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恥辱
審判長韓曉曉接過平板,目光落在屏幕上。
她原本嚴肅的表情,在看清視頻標題和封面時,幾不可察地頓了一下。
作為審判長,她並非兩耳不聞窗外事。
這個在本地法律圈和網絡上已經掀起些許波瀾的外賣事件視頻,她略有耳聞。
更關鍵的是,開庭前,確實有人委婉地打過招呼,暗示照顧一下被告方。
然而,當她點開視頻,快進而關鍵地瀏覽了內容。
清晰的樓道監控,完整記錄虎子哼歌偷拿外賣的過程。
緊接著是王曉紅在樓道里情緒激動、手指幾乎戳到拍攝者臉上的污衊和索賠叫囂。
然後是那個網紅煽風點火的直播片段。
最後是冷靜專業的法律條文分析,將盜竊、誹謗、敲詐勒索未遂的要點一一剖明……
視頻證據鏈完整,畫面清晰,時間線明確,法律定性準確。
更重要的是,其發布在網絡平台,已有相當傳播量和公眾討論度。
韓曉曉法官的心沉了下去。
這已不是簡單的鄰里口角,而是證據確鑿、輿論關注的事件。
那個「招呼」的分量,在這樣公開、確鑿且已引發公眾討論的證據面前,顯得蒼白而危險。
身為法官,她首先要對法律和證據負責。
她快速看完,關閉平板,抬起頭時,臉上已恢復了完全的肅穆。
她看向被告席,聲音平穩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力量:
「被告方代理律師,對於原告方提交的這段視頻證據,你方有無異議?」
「是否申請對其真實性進行鑑定?」
方唐鏡在王曉紅喊出五萬時,就預感到了一絲不妙,那女人太蠢了!
此刻看到審判長直接詢問視頻證據,他心頭一跳,立刻意識到張偉手中恐怕握有他未知的底牌。
他強作鎮定,立刻回應:
「審判長,我方對證據來源和真實性存疑!」
「網絡視頻極易剪輯偽造,不能作為……」
「視頻源文件及原始監控記錄,我方已同步提交法庭,可供技術核查。」
張偉不等他說完,平靜地補充道。
同時示意楊婉君將一疊早已準備好的、包括監控原始數據存儲卡拷貝件、視頻發布後台記錄等材料的證據清單遞上。
方唐鏡被噎了一下,臉色微變。
他沒想到張偉準備得如此周全!
韓曉曉法官看了看張偉補充提交的材料清單,又瞥了一眼被告席上開始有些慌亂的王曉紅和臉色難看的方唐鏡,心中已有決斷。
她不再給方唐鏡糾纏證據真實性的機會,直接轉向核心:
「基於目前當庭出示及雙方無爭議的基本事實。」
「即被告王曉紅之子未經允許拿走原告張偉的外賣,以及被告王曉紅事後在公開場合對原告發表的相關言論。」
「本庭認為,原告方提交的視頻證據,與本案基礎事實關聯性高,對其真實性,在被告方未能提供相反證據的情況下,本庭予以初步採信。」
她頓了頓,目光銳利地看向方唐鏡:
「被告代理律師,你方反訴原告『惡意引誘』、『變相投毒』的核心主張,除當事人陳述外,有無其他客觀證據支撐?」
「例如,能證明原告明知被告之子嚴重海鮮過敏仍故意點選外賣的證據?」
「能證明原告存在主觀上希望或放任損害發生故意的證據?」
方唐鏡張了張嘴,他手裡只有王曉紅的口述和一些模糊的、經不起推敲的旁證。
在張偉那鐵一般的監控視頻面前,顯得如此無力。
他試圖詭辯:
「審判長,對方身為律師,應當預見……」
「預見不等於故意,更不等於犯罪行為。」
韓曉曉法官打斷了他,語氣轉冷,
「法律追究的是行為人的主觀過錯和客觀行為。」
「目前證據顯示,外賣放置於原告自家門口,原告並無主動交付或引誘行為。」
「損害結果的發生,直接原因在於未成年人擅自拿取他人財物及監護人的監管疏忽。」
「被告方所主張的『惡意引誘』,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
「至於精神損害賠償請求,」
韓曉曉法官翻看了一下訴狀,
「其計算依據和合理性,被告方亦未進行充分舉證。」
「綜合本案全部情節,尤其是被告方在事件中存在明顯過錯,監管不力及事後不當言行,公開污衊、不當索賠。」
「本庭認為,被告方提出的反訴請求,理由不足,證據薄弱,不予支持。」
「相反,」
她的目光轉向張偉,
「原告張偉起訴被告王曉紅盜竊(財物價值較低,情節顯著輕微)、誹謗、敲詐勒索(未遂)一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考慮到被告之子確實因此事遭受病痛,且事件起因包含未成年人行為因素。」
「本庭在認定侵權責任的同時,亦對賠償金額予以酌情考量。」
她與身旁的陪審員短暫交換眼神後,莊嚴宣判:
「現判決如下:」
「一、駁回被告王曉紅全部反訴請求。」
「二、被告王曉紅的行為,對原告張偉構成名譽侵權,並存在敲詐勒索的違法意圖(未遂),情節惡劣,給原告造成精神困擾。」
「判令被告王曉紅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張偉公開賠禮道歉(道歉內容需經本院審核),並賠償原告張偉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一萬元整。」
「三、案件受理費由被告王曉紅承擔。」
法槌落下,聲音清脆。
「轟。!」
旁聽席上瞬間炸開了鍋!
剛才還覺得王曉紅「可憐」、「可能要贏」的街坊鄰居們,一個個目瞪口呆,議論聲幾乎要掀翻屋頂!
「我的天!反轉了!徹底反轉了!」
「不僅沒拿到錢,還要倒賠一萬?還要道歉?」
「張律師太厲害了!那視頻是殺手鐧啊!」
「王曉紅這是偷雞不成蝕把米,活該!」
「早就看她那樣不順眼了,還想訛人五萬?心太黑!」
「張偉這小子……真是深藏不露啊!這官司打得漂亮!」
「看來以後有啥法律問題,真得找張律師問問!」
驚嘆、感慨、對王曉紅的鄙夷、對張偉的佩服。
種種情緒在旁聽席上交織。
張偉這個名字,連同他那個小電驢律師的形象,在這一刻,深深印入了這些街坊鄰居的心裡。
他的張偉律師事務所,雖然依舊蝸居在那棟舊樓里。
但其專業、靠譜、能打贏硬仗的名聲,卻開始在這片街區悄然傳開。
方唐鏡臉色鐵青,胸脯微微起伏,精心打理過的頭髮似乎都黯淡了些。
他死死地盯著對面神色平靜的張偉,拳頭在桌下緊握。
又一次!
又一次在這個實習律師面前栽了跟頭!
而且是在這種他本以為十拿九穩的小案子上!
恥辱!
她原本嚴肅的表情,在看清視頻標題和封面時,幾不可察地頓了一下。
作為審判長,她並非兩耳不聞窗外事。
這個在本地法律圈和網絡上已經掀起些許波瀾的外賣事件視頻,她略有耳聞。
更關鍵的是,開庭前,確實有人委婉地打過招呼,暗示照顧一下被告方。
然而,當她點開視頻,快進而關鍵地瀏覽了內容。
清晰的樓道監控,完整記錄虎子哼歌偷拿外賣的過程。
緊接著是王曉紅在樓道里情緒激動、手指幾乎戳到拍攝者臉上的污衊和索賠叫囂。
然後是那個網紅煽風點火的直播片段。
最後是冷靜專業的法律條文分析,將盜竊、誹謗、敲詐勒索未遂的要點一一剖明……
視頻證據鏈完整,畫面清晰,時間線明確,法律定性準確。
更重要的是,其發布在網絡平台,已有相當傳播量和公眾討論度。
韓曉曉法官的心沉了下去。
這已不是簡單的鄰里口角,而是證據確鑿、輿論關注的事件。
那個「招呼」的分量,在這樣公開、確鑿且已引發公眾討論的證據面前,顯得蒼白而危險。
身為法官,她首先要對法律和證據負責。
她快速看完,關閉平板,抬起頭時,臉上已恢復了完全的肅穆。
她看向被告席,聲音平穩卻帶著不容置疑的力量:
「被告方代理律師,對於原告方提交的這段視頻證據,你方有無異議?」
「是否申請對其真實性進行鑑定?」
方唐鏡在王曉紅喊出五萬時,就預感到了一絲不妙,那女人太蠢了!
此刻看到審判長直接詢問視頻證據,他心頭一跳,立刻意識到張偉手中恐怕握有他未知的底牌。
他強作鎮定,立刻回應:
「審判長,我方對證據來源和真實性存疑!」
「網絡視頻極易剪輯偽造,不能作為……」
「視頻源文件及原始監控記錄,我方已同步提交法庭,可供技術核查。」
張偉不等他說完,平靜地補充道。
同時示意楊婉君將一疊早已準備好的、包括監控原始數據存儲卡拷貝件、視頻發布後台記錄等材料的證據清單遞上。
方唐鏡被噎了一下,臉色微變。
他沒想到張偉準備得如此周全!
韓曉曉法官看了看張偉補充提交的材料清單,又瞥了一眼被告席上開始有些慌亂的王曉紅和臉色難看的方唐鏡,心中已有決斷。
她不再給方唐鏡糾纏證據真實性的機會,直接轉向核心:
「基於目前當庭出示及雙方無爭議的基本事實。」
「即被告王曉紅之子未經允許拿走原告張偉的外賣,以及被告王曉紅事後在公開場合對原告發表的相關言論。」
「本庭認為,原告方提交的視頻證據,與本案基礎事實關聯性高,對其真實性,在被告方未能提供相反證據的情況下,本庭予以初步採信。」
她頓了頓,目光銳利地看向方唐鏡:
「被告代理律師,你方反訴原告『惡意引誘』、『變相投毒』的核心主張,除當事人陳述外,有無其他客觀證據支撐?」
「例如,能證明原告明知被告之子嚴重海鮮過敏仍故意點選外賣的證據?」
「能證明原告存在主觀上希望或放任損害發生故意的證據?」
方唐鏡張了張嘴,他手裡只有王曉紅的口述和一些模糊的、經不起推敲的旁證。
在張偉那鐵一般的監控視頻面前,顯得如此無力。
他試圖詭辯:
「審判長,對方身為律師,應當預見……」
「預見不等於故意,更不等於犯罪行為。」
韓曉曉法官打斷了他,語氣轉冷,
「法律追究的是行為人的主觀過錯和客觀行為。」
「目前證據顯示,外賣放置於原告自家門口,原告並無主動交付或引誘行為。」
「損害結果的發生,直接原因在於未成年人擅自拿取他人財物及監護人的監管疏忽。」
「被告方所主張的『惡意引誘』,缺乏事實與法律依據。」
「至於精神損害賠償請求,」
韓曉曉法官翻看了一下訴狀,
「其計算依據和合理性,被告方亦未進行充分舉證。」
「綜合本案全部情節,尤其是被告方在事件中存在明顯過錯,監管不力及事後不當言行,公開污衊、不當索賠。」
「本庭認為,被告方提出的反訴請求,理由不足,證據薄弱,不予支持。」
「相反,」
她的目光轉向張偉,
「原告張偉起訴被告王曉紅盜竊(財物價值較低,情節顯著輕微)、誹謗、敲詐勒索(未遂)一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考慮到被告之子確實因此事遭受病痛,且事件起因包含未成年人行為因素。」
「本庭在認定侵權責任的同時,亦對賠償金額予以酌情考量。」
她與身旁的陪審員短暫交換眼神後,莊嚴宣判:
「現判決如下:」
「一、駁回被告王曉紅全部反訴請求。」
「二、被告王曉紅的行為,對原告張偉構成名譽侵權,並存在敲詐勒索的違法意圖(未遂),情節惡劣,給原告造成精神困擾。」
「判令被告王曉紅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原告張偉公開賠禮道歉(道歉內容需經本院審核),並賠償原告張偉精神損害撫慰金人民幣一萬元整。」
「三、案件受理費由被告王曉紅承擔。」
法槌落下,聲音清脆。
「轟。!」
旁聽席上瞬間炸開了鍋!
剛才還覺得王曉紅「可憐」、「可能要贏」的街坊鄰居們,一個個目瞪口呆,議論聲幾乎要掀翻屋頂!
「我的天!反轉了!徹底反轉了!」
「不僅沒拿到錢,還要倒賠一萬?還要道歉?」
「張律師太厲害了!那視頻是殺手鐧啊!」
「王曉紅這是偷雞不成蝕把米,活該!」
「早就看她那樣不順眼了,還想訛人五萬?心太黑!」
「張偉這小子……真是深藏不露啊!這官司打得漂亮!」
「看來以後有啥法律問題,真得找張律師問問!」
驚嘆、感慨、對王曉紅的鄙夷、對張偉的佩服。
種種情緒在旁聽席上交織。
張偉這個名字,連同他那個小電驢律師的形象,在這一刻,深深印入了這些街坊鄰居的心裡。
他的張偉律師事務所,雖然依舊蝸居在那棟舊樓里。
但其專業、靠譜、能打贏硬仗的名聲,卻開始在這片街區悄然傳開。
方唐鏡臉色鐵青,胸脯微微起伏,精心打理過的頭髮似乎都黯淡了些。
他死死地盯著對面神色平靜的張偉,拳頭在桌下緊握。
又一次!
又一次在這個實習律師面前栽了跟頭!
而且是在這種他本以為十拿九穩的小案子上!
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