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以法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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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大樓內部比外面安靜得多。

  隔音做得很好——走廊里幾乎聽不到廣場上的喧囂,只剩下空調系統低沉的嗡鳴和偶爾經過的工作人員的腳步聲。

  地板是淺灰色的大理石,牆壁是白色的,天花板很高,整個空間給人一種冷淡的、故意保持距離的莊嚴感。

  這座建築在2002年啟用,設計初衷是審判種族滅絕、戰爭罪和反人類罪。波士尼亞戰犯在這裡受審過,非洲軍閥在這裡受審過。

  現在,輪到一個二十三歲的退役魔法少女了。

  魔法國度在2004年加入了《羅馬規約》。

  那是斯黛拉推動的,我記得她當時的說法:「讓魔法國度納入國際法律體系,有助於約束表世界和超自然領域之間日益頻繁的互動。」

  措辭很漂亮。

  翻譯成人話就是:如果魔法少女在戰鬥中造成了附帶損害,需要有一個法律框架來處理後果,否則遲早會有某個國家的政客拿「超自然力量不受法律約束」這件事大做文章。

  你不能一邊在人類的城市裡戰鬥,一邊假裝人類的法律跟你無關。

  所以現在,莉賽爾·溫特哈爾特作為魔法國度的前成員,以「反人類罪」的指控被帶上了國際刑事法院的被告席。

  指控清單很長。

  第一項:在布拉格實施大規模攻擊,導致二百八十四名平民失蹤(推定死亡)。

  第二項:蓄意製造夢魘種,危害公共安全。

  第三項:在維也納策劃並實施旨在將整座城市沉入夢淵的儀式,構成針對平民群體的系統性攻擊。

  第四項:與已知敵對實體(夢淵意志體)合作,協助其執行可能導致大規模人類傷亡的計劃。

  檢察官是一個叫伊莎貝爾·穆尼奧斯的西班牙女人,國際刑事法院最資深的高級檢察官之一。她之前負責過三個非洲案件,全部定罪,以鐵面著稱。

  辯護律師——

  這是一個問題。

  沒有律師願意為莉賽爾辯護。

  消息傳出去之後,國際刑事法院的辯護律師名冊上超過三百名註冊律師,沒有一個人主動接手。

  理由五花八門——「利益衝突」「排期不允許」「超出專業領域」——但真正的原因只有一個。

  沒有人想站在「那個試圖毀滅維也納的女孩」旁邊。

  在公眾眼中,莉賽爾·溫特哈爾特已經被定性了。

  她是恐怖分子,是殺人犯,是那個差點讓一百九十萬人消失的瘋子。

  為她辯護的律師,哪怕是依據法律義務和職業倫理,也會被貼上「為怪物說話」的標籤。

  沒有人願意承受這種代價。

  最後接下這個案子的人,是一個叫馬庫斯·范德貝赫的荷蘭人。

  四十七歲,海牙本地人,在國際刑事法院的註冊辯護律師名冊上掛了八年名,但從來沒有被指派過真正的案件。

  他之前處理過的最複雜的案子,是一起跨境走私案——有人從比利時往荷蘭走私未繳稅的香菸,總共涉案金額不到兩萬歐元。

  他之所以接下這個案子,據亞伯拉罕的情報人員了解,有兩個原因。

  第一,法院需要給莉賽爾指派一名辯護律師。如果沒有人自願接手,法院院長有權強制指派。與其被強制指派,然後被全世界知道你是「被迫的」,不如主動接下來,至少在履歷上看起來體面一些。

  第二,他的獨女患有先天性心臟病,三年前做過一次手術,還需要第二次。手術費用不菲,而走私案的辯護律師費不足以覆蓋。國際刑事法院為重大案件的辯護律師提供的報酬,相當可觀。

  一個普通人,為了他女兒的醫療費,接下了這個世紀審判。

  我不知道該怎麼評價這件事。

  也許這就是現實。人類是複雜的,複雜到他們的動機永遠無法被簡單地歸類為「高尚」或「卑鄙」。

  馬庫斯·范德貝赫接下這個案子,既是為了錢,也是為了女兒,也許還有一點點——極其微小的一點點——法律人的職業榮譽感。誰知道呢。

  我走過安檢區域。

  兩個穿著深色西裝的安保人員用金屬探測器掃了我一遍。探測器在經過我腰間的時候發出了一聲短促的蜂鳴——那裡有一個金屬物體,密鑰,VIE-GL-02。


  我已經把它交給了亞伯拉罕,但他在昨天又還給了我。

  「留著。」他說,「作為證據。如果調查委員會需要你作證,你需要它。」

  我不確定他說的是實話。

  也許他只是不想碰這個東西。

  安保人員看了我一眼。他顯然認出了我——我的臉在過去一周已經出現在全球各大媒體上,雖然大部分照片都是模糊的、遠距離拍攝的。但一個看起來十七歲、白髮紅眸的女孩,在這個世界上並不多見。

  他沒有多問,只是把探測器收起來,點了點頭。

  「法庭在B區。」他說,「走廊盡頭左轉。」

  「謝謝。」

  「呃——」他猶豫了一下,「猩紅女士?」

  「嗯?」

  「我女兒是您的粉絲。」他說,聲音變得有些不好意思,「她今年十二歲,她說她長大以後也想當魔法少女。」

  我看著他。

  一個五十歲左右的安保人員,身材魁梧,臉上有一道舊傷疤,手指粗糙——大概當過兵。他說他的女兒想當魔法少女,語氣里有一種父親特有的、既驕傲又擔憂的複雜情緒。

  「告訴她——」我停了一下,「告訴她好好長大就行了。」

  他點了點頭。

  我沿著走廊往前走。

  B區在法院大樓的東翼。走廊很長,兩側是一扇扇緊閉的門,門上掛著編號牌。有些門後面傳來低沉的說話聲——其他案件的庭審準備工作正在進行。

  審判定在上午十點,現在是八點四十五分。

  我還有一個多小時。

  亞伯拉罕在審判開始前替我安排了一間會見室,用來和辯護律師做庭前溝通。作為檢方的關鍵證人之一——布拉格事件的親歷者、維也納事件的參與者,我的證詞將在庭審中占據重要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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