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天價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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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8月25日,早上七點。

  齊宇被手機震醒。

  不是簡訊,是電話。

  他摸起手機,眯著眼看了一眼屏幕,是齊軍。

  接通。

  「哥!」齊軍的聲音從那頭傳過來,又急又響:「你看新聞了嗎?」

  齊宇坐起來,靠在床頭:「什麼新聞?」

  「娛樂頭條!」齊軍頓了頓,「全是范姐!但不是她獲獎的事。」

  齊宇頓了一下:「說清楚。」

  齊軍喘了口氣,聲音壓低了:「今天早上的娛樂報紙,頭版上全是昨天晚上在後台拍的一張照片。」

  他頓了頓,「你和范姐在一起,她在笑,你在看她。標題寫的是……寫的是……」

  他說不下去了。

  齊宇說:「念。」

  齊軍深吸一口氣:「《范冰兵後台密會神秘男子,疑是幕後金主》。」

  齊宇靜靜聽著,沒說話。

  齊軍一邊說著,一邊翻下一份報紙:「還有幾家報紙寫的更難聽。《百花獎幕後:范冰兵感謝的那個人是誰》《獨家揭秘:范冰兵背後的男人》。

  論壇上也炸了,全是討論你和范姐的關係。有人把你上次在她公寓樓下被拍的事翻出來了,說你就是那個……」

  他沒說完,但是齊宇知道他想說什麼。

  《手機》上映後的那段時間,范冰兵被罵「第三者」的時候,有人拍到他出現在她樓下。

  那時候沒人知道他是誰,現在被曝光後,全對上了。

  「哥,你現在別出門。」齊宇說:「樓下已經有人在蹲了。」

  齊宇掛了電話後,站起身,走到窗邊。

  窗簾拉著,他掀開一條縫,往下看。

  門口蹲著七八個人,有男有女,手裡都拿著相機。

  還有幾個沒拿相機的,站在路邊抽菸,眼睛一直往上瞟。

  齊宇放下窗簾,拿起手機,翻到范冰兵的號碼,撥過去。

  響了五聲,對面才接。

  「齊宇。」范冰兵的聲音從那頭傳來,很輕,有點啞。

  「看到了?」

  「嗯。」

  范冰兵接著說:「對不起。」

  「對不起什麼?」

  「是我在台上說那些話,把他們引來的。」

  齊宇沒接話。

  范冰冰繼續說:「我沒想到會這樣。」

  齊宇說:「你不用想。我想。」

  范冰冰沒說話。

  齊宇說:「你現在在哪兒?」

  范冰冰說:「在酒店。門口也蹲了人,我不敢出去。」

  齊宇說:「那就別出去。」

  范冰冰說:「可我今天要去華誼。」

  齊宇愣了一下:「去華誼幹嘛?」

  范冰冰說:「解約。」

  早上八點,范冰兵從酒店的後門離開。

  齊軍安排的車,繞了兩條巷子,甩掉了蹲守的人。

  車上,范冰兵坐在后座,戴著墨鏡和口罩,一言不發。

  手機一直在震,全是未接來電和簡訊。她看了一眼,有經紀公司的,有記者的,有認識的不認識的。

  她沒接,也沒有回。

  車子開到華誼公司樓下,她下車,快步走進大樓。

  電梯裡只有她一個人。她看著電梯門上映出的自己,墨鏡遮住了大半張臉,看不出表情。

  電梯到了。

  門打開,走廊里站著兩個人,是王靜花和她的助理。

  王靜花看到范冰兵,快步走過來:「你怎麼來了?」

  「解約。」

  王靜花聽到這句話頓了頓,「你瘋了?昨天剛拿獎,今天解約?」

  范冰兵看著她震驚的神情,沒再說話。

  王靜花壓低聲音:「現在外面鬧成什麼樣了,你不知道嗎?你現在解約,等於把自己往火坑裡推。」


  范冰兵說:「我知道。」

  王靜花有些急了:「知道你還來。」

  范冰冰說:「就是因為知道,才要來。」

  她越過王靜花,往裡走。

  王靜花站在原地,看著她的背影,半天沒動。

  助理在旁邊小聲問:「花姐,怎麼辦?」

  王靜花沒回答。

  會議室里坐著五個人。

  華誼的董事,法務總監,經紀部總經理,還有兩個范冰兵不認識的中年男人,應該是股東代表。

  長桌的盡頭,主位空著。

  范冰兵被安排在一個靠窗的位置坐下,對面是法務總監,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戴著金絲眼鏡,面前攤著一份厚厚的合同。

  門開了,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走進來,在主位坐下。

  王鍾軍。

  華誼的二老板,分管經紀業務。

  他看了范冰兵一眼,沒說話,只是點了點頭。

  會議開始。

  范冰兵先開口:「王總,我今天來,是想談解約的事。」

  王鍾軍靠在椅背上,沒說話。

  法務總監翻開合同,推過來一份複印件。

  「范小姐,根據合同第七條第三款,您在合約期內單方面解約,需要支付違約金。」

  范冰冰說:「我知道。多少?」

  法務總監說:「按合同約定,違約金的計算方式是……」

  他話沒說完,會議室的門忽然被推開。

  一個年輕人快步走過來,手裡拿著一沓報紙,走到王鍾軍身邊,彎下腰,在他耳邊說了幾句話。

  王鍾軍原本淡然的臉色,瞬間變了。

  他身後接過那沓報紙,一張一張翻過去。

  翻完,他抬起頭頭,看著范冰兵。

  眼神變了。

  范冰兵心裡一沉。

  王鍾軍把那沓報紙往桌上一扔:「范小姐,你先看看這個。」

  報紙滑過來,范冰兵低頭看。

  頭版頭條,是她和齊宇在後台的那張照片。她笑著,齊宇看著她。

  標題:《范冰冰後台密會神秘男子,疑是幕後金主》

  她翻到第二張。

  是她公寓樓下,齊宇被拍的那張。時間顯示是2003年9月,《手機》上映後那段時間。

  標題:《獨家曝光:同一男子曾出現在范冰冰公寓樓下》

  她翻到第三張。

  是論壇帖子的截圖,標題寫著:《范冰冰背後的人,到底是誰?》

  下面跟帖已經幾百條了,她來不及細看,只看到一些關鍵詞——

  「金主」

  「包養」

  「小三那次就是他」

  「難怪能紅」

  她放下報紙,抬起頭。

  王鍾軍看著她,表情很平靜,但眼睛裡沒有溫度。

  「范小姐,你現在要解約?」

  范冰冰說:「是。」

  王鍾軍點點頭,轉向法務總監。

  「合同第七條第三款,怎麼說的?」

  法務總監翻開合同,念道:「合約期內,若藝人因個人行為給公司聲譽造成重大損失,公司有權要求藝人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已履行合約期內公司總投入的十倍。」

  他頓了頓,補充道:「同時,公司有權要求藝人繼續履行合約,直至合約期滿。」

  范冰冰愣住了。

  法務總監繼續說:「范小姐,根據我們統計,公司在您身上的總投入,包括宣傳費、公關費、項目對接費用,共計800萬。」

  他看著范冰冰,一字一句。

  「十倍,也就是8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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