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錄音
「現在,由被告單位鑫鑫信息諮詢有限公司』的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
馬冬梅法官的聲音響起。
陳耀祖立刻站起身,向法官席微微鞠躬,然後面向法庭。
他聲音洪亮,語速從容,帶著極強的煽動性和誤導性: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員。」
「我方作為被告單位的辯護人,本著實事求是、協助法庭查清案情的態度,必須向法庭揭露一個被表象掩蓋的殘酷事實!」
他拿起一份文件,展示了一下:
「根據我方,以及配合檢察機關調取的證據顯示,被告人劉婉柔,絕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被蒙蔽的話務員。」
「她在短短五十餘天內,瘋狂撥打出超過八千個詐騙電話!」
「這個數字,遠超該公司其他所謂『業務員的平均水平數倍!」
「這說明了什麼?」
「說明她並非被動執行,而是積極主動、甚至狂熱地參與犯罪活動!」
他又拿起另一份銀行流水複印件:
「再看這裡!」
「劉婉柔的個人帳戶,在這期間有數筆來源可疑的、遠超其基本工資的款項入帳!」
「這極可能是她的詐騙提成!」
「這充分證明,她對詐騙行為的性質心知肚明,並且是按其業績獲取非法利益!」
「其主觀上具有明確的非法占有目的和直接故意!」
接著,他又出示了幾份證人證言(實為王愛坤找人炮製)和聊天記錄截圖。
聲稱證明劉婉柔曾向同夥吹噓自己的業績,並對可能的法律風險表示清楚但不怕。
陳耀祖侃侃而談,將一份份看似邏輯嚴密、表面證據鏈完整的「證據」串聯起來。
極力描繪劉婉柔是一個貪婪、精明、明知故犯的詐騙核心分子,要求法庭對其從重處罰,以儆效尤。
劉婉柔聽著那一項項可怕的指控,臉色慘白,眼淚無聲滾落,幾次想要開口反駁,卻嚇得發不出聲音。
張偉始終平靜地站在那裡。
只是在她快要支撐不住時,輕輕側身,用只有兩人能聽到的聲音說:
「別怕,相信證據,也相信我。」
同時,他放在桌下的手,輕輕拍了拍她冰涼顫抖的手背。
這個細微的動作,給了劉婉柔莫大的安慰,她用力咬住嘴唇,強迫自己站穩。
輪到張偉發表辯護意見並對控方(及陳耀祖代表的單位方)證據進行質證時。
他並沒有立刻拋出「王牌」錄音。
他站起身,先是對法庭行禮,然後開始逐條、冷靜反駁陳耀祖提交的那些證據。
「審判長,關於通話數量。」
「八千餘個電話,恰恰證明我的當事人工作極其努力,甚至可說是拼命。」
「一個如此渴望通過勞動獲得收入、改善處境的殘障人士,在獲得一份『工作後竭盡全力,這本身符合其生存邏輯,不能直接反推其主觀惡性。」
「公訴方及對方律師未能舉證證明,這八千個電話中,有多少是有效的詐騙既遂或未遂,又有多少是無效呼叫或被拒接。」
「單純以數量定罪,有失偏頗。」
「關於所謂高額提成款項。」
「該款項數額與劉婉柔的基本工資相比,並未出現數量級的差異,完全可能包含加班費、績效獎勵等合法組成部分。」
「對方律師未能提供該款項與具體詐騙成功案例之間一一對應的證據鏈條。」
「也未能證明劉婉柔明確知曉該款項的『詐騙』性質。」
「疑點利益應歸於被告人。」
「至於那些證人證言和聊天記錄。」
張偉拿起那幾份文件,目光掃過陳耀祖,
「證人均未出庭接受質證,無法核實其真實性及與本案關聯性。」
「聊天記錄來源不明,截圖極易偽造,且內容語焉不詳,存在多種解釋可能,無法單獨作為定罪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此類證據的證明力存疑,不應採信。」
他的反駁條理清晰,法理紮實。
雖然暫時未能徹底推翻對方的指控,但已經將陳耀祖精心編織的證據鏈戳出了幾個明顯的漏洞。
陳耀祖臉上依舊掛著那副自信的笑容,心中卻有些不耐煩。
在他看來,張偉這些反駁不過是垂死掙扎,在鐵證面前蒼白無力。
他嗤之以鼻,覺得張偉已經無計可施,只能用這種技術性質證拖延時間。
這時,法庭傳喚了鑫鑫信息諮詢有限公司名義上的負責人,綽號「瘋驢子」的馮某出庭作證。
在陳耀祖的暗示和事先安排下。
瘋驢子一口咬定劉婉柔是公司骨幹,對詐騙行為很清楚,甚至還主動出謀劃策,試圖將更多罪責推到她身上。
就在瘋驢子信誓旦旦地指認劉婉柔明知故犯時,張偉忽然舉手,聲音平靜卻清晰地響起:
「審判長,針對證人馮某關於我的當事人主觀明知的指證,我方申請當庭播放一份新證據,該證據與證人證言直接相關,並能揭示案件部分真相。」
馬冬梅法官看向張偉:
「辯護人,是什麼證據?」
「是一段錄音,審判長。」
張偉從材料中取出一張光碟和對應的文字整理稿,
「該錄音來源於我的當事人劉婉柔女士,是其在工作期間,為熟悉業務而私下錄製的公司內部培訓內容。」
「我方申請當庭播放其中關鍵片段。」
陳耀祖眉頭一皺,心中掠過一絲不祥的預感,但覺得可能是劉婉柔錄的一些無關緊要的東西,立刻反對:
「反對!對方證據來源不明,可能是剪輯偽造!」
「且與本案核心事實關聯性不足!」
張偉沉穩回應:
「該錄音經我方委託有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過真實性鑑定,鑑定意見已隨證據提交。
「其內容直接涉及公司對員工的培訓和要求,與證人馮某關於公司性質、員工知情程度的證言。」
「以及我的當事人主觀狀態的認定,具有直接、關鍵關聯。」
「請法庭准許播放。」
馬冬梅法官與合議庭成員短暫商議後,點頭:
「准許播放。請法警協助。」
法庭的音響設備被打開。
張偉將光碟交給法警。
整個法庭瞬間安靜下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那小小的光碟上,連呼吸聲都清晰可聞。
陳耀祖莫名地感到一陣心悸。
瘋驢子也似乎想到了什麼,臉色開始發白。
「滋滋……」
馬冬梅法官的聲音響起。
陳耀祖立刻站起身,向法官席微微鞠躬,然後面向法庭。
他聲音洪亮,語速從容,帶著極強的煽動性和誤導性: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陪審員。」
「我方作為被告單位的辯護人,本著實事求是、協助法庭查清案情的態度,必須向法庭揭露一個被表象掩蓋的殘酷事實!」
他拿起一份文件,展示了一下:
「根據我方,以及配合檢察機關調取的證據顯示,被告人劉婉柔,絕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被蒙蔽的話務員。」
「她在短短五十餘天內,瘋狂撥打出超過八千個詐騙電話!」
「這個數字,遠超該公司其他所謂『業務員的平均水平數倍!」
「這說明了什麼?」
「說明她並非被動執行,而是積極主動、甚至狂熱地參與犯罪活動!」
他又拿起另一份銀行流水複印件:
「再看這裡!」
「劉婉柔的個人帳戶,在這期間有數筆來源可疑的、遠超其基本工資的款項入帳!」
「這極可能是她的詐騙提成!」
「這充分證明,她對詐騙行為的性質心知肚明,並且是按其業績獲取非法利益!」
「其主觀上具有明確的非法占有目的和直接故意!」
接著,他又出示了幾份證人證言(實為王愛坤找人炮製)和聊天記錄截圖。
聲稱證明劉婉柔曾向同夥吹噓自己的業績,並對可能的法律風險表示清楚但不怕。
陳耀祖侃侃而談,將一份份看似邏輯嚴密、表面證據鏈完整的「證據」串聯起來。
極力描繪劉婉柔是一個貪婪、精明、明知故犯的詐騙核心分子,要求法庭對其從重處罰,以儆效尤。
劉婉柔聽著那一項項可怕的指控,臉色慘白,眼淚無聲滾落,幾次想要開口反駁,卻嚇得發不出聲音。
張偉始終平靜地站在那裡。
只是在她快要支撐不住時,輕輕側身,用只有兩人能聽到的聲音說:
「別怕,相信證據,也相信我。」
同時,他放在桌下的手,輕輕拍了拍她冰涼顫抖的手背。
這個細微的動作,給了劉婉柔莫大的安慰,她用力咬住嘴唇,強迫自己站穩。
輪到張偉發表辯護意見並對控方(及陳耀祖代表的單位方)證據進行質證時。
他並沒有立刻拋出「王牌」錄音。
他站起身,先是對法庭行禮,然後開始逐條、冷靜反駁陳耀祖提交的那些證據。
「審判長,關於通話數量。」
「八千餘個電話,恰恰證明我的當事人工作極其努力,甚至可說是拼命。」
「一個如此渴望通過勞動獲得收入、改善處境的殘障人士,在獲得一份『工作後竭盡全力,這本身符合其生存邏輯,不能直接反推其主觀惡性。」
「公訴方及對方律師未能舉證證明,這八千個電話中,有多少是有效的詐騙既遂或未遂,又有多少是無效呼叫或被拒接。」
「單純以數量定罪,有失偏頗。」
「關於所謂高額提成款項。」
「該款項數額與劉婉柔的基本工資相比,並未出現數量級的差異,完全可能包含加班費、績效獎勵等合法組成部分。」
「對方律師未能提供該款項與具體詐騙成功案例之間一一對應的證據鏈條。」
「也未能證明劉婉柔明確知曉該款項的『詐騙』性質。」
「疑點利益應歸於被告人。」
「至於那些證人證言和聊天記錄。」
張偉拿起那幾份文件,目光掃過陳耀祖,
「證人均未出庭接受質證,無法核實其真實性及與本案關聯性。」
「聊天記錄來源不明,截圖極易偽造,且內容語焉不詳,存在多種解釋可能,無法單獨作為定罪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此類證據的證明力存疑,不應採信。」
他的反駁條理清晰,法理紮實。
雖然暫時未能徹底推翻對方的指控,但已經將陳耀祖精心編織的證據鏈戳出了幾個明顯的漏洞。
陳耀祖臉上依舊掛著那副自信的笑容,心中卻有些不耐煩。
在他看來,張偉這些反駁不過是垂死掙扎,在鐵證面前蒼白無力。
他嗤之以鼻,覺得張偉已經無計可施,只能用這種技術性質證拖延時間。
這時,法庭傳喚了鑫鑫信息諮詢有限公司名義上的負責人,綽號「瘋驢子」的馮某出庭作證。
在陳耀祖的暗示和事先安排下。
瘋驢子一口咬定劉婉柔是公司骨幹,對詐騙行為很清楚,甚至還主動出謀劃策,試圖將更多罪責推到她身上。
就在瘋驢子信誓旦旦地指認劉婉柔明知故犯時,張偉忽然舉手,聲音平靜卻清晰地響起:
「審判長,針對證人馮某關於我的當事人主觀明知的指證,我方申請當庭播放一份新證據,該證據與證人證言直接相關,並能揭示案件部分真相。」
馬冬梅法官看向張偉:
「辯護人,是什麼證據?」
「是一段錄音,審判長。」
張偉從材料中取出一張光碟和對應的文字整理稿,
「該錄音來源於我的當事人劉婉柔女士,是其在工作期間,為熟悉業務而私下錄製的公司內部培訓內容。」
「我方申請當庭播放其中關鍵片段。」
陳耀祖眉頭一皺,心中掠過一絲不祥的預感,但覺得可能是劉婉柔錄的一些無關緊要的東西,立刻反對:
「反對!對方證據來源不明,可能是剪輯偽造!」
「且與本案核心事實關聯性不足!」
張偉沉穩回應:
「該錄音經我方委託有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過真實性鑑定,鑑定意見已隨證據提交。
「其內容直接涉及公司對員工的培訓和要求,與證人馮某關於公司性質、員工知情程度的證言。」
「以及我的當事人主觀狀態的認定,具有直接、關鍵關聯。」
「請法庭准許播放。」
馬冬梅法官與合議庭成員短暫商議後,點頭:
「准許播放。請法警協助。」
法庭的音響設備被打開。
張偉將光碟交給法警。
整個法庭瞬間安靜下來,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那小小的光碟上,連呼吸聲都清晰可聞。
陳耀祖莫名地感到一陣心悸。
瘋驢子也似乎想到了什麼,臉色開始發白。
「滋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