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兒女的下落
王叔又灌了一口酒,眼神卻有些飄忽起來,聲音也低了下去,「房子是好了,寒哥兒你也出息了,可是,可是這心裡頭,總還有那麼個地方,空落落的,一到夜裡,就扎得慌。」
桌上熱鬧的氣氛微妙地靜了一瞬。
王叔似乎沒察覺,或許是借著酒意,那些壓抑了太久、平日裡絕不敢輕易觸碰的傷痛,終於衝破了閘門。
「寒哥兒,你記不記得十一年前,也是這麼個冬天,雪比今年還大?」
他的聲音低了下去,變得破碎不堪,「趙扒皮那個畜生逼債,利滾利,二十兩銀子。我砸鍋賣鐵,把祖傳的三畝水田都抵了,還差五兩。」
他閉上眼睛,淚珠子滾滾而下:
「那天夜裡,小梅發高燒,燒得說明話。大山跪在床前,一遍遍喊『妹妹』。趙扒皮的人就在門外砸門,說再不還錢,就拉我去見官,讓我死在牢里。」
「天沒亮,我把兩個孩子用草蓆裹了,抱到村口,人牙子的車等在那兒。大山那年九歲,死死抱著門框不撒手,指甲都摳出血了。小梅燒得迷迷糊糊,還問我:『爹,咱們去哪兒?』……」
「我說爹帶你們去吃糖,去好地方。」王叔的聲音徹底啞了,只剩下氣音,「我收了人家八兩銀子八兩啊!就為了八兩銀子,我把自己的親骨肉賣了。」
最後一個字落下,他整個人癱軟下去,伏在桌上,肩膀劇烈聳動,卻哭不出聲,只有嗚咽。
「王叔。」李寒放下酒杯,聲音沉靜。
「後來呢?可有他們的消息?」
王叔艱難地搖頭,老淚縱橫:「人牙子說準備賣到南邊大戶人家做丫鬟小廝,有口飯吃。可我打聽了十年,音訊全無,怕是……怕是早就……」
他沒說下去,但那絕望,比說出口更瘮人。
李寒沉默片刻,忽然問:「王叔,你剛才說『十一年前』,可還記得那伙人牙子的模樣?或者最近可有聽到什麼風聲?」
王叔茫然地搖頭,又猛地停住。
他抬起紅腫的眼,眼神里閃過連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光:
「前些天我去臨縣清源鎮幫工,一起幹活的老劉頭,喝多了,提過一嘴。他說清源縣老鷹嘴山坳里,有個見不得光的莊子,做的就是這種買賣。還說他半年前去那邊打柴,好像遠遠瞧見一個女娃,側臉有點像小梅。」
他說得斷斷續續,語無倫次。
但李寒的脊背,卻一點點挺直了。
當初王叔的兒女,自己該喚哥姐的二人,有可能被轉賣到了那裡。
王叔王嬸對自己極好,哪怕只是有一點希望,自己也應仗義出手。
當夜,李寒書房裡的燈,亮到了四更。
一個時辰後,他鋪開信紙。
是先寫給徐靜齋——徐老雖已致仕,但在州府,仍有千絲萬縷的人脈與聲望。
更重要的是,他懂律法,知官場,能提供更高層面的建議與背書。
信中,他將王叔之事簡略陳述,點出「疑似發現跨縣拐賣重案」,詢問此事若查實,該如何行事方能既救人,又不逾矩,且不驚動可能存在的「保護傘」。
信是半夜寫的,天剛蒙蒙亮,便託了二嘎快馬送往縣城徐府。
徐靜齋的回信,在午後便送到了。
只有薄薄一頁紙,字跡潦草,顯是匆忙寫就:
「懷瑾吾侄:
信悉。
事若屬實,乃傷天害理之大惡。然清源非雲山,汝不可越境擅動。
可尋寧氏女。其父執掌北地刑名,剿匪安民乃分內之責。寧女聰慧果決,若曉此事,必不坐視。
切記:一、證據為先,不可打草驚蛇;二、若動,則需雷霆之勢,務求全功;三、事後首尾須淨,不可留人口實。
附:老夫已修書一封與清源故舊,彼可在旁策應,然主力仍賴郡守府。慎之,慎之。」
李寒看完,將信紙湊近燈燭,燒成灰燼。
徐老的指點,與他所想不謀而合——此事,必須借官方之力,且必須是足夠強硬、足夠乾淨的官方之力。
必須儘快將消息傳遞給寧皖。
攬月樓是寧皖與他約定的聯絡渠道,最為可靠。
他斟酌詞句,信寫得很簡短,但核心意思明確:
疑似發現清源縣境內一處性質惡劣、專門拐賣婦孺的隱蔽窩點,事態緊急,恐有更多無辜受害,懇請寧姑娘設法,調動可靠人手,速往查探解救。
他沒有在信中寫任何私人情愫,也沒有提「報恩」之類的話。
他知道,寧皖那樣的女子,打動她的不會是私情,而是公義與惻隱。
信末,他蓋了一個小小的私印——那是他中案首後,自己刻的一方青田石印,印文是「但行前路」。
第二天一早,天還未大亮,李寒便親自趕往鎮上攬月樓,找到那位相熟的管事,鄭重託付。
「事關重大,務必儘快,親手交到寧姑娘手中。」
李寒神色凝重。
管事見他如此,心知非同小可,立刻點頭:「李公子放心,今日之內,定有回音。」
等待的時間格外煎熬。
李寒強自鎮定,繼續讀書練字,習練五傷拳,但心神總是不由自主地飄向鎮子方向。
王叔更是坐立不安,一會兒在老屋門口張望,一會兒又跑到李寒院子裡,欲言又止。
午後,日頭偏西時,一騎快馬卷著煙塵,徑直來到李寒家小院外。
來的正是昨日那位管事,他翻身下馬,將一個同樣封著火漆、帶有寧皖私印的小竹筒遞給李寒,低聲道:「寧姑娘親閱後,立刻讓在下送回。她讓在下轉告公子:已知悉,一個時辰後,北門外土地廟相見,詳議。」
他對聞聲出來的王叔道:「王叔,寧姑娘回信了,約我相見。您在家等消息,放心。」
一個時辰後,北門外荒廢的土地廟。
李寒到達時,廟外已停著三輛外觀普通的青篷馬車,但拉車的馬匹俱是神駿,車轅旁肅立著幾名穿著便裝的精悍漢子,隱隱將小廟圍住。
見到李寒,其中一人上前核對暗語,確認身份後,才放他進入廟內。
桌上熱鬧的氣氛微妙地靜了一瞬。
王叔似乎沒察覺,或許是借著酒意,那些壓抑了太久、平日裡絕不敢輕易觸碰的傷痛,終於衝破了閘門。
「寒哥兒,你記不記得十一年前,也是這麼個冬天,雪比今年還大?」
他的聲音低了下去,變得破碎不堪,「趙扒皮那個畜生逼債,利滾利,二十兩銀子。我砸鍋賣鐵,把祖傳的三畝水田都抵了,還差五兩。」
他閉上眼睛,淚珠子滾滾而下:
「那天夜裡,小梅發高燒,燒得說明話。大山跪在床前,一遍遍喊『妹妹』。趙扒皮的人就在門外砸門,說再不還錢,就拉我去見官,讓我死在牢里。」
「天沒亮,我把兩個孩子用草蓆裹了,抱到村口,人牙子的車等在那兒。大山那年九歲,死死抱著門框不撒手,指甲都摳出血了。小梅燒得迷迷糊糊,還問我:『爹,咱們去哪兒?』……」
「我說爹帶你們去吃糖,去好地方。」王叔的聲音徹底啞了,只剩下氣音,「我收了人家八兩銀子八兩啊!就為了八兩銀子,我把自己的親骨肉賣了。」
最後一個字落下,他整個人癱軟下去,伏在桌上,肩膀劇烈聳動,卻哭不出聲,只有嗚咽。
「王叔。」李寒放下酒杯,聲音沉靜。
「後來呢?可有他們的消息?」
王叔艱難地搖頭,老淚縱橫:「人牙子說準備賣到南邊大戶人家做丫鬟小廝,有口飯吃。可我打聽了十年,音訊全無,怕是……怕是早就……」
他沒說下去,但那絕望,比說出口更瘮人。
李寒沉默片刻,忽然問:「王叔,你剛才說『十一年前』,可還記得那伙人牙子的模樣?或者最近可有聽到什麼風聲?」
王叔茫然地搖頭,又猛地停住。
他抬起紅腫的眼,眼神里閃過連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光:
「前些天我去臨縣清源鎮幫工,一起幹活的老劉頭,喝多了,提過一嘴。他說清源縣老鷹嘴山坳里,有個見不得光的莊子,做的就是這種買賣。還說他半年前去那邊打柴,好像遠遠瞧見一個女娃,側臉有點像小梅。」
他說得斷斷續續,語無倫次。
但李寒的脊背,卻一點點挺直了。
當初王叔的兒女,自己該喚哥姐的二人,有可能被轉賣到了那裡。
王叔王嬸對自己極好,哪怕只是有一點希望,自己也應仗義出手。
當夜,李寒書房裡的燈,亮到了四更。
一個時辰後,他鋪開信紙。
是先寫給徐靜齋——徐老雖已致仕,但在州府,仍有千絲萬縷的人脈與聲望。
更重要的是,他懂律法,知官場,能提供更高層面的建議與背書。
信中,他將王叔之事簡略陳述,點出「疑似發現跨縣拐賣重案」,詢問此事若查實,該如何行事方能既救人,又不逾矩,且不驚動可能存在的「保護傘」。
信是半夜寫的,天剛蒙蒙亮,便託了二嘎快馬送往縣城徐府。
徐靜齋的回信,在午後便送到了。
只有薄薄一頁紙,字跡潦草,顯是匆忙寫就:
「懷瑾吾侄:
信悉。
事若屬實,乃傷天害理之大惡。然清源非雲山,汝不可越境擅動。
可尋寧氏女。其父執掌北地刑名,剿匪安民乃分內之責。寧女聰慧果決,若曉此事,必不坐視。
切記:一、證據為先,不可打草驚蛇;二、若動,則需雷霆之勢,務求全功;三、事後首尾須淨,不可留人口實。
附:老夫已修書一封與清源故舊,彼可在旁策應,然主力仍賴郡守府。慎之,慎之。」
李寒看完,將信紙湊近燈燭,燒成灰燼。
徐老的指點,與他所想不謀而合——此事,必須借官方之力,且必須是足夠強硬、足夠乾淨的官方之力。
必須儘快將消息傳遞給寧皖。
攬月樓是寧皖與他約定的聯絡渠道,最為可靠。
他斟酌詞句,信寫得很簡短,但核心意思明確:
疑似發現清源縣境內一處性質惡劣、專門拐賣婦孺的隱蔽窩點,事態緊急,恐有更多無辜受害,懇請寧姑娘設法,調動可靠人手,速往查探解救。
他沒有在信中寫任何私人情愫,也沒有提「報恩」之類的話。
他知道,寧皖那樣的女子,打動她的不會是私情,而是公義與惻隱。
信末,他蓋了一個小小的私印——那是他中案首後,自己刻的一方青田石印,印文是「但行前路」。
第二天一早,天還未大亮,李寒便親自趕往鎮上攬月樓,找到那位相熟的管事,鄭重託付。
「事關重大,務必儘快,親手交到寧姑娘手中。」
李寒神色凝重。
管事見他如此,心知非同小可,立刻點頭:「李公子放心,今日之內,定有回音。」
等待的時間格外煎熬。
李寒強自鎮定,繼續讀書練字,習練五傷拳,但心神總是不由自主地飄向鎮子方向。
王叔更是坐立不安,一會兒在老屋門口張望,一會兒又跑到李寒院子裡,欲言又止。
午後,日頭偏西時,一騎快馬卷著煙塵,徑直來到李寒家小院外。
來的正是昨日那位管事,他翻身下馬,將一個同樣封著火漆、帶有寧皖私印的小竹筒遞給李寒,低聲道:「寧姑娘親閱後,立刻讓在下送回。她讓在下轉告公子:已知悉,一個時辰後,北門外土地廟相見,詳議。」
他對聞聲出來的王叔道:「王叔,寧姑娘回信了,約我相見。您在家等消息,放心。」
一個時辰後,北門外荒廢的土地廟。
李寒到達時,廟外已停著三輛外觀普通的青篷馬車,但拉車的馬匹俱是神駿,車轅旁肅立著幾名穿著便裝的精悍漢子,隱隱將小廟圍住。
見到李寒,其中一人上前核對暗語,確認身份後,才放他進入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