開口:
「我是他女朋友。」
在《人生》這部小說發表後,女朋友處對象這個詞其實已經得到一定程度的傳播了,南方更加的廣泛。
兩人一對眼:「你這個對象不得了啊,他可是作家嘞!等一下,我馬上給你叫出來?」
「作家……」安沫沫歪著腦袋,似乎聽到了什麼奇怪的事情,疑惑問道。
但是他也不著急,突然和父母說你兒子馬上當作家了?也不可靠,畢竟父母那邊也不一定能接受得了。
周曉以前很少展現寫作的天賦的。
周曉還是決定等著小說發表了和父母坦白,畢竟他又沒有糊名,小說發表了自然誰都知道了。
很快。
家門口。
父母都等著周曉,他才進屋子,母親便問道:「吃飯了嗎?」
「哦!忘了和爸媽你們說了,今天雜誌社聚餐,我就在外面吃了。」周曉說道。
「那好,待會讓你爸把東西收了!還說著給你留著。」
父母把碗筷收拾乾淨,
周曉進了屋子,見著隔壁燈火通明,問了一句:「在幹啥呢?若若?」
「在寫作業呢。」
「那我過來了。」
周曉可不像撞見什麼不該撞見的一幕,血緣這東西很古怪,就算周若若長得美若天仙,周曉對於她都是毫無感覺。
所以周曉對妹妹的感情還是純粹的愛。
進了屋子,看著她穿著一件襯衫在奮筆疾書,周曉一笑:「你還真是努力?冷不冷啊?要風度不要溫度。」
「不冷。」
「對了,過幾天哥帶你去買新衣服吧?」周曉說道。
周若若皺眉:「哥?你這是幹什麼?你該不會有什麼……」
「我又不想要你做什麼?展現一下我的關愛嘛!」
「行吧,買便宜一點的就行了,我聽說隔壁商場打折促銷,十塊錢可以買兩件,到時候你給我買一件,你自己拿一件!」周若若感動地說道。
她倒是不懷疑周曉有錢買衣服。
「對了,你真想要去武漢嗎?」周曉問了一句。
「想啊,我還沒有去過大城市呢!!我同學都是爸媽去那邊出差帶著她一起去旅遊呢!!」
周曉點點頭說道:「那哥過年就帶你去,你馬上就放假了吧?」
十二月過後不久就是一月了,自然要放假,周曉的稿費差不多也到了。
去省城確實費錢,光車費都要十多塊,兩人就是二三十,吃飯、住宿都要錢,沒有一百來塊是下不來的。
「真的假的?哥你最近為什麼這麼好了?」
「沒啥,雜誌社裡面馬上發獎金了,看你名額沒了可憐你。」
「……」
說了幾句話,便和周若若說了再見。
周曉今天睡了一個懶覺
很晚才起來,父母叫他起來的,他才去上班。
昨天只有一部分人知道他的事情,畢竟有些人當時在外面採訪,有的人已經下班了;今天到了崗位上,大家還都在討論他的事情呢。
對於一個雜誌社來說,多了一個作家確實是值得討論的事情。
假如說,平時和你在單位上那個不起眼的小同事,突然有天告訴你,他是余華?
這夠不夠驚喜呢?
何況八十年代已經是文學昌盛的年代,現在沒有短視頻、網絡小說等一些娛樂來分走傳統文學的流量。
「早啊,周曉同志!」
「哦,你也早啊!」
「今天來的挺早的,周曉同志。」
「早報看了咩,我給你帶了一份。」
「哦謝謝。」
周曉一進屋子就是很多人和他打招呼,攀關係不一定。
人們只是出於獵奇心理,想看看作家和普通人有什麼不一樣。
早上,熊曉蘭按時來了,她給周旭帶了一份早餐。
然後笑眯眯的看著他,一臉的崇拜。
這就是標準的文學青年,文學青年對於作家都是欽佩青睞的。
周曉無奈地拍拍她的肩膀,軟軟糯糯的,說道:「好好努力吧。」
他在雜誌社自此收服了一個小跟班,這姑娘以前喜歡粘著自己,現在跟得更加地緊密了。周曉覺得有個美女在一旁伺候自己好像也不錯。
……
下午。
一個姑娘立在那裡,一身利落的黑色皮衣,襯得身姿挺拔又冷艷。頭上的帽子壓下淺淺的陰影,遮住半張眉眼,只露出一截挺翹的鼻樑與線條乾淨的下頜,明明看不清全貌,卻偏偏讓人覺得,她一定生得極好看。
上次和周曉說過了關於去辦公室的事情,安沫沫就一直心裡忐忑。
她覺得周曉一定是在叛逆,不想跟著自己去辦公室。。
至於父親那邊,安沫沫一直都是反抗的,這幾天又和老父親大吵了一架,終於那邊是安靜了下來,安沫沫心裡都寬慰多了,只是父親最近不太搭理她。
她來了門口。
朝著報社裡面看去。
只是很快就見到兩個編輯一邊走路一邊說話。
「嘖嘖嘖,我可告訴你,不得了吧?我們報社裡面出來了一個作家,聽說他投稿去了《花城》,那主任跪著求她把稿子留下來。」
「哪有這麼離譜,一看就是你瞎說的吧?」
「怎麼可能麼!」那位小編輯說話的時候眉飛色舞:「你猜猜昨天晚上為什麼你們財務多了一筆帳單?還不是因為他們編輯部的人去外面聚餐,就是因為這件事!!」
「這樣啊?還真不得了啊。」
「……」
安沫沫覺得他們說的人有點熟悉。
正巧此時的她也是來找周曉的。
她覺得上次沒聊透,這一次一定要好好聊一下。
關鍵是把周曉勸動,她其實挺喜歡周曉的,兩人雖然談了兩年了,一點事情沒有發生,但是心裡一直都很純情的。
這年代這種傻姑娘挺多的,周曉覺得原主剛好騙了一個,雜誌社也騙了一個。
啊呸,這作家的事情哪能叫做騙?
安沫沫指尖微微發緊,把掌心捏出一點細汗,仰起臉輕聲問道:「你好,能幫我叫一下周曉同志出來一下嗎?」
門內的人頓了頓,抬眼打量她兩眼,隨口問了一句:「你是?」
安沫沫下意識抬手,輕輕撩開垂在頰邊的碎發,耳尖悄悄泛起一層淺紅,帶著幾分少女的不好意思,卻又努力繃起神情,一字一頓、格外鄭重地開口:
「我是他女朋友。」
在《人生》這部小說發表後,女朋友處對象這個詞其實已經得到一定程度的傳播了,南方更加的廣泛。
兩人一對眼:「你這個對象不得了啊,他可是作家嘞!等一下,我馬上給你叫出來?」
「作家……」安沫沫歪著腦袋,似乎聽到了什麼奇怪的事情,疑惑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