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五指山記》
就在張猛望眼欲穿,打算出去找人時,終於,密集的腳步聲響起。
王坤他們都打了激靈,被嚇得不輕:「不會吧?又來了?」
眾人下意識,就往張猛身後躲,把他護至身前。
這個張總,要是能對付那發出腳步聲的玩意兒,自然是再好不過。
要是不行,那也可以獻祭掉他,讓他先死,死隊友,不死貧道。
他們現在對於老玩家,已經沒有太強的敬畏之心。
除了會拿手槍嚇唬他們,還能幹嘛?
連那個看上去是老玩家裡面領頭人的方明,都已經不知所蹤。
眼前這個張猛,看上去威武雄壯,是個猛男,但實際上,會不會就是個銀槍蠟頭?
張猛淡淡道:「冷靜,來的是人,不是鬼。」
「你們仔細聽聽,這腳步聲,一直在靠近,而且,也沒有你們剛說的「忽遠忽近,斷斷續續」問題。」
果然,衝進來的,是王經理,景小蘭,張朝陽,李何他們四個人。
他們跑得滿頭汗水,但情況並不算危急,景小蘭連她的那隻地獄犬,都沒有召喚出來。
足以證明他們這一趟,還算順利,並沒有遇到太大的阻礙。
王經理看著張猛毫髮無損,臉上笑容更燦爛了:「張總,你沒事,真是太好了!」
「偷家計劃進行的相當順利。這一趟,收穫很大!」
「我們去到一家看似普通的住戶家中,那戶主人,是村裡的教書先生,家裡有兩箱子藏書,我們在那些書里,發現了這個!」
說著,他從懷裡掏出來一本破破爛爛的老書,隱約能夠辨認出書的名字——《五指山記》。
翻開這本書,裡面是密密麻麻的蠅頭小字,很多字和東聯邦正在用的現行字存在差別,但還是能夠認出來,到底是什麼意思。
開篇第一頁,介紹了寫書人的身份,翻譯成白話文,大概是這樣的:
「我叫四方道人,閒不住,最喜歡遊山玩水,到處亂竄。
今兒趕巧兒,竄到了這五指山腳下的陳家村。
聽村民說,這山難上,別人都上不去,讓我別去上了,免得丟了小命兒。
我這人,就是不信邪,非得上去瞅瞅,看看是怎麼個事兒。
我非但得上山,還得把這事兒記下來,寫成本書,讓後來看到這書的人知道,我四方道人有多牛逼。」
當然,書上的詞句,要比以上張猛腦子裡的現代文翻譯要文雅得多。
這不重要,重要的是,後面的內容,這四方道人,是如何翻山的。
「五行峰,第一峰,名為水峰,山上水霧瀰漫……(此處省略幾頁景色描寫)。聽聞,此處有倀鬼橫行,路濕腳滑。以我修為,區區倀鬼,翻手可滅。我踏風而行,觀賞沿途美景,僅用一刻,便行至山巔。」
張猛快速掠過描述水峰景色的華麗辭藻,就想知道翻山過程中,有什麼注意事項。
看到最後,這四方道人,對於其中的困難,直接一筆帶過。
只是說什麼「翻手可滅」、「踏風而行」,頓時相當無語。
這方法,毫無參考價值,唯一有用的,就是通過前面水峰景色的描述,來推斷可能遇到的危機。
好在,翻過這頁,下一頁,還有一段描述:「有村民說,有一蜿蜒小路,可翻越水峰,事半功倍。只要我給他兩個人貨,便可將地圖換給我。我正義凜然,拒絕了這個交易,人,乃萬物之靈長,怎能用於易物?」
「五行峰,第二峰,名為金峰,金氣如霧,山石鋒利如刀……(此處省略幾頁景色描寫)。有倀鬼橫行,我彈指破之,行至山巔,見虎君,交手十回合,不分高下,遂罷手。相談甚歡,聊至興起,我取隨身一十三對童男童女,與虎君同食之。」
「人,乃萬物之靈,怎可用於易物?當與知己好友邊飲邊食,真為世間美事!」
好傢夥,原來以為這四方道人,是個走萬里路的修行中人,為人正派,才不願以人為貨,和村民交易。
沒想到,這廝只是為了留下來,自己吃。
這哪是什么正經道人,怕不是某個妖怪變的。
「五行峰,第三峰,名為火峰,熾烈如火……」
「五行峰,第四峰,名為木峰,……,第五峰,名為土峰,……」
張猛把內容快速看完,發現問題最大的,是這第二峰金峰的虎君。
根據四方道人的描述,這虎君,是個很厲害的大妖,他們這樣過去,多半是直接送肉入虎口。
而且,它完全沒有提到克制之法。
張猛不覺得,他們能和四方道人一樣,靠硬實力,和這虎君鬥法。
其他三峰,都像最開始水峰一樣,多少提起來一點兒,要如何準備,才有希望安然度過。
看到他們看得差不多後,王經理笑道:「還沒完呢!」
「除了這本書之外,我們還獲得了其他道具!那是一枚凝水寶珠,可聚水存於寶珠之中,能助我們通過第一峰水峰和第三峰火峰!」
「你能這次,收穫真的很大。」張猛感嘆道,接著,說出來自己最最關心的問題,「其實,我也大有收穫,我在村口吃大鍋菜時,看到方明了。」
頓時,在場的人,都驚了。
他們萬萬沒想到,張猛竟然會在村口碰到方明。
雖然不想承認,但隨著時間流逝,方明遇難的概率,正在不斷變高。在不少人心裡,方明現在已經凶多吉少。下次見面,大概也是屍體。
沒想到,張猛竟然說,他在村口見到了方明!
張朝陽連忙問道:「方哥他還好嗎?他怎麼不一塊兒回來呢?」
「到底是怎麼回事?方明是怎麼失蹤的?去幹什麼了?」景小蘭也開口追問。
王經理看著張猛臉色複雜,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覺得這個事,沒這麼簡單:「到底怎麼回事?張總,你把事情說清楚。」
張猛終於想好了,要怎麼儘可能清晰、準確的描述:「我當時過去,看到方明打扮的像是個新郎官,我過去問,才知道,他結婚了,旁邊的新娘,是村裡的張寡婦張梅……」
「……你們說,這對嗎?我覺得不對。王經理,你趕緊幫我分析一下,現在明子到底是什麼情況?」
「還有,其他人有什麼想法,也請說出來,大伙兒集思廣益。」
張猛一臉誠懇,目光掃過被方明新婚的炸裂新聞給震麻了的眾人。
他們這反應,和自己剛知道時,幾乎是一模一樣。
王坤他們都打了激靈,被嚇得不輕:「不會吧?又來了?」
眾人下意識,就往張猛身後躲,把他護至身前。
這個張總,要是能對付那發出腳步聲的玩意兒,自然是再好不過。
要是不行,那也可以獻祭掉他,讓他先死,死隊友,不死貧道。
他們現在對於老玩家,已經沒有太強的敬畏之心。
除了會拿手槍嚇唬他們,還能幹嘛?
連那個看上去是老玩家裡面領頭人的方明,都已經不知所蹤。
眼前這個張猛,看上去威武雄壯,是個猛男,但實際上,會不會就是個銀槍蠟頭?
張猛淡淡道:「冷靜,來的是人,不是鬼。」
「你們仔細聽聽,這腳步聲,一直在靠近,而且,也沒有你們剛說的「忽遠忽近,斷斷續續」問題。」
果然,衝進來的,是王經理,景小蘭,張朝陽,李何他們四個人。
他們跑得滿頭汗水,但情況並不算危急,景小蘭連她的那隻地獄犬,都沒有召喚出來。
足以證明他們這一趟,還算順利,並沒有遇到太大的阻礙。
王經理看著張猛毫髮無損,臉上笑容更燦爛了:「張總,你沒事,真是太好了!」
「偷家計劃進行的相當順利。這一趟,收穫很大!」
「我們去到一家看似普通的住戶家中,那戶主人,是村裡的教書先生,家裡有兩箱子藏書,我們在那些書里,發現了這個!」
說著,他從懷裡掏出來一本破破爛爛的老書,隱約能夠辨認出書的名字——《五指山記》。
翻開這本書,裡面是密密麻麻的蠅頭小字,很多字和東聯邦正在用的現行字存在差別,但還是能夠認出來,到底是什麼意思。
開篇第一頁,介紹了寫書人的身份,翻譯成白話文,大概是這樣的:
「我叫四方道人,閒不住,最喜歡遊山玩水,到處亂竄。
今兒趕巧兒,竄到了這五指山腳下的陳家村。
聽村民說,這山難上,別人都上不去,讓我別去上了,免得丟了小命兒。
我這人,就是不信邪,非得上去瞅瞅,看看是怎麼個事兒。
我非但得上山,還得把這事兒記下來,寫成本書,讓後來看到這書的人知道,我四方道人有多牛逼。」
當然,書上的詞句,要比以上張猛腦子裡的現代文翻譯要文雅得多。
這不重要,重要的是,後面的內容,這四方道人,是如何翻山的。
「五行峰,第一峰,名為水峰,山上水霧瀰漫……(此處省略幾頁景色描寫)。聽聞,此處有倀鬼橫行,路濕腳滑。以我修為,區區倀鬼,翻手可滅。我踏風而行,觀賞沿途美景,僅用一刻,便行至山巔。」
張猛快速掠過描述水峰景色的華麗辭藻,就想知道翻山過程中,有什麼注意事項。
看到最後,這四方道人,對於其中的困難,直接一筆帶過。
只是說什麼「翻手可滅」、「踏風而行」,頓時相當無語。
這方法,毫無參考價值,唯一有用的,就是通過前面水峰景色的描述,來推斷可能遇到的危機。
好在,翻過這頁,下一頁,還有一段描述:「有村民說,有一蜿蜒小路,可翻越水峰,事半功倍。只要我給他兩個人貨,便可將地圖換給我。我正義凜然,拒絕了這個交易,人,乃萬物之靈長,怎能用於易物?」
「五行峰,第二峰,名為金峰,金氣如霧,山石鋒利如刀……(此處省略幾頁景色描寫)。有倀鬼橫行,我彈指破之,行至山巔,見虎君,交手十回合,不分高下,遂罷手。相談甚歡,聊至興起,我取隨身一十三對童男童女,與虎君同食之。」
「人,乃萬物之靈,怎可用於易物?當與知己好友邊飲邊食,真為世間美事!」
好傢夥,原來以為這四方道人,是個走萬里路的修行中人,為人正派,才不願以人為貨,和村民交易。
沒想到,這廝只是為了留下來,自己吃。
這哪是什么正經道人,怕不是某個妖怪變的。
「五行峰,第三峰,名為火峰,熾烈如火……」
「五行峰,第四峰,名為木峰,……,第五峰,名為土峰,……」
張猛把內容快速看完,發現問題最大的,是這第二峰金峰的虎君。
根據四方道人的描述,這虎君,是個很厲害的大妖,他們這樣過去,多半是直接送肉入虎口。
而且,它完全沒有提到克制之法。
張猛不覺得,他們能和四方道人一樣,靠硬實力,和這虎君鬥法。
其他三峰,都像最開始水峰一樣,多少提起來一點兒,要如何準備,才有希望安然度過。
看到他們看得差不多後,王經理笑道:「還沒完呢!」
「除了這本書之外,我們還獲得了其他道具!那是一枚凝水寶珠,可聚水存於寶珠之中,能助我們通過第一峰水峰和第三峰火峰!」
「你能這次,收穫真的很大。」張猛感嘆道,接著,說出來自己最最關心的問題,「其實,我也大有收穫,我在村口吃大鍋菜時,看到方明了。」
頓時,在場的人,都驚了。
他們萬萬沒想到,張猛竟然會在村口碰到方明。
雖然不想承認,但隨著時間流逝,方明遇難的概率,正在不斷變高。在不少人心裡,方明現在已經凶多吉少。下次見面,大概也是屍體。
沒想到,張猛竟然說,他在村口見到了方明!
張朝陽連忙問道:「方哥他還好嗎?他怎麼不一塊兒回來呢?」
「到底是怎麼回事?方明是怎麼失蹤的?去幹什麼了?」景小蘭也開口追問。
王經理看著張猛臉色複雜,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覺得這個事,沒這麼簡單:「到底怎麼回事?張總,你把事情說清楚。」
張猛終於想好了,要怎麼儘可能清晰、準確的描述:「我當時過去,看到方明打扮的像是個新郎官,我過去問,才知道,他結婚了,旁邊的新娘,是村裡的張寡婦張梅……」
「……你們說,這對嗎?我覺得不對。王經理,你趕緊幫我分析一下,現在明子到底是什麼情況?」
「還有,其他人有什麼想法,也請說出來,大伙兒集思廣益。」
張猛一臉誠懇,目光掃過被方明新婚的炸裂新聞給震麻了的眾人。
他們這反應,和自己剛知道時,幾乎是一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