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神話
2005年9月23日,羊城。
天河電影城。
《神話》華南區首映日。
齊軍站在售票櫃檯旁邊,盯著電腦屏幕上的實時數據。
開畫第一場,滿座。
第二場,滿座。
第三場,還是滿座。
他掏出手機,給齊宇發簡訊:「哥,爆了。」
《神話》是成龍主演的古裝大片,金喜善演女主角,投資1.6億港幣,在當年算頂級製作。
華南區的發行權,星粵文化三個月前就拿下了。
當時有人覺得貴,分帳條件苛刻,齊宇說:「成龍的片子,在華南不會差。」
他沒說錯。
首日票房,華南區報收280萬。
第二天320萬。
第三天400萬。首周突破1500萬。
齊宇坐在辦公室里,看著齊軍傳真過來的數據,拿起筆算了一下。
星粵分帳42%,除去宣發成本,淨利潤超過500萬。
他把報表放下,靠在椅背上。
林曉琳推門進來,手裡拿著一份文件。
「齊總,9月份門店數據。突破80家了。」
齊宇接過來,翻到最後一頁。80家店,月營收4800萬,利潤1600萬。
年利潤突破8000萬,估值12億。
他把文件放在桌上,看著林曉琳。
「年底能到多少?」林曉琳說:「90家。明年一季度,100家。」
齊宇點點頭:「100家。」
林曉琳轉身出去。走到門口,忽然回頭。
「齊總,黃聖依的事,您打算怎麼辦?」
齊宇說:「不是我想怎麼辦。是她想怎麼辦。」
林曉琳沒再問,推門出去了。
2005年10月8日,港城。某茶餐廳。
黃聖依坐在角落裡,面前擺著一份文件,是周律師剛送來的。
文件很厚,裡面有錄音整理稿、行程單、工資條。
她翻了幾頁,放下。
周律師坐在對面,手裡拿著一杯奶茶,沒喝。
「星輝那邊開始放料了。」周律師說。
「昨天的娛樂版,有人放出你去年拍GG的工作照,說你不服從公司安排,私自接活。
照片是未簽約的,他們故意放出來,就是想證明你『不守規矩』。」
黃聖依沒說話。
她端起奶茶,喝了一口。甜得發膩。
周律師又說:「我們也放了一些東西。
你去年12月的行程單,一天跑三個城市,工作十八個小時。
還有工資條,你拍《功夫》之後的片酬分成,公司拿了七成,你拿三成。這些都在文件里。」
黃聖依放下奶茶杯:「周律師,這些東西有用嗎?」
周律師說:「有用。不是對法官有用,是對輿論有用。法官看證據,輿論看故事。
你的故事是什麼?是一個想演戲的女孩,被公司當成了賺錢機器。
你說不,他們就毀你。這個故事,比『忘恩負義』好聽。」
黃聖依低下頭,看著那份文件。
封面寫著「黃聖依訴星輝公司違約案——證據材料」。
她盯著那幾個字,看了很久。
手機響了。是齊宇的簡訊。
「看到新聞了。星輝在放你的工作照。」
黃聖依回:「看到了。」
齊宇說:「你怕嗎?」
黃聖依說:「不怕。他們放吧。反正那些照片是真的。
我拍了,沒簽約。我違約了,我認。但他們敢放我的工資條嗎?
敢放我的行程單嗎?敢放我一天工作十八個小時的證明嗎?」
齊宇沒回。過了很久,他發了一條。「你準備好了?」
黃聖依回:「準備好了。」
10月9日,羊城。
冰美人辦公室。
齊宇坐在辦公桌前,面前攤著幾份報紙。娛樂版頭條都是黃聖依和星輝的官司。
有的寫「黃聖依違約在先,星輝依法維權」,有的寫「星輝壓榨藝人?
黃聖依方曬出超時工作證明」。輿論開始分裂,不再是一邊倒罵黃聖依。
齊軍站在旁邊,手裡拿著一個小本子。
「哥,周律師那邊說,他們想放一個『圈內薪資對比』。
就是把星輝的分成比例和行業標準做個對比。
行業一般是五五開,星輝是七三開。
這個對比一出來,老百姓一看就懂,公司拿七成,藝人拿三成,這叫公平?」
齊宇想了想:「放。但不是周律師放,是『匿名業內人士』放。
找個小報,別找大媒體。大媒體會查來源,小報不會。」
齊軍點點頭,在小本本上記下來。
齊宇又說:「還有,安排一個專訪。不是娛樂版的專訪,是社會版的專訪。
主題不是『黃聖依打官司』,是『女孩的夢想與枷鎖』。
讓她說,她從小想演戲,考了藝術學校,面試了幾百次,終於被周星馳看中。
拍了《功夫》,以為夢想實現了。結果發現,夢想是籠子,她是籠子裡的鳥。
她想飛,公司說不行,你是玉女,你不能飛。
她拍了《男人裝》,只是想拍一張不笑的照片。公司就把籠子關死了。」
齊軍抬起頭,看著他:「哥,這些話,是她自己說的,還是你編的?」
齊宇說:「是她自己說的。我只是幫她翻譯成別人聽得懂的話。」
齊軍沒再問,轉身出去了。
10月11日,港城。某酒店會議室。
黃聖依坐在一張長桌後面,對面坐著一個女記者,四十多歲,戴著眼鏡,手裡拿著一個錄音筆。
旁邊還有一個攝影師,扛著攝像機,鏡頭對著黃聖依的臉。
這是齊宇安排的社會版專訪,不是娛樂版。
來的記者不跑娛樂線,跑社會新聞,寫過「留守兒童」「打工妹」「被家暴的女人」。
她看黃聖依,不是看明星,是看一個被困住的女孩。
記者問:「你從什麼時候開始想演戲?」
黃聖依說:「從小。我小時候看電視劇,覺得那些人好厲害,能變成另一個人。我也想變成另一個人。不是我自己,是別人。」
記者問:「後來你考上了藝術學校,面試了很多次,終於被周星馳選中。那時候你覺得自己實現夢想了嗎?」
黃聖依說:「實現了。拍《功夫》的時候,我覺得我就是那個人。
那個啞女,不會說話,但眼睛裡什麼都有。
周導說,你站在那裡,不用說話,觀眾就懂你。那是我最開心的時候。」
天河電影城。
《神話》華南區首映日。
齊軍站在售票櫃檯旁邊,盯著電腦屏幕上的實時數據。
開畫第一場,滿座。
第二場,滿座。
第三場,還是滿座。
他掏出手機,給齊宇發簡訊:「哥,爆了。」
《神話》是成龍主演的古裝大片,金喜善演女主角,投資1.6億港幣,在當年算頂級製作。
華南區的發行權,星粵文化三個月前就拿下了。
當時有人覺得貴,分帳條件苛刻,齊宇說:「成龍的片子,在華南不會差。」
他沒說錯。
首日票房,華南區報收280萬。
第二天320萬。
第三天400萬。首周突破1500萬。
齊宇坐在辦公室里,看著齊軍傳真過來的數據,拿起筆算了一下。
星粵分帳42%,除去宣發成本,淨利潤超過500萬。
他把報表放下,靠在椅背上。
林曉琳推門進來,手裡拿著一份文件。
「齊總,9月份門店數據。突破80家了。」
齊宇接過來,翻到最後一頁。80家店,月營收4800萬,利潤1600萬。
年利潤突破8000萬,估值12億。
他把文件放在桌上,看著林曉琳。
「年底能到多少?」林曉琳說:「90家。明年一季度,100家。」
齊宇點點頭:「100家。」
林曉琳轉身出去。走到門口,忽然回頭。
「齊總,黃聖依的事,您打算怎麼辦?」
齊宇說:「不是我想怎麼辦。是她想怎麼辦。」
林曉琳沒再問,推門出去了。
2005年10月8日,港城。某茶餐廳。
黃聖依坐在角落裡,面前擺著一份文件,是周律師剛送來的。
文件很厚,裡面有錄音整理稿、行程單、工資條。
她翻了幾頁,放下。
周律師坐在對面,手裡拿著一杯奶茶,沒喝。
「星輝那邊開始放料了。」周律師說。
「昨天的娛樂版,有人放出你去年拍GG的工作照,說你不服從公司安排,私自接活。
照片是未簽約的,他們故意放出來,就是想證明你『不守規矩』。」
黃聖依沒說話。
她端起奶茶,喝了一口。甜得發膩。
周律師又說:「我們也放了一些東西。
你去年12月的行程單,一天跑三個城市,工作十八個小時。
還有工資條,你拍《功夫》之後的片酬分成,公司拿了七成,你拿三成。這些都在文件里。」
黃聖依放下奶茶杯:「周律師,這些東西有用嗎?」
周律師說:「有用。不是對法官有用,是對輿論有用。法官看證據,輿論看故事。
你的故事是什麼?是一個想演戲的女孩,被公司當成了賺錢機器。
你說不,他們就毀你。這個故事,比『忘恩負義』好聽。」
黃聖依低下頭,看著那份文件。
封面寫著「黃聖依訴星輝公司違約案——證據材料」。
她盯著那幾個字,看了很久。
手機響了。是齊宇的簡訊。
「看到新聞了。星輝在放你的工作照。」
黃聖依回:「看到了。」
齊宇說:「你怕嗎?」
黃聖依說:「不怕。他們放吧。反正那些照片是真的。
我拍了,沒簽約。我違約了,我認。但他們敢放我的工資條嗎?
敢放我的行程單嗎?敢放我一天工作十八個小時的證明嗎?」
齊宇沒回。過了很久,他發了一條。「你準備好了?」
黃聖依回:「準備好了。」
10月9日,羊城。
冰美人辦公室。
齊宇坐在辦公桌前,面前攤著幾份報紙。娛樂版頭條都是黃聖依和星輝的官司。
有的寫「黃聖依違約在先,星輝依法維權」,有的寫「星輝壓榨藝人?
黃聖依方曬出超時工作證明」。輿論開始分裂,不再是一邊倒罵黃聖依。
齊軍站在旁邊,手裡拿著一個小本子。
「哥,周律師那邊說,他們想放一個『圈內薪資對比』。
就是把星輝的分成比例和行業標準做個對比。
行業一般是五五開,星輝是七三開。
這個對比一出來,老百姓一看就懂,公司拿七成,藝人拿三成,這叫公平?」
齊宇想了想:「放。但不是周律師放,是『匿名業內人士』放。
找個小報,別找大媒體。大媒體會查來源,小報不會。」
齊軍點點頭,在小本本上記下來。
齊宇又說:「還有,安排一個專訪。不是娛樂版的專訪,是社會版的專訪。
主題不是『黃聖依打官司』,是『女孩的夢想與枷鎖』。
讓她說,她從小想演戲,考了藝術學校,面試了幾百次,終於被周星馳看中。
拍了《功夫》,以為夢想實現了。結果發現,夢想是籠子,她是籠子裡的鳥。
她想飛,公司說不行,你是玉女,你不能飛。
她拍了《男人裝》,只是想拍一張不笑的照片。公司就把籠子關死了。」
齊軍抬起頭,看著他:「哥,這些話,是她自己說的,還是你編的?」
齊宇說:「是她自己說的。我只是幫她翻譯成別人聽得懂的話。」
齊軍沒再問,轉身出去了。
10月11日,港城。某酒店會議室。
黃聖依坐在一張長桌後面,對面坐著一個女記者,四十多歲,戴著眼鏡,手裡拿著一個錄音筆。
旁邊還有一個攝影師,扛著攝像機,鏡頭對著黃聖依的臉。
這是齊宇安排的社會版專訪,不是娛樂版。
來的記者不跑娛樂線,跑社會新聞,寫過「留守兒童」「打工妹」「被家暴的女人」。
她看黃聖依,不是看明星,是看一個被困住的女孩。
記者問:「你從什麼時候開始想演戲?」
黃聖依說:「從小。我小時候看電視劇,覺得那些人好厲害,能變成另一個人。我也想變成另一個人。不是我自己,是別人。」
記者問:「後來你考上了藝術學校,面試了很多次,終於被周星馳選中。那時候你覺得自己實現夢想了嗎?」
黃聖依說:「實現了。拍《功夫》的時候,我覺得我就是那個人。
那個啞女,不會說話,但眼睛裡什麼都有。
周導說,你站在那裡,不用說話,觀眾就懂你。那是我最開心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