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 合格
他拿起桌上一份文件,正是那份蓋著紅章的
「體溫計合格鑑定報告」,展示了一下,語氣充滿自信:
「首先,關於核心爭議點——體溫計。原告聲稱我院使用的體溫計不准,導致誤診。
但事實是,該批次體溫計經權威第三方檢測機構嚴格鑑定,結論為完全合格!
這白紙黑字,印章赫然,足以證明我院所用器械質量可靠,不存在原告所稱的『重大計量失誤』。」
他放下報告,目光掃過原告席上的王歪歪,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憐憫和居高臨下:
「其次,關於診療過程。
患兒病情複雜,持續發熱,我院主治醫師王有德大夫基於豐富的臨床經驗,
為挽救患兒生命,審慎選用進口特效藥物,完全符合醫療原則。
所謂『過度醫療』、『濫用藥物』,純屬家屬在焦慮情緒下的不當臆測,並無任何醫學證據支持。」
他最後將矛頭指向了關鍵證人:
「至於原告方可能依賴的某些所謂『內部人員』證言,我需要提醒法庭注意其證明力。
根據我方了解,該證人李嫣然護士,因工作失誤、責任心不強,已於近日被我院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其證言是否出於對管理決定的不滿而進行的報復性指控,其真實性、客觀性存疑,請法庭慎重採信。」
方唐鏡的答辯邏輯清晰,攻防兼備,先拋出權威報告定基調,
再以「家屬臆測」消解對方指控,最後直指證人動機不純。
一番話下來,旁聽席上已有不少人在竊竊私語,覺得被告方似乎更有道理。
劉冰法官記錄完畢,看向原告席:
「原告方,對於被告的答辯,你們有何回應?
是否有新的證據提交?」
張偉一直安靜地坐著,直到此刻,他才緩緩站起身。
與方唐鏡的張揚自信不同,他神色平靜,甚至有些過於平靜。
他先向法官微微躬身,然後開口,聲音平穩有力:
「審判長,被告代理律師的陳述,聽起來有理有據,但遺憾的是,它建立在一份虛假的報告和歪曲的事實基礎之上。
為澄清真相,我方申請傳喚第一位證人——原告,患兒母親,王歪歪女士。」
「傳證人王歪歪到庭。」
王歪歪在法警引導下走入證人席。
她今天特意穿了一件相對整潔的衣服,但臉上深刻的疲憊和眼中的血絲無法掩飾。
她緊張地看了一眼審判席,又看向被告席上神色冷漠的王有德和朱俊毅,雙手緊緊交握。
「證人,請陳述你所了解的案件事實,以及與被告醫院的糾紛經過。」
劉冰法官道。
王歪歪深吸一口氣,仿佛用盡了全身力氣,帶著哭腔,但努力清晰地開始敘述:
「法官大人,我兒子小寶,今年才三歲……
他根本沒得那麼重的病,沒發那麼高的燒!」
她指向被告席,
「是他們醫院!
用的體溫計是壞的!量的不准!
非說我兒子燒到39度多,要打最貴的進口針!
一天就要上千塊!
打了二十多天,花了五六萬,我借遍了所有親戚,孩子被扎得渾身是針眼,人都瘦脫了形……
可後來我才知道,孩子體溫根本沒那麼高!是他們那破體溫計害人!」
她越說越激動,從隨身布包里掏出一沓厚厚的繳費單、借款憑據,舉起來:
「法官您看!這都是我們花的冤枉錢!
孩子遭的罪,我們背的債!他們一句『體溫計合格』就想賴掉嗎?
天底下哪有這樣的道理!」
方唐鏡立刻舉手:
「反對!審判長,證人情緒化陳述,與本案核心證據——鑑定報告結論相悖。
其所謂『體溫計是壞的』純屬主觀臆斷,無證據支持。」
劉冰法官看向王歪歪:
「原告,你指控體溫計有問題,除你個人感受外,是否有其他證據?」
王歪歪急切地說:
「有!我後來自己買了體溫計,量了是正常的!而且……」
「審判長,」
張偉適時開口,
「證人個人驗證及購買憑證我方已作為證據提交。
此外,為證實體溫計確實存在問題,且醫院內部對此知情,我方申請傳喚第二位證人。
原康悅康復醫院兒科護士,李嫣然。」
「傳證人李嫣然到庭。」
當李嫣然穿著簡單的便服,挺直脊背走入法庭時,被告席上的王有德和朱俊毅臉色明顯變了。
方唐鏡也微微蹙眉,但依舊維持著鎮定。
李嫣然在證人席站定,目光平靜地掃過被告席,然後在張偉的引導下開始陳述:
「審判長,我叫李嫣然,曾是康悅醫院兒科護士,是患兒王小寶的責任護士之一。
在患兒住院期間,我確實多次發現,使用科室統一配備的額溫槍測量患兒體溫,顯示為高燒,
但我私下用自備的電子體溫計複測腋下或耳溫,體溫往往正常或只有低燒。
我察覺異常,曾三次向主管醫師王有德大夫反映此情況,並提出是否體溫計有誤差的疑問。」
「王有德大夫當時如何回應?」
張偉問。
李嫣然清晰回答:
「第一次,他說『以科室儀器為準』;
第二次,他不耐煩地說『你不要瞎操心』;
第三次,他直接訓斥我『做好你本職工作,別多事』。」
「你有何證據證明你曾反映過這些情況?」
劉冰法官問。
「有。」
李嫣然從包里拿出一個筆記本和一部手機,
「這是我的工作筆記副本,上面有簡略記錄。
另外,這是我與同事胡詩漫的微信聊天記錄,裡面有我向她吐槽向王大夫反映體溫異常但被無視的內容,時間點與患兒住院期吻合。」
法警將證據接過,呈遞法官。
方唐鏡立刻起身,發起凌厲質詢:
「李嫣然女士,據我方了解,你不久前因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康悅醫院依法辭退。
你是否因此對醫院和王有德大夫心懷不滿,才在今日出庭作出不利於他們的證言?
你的證詞,是否帶有報復性質?」
這個問題極為尖銳,直指控方證人作證的動機。
旁聽席一陣騷動。
李嫣然面對質問,沒有慌張,反而抬起頭,目光直視方唐鏡,聲音清晰而堅定:
「方律師,您說反了。
我不是因為被辭退而來說真話,我是因為說了真話,反映了問題,才被他們找藉口辭退!
我今天站在這裡,是為那個被錯誤治療的孩子作證,是為事實真相作證,不是為報復誰!
如果我不站出來,難道要看著更多的孩子遭受同樣的不幸嗎?」
「體溫計合格鑑定報告」,展示了一下,語氣充滿自信:
「首先,關於核心爭議點——體溫計。原告聲稱我院使用的體溫計不准,導致誤診。
但事實是,該批次體溫計經權威第三方檢測機構嚴格鑑定,結論為完全合格!
這白紙黑字,印章赫然,足以證明我院所用器械質量可靠,不存在原告所稱的『重大計量失誤』。」
他放下報告,目光掃過原告席上的王歪歪,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憐憫和居高臨下:
「其次,關於診療過程。
患兒病情複雜,持續發熱,我院主治醫師王有德大夫基於豐富的臨床經驗,
為挽救患兒生命,審慎選用進口特效藥物,完全符合醫療原則。
所謂『過度醫療』、『濫用藥物』,純屬家屬在焦慮情緒下的不當臆測,並無任何醫學證據支持。」
他最後將矛頭指向了關鍵證人:
「至於原告方可能依賴的某些所謂『內部人員』證言,我需要提醒法庭注意其證明力。
根據我方了解,該證人李嫣然護士,因工作失誤、責任心不強,已於近日被我院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其證言是否出於對管理決定的不滿而進行的報復性指控,其真實性、客觀性存疑,請法庭慎重採信。」
方唐鏡的答辯邏輯清晰,攻防兼備,先拋出權威報告定基調,
再以「家屬臆測」消解對方指控,最後直指證人動機不純。
一番話下來,旁聽席上已有不少人在竊竊私語,覺得被告方似乎更有道理。
劉冰法官記錄完畢,看向原告席:
「原告方,對於被告的答辯,你們有何回應?
是否有新的證據提交?」
張偉一直安靜地坐著,直到此刻,他才緩緩站起身。
與方唐鏡的張揚自信不同,他神色平靜,甚至有些過於平靜。
他先向法官微微躬身,然後開口,聲音平穩有力:
「審判長,被告代理律師的陳述,聽起來有理有據,但遺憾的是,它建立在一份虛假的報告和歪曲的事實基礎之上。
為澄清真相,我方申請傳喚第一位證人——原告,患兒母親,王歪歪女士。」
「傳證人王歪歪到庭。」
王歪歪在法警引導下走入證人席。
她今天特意穿了一件相對整潔的衣服,但臉上深刻的疲憊和眼中的血絲無法掩飾。
她緊張地看了一眼審判席,又看向被告席上神色冷漠的王有德和朱俊毅,雙手緊緊交握。
「證人,請陳述你所了解的案件事實,以及與被告醫院的糾紛經過。」
劉冰法官道。
王歪歪深吸一口氣,仿佛用盡了全身力氣,帶著哭腔,但努力清晰地開始敘述:
「法官大人,我兒子小寶,今年才三歲……
他根本沒得那麼重的病,沒發那麼高的燒!」
她指向被告席,
「是他們醫院!
用的體溫計是壞的!量的不准!
非說我兒子燒到39度多,要打最貴的進口針!
一天就要上千塊!
打了二十多天,花了五六萬,我借遍了所有親戚,孩子被扎得渾身是針眼,人都瘦脫了形……
可後來我才知道,孩子體溫根本沒那麼高!是他們那破體溫計害人!」
她越說越激動,從隨身布包里掏出一沓厚厚的繳費單、借款憑據,舉起來:
「法官您看!這都是我們花的冤枉錢!
孩子遭的罪,我們背的債!他們一句『體溫計合格』就想賴掉嗎?
天底下哪有這樣的道理!」
方唐鏡立刻舉手:
「反對!審判長,證人情緒化陳述,與本案核心證據——鑑定報告結論相悖。
其所謂『體溫計是壞的』純屬主觀臆斷,無證據支持。」
劉冰法官看向王歪歪:
「原告,你指控體溫計有問題,除你個人感受外,是否有其他證據?」
王歪歪急切地說:
「有!我後來自己買了體溫計,量了是正常的!而且……」
「審判長,」
張偉適時開口,
「證人個人驗證及購買憑證我方已作為證據提交。
此外,為證實體溫計確實存在問題,且醫院內部對此知情,我方申請傳喚第二位證人。
原康悅康復醫院兒科護士,李嫣然。」
「傳證人李嫣然到庭。」
當李嫣然穿著簡單的便服,挺直脊背走入法庭時,被告席上的王有德和朱俊毅臉色明顯變了。
方唐鏡也微微蹙眉,但依舊維持著鎮定。
李嫣然在證人席站定,目光平靜地掃過被告席,然後在張偉的引導下開始陳述:
「審判長,我叫李嫣然,曾是康悅醫院兒科護士,是患兒王小寶的責任護士之一。
在患兒住院期間,我確實多次發現,使用科室統一配備的額溫槍測量患兒體溫,顯示為高燒,
但我私下用自備的電子體溫計複測腋下或耳溫,體溫往往正常或只有低燒。
我察覺異常,曾三次向主管醫師王有德大夫反映此情況,並提出是否體溫計有誤差的疑問。」
「王有德大夫當時如何回應?」
張偉問。
李嫣然清晰回答:
「第一次,他說『以科室儀器為準』;
第二次,他不耐煩地說『你不要瞎操心』;
第三次,他直接訓斥我『做好你本職工作,別多事』。」
「你有何證據證明你曾反映過這些情況?」
劉冰法官問。
「有。」
李嫣然從包里拿出一個筆記本和一部手機,
「這是我的工作筆記副本,上面有簡略記錄。
另外,這是我與同事胡詩漫的微信聊天記錄,裡面有我向她吐槽向王大夫反映體溫異常但被無視的內容,時間點與患兒住院期吻合。」
法警將證據接過,呈遞法官。
方唐鏡立刻起身,發起凌厲質詢:
「李嫣然女士,據我方了解,你不久前因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被康悅醫院依法辭退。
你是否因此對醫院和王有德大夫心懷不滿,才在今日出庭作出不利於他們的證言?
你的證詞,是否帶有報復性質?」
這個問題極為尖銳,直指控方證人作證的動機。
旁聽席一陣騷動。
李嫣然面對質問,沒有慌張,反而抬起頭,目光直視方唐鏡,聲音清晰而堅定:
「方律師,您說反了。
我不是因為被辭退而來說真話,我是因為說了真話,反映了問題,才被他們找藉口辭退!
我今天站在這裡,是為那個被錯誤治療的孩子作證,是為事實真相作證,不是為報復誰!
如果我不站出來,難道要看著更多的孩子遭受同樣的不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