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芬狗你是真的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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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場旁的披薩店裡,芬格爾一個人就點了兩個最大號的超級至尊披薩,外加三個雞腿一大杯可樂。

  他把其中一整張披薩對摺,捲成筒狀,像吃卷餅一樣塞進嘴裡,腮幫子瞬間鼓起,嚼了幾口就仰頭灌下大半杯可樂,喉結劇烈滾動。

  路明非和繪梨衣坐在他對面,一起吃著一塊水果披薩。

  他們剛下飛機食慾不是很高,路明非用叉子戳起一塊帶黃桃的披薩片,遞到繪梨衣嘴邊。

  繪梨衣瑩潤櫻亮的唇瓣張開,咬了下去,唇舌舔舐著金屬叉上的奶酪黃油,眼睛彎成姣姣的月牙狀。

  然後她伸手接過路明非手裡的金屬叉,叉了塊帶菠蘿的,一臉幸福地送到路明非面前。

  如果是以前的路明非他多少會有點不好意思,畢竟那個金屬叉上濡濕了繪梨衣的唾液,但現在他們每天都不知道接吻多少次,激烈交換彼此的信息素,很自然的張開嘴巴,把披薩咬掉,同時感受著繪梨衣口腔里獨特的香甜味道。

  芬格爾舔了舔沾著油漬的手指,視線在兩人之間轉了轉,恍然大悟地問:「你倆是情侶啊!?」

  繪梨衣聞言,炫耀般地伸出左手,無名指上那枚光彩閃耀的訂婚戒異常顯眼。

  「我向他求婚了。」她用帶著路明非家鄉口音的中文說,「家裡人也見過了,不過哥哥說要等我念完書才能結婚,否則神明不會祝福我們的。」

  芬格爾咀嚼的動作停了。

  他瞪大眼睛,臉上浮現出一種混合了震驚、敬佩和巨大羨慕的表情。

  「靠!人比人,比死人。我連幾十美元的戀愛都談崩了,你這邊婚都求了,不過為什麼是女方向男方求婚?」芬格爾發現了盲點。

  「因為我是被追的。」路明非十分簡潔的回答,說出了他們的故事。

  芬格爾忽然很想去死,他的臉因為嫉妒而扭曲,「唉師弟!殺人用刀就可以了,不要這麼折磨我,你簡直活的像是galgame男主!而我只是陰溝里一條翻騰的蛆蟲!」

  就在這時,披薩店的櫃檯傳來一陣爭執。

  一個穿著格子襯衫的白人男顧客拿著披薩店的宣傳單,語氣困惑又不滿:

  「是搞錯了嗎?為什麼這個草莓芝士披薩,尺寸從四分之一,變成三分之一,價格還貴了?」

  華人臉的服務員親切地表示:「因為三分之一就是比四分之一大啊!」

  「不對!」白人顧客斬釘截鐵,伸出手掌,認真而嚴肅地說:「四比三大!這是基本數學常識!所以四分之一應該更大!」

  服務員一臉便秘的表情,這就是知識的詛咒啊!

  路明非正端起杯子喝水,聽到這話,一口水直接噴了出來,濺了芬格爾半張臉。

  路明非趕緊不好意思地抽出紙巾給他擦臉,「不好意思師兄!我一時沒忍住!」

  芬格爾十分理解地點了點頭,「不怪你師弟!大部分美國人都這傻逼樣,你問他首都在哪兒,他能給你指到紐約或者洛杉磯。問他一百減三十等於幾,他得掏計算器,習慣就好。」

  這小小的插曲結束後,芬格爾繼續狼吞虎咽,他就跟個餓死鬼投胎一樣,猛猛吃,然後摸著滾圓的肚子,毫無形象地癱在椅子上,打了個響亮的飽嗝。

  等到路明非結帳回來,芬格爾立刻換上一副諂媚的笑臉:

  「師弟,你看,咱們師兄弟在異國他鄉重逢,這就是緣分!你對紐約不熟吧?師兄我熟啊!像什麼曼哈頓啊,大都會博物館啊,哪家的西餐最地道啊,我都門兒清!接下來幾天,我給你和弟媳當免費嚮導,怎麼樣?管飯就行!我可以滾去公園找個帳篷睡覺!」

  路明非忍不住吐槽說:「師兄,就是因為你對紐約門兒清,所以才會在布魯克林被坑掉五百美元?」

  「那特麼是是意外!」芬格爾漲紅了臉,「馬有失蹄!陰溝裡翻船!不能一桿子打翻一船嚮導!」

  「想來就來吧,到時候咱們一起回學院。」路明非無所謂地說,自己在東京賺了差不多十幾萬美元,錢包厚實,負擔得起一個搞笑米蟲,「反正我們也要在紐約待幾天。」

  「師弟萬歲!」芬格爾一躍而起,納頭就拜,「你就是我再世親爹啊!」

  然後他又看向繪梨衣,「您是我親媽!」

  繪梨衣眨了眨迷惑的小眼睛,口舌微張,大概她從未見過如此奇葩生物,內心有點震撼。


  路明非被這過於直白粗鄙的馬屁震得嘴角抽搐:「師兄,你臉呢?」

  「臉?」芬格爾滿不在乎地擺擺手,重新把鐵灰色的長髮撥弄到臉前幾分,做出個滄桑的表情,「臉有什麼用?臉能當信用卡刷嗎?能換披薩吃嗎?師弟,你還年輕,等你在資本主義社會摸爬滾打幾年就懂了,實惠,比面子重要!」

  路明非雙手捂臉,說好的卡塞爾學院都是精英呢?這貨真是學院的人嗎?怎麼跟葉勝、酒德亞紀、諾諾他們畫風不一樣啊!

  隨後他們打車去了訂好的酒店。

  路明非還給芬格爾多開了一間房,免得這傢伙真去睡帳篷,他相信這貨真不在乎臉面。

  芬格爾眼睛頓時亮了,再三表示自己的忠誠:

  「師弟!啥也不說了!就沖你這仗義疏財的勁兒,從今往後,你就是我芬格爾·馮·弗林斯唯一認可的明主!我就是你座下第一忠犬!指哪咬哪,絕無二話!汪汪汪!」

  路明非被他肉麻得渾身都起雞皮疙瘩。

  媽的,舔狗真煩!

  他忽然理解陳雯雯了。

  路明非進了客房,把自己和繪梨衣的小行李箱放好,他現在穿的是清爽男裝,堆積如山的女裝都被繪梨衣提前郵寄到芝加哥了,因此他們是輕裝出行。

  路明非拿出手機,打開QQ,給老唐發了條消息。

  路明非:「老唐,我們到酒店了。你那邊啥情況?大概多久能到?」

  過了一會兒,老唐的消息回了過來,語氣透著明顯的煩躁和無奈。

  老唐:「靠,別提了!出事了!我鄰居家的小女孩,十五六歲,昨天晚上在家裡失蹤了,他們爸媽回家沒看見人,以為她出去玩了,結果現在都沒消息,他們急瘋了,在社區里到處問,我也得幫著找找,這家人平時沒少幫我。」

  路明非皺了皺眉。

  「失蹤了?報警了嗎?」

  老唐:「報了,但這個社區都是平民,他們不會認真去管的,所以還是靠自己吧!」

  路明非想了想,手指在屏幕上敲打。

  「地址發我。我們過去,一起找。」

  老唐:「啊?你們剛下飛機,不用了吧。」

  路明非:「少廢話,人多找得快。」

  老唐那發來一個定位,是布魯克林區的一個地址。

  路明非跟繪梨衣說了一下情況,少女點點頭,反正對她來說去哪裡都無所謂,只要有Sakura在就好了。

  路明非又走到隔壁房間門口,敲了敲門。

  門開了,芬格爾已經脫了那件花襯衫,光著膀子,正撓著肚子,一副準備去洗澡的舒坦模樣。「咋了師弟?要準備去逛逛嗎?」

  「不,」路明非打斷他,表情嚴肅,「換衣服,跟我出去一趟。我朋友那邊有點麻煩,小孩丟了,得幫忙找。」

  芬格爾臉上的愜意瞬間僵住,慢慢垮了下來。「現在?我飯都還沒消化完,這裡的床那麼舒服,至少讓我先躺一躺。」

  「你之前不是說,你是我座下第一忠犬,指哪咬哪嗎?」路明非嘴角一翹,看著他,眼神玩味。

  芬格爾張了張嘴,哀嚎一聲:「我靠!師弟,那種話聽聽就得了,你怎麼還當真啊!那是氣氛到了,商業互吹,客套話你懂不懂!」

  路明非指了指芬格爾,「你剛才吃的披薩、喝的飲料、住的這間房,刷的都是我的卡。準確來說,刷的都是我在東京出賣身體和靈魂掙來的血汗錢!」

  「要麼你把錢吐出來,要麼幫忙。」路明非十分硬氣地說。

  「前方帶路!本大俠見不得人間疾苦!定要把那孩子找到!」芬格爾一臉豪邁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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