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被大鬍子用來營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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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默,還是你牛逼,瓊搖阿姨的邀約都拒絕了,還是還珠3。」

  「那必須的,我們林默要長相有長相,要演技有演技,好戲約以後排著隊來,看不上這個很正常。」

  閒聊時,李亞朋和周訊得知了林默推掉瓊搖還珠3邀約一事,就跟他開起了玩笑。

  「你倆就別拿我尋開心了,據我所知,你們倆也推過這部戲。」林默笑著回應。

  「我之所以推掉,是覺得起點太高,再想超越《笑傲江湖》和《射鵰英雄傳》這樣的古裝劇將很有難度,就決定以後徹底告別古裝劇了,而且不止是還珠3,《楊門女將》和《書劍恩仇錄》我都辭演了。」李亞朋凡爾賽了一把。

  「羨慕啊,我這還在愁下一個活在哪呢,有人都已經推仨了。」林默順勢打趣。

  「你別急,等射鵰播了,到時就是我羨慕你了。」李亞朋呵呵一笑。

  「訊呢,你怎麼也推了?」蔣琴琴好奇的問。

  「就我這嗓音,去演瓊搖劇里那些柔聲細氣、嬌滴滴的女角色,不被觀眾罵死才怪。」周訊演黃蓉已經被罵了。

  幾人有說有笑間,于敏走了過來,丟給林默一份報紙,笑道:「小默,你成英雄了,今晚請吃飯啊。」

  啊?

  英雄?

  什麼鬼?

  林默一頭霧水,趕緊展開報紙,蔣琴琴、李亞朋、周訊三人也湊了過去。

  ——【桃花島燃起沖天火,楊康成為救火英雄!】

  頭版標題十分醒目。

  李亞朋笑著豎起大拇指道:「這頓飯你得請。」

  周訊附和道:「對。」

  蔣琴琴詫異道:「這是好事呀,你怎麼反倒悶悶不樂的?」

  好事?

  不見得。

  那天去救火的人很多,他不過搭了把手,根本算不上功勞。

  現在把「救火英雄」的標籤貼在他身上,擺明了是把他架在火上烤,肯定會引來捧殺和非議。

  能高興起來嗎?

  這波操作,十有八九是炒作王大鬍子的手筆,用來給射鵰造勢營銷。

  林默眯起了眼睛,給人擺了一道啊。

  這個消息很快就傳遍劇組,大家看他的眼神各異。

  關係好的,對他那天的英勇行為稱讚叫好。

  關係一般的,覺得他貪功不要臉。

  下午收工,剛走出水滸城景區,蹲守多時的媒體記者立刻蜂擁而上,話筒和錄音筆齊齊遞到他面前,問題全圍著「救火英雄」四個字。

  「那天火場裡,部隊、消防、景區工作人員、當地群眾都沖在前面,他們才是英雄,而我只是做了力所能及的事,這標題太抬舉我了。」

  對著身邊人,和面對記者,林默統一低姿態話術,不貪功、不膨脹。

  作為穿越者,自然明白輿情走向對自己帶來的影響,提前就想好了應對之策,不拒絕善意,但拒絕被單方面炒作架高,認領責任,不獨占榮譽。

  這番得體又謙遜的表態,讓原本準備挑刺的記者找不出半點毛病,也讓一旁圍觀的劇組人員暗自點頭,先前那些暗地裡的非議,也隨之消散。

  這件事引發的熱度挺大的,明星作為公眾人物,一言一行本就容易被無限放大。

  當然了,有弊,也就有利。

  隨著報導擴散,越來越多的人知道了新版射鵰的楊康叫林默,一個長相帥氣、心地善良、為人謙虛的新人。

  沒等劇集播出,就先攢下了一波路人緣和初始關注度。

  這倒是好事,可以高興一下。

  而值得高興的事,不止這一件。

  十二月中旬,王曉曉再次來到片場向林默匯報工作:「林總,大宇資訊和趙本夫都同意了我們的報價,同意出售《仙劍奇俠傳》和《天下無賊》的影視改編權。」

  林默點點頭,對此並不意外,只要錢給夠,什麼都好說。

  王曉曉接著補充道:「不過大宇資訊那邊提了個附加要求,就是男主角和女主角的演員選擇需要和『仙劍之父』姚壯憲先生商量。」

  要求合理,上一世胡戈能拿下李逍遙這個角色,就是姚壯憲拍板決定的,林默「嗯」的一聲道:「這個沒問題。」


  王曉曉又道:「還有就是,酷火組合我已經找到了,他們在鵬城一家叫金色時代的舞廳里,聽了我們的簽約意向和規劃後,願意加入。」

  說著,她從隨身的包里拿出三份文件,遞過去道:「這是版權合同和簽約合同,需要您簽字蓋章。」

  林默伸手接過文件,滿意一笑,夸道:「幹得漂亮,等這些事塵埃落定,給你加獎金!」

  「謝謝林總!」王曉曉聞言,高興之餘,又道:「只是……公司帳上目前沒有那麼多錢了。」

  「這個你不用擔心。」林默在月初沒戲份的一天,回了燕京,去了趟銀行,別墅的抵押貸款和公司經營性貸款都已申請成功,額度足夠覆蓋這些支出,「錢下周一會到帳。」

  王曉曉鬆了口氣,收起簽字蓋章了的文件道:「那我先回去處理後續事宜,有情況再向您匯報。」

  林默叫住了她:「等等。」

  想要讓曾易玲花真正起飛,成為日後那對家喻戶曉的鳳凰傳奇,還差關鍵的一環——一個核心音樂人,張超。

  可以說,鳳凰傳奇能成為國民級組合,張超功不可沒。

  《自由飛翔》、《最炫民族風》、《奢香夫人》等一首首傳遍大街小巷的神曲,皆出自他之手。

  這些歌曲不僅旋律抓耳、傳唱度極高,更精準的將玲花的高亢嗓音與曾易的說唱完美融合。

  所以,得要找到張超,把他簽進公司,這樣才能為玲花曾易的崛起,打下最堅實的基礎。

  就這樣王曉曉又領到新任務離去。

  而林默再次陷入沉思。

  彩鈴時代即將到來,既然簽下曾易玲花,那麼這波紅利要吃。

  彩鈴是從2002年3月由韓國SK電訊首推,然後2003年5月華國移動、聯通、電信就相繼推出了彩鈴業務。

  那場面可以說是,紅旗招展,人山人海,一經推出,就受到了手機用戶的追捧。

  可以說,在2G時期檢驗一首歌到底火不火,各類彩鈴排行榜是唯一標準,比如2006年新浪年度十大網絡彩鈴歌曲中的《QQ愛》,就在彩鈴中泛濫成災,也許很多人都沒聽過,但莫名其妙的就學會了。

  而這也是一塊巨大的蛋糕,當中的收入十分可觀。

  如果一首歌被下載100萬次,就是等同於賣了100萬張唱片的,從收益上來講,彩鈴比傳統唱片多了將近十倍,按每首歌2塊錢的下載費用來計算,版權所有者就可以有30萬的版稅收入。

  而歌曲版稅分成比例可以從10%到30%不等,具體取決於歌手的議價能力和市場地位,通常是15%,一張CD的版稅不過2、3塊錢,一盒磁帶是1塊多,換句話說,一首彩鈴2塊的收入,就抵得上過去一張唱片的版稅。

  最關鍵的是,彩鈴業務必須通過三大運營商註冊開通,盜版難度極大,下載量往往能達到數百萬甚至數千萬次,收益遠比傳統唱片穩定。

  鄭原的《一萬個理由》,彩鈴下載量達到了恐怖的1.5億,僅這一首歌所創造的收益就是數億。

  可是,問題來了。

  林默不像起點文娛那些前輩們一樣全能,雖然上一世聽過不少歌,但是要完整的默寫出一首歌,包括詞、曲、編曲,這是幾乎不可能的。

  難搞……

  想不到法子就先不想了。

  也是在這個時候,林默腦海里響起一連串的系統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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