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狗咬狗,一嘴毛!
對於這種人,他懶得去救,而且救了袁崇煥的話,弊端也很大,那就無法動搖東林黨的地位了,雖然他是皇帝,但朝堂上也不是他一個人說了算的。
如果袁崇煥不死,那麼溫體仁他們就沒有辦法對東林黨出手,畢竟袁崇煥這個罪魁禍首都沒事,那其他東林黨的人就更不可能有事了。
現在東林黨獨霸朝堂,如果不把東林黨的勢力削弱,他根本就沒有發育的時間,因為東林黨是不會給他發育機會的。
就算他把煉鐵爐搞出來,能夠煉出便宜的熟鐵,東林黨也不會讓他聚攏太多的財富,要麼用各種理由逼他從內帑里拿錢,要麼逼他關閉煉鐵工坊。
至於如何逼他關閉煉鐵工坊,那也很簡單,一句皇帝不可與百姓爭利,就足以在道義上壓得他動彈不得了。
更重要的是,就算他不在意道義,東林黨也有的是手段讓他的熟鐵賣不出去,因為東林黨掌控著江南這個貿易重地,又掌控整個朝堂,只要東林黨放出風聲,整個大明就沒人敢買他的熟鐵。
所以他必須先削弱東林黨的勢力,讓整個朝堂亂起來,只要齊楚浙黨跟東林黨鬥起來,那麼就沒人敢主動找他的麻煩。
畢竟他身上這個皇帝的名頭可不是完全的擺設,雖然他不能掌控朝堂,也不能掌控地方,但他可以給朝堂那些黨派當槍啊。
就像這次溫體仁他們對付東林黨一樣,他不出手的話,溫體仁他們根本撼動不了東林黨的勢力,畢竟現在朝堂上,大部分都是東林黨的人。
之前東林黨彈劾溫體仁和周延儒的奏本可不在少數,要不是他一直壓著,溫體仁和周延儒早就被東林黨的人弄進大牢了。
聽到朱由檢的話,溫體仁等人的臉上頓時露出了喜色,只要袁崇煥的罪行定下了,那錢龍錫和韓爌他們就脫不了干係。
而韓爌等人則是如喪考妣,如今朱由檢的話已出口,那就沒有挽回的餘地了,因為君無戲言,想要朱由檢收回成命,那就是打朱由檢的臉。
現在朱由檢已經對他們東林黨很不滿了,要是再逼朱由檢自己打自己的臉,那他們就死定了,整個大明都沒有他們的容身之所。
「陛下,臣認為此事太過倉促了。」
深吸了一口氣後,錢龍錫起身出列:「雖建虜入關,袁崇煥的責任不可脫卸,但臣認為袁崇煥絕對不會勾結建虜。」
雖說現在站出來,肯定會惹怒朱由檢,但他也沒得選,因為一旦袁崇煥的罪名定下,那麼他作為袁崇煥的引薦人,肯定也逃不了干係。
「啟稟陛下,臣有本有奏。」
錢龍錫的話音剛落,站在後方的御史董廷獻立馬起身道:「臣要彈劾內閣大臣錢龍錫!」
「讀。」
聽到董廷獻的話,朱由檢淡淡道。
聞言,隨侍在台階下的通政司官員立馬走到董廷獻的身旁,接過他手中的奏本,在上早朝的時候,不是誰都能隨意開口的。
在朝堂上,一般只有內閣大臣和六部尚書有資格開口說話,其他人只有在皇帝點名的時候才能開口說話。
就算真的有什麼事要上奏,那也得先準備好奏本,由通政司或鴻臚寺官員代讀奏本,官員私自讀奏本的話,那就是失儀,輕則遭訓斥,重則罰俸罷官。
走到台階下後,通政司官員以標準的官話揚聲宣讀:
「臣謹題:為閣臣錢龍錫結黨亂政、欺君蠹國事。
查錢龍錫身居輔弼,不思報效,反恃東林之私,援引同儕,把持銓選。
袁崇煥擅殺毛文龍,龍錫陰為主謀;遼東風雲驟變,其黨輒為彌縫,更以『逆案』為挾,羅織清流,紊亂朝綱。
證據鑿然:
一、崇煥誅帥,龍錫手書『處之當矣』,密札現存;
二、兵部咨文屢催遼餉,龍錫輒令戶部截留,資敵養奸;
三、吏部推舉疆臣,龍錫私授『東林密單』,進退皆出其門。
伏乞敕下三法司,嚴鞫欺罔結黨之罪,以肅清寰宇。臣無任激切待命之至!」
當通政司官員宣讀完董廷獻的彈劾奏本,整個朝堂都瞬間死寂一片,所有人都知道,這是齊楚浙黨的反撲。
「錢愛卿,可有此事?」
這時,朱由檢的聲音恰到好處地響起。
「陛下,臣冤枉啊。」
聽到朱由檢的話,錢龍錫連忙跪下道:「臣絕無行此叛逆之舉。」
「那董愛卿彈劾愛卿對於袁崇煥私殺毛帥一事早已知情,愛卿有何解釋?」
聞言,朱由檢繼續面無表情道,他不覺得錢龍錫有什麼冤枉的,因為袁崇煥想要殺毛文龍,肯定會和韓爌跟錢龍錫他們這些東林黨高層商議的。
畢竟毛文龍的官職可不比袁崇煥低,袁崇煥的職位為正一品太子少保、正二品兵部尚書、正三品右副都御史、實職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持尚方寶劍。
可毛文龍的官職卻是正一品左都督、正一品太子少保、正二品平遼總兵官、實職欽差平遼便宜行事、持尚方寶劍,比袁崇煥還要高出一絲。
袁崇煥想要私下誅殺毛文龍,肯定得獲得韓爌和錢龍錫他們的支持,要是沒有韓爌他們的支持,借袁崇煥十個膽子,他都不敢殺毛文龍。
畢竟毛文龍的官職還在袁崇煥之上,沒有韓爌他們的支持,袁崇煥殺毛文龍就是以下犯上,在朝廷中,以下犯上就是造反。
之前原身聽到毛文龍被殺的時候,確實想要治袁崇煥的罪,但被韓爌和錢龍錫勸了下來,如果沒有女真人入關這件事,那麼在韓爌和錢龍錫他們的支持下,毛文龍就真的是白死了。
聽到朱由檢的話,錢龍錫的身體一片冰冷,他知道朱由檢已經想要對他們東林黨動手了,要不然是不會在這件事糾纏的。
因為董廷獻彈劾的罪名,大部分都是模糊不明的,包括這件事也只是一個模糊的概念,雖然他確實給袁崇煥回過「處之當矣」,但這只是正常公文往來,畢竟他也不會蠢到留下這麼明顯的證據。
如果袁崇煥不死,那麼溫體仁他們就沒有辦法對東林黨出手,畢竟袁崇煥這個罪魁禍首都沒事,那其他東林黨的人就更不可能有事了。
現在東林黨獨霸朝堂,如果不把東林黨的勢力削弱,他根本就沒有發育的時間,因為東林黨是不會給他發育機會的。
就算他把煉鐵爐搞出來,能夠煉出便宜的熟鐵,東林黨也不會讓他聚攏太多的財富,要麼用各種理由逼他從內帑里拿錢,要麼逼他關閉煉鐵工坊。
至於如何逼他關閉煉鐵工坊,那也很簡單,一句皇帝不可與百姓爭利,就足以在道義上壓得他動彈不得了。
更重要的是,就算他不在意道義,東林黨也有的是手段讓他的熟鐵賣不出去,因為東林黨掌控著江南這個貿易重地,又掌控整個朝堂,只要東林黨放出風聲,整個大明就沒人敢買他的熟鐵。
所以他必須先削弱東林黨的勢力,讓整個朝堂亂起來,只要齊楚浙黨跟東林黨鬥起來,那麼就沒人敢主動找他的麻煩。
畢竟他身上這個皇帝的名頭可不是完全的擺設,雖然他不能掌控朝堂,也不能掌控地方,但他可以給朝堂那些黨派當槍啊。
就像這次溫體仁他們對付東林黨一樣,他不出手的話,溫體仁他們根本撼動不了東林黨的勢力,畢竟現在朝堂上,大部分都是東林黨的人。
之前東林黨彈劾溫體仁和周延儒的奏本可不在少數,要不是他一直壓著,溫體仁和周延儒早就被東林黨的人弄進大牢了。
聽到朱由檢的話,溫體仁等人的臉上頓時露出了喜色,只要袁崇煥的罪行定下了,那錢龍錫和韓爌他們就脫不了干係。
而韓爌等人則是如喪考妣,如今朱由檢的話已出口,那就沒有挽回的餘地了,因為君無戲言,想要朱由檢收回成命,那就是打朱由檢的臉。
現在朱由檢已經對他們東林黨很不滿了,要是再逼朱由檢自己打自己的臉,那他們就死定了,整個大明都沒有他們的容身之所。
「陛下,臣認為此事太過倉促了。」
深吸了一口氣後,錢龍錫起身出列:「雖建虜入關,袁崇煥的責任不可脫卸,但臣認為袁崇煥絕對不會勾結建虜。」
雖說現在站出來,肯定會惹怒朱由檢,但他也沒得選,因為一旦袁崇煥的罪名定下,那麼他作為袁崇煥的引薦人,肯定也逃不了干係。
「啟稟陛下,臣有本有奏。」
錢龍錫的話音剛落,站在後方的御史董廷獻立馬起身道:「臣要彈劾內閣大臣錢龍錫!」
「讀。」
聽到董廷獻的話,朱由檢淡淡道。
聞言,隨侍在台階下的通政司官員立馬走到董廷獻的身旁,接過他手中的奏本,在上早朝的時候,不是誰都能隨意開口的。
在朝堂上,一般只有內閣大臣和六部尚書有資格開口說話,其他人只有在皇帝點名的時候才能開口說話。
就算真的有什麼事要上奏,那也得先準備好奏本,由通政司或鴻臚寺官員代讀奏本,官員私自讀奏本的話,那就是失儀,輕則遭訓斥,重則罰俸罷官。
走到台階下後,通政司官員以標準的官話揚聲宣讀:
「臣謹題:為閣臣錢龍錫結黨亂政、欺君蠹國事。
查錢龍錫身居輔弼,不思報效,反恃東林之私,援引同儕,把持銓選。
袁崇煥擅殺毛文龍,龍錫陰為主謀;遼東風雲驟變,其黨輒為彌縫,更以『逆案』為挾,羅織清流,紊亂朝綱。
證據鑿然:
一、崇煥誅帥,龍錫手書『處之當矣』,密札現存;
二、兵部咨文屢催遼餉,龍錫輒令戶部截留,資敵養奸;
三、吏部推舉疆臣,龍錫私授『東林密單』,進退皆出其門。
伏乞敕下三法司,嚴鞫欺罔結黨之罪,以肅清寰宇。臣無任激切待命之至!」
當通政司官員宣讀完董廷獻的彈劾奏本,整個朝堂都瞬間死寂一片,所有人都知道,這是齊楚浙黨的反撲。
「錢愛卿,可有此事?」
這時,朱由檢的聲音恰到好處地響起。
「陛下,臣冤枉啊。」
聽到朱由檢的話,錢龍錫連忙跪下道:「臣絕無行此叛逆之舉。」
「那董愛卿彈劾愛卿對於袁崇煥私殺毛帥一事早已知情,愛卿有何解釋?」
聞言,朱由檢繼續面無表情道,他不覺得錢龍錫有什麼冤枉的,因為袁崇煥想要殺毛文龍,肯定會和韓爌跟錢龍錫他們這些東林黨高層商議的。
畢竟毛文龍的官職可不比袁崇煥低,袁崇煥的職位為正一品太子少保、正二品兵部尚書、正三品右副都御史、實職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持尚方寶劍。
可毛文龍的官職卻是正一品左都督、正一品太子少保、正二品平遼總兵官、實職欽差平遼便宜行事、持尚方寶劍,比袁崇煥還要高出一絲。
袁崇煥想要私下誅殺毛文龍,肯定得獲得韓爌和錢龍錫他們的支持,要是沒有韓爌他們的支持,借袁崇煥十個膽子,他都不敢殺毛文龍。
畢竟毛文龍的官職還在袁崇煥之上,沒有韓爌他們的支持,袁崇煥殺毛文龍就是以下犯上,在朝廷中,以下犯上就是造反。
之前原身聽到毛文龍被殺的時候,確實想要治袁崇煥的罪,但被韓爌和錢龍錫勸了下來,如果沒有女真人入關這件事,那麼在韓爌和錢龍錫他們的支持下,毛文龍就真的是白死了。
聽到朱由檢的話,錢龍錫的身體一片冰冷,他知道朱由檢已經想要對他們東林黨動手了,要不然是不會在這件事糾纏的。
因為董廷獻彈劾的罪名,大部分都是模糊不明的,包括這件事也只是一個模糊的概念,雖然他確實給袁崇煥回過「處之當矣」,但這只是正常公文往來,畢竟他也不會蠢到留下這麼明顯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