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都欺負阿七不會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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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鍾建華坐在辦公室里,想著阿七的事。

  帶著阿七快兩年了。

  剛收阿七的時候,鍾建華確實帶著心思。

  那時候他在香港人生地不熟,需要人,需要能打的人。

  阿七那個塊頭,那個眼神,一看就是能打的。

  說白了,是互相利用,他給口飯吃,阿七給他賣命。

  可這兩年下來,心思早變了。

  阿七替他挨那七刀的時候,他站在後頭,看著阿七渾身是血還擋在前頭,一步不退。

  那時候鍾建華就知道,阿七,不是用錢能衡量的。

  後來他試著跟阿七說過幾回。

  「阿七,我給你開個飯店。」

  阿七搖頭。

  「那酒水生意給你做,什麼都不用你干,就坐那兒,等著收錢。」

  阿七還是搖頭。

  鍾建華問阿七:「你到底想要什麼?」

  阿七看著他,抬起手,比劃了幾下。

  鍾建華看懂了。

  阿七說:我就跟著你。

  他當時沒再說什麼。

  可這事,鍾建華一直記著。

  現在生意越來越大,冠東十一條街,酒水生意越做越火,飯店也開起來了。

  該給兄弟們的,不能少。

  鍾建華早就想好了。

  等公司註冊下來,阿七、陳衛國、王建軍,都得有股份。

  這是他們該得的。

  至於阿七……

  他想起那天晚上在華苑門口,阿芳往阿七口袋裡塞平安符的樣子。

  阿七站在那兒,愣愣的,手都不知道往哪兒放。

  鍾建華當時就讓人去查了阿芳的底細。

  查回來的消息,讓他放心了。

  阿芳,二十一歲,潮州人。

  家裡窮,出來打工。

  在華苑幹了快一年,勤快,本分,從來不惹事。

  跟店裡的人處得都好,沒跟人紅過臉。

  最重要的一條——她對阿七,是真心的。

  有人看見她偷偷給阿七留飯,有人看見她趁阿七不在的時候往他站的地方看,有人聽見她跟別的服務員說,阿七這人,踏實,可靠,看著就有安全感。

  不是衝著別的。

  鍾建華把那些材料放下,點了根煙。

  抽了幾口,他站起來,走到窗前。

  阿七站在門口,還是那個位置。

  鍾建華轉過身,看著他。

  阿七被他看得有點不自在,眼睛動了動。

  鍾建華開口了:

  「阿七,那個阿芳,你覺得怎麼樣?」

  阿七愣了一下。

  鍾建華說:「你別裝傻,我看出來了,你對人家也有意思。」

  阿七站在那兒,沒動。

  鍾建華走回沙發前,坐下,把煙掐了。

  「我讓人查過了,那姑娘沒啥問題,真心喜歡你。」

  他看著阿七,說:

  「你要是願意,我幫你撮合。」

  阿七站在那兒,臉上還是沒什麼表情。

  但他耳朵紅了。

  鍾建華看著他那樣子,忽然笑了。

  「行了,不說話就當默認了。」

  阿七看著他,想比劃什麼,手抬起來又放下。

  鍾建華閉上眼睛:

  「這事聽我的。」

  何婉婷聽到這事,比鍾建華還積極。

  第二天她就去找阿芳聊天。聊了半個鐘頭,回來跟鍾建華說:

  「那姑娘,真喜歡阿七。」

  鍾建華看著她:

  「你怎麼知道?」


  何婉婷說:「我問她,阿七這人怎麼樣?她臉紅了半天,憋出一句『他挺好的』。」

  鍾建華笑了。

  何婉婷又說:「我又問她,想不想跟他處處?她沒說話,但點了頭。」

  她看著鍾建華,眼睛亮亮的:

  「建華,這事我幫你辦,保證把阿七的終身大事辦妥。」

  鍾建華點點頭:

  「行,你看著辦。」

  何婉婷辦事快。

  第三天,她就安排阿芳來明珠送東西。

  說是店裡的帳本,讓鍾建華看看。

  其實是讓阿芳見阿七。

  阿芳來了,手裡抱著帳本,站在門口,往裡看。

  阿七站在那兒,看見她,身子僵了一下。

  阿芳沖他笑笑,把帳本遞過去:

  「七哥,這是帳本,婉婷姐讓我送過來。」

  阿七接過來,點了點頭。

  阿芳站在那兒,不走。

  阿七看著她,不知道該幹什麼。

  阿芳等了幾秒鐘,見他沒反應,自己開口了:

  「七哥,你晚上有空嗎?」

  阿七愣了一下。

  阿芳說:「我想請你吃飯,就我們倆。」

  阿七看著她,耳朵又紅了。

  阿芳等了幾秒鐘,見他不回答,也不惱,笑著說:

  「你不說話,我就當你答應了,晚上七點,華苑後門等你。」

  說完,她轉身跑了。

  阿七站在那兒,看著她的背影消失在樓梯口。

  手裡還抱著那個帳本。

  鍾建華從辦公室里出來,看見他那個樣子,笑了。

  他走過去,拍了拍阿七肩膀:

  「晚上好好去,不用跟著我。」

  阿七看著他,想說什麼。

  鍾建華擺擺手:

  「這是命令。」

  晚上七點,華苑後門。

  阿七站在那兒,穿著那身灰布衣裳,站得筆直。

  阿芳從裡頭出來,看見他,笑了。

  她走過來,站在他跟前,仰著臉看他:

  「走吧,我帶你去個地方。」

  阿七點點頭,跟著她走。

  兩人穿過幾條街,進了一條小巷。

  巷子裡有家大排檔,老闆是潮州人,見阿芳來,笑著打招呼。

  阿芳找了個位置坐下,阿七坐在她對面。

  點菜的時候,阿芳問他喜歡吃什麼。

  阿七搖搖頭,意思是隨便。

  阿芳就自己點了幾個菜,都是潮州口味。

  等菜的時候,她看著他,問:

  「七哥,你跟華哥多久了?」

  阿七抬起手,比劃了兩下。

  阿芳看不懂,但也不急。她從包里掏出紙筆,遞過去:

  「你寫。」

  阿七接過筆,在紙上寫:兩年。

  阿芳看著那兩個字,點點頭。

  她又問:「你老家哪兒的?」

  阿七寫:廣東。

  阿芳笑了:「咱們是老鄉,我家潮州的。」

  菜上來了。

  阿芳給他夾菜,一邊吃一邊聊。

  聊她老家的事,聊她來香港以後的事,聊她怎麼進的華苑。

  阿七聽著,偶爾寫幾個字回應。

  吃著吃著,阿芳忽然停下來,看著他,認真地說:

  「七哥,我喜歡你。」

  阿七愣住了。

  阿芳說:「你踏實,可靠,有安全感。我不管你以前幹什麼的,以後幹什麼,我就想跟你在一起。」


  她看著他,眼睛亮亮的:

  「你要是願意,咱倆就處處。要是不願意,也沒事。咱們還跟以前一樣。」

  阿七看著她,看了好幾秒。

  然後他拿起筆,在紙上寫了一行字。

  阿芳湊過去看。

  紙上寫著:我跟著華哥,危險的事多。

  阿芳抬起頭,看著他:

  「我不怕。」

  阿七又寫:我是啞巴。

  阿芳笑了:

  「你不會說,我會,我說給你聽。」

  阿七看著她,嘴角動了一下。

  阿芳看見了,笑得更開心了。

  她伸手,把那張紙拿過來,疊好,放進自己口袋裡。

  「這個我收著,以後你寫的,我都收著。」

  阿七看著她,沒動。

  但他耳朵,紅得發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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