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他一直在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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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紐約州最高法院3號審判庭。

  這不是公開庭審,甚至旁聽席只有三排人。

  左邊是國會軍事委員會的六名成員,右邊是軍方代表,中間還坐著神盾局的觀察員,科爾森和希爾。

  在這樣嚴肅的場合,蘭斯還有時間聳聳肩,朝身旁的斯塔克調侃。

  「瞧瞧這幫人。」蘭斯壓低聲音,不滿的說,「這樣的場合神盾局都能混進來,簡直是把我們當猴看。」

  「你省省吧。」斯塔克同樣壓低聲音,「至少他沒在你,你家附近安裝無數個監控,只為了調查你今天到底用哪份牙膏刷牙。」

  蘭斯聳聳肩,攤開了手:「你怎麼知道他們沒做?」

  「也對。」斯塔克跟著聳肩,「畢竟是神盾局嘛。」

  就在此時,法官敲下法槌,打斷了蘭斯和斯塔克的竊竊私語。

  「依據《國家安全緊急事態法》第9條,本案閉門審理。控方,請陳述。」

  國會請來的控方律師起身,「法官大人,本案核心有三。第一,托尼·斯塔克未經授權研發、測試並實際使用馬克2號,這是一種高機動性單兵作戰裝甲;第二,斯塔克工業單方面終止與國防部的全部武器研發合同,涉嫌違反《國防生產法》;第三,在公開宣布關閉武器部門後,斯塔克先生仍私下繼續研發明顯具有軍事潛力的技術,其行為存在嚴重誤導性與國家安全威脅,以及……」

  「反對!」

  蘭斯甚至沒站起來,他直接打斷了控方律師的話,「控方在未出示任何證據前,先行對馬克2號做出高機動性單兵作戰裝甲的定性。這是預設結論,且帶有明顯誤導性。」

  法官點點頭,看向控方律師。

  「那麼,請控方律師先出示證據。」

  控方律師打開投影,屏幕上出現一段模糊的視頻,畫面內容是馬克2號在斯塔克大廈頂樓起飛的過程,明顯是偷拍的。

  蘭斯不贊同的看了一眼斯塔克,後者尷尬地摸了摸鼻子,然後低下了頭。

  好吧,我就知道這錢沒那麼好賺。蘭斯這樣想著。

  他轉身面向法官,「按照控方的說法來說,他們說馬克2號是軍事級裝備?是可以自主作戰的單兵裝甲?」

  蘭斯聳聳肩,繼續說,「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依據《國防部裝備分類標準》法規,軍事級裝備需滿足三個條件,第一設計用途為軍事作戰;第二已進入採購或測試流程;第三具有標準化殺傷模塊。」

  「很遺憾。」蘭斯說,「這三項馬克2哪項都不符合,據我所知,斯塔克先生研發出馬克2隻是為了讓他的智能管家升個級,這年頭國會不會是連斯塔克這樣的優秀市民家裡是否使用人工智慧都要管一管吧?」

  蘭斯一邊說著,一邊從公文包里掏出一沓文件來。

  「當然,我們承認馬克2是有一些個人防護性裝置,但它的作用為高危環境作業防護而設計,而作為斯塔克先生家的智能產品,馬克2從未進入軍方採購和檢測流程中。並且馬克2裝載的攻擊程序中,它的系統僅為非致命脈衝裝置,如果我的記憶力依舊沒有出現任何問題的話,我記得這類設備甚至不需要任何特殊許可。」

  「那麼斯塔克先生無故違反和軍方的採購合同,私自關閉斯塔克集團武器研發部門,這項罪名呢?」控方律師試圖掌握主動權。

  「這更好解釋了。」蘭斯露出微笑。「根據《商業合同法》中的規定,當合同履行可能違反企業核心倫理時,締約方可無條件解除。而斯塔克先生被自家生產的飛彈炸過之後,認為繼續生產武器違反他的個人倫理,這有什麼問題嗎?」

  他轉向國會席位,笑著調侃。

  「還是說,各位認為一個美利堅公民不應該有倫理觀?或者更準確地說,斯塔克先生作為合法的美利堅公民不應該有不服從的倫理觀?」

  蘭斯將提前準備好的檢測報告交給書記員,然後看向控方律師。

  「所以以上您的指控全部都不成立,那麼您指控的依據是?」

  律師張了張嘴,還沒來得及說話,旁聽席上的軍方上校突然站起來。

  「那阿富汗呢?!」

  上校走到證人席前,他無視了蘭斯,一雙眼睛緊盯著斯塔克。

  「斯塔克先生,你在阿富汗被綁架期間,用一堆廢鐵造出了第一代戰甲。那玩意兒殺了十幾個人,甚至還炸穿了一個恐怖分子基地。你敢看著我的眼睛,用上帝發誓。你告訴在場的所有人,那也不是武器?!」


  托尼·斯塔克低下了頭,他沒有辦法反駁對方的話,恰恰相反,阿富汗的一切經歷對他來說像是一場一直無法醒來的噩夢。如果可以,他希望這些事情從來沒有發生過。

  蘭斯同樣從律師席上走了出來,他站在了上校面前,將對方名牌上的名字讀了出來。

  「威爾遜上校?」

  上校大聲回應了聲「是」,蘭斯對著威爾遜上校露出了笑容。

  「威爾遜上校,我聽說過您的事跡。您在陸軍服役二十七年,參加過海灣戰爭、阿富汗戰爭,獲得過三枚紫心勳章。」

  聽到蘭斯如數家珍講出了他的功績,上校臉上露出了一絲得意的表情。

  下一秒蘭斯話鋒一轉。

  「那麼作為一名合格的軍人,您一定很清楚,《日內瓦公約》附加規定里曾說過,被俘人員為自救而製作的臨時裝置,只要不違反戰爭法基本原則,不視為違規武器。」

  威爾遜上校從蘭斯的吹捧中醒了過來,他意識到蘭斯說了什麼,臉氣得通紅。

  「詭辯!」威爾遜上校大聲抗議,「你這是詭辯!斯塔克造出來的那個鬼東西……」

  「那東西救了斯塔克先生的命!!」

  蘭斯毫不客氣地打斷了對方,他環視了一圈法庭,繼續說。

  「需要我提醒大家嗎?威爾遜上校口中的那東西,救了當時瀕臨死亡的斯塔克先生的命。如果不是那東西,斯塔克先生不可能完好無損地站在我們面前。即使這樣,你們眼前的這個托尼·斯塔克也經歷了無數創傷,甚至瀕臨崩潰,雖然我的當事人現在好好的站在這裡,但我希望大家不要無視他受過的傷害!」

  「斯塔克先生研發出來的東西,不僅救了他本人的命,還救了後來被關押在同一設施的其他三個平民,需要我出示倖存者證詞嗎?他們同樣很感激斯塔克先生!」

  「況且!」蘭斯不再理會威爾遜上校,而是面向整個法庭繼續說。

  「如果按照控方的邏輯,一個人在生命受到威脅時發明的自救工具,事後也要被追責為非法武器,那麼……」

  「監獄裡的犯人用牙刷磨成的刀片防身,出獄後是否也要以非法製造刀具被起訴?荒野遇險者用樹枝削成的長矛趕走野獸,回家後是否要上交法庭?」

  「上校,您在戰場上用過工兵鏟吧?那東西也能殺人,按照您的標準,所有工兵鏟都該被列為非法武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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