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洛陽縣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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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道上,幾個少年押著李宥,往洛陽城方向而去。

  日頭漸高,暑氣蒸騰。

  李宥被推搡著走在塵土飛揚的路上,額上沁出細密的汗珠。

  他身上的襴衫在廝打中被扯破了幾處。

  可他一聲不吭,強忍著疼痛,只低著頭趕路,腦中卻在飛快地盤算著。

  去洛陽縣見官,會是什麼下場?

  前世的他是唐史愛好者,唐代律法他也算比較精通。

  《唐律疏議》中載:「諸鬥毆人者,笞四十;傷者,杖六十。」崔琰鼻血橫流,已然構成唐律所定義的「傷」。

  按律,他得杖六十。

  但他年方十四,屬唐律中的「年十五以下」未成年範疇(唐律以十五歲為成年界,十四歲屬「未成丁」範疇),按律可稍作減刑,想來只要罰銅便能了事。

  可這只是律法層面的麻煩,

  真正的危機,卻在律法之外。

  崔氏乃五姓七望之首,根深葉茂,勢焰熏天。

  崔琰的阿耶雖非崔氏族長,卻在河南道為官,與洛陽縣令定然素有往來,交情不淺。

  而他李宥,不過是李義府養在外頭的孽子,名不正言不順。

  李義府斷然不會為了他,去得罪自家夫人的親族。那是他賴以穩固權勢的根基。

  洛陽縣令若偏袒崔氏,給他安個「當街行兇、辱沒士族」的罪名,打一頓板子都是輕的;

  萬一藉機將他關進大牢,磋磨折辱。

  那他這一輩子的仕途,恐怕就徹底斷送了。

  「走快些!磨蹭什麼!」身後一個少年又用力推了他一把。

  可那又如何,他畢竟是李義府的兒子?

  李宥嘴角微微勾起。

  他兩世為人,讀過的書比崔琰這些紈絝子弟多了不知多少。

  唐律他背得滾瓜爛熟,公堂上的規矩他比誰都清楚。

  就算縣令偏袒,他也有辦法把水攪渾。

  他有理,有人證,有律法傍身。

  崔琰以為吃定了他。

  可崔琰不知道,他面對的,從來不是一個任人欺凌的怯懦庶子。

  錦兒這會子定然已經去找盧熙先生報信了。

  盧先生雖是一介布衣,卻是范陽盧氏疏宗,在士林中頗有清名。

  他出面,未必能扭轉乾坤,但至少能讓縣令不敢太過分。

  鄭溫留下的那個健仆,早就消失不見,想必也去找鄭溫報信了。

  有鄭溫作證,就不會任由崔琰這幫人顛倒黑白。

  到了公堂之上,只需據理力爭,見招拆招便是。

  他倒要看看,崔琰那個草包,能玩出什麼花樣來。

  ……

  洛陽城東南隅,便是洛陽縣治所。

  縣衙坐北朝南,門前立著一對石獅,昂首挺胸,威武森嚴,透著官府的肅殺之氣。

  幾個衙役手持水火棍,肅立在門廊之下,神色威嚴,目不斜視。

  一見幾個少年押了人過來,其中一個衙役上前一步,厲聲呵斥:「縣衙重地,不得喧譁!若有冤屈,可上前擊鼓鳴冤,不得在此聚集!」

  崔琰的鼻子這時血還未止住。

  他用衣袖捂了一下,指了指李宥,對衙役高聲道:「我乃清河崔氏嫡枝,家父乃當朝朝議郎、河南道巡官崔明遠!

  此子目無王法,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對我大打出手,不僅將我毆傷,還口出狂言,辱我崔氏宗族!今日若不能將他繩之以法,我崔家定不罷休!」

  衙役一聽「清河崔氏」四字,當即被嚇住了三分。

  不敢怠慢,立刻引著他們從側門進入,來到一處偏院。這是縣衙的候審之處。

  偏院裡種著幾株老槐樹,枝繁葉茂,濃蔭蔽日。

  樹蔭下站著幾個等候審案的百姓,見他們進來,都紛紛側目,好奇地張望。

  「在此等候,不可喧譁。」

  衙役讓他們在廊下站定,又叮囑了一句,才轉身進去通報。


  李宥倚著廊柱,不動聲色地打量著四周。

  這偏院乃是候審之地,不時有吏員捧著文牒案卷,步履匆匆地從院中走過。

  遠處隱約傳來幾聲擊鼓聲,混著衙役的喝止聲,襯得縣衙愈發肅穆。

  他心中清楚,唐代縣衙處理案件,尋常訟案多由通判官審理;

  若有重大冤情,亦可擊鼓鳴冤。一旦擊鼓,按制便需縣令親審。

  可若是無事擊鼓、驚擾縣令,擊鼓之人需先吃一頓殺威棒,以儆效尤。

  他正思忖間,忽見一個身著青袍的官員從月洞門後轉出,身後跟著兩個手持文簿的書吏。

  那官員約莫四十來歲,面容清瘦,眉眼間帶著幾分幹練,想來便是此處的通判官了。

  崔琰一看到來人,眼睛頓時一亮,快步迎了上去,低身行禮說道:

  「張世叔!小侄崔琰,家父崔明遠,與世叔乃是故交。

  前些日子家父還提起世叔,說您在洛陽縣為官清正,深得民心。」

  那通判官聞言微微一怔,仔細打量了崔琰幾眼,臉上旋即露出幾分笑意:「原來是崔家十二郎!

  令尊近日身體可好,去歲在河南府衙會上我還見過你。你這臉是……怎生弄成這般模樣?」

  崔琰恨恨地一指廊下的李宥,壓低聲音道:「世叔容稟,便是那個孽障!

  他不過是個外室子,生母柳氏乃卑賤之人,竟敢當街毆打小侄,還口出狂言辱我崔氏宗族。

  小侄咽不下這口氣,還請世叔做主!」

  通判官順著崔琰手指的方向看去,目光在李宥身上轉了一圈,眉頭微皺:「他是何人?」

  「正是李義府養在外頭的那個孽子!」

  崔琰湊近一步,聲音壓得更低,「世叔有所不知,此子仗著李義府的勢,在盧熙的學館裡便目中無人,多次與小侄作對。今日更是變本加厲,當眾行兇。」

  官員走到李宥跟前,上下打量了他幾眼,目光在他臉上的紅印和破損的襴衫上稍作停留,語氣平淡地問道:「你就是李宥?」

  李宥斂衽拱手,恭敬道:「正是學生。」

  那官員淡淡道:「崔琰告你毆傷於他,你二人皆出身士族,此事需得縣令親審。

  只是縣令今日有貴客到訪,無暇審理此案,你且先押在羈候所,待明日再行問訊。」

  李宥心中一沉。

  這貨想偏袒崔琰,一個少年人的毆鬥小案,要啥縣令親審,還要押入羈候所。

  羈候所。

  那是過夜的地方麼。

  魚龍混雜,三教九流,崔琰若暗中使些手段,後果不堪設想。

  李宥心中焦急,可他面上不動聲色,只是平靜地看著那官員,說道。

  「這位官人,學生斗膽問一句,羈候所中,可容人探視?」

  那官員微微一怔,顯然沒想到他會有此一問。

  李宥繼續道:「學生初來乍到,身邊總要有個人照應。

  若有親友探視,也好讓學生不至於在羈候所中,出什麼意外。」

  他說「意外」二字時,語氣平靜,目光卻直直地看著那官員。

  那官員臉色微微僵了僵。

  崔琰在一旁冷笑道:「進了羈候所,還想有人探視?你以為你是誰?」

  李宥沒有理他,只是看著那官員,等著他開口。

  那官員沉默片刻,終於道:「按規矩,羈候所不許探視。」

  李宥正欲繼續辯解,忽聽前衙方向傳來一陣喧譁,隱約有人高聲呼喊,聲音急切。

  張通判眉頭一蹙,對身邊的屬吏吩咐道:「去看看,前衙何事喧譁,也不怕驚擾了縣尊和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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