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稅收(8.3k大章求訂閱!)
第76章 稅收(8.3k大章求訂閱!)
那棟公寓三樓的窗前停放著一具屍體,喉部裂開一道缺口,舌頭揪出打成繩結,一隻眼化膿腫脹被畸形組織所覆蓋,另一隻眼暴睜著,視網膜嚴重充血,這就是臭名昭著的哥倫比亞領帶。
這一名稱因20世紀90年代哥倫比亞販毒集團,如麥德林、卡利集團頻繁使用此手段而得名,主要目的是製造恐懼、震懾對手或懲罰告密者。
陳哲以前只在文字記錄中見過這種東西,就算放在科普中也是較為重口血腥的一種,他來到美利堅當然做過功課,像是糖霜蘋果和血鷹這樣殘酷的刑罰已經給他開了眼界,可現在看到這具屍體,還是意識到了令人作嘔的實感。
陳哲深吸一口氣,沒有吐出來的想法,他迅速把窗簾拉上。
「先做個潛望鏡出來再說。」
陳哲沒有打開燈,摸著黑在房間裡尋找有用的材料。
陳哲蹲在床邊,手指在黑暗中摸索,床底下塞著幾個紙箱,最外面那個是搬家時裝雜物的,他記得裡面有幾面小鏡。
「嘩啦。」
翻箱倒櫃。
他的手指探進紙箱邊緣,摸到一卷膠帶,一把剪刀,然後是硬邦邦的塑料邊框。
他把鏡子抽出來。
鏡面不大,巴掌見方,邊角有一道細小的裂紋。紙箱裡還有一把舊尺子,塑料的,三十厘米長,刻度已經磨得看不清了。他又翻出一個空鞋盒,是傑姆尼上個月買新鞋時扔在客廳的,被陳哲收進來當儲物盒。
鞋盒的蓋子還在,硬紙板,厚度剛好。
陳哲把東西搬到桌上,動作很輕,指甲蓋大小。他先把鞋盒蓋子剪成兩半,用膠帶粘成一個直角的長條。尺子裁成兩段,貼在盒子的上下兩端,再把鏡子用膠帶固定在尺子上,角度調好—一四十五度,光線從上方的鏡子反射到下方的鏡子裡,再從側面那個挖好的小孔里透出來。
整個結構在黑暗裡只發出了膠帶撕拉的細微聲響。他的手指很穩,動作很快,像是做過很多遍。
最後他把潛望鏡的鏡頭從窗簾縫隙里探出去。
街對面的路燈還亮著。那輛黑色雪佛蘭的車門還開著,裡面的燈已經滅了,只剩儀錶盤上一點幽幽的藍光。斯坦威警長還站在車旁邊,大衣下擺被風吹起來又落下,落下去又吹起來。
但他的姿勢不對。
他的身體是歪的。不是那種靠著車站著休息的歪,是整個人從腰部開始往一側塌下去,重心完全掛在車門把手上,像一件被隨手搭在椅背上的外套。他的頭低著,下巴幾乎貼到胸口,帽子不知道什麼時候掉了,露出頭頂稀疏的灰白色頭髮,被路燈照出一種不真實的亮。
陳哲的手指在潛望鏡的把手上收緊。
他調整了一下角度,把鏡頭往上推。
斯坦威警長的臉正對著他。
那雙眼睛是睜著的,瞳孔散得很開,在路燈下泛著一種渾濁的光,像兩顆泡過水的玻璃珠。嘴唇張開一條縫,嘴角有一道暗色的痕跡,從下巴一直流到領口,在白色襯衫上洇出一片深色的濕痕,他的脖子————
陳哲的呼吸停了一秒。
他的脖子側面有一道切口,不長,大概三四厘米,但很深,邊緣的皮膚翻捲起來,露出裡面暗紅色的肌肉組織。血已經不怎麼流了,只在切口最下端凝著一顆暗紅色的珠子,掛在衣領的邊緣,要掉不掉。
咚!
咚!
咚!
陳哲把潛望鏡收回來。他的手指沒有抖,呼吸也很穩,但心跳很快,每一下都撞在肋骨上,像有人在胸腔里敲鼓。
他蹲在窗台下,把潛望鏡拆開,鏡片用報紙包好塞回紙箱,紙板折平壓進垃圾桶最底下。
做完這些,他站起來,走到門邊,把門推開一條縫。
走廊里很暗。那根壞掉的日光燈管已經不閃了,徹底滅了,只剩樓梯拐角那盞應急燈還亮著,發出昏黃的光,把牆壁照出一種病態的慘白色。樓下很安靜,沒有人說話,沒有腳步聲,連風都停了。
陳哲把門關上,鎖好。他走到床邊坐下,床墊發出吱呀一聲,在寂靜里格外響。他停了一下,然後繼續坐下去,靠在床頭,盯著天花板。
那塊水漬還在,比上個月又大了一圈,形狀已經從肺變成了一團看不清輪廓的東西,像一張被揉皺的地圖。
斯坦威警長不是站在那裡。
他是————死了!
第二天早上七點,陳哲是被敲門聲叫醒的。
他沒怎麼睡,意識算是清醒,只記得快到天亮的時候,他聽見汽車引擎發動的聲音,很輕,像是有人故意壓著油門,隨後有車門關上的聲音,雪佛蘭駛離,輪胎碾過積雪慢慢消失在街角。
敲門聲不重,三下,很規矩,中間隔了兩秒,又三下。
陳哲從床上下來,走到門邊,透過貓眼往外看。
門外站著一個白人男性,三十出頭,穿著深藍色的衝鋒衣,拉鏈拉到下巴,帽子沒戴,露出淡金色的短髮,剪得很短,鬢角推得乾乾淨淨。他的臉很瘦,顴骨突出,下巴上有一道淺淺的疤,像是被什麼鋒利的東西划過。他站得很直,兩隻手垂在身側,左手腕上戴著一塊黑色電子表,錶盤很大,屏幕是暗的。
陳哲把門拉開一條縫。
——
那人的目光落在他臉上,停了一秒,然後開口:「陳哲?」
「對。」
「我是霍克。斯坦威的搭檔。」他的聲音很平,沒有那種警察慣有的威壓感,但每個字都說得很清楚,「上次在你家見過的。」
陳哲把門開大了一點。霍克站在門口,沒有要進來的意思,只是從口袋裡掏出一個信封,遞過來。
「吹哨人法案的事,定了。」
陳哲接過信封。不厚,裡面是支票。他看了一眼,沒打開。
「多少?」
「七萬。」霍克說,「扣完稅到手大概四萬六。這是你那份。剩下的走流程,可能要等幾個月。」
陳哲把信封折好,塞進口袋裡。他看著霍克的臉。那張臉很平靜,沒什麼表情,但眼眶下面有兩道很深的青紫色,像是好幾天沒睡過覺。
「斯坦威呢?」陳哲問。
霍克的目光在他臉上停了一秒,然後移開,落在走廊盡頭那扇窗戶上。窗外的天已經亮了,陽光從雲層後面照進來,在窗台上切出一條金色的線。
「死了。」他說,語氣很平,像是在說今天天氣不錯,「昨天晚上。就在你家樓下。」
陳哲沒說話。
霍克轉回頭看著他,目光里多了一點什麼,倒不是各種FBI常見勒索案里的憤怒,也不是悲傷,只是疲憊。
「案子結了。你的那份今天給你,後面不用上庭了。」
他頓了頓,瞪著乾眼:「記住這是好事。」
陳哲點點頭:「我知道。」
陳哲現在沒有斤斤計較的想法,也知道如果自己在法庭上說不定能夠分到更多的錢,可斯坦威警長的死打亂了他的計劃,不能按照本來分計劃穩步推行。
在美利堅並不是錢越多越好,就現在來說,陳哲已經獲得了利益,沒有那麼多的事情,那就該到這裡為止。
霍克盯著他看了兩秒,然後轉身往樓梯口走。走了幾步,忽然停下來,回頭看著陳哲。
「你昨天晚上聽見什麼了嗎?」
陳哲搖頭:「沒有。睡得早。」
霍克的目光在他臉上停了兩秒,然後點了點頭。
「行。」他說,「那沒事了。」
他轉身走了。腳步聲在樓道里漸漸遠去,然後是一樓門被推開又關上的聲音。
陳哲站在門口,看著那扇關上的門,好一會兒沒動。他把門關上,鎖好,靠在門板上,從口袋裡掏出那個信封,拆開。
支票上的數字是七萬。抬頭寫的是他的名字,日期是昨天,簽名欄上寫著霍克的名字。
陳哲把支票折好,塞回信封,放進抽屜里,壓在那些舊衣服下面。
他走到窗邊,把窗簾拉開一條縫。
街對面的紅磚牆還在,垃圾桶還在,垃圾袋還在,那輛黑色雪佛蘭已經不見了,地上只剩兩道深深的車轍印,被雪填了一半,露出底下灰黑色的柏油。牆根那灘血跡也被雪蓋住了,只剩一小片淡粉色的冰碴子,在陽光下閃著細碎的光。
陳哲收回目光,走回桌邊,打開電腦。屏幕亮起來的時候,他習慣性地看了一眼右下角。模擬器的圖標微微閃爍。
他關掉窗口,打開瀏覽器,登錄X推。
群聊里有幾百條未讀消息。
他一條一條往下翻,大部分是閒聊。
小王子在抱怨今天的代碼又出bug,萊拉在曬她新買的機械鍵盤,麥克在講他昨天去健身房被教練罵了一頓。全民超人在發一張聖誕樹的照片,樹下面的禮物堆得比上次還高,旁邊多了一隻貓,橘色的,趴在禮物堆上打哈欠。
昨天聖誕節的氛圍還沒有散去。
書蟲沒說話。他的頭像還是那個灰色的默認輪廓,最後一條消息是三天前發的,在群里回了一句「嗯」。
陳哲盯著那個灰色的頭像看了幾秒,然後關掉群聊。
叮咚。
屏幕上呈現出傑姆尼的彈窗。
【傑姆尼:今天健身房去不去?】
「去。」
陳哲打字,雖說昨晚沒有休息好,但是也不能怎麼讓人起疑心。
他站起來,把衛衣拉鏈拉到脖子,把那張支票從抽屜里取出來,塞進背包的內袋。走到門口的時候,他停了一下,回頭看了一眼那扇窗。
窗簾還留著那條縫,陽光從縫隙里擠進來,在地板上切出一道細細的金線。
金線的盡頭正好落在那台二手ThinkPad的鍵盤上,把字母「J」照得發亮。
他推開門,走了出去。
書蟲是被電話叫醒的。
手機在床頭柜上震了很久,他才從被子裡伸出一隻手,摸到屏幕,劃開。那——
邊的聲音很急,語速很快,像是一口氣憋了很久終於找到了出口。
「馬鑫?你聽說了嗎?」
書蟲,真名馬鑫。
這個華裔程式設計師的眼睛還沒睜開。他翻了個身,把手機貼在耳朵上,聲音沙啞:「聽說什麼?」
「斯坦威死了。」
他的手指僵住了。
「昨天晚上,東威廉斯堡。槍擊。」那邊的聲音還在繼續,「說是黑幫火併,但消息還沒出。我有個朋友在局裡,他跟我說的。馬鑫?你還在嗎?」
書蟲坐起來。窗簾沒拉,外面的陽光刺得他眯起眼睛。他盯著窗外那棵光禿禿的橡樹,樹枝在風裡輕輕晃動,影子在白色的牆壁上晃來晃去。
「什麼時候的事?」
「昨天晚上。十一點多。」
書蟲沒說話。他坐在床邊,兩隻手撐著床沿,手指陷進床墊里。窗外的陽光照在他身上,把影子投在背後的白牆上,像一個蜷縮的人形。
「馬鑫?」那邊的聲音有點擔心,「你沒事吧?」
「沒事。」他掛掉電話,把手機放在床頭柜上,屏幕朝下,扣著。
他坐了很久。陽光從窗台移到地板上,又從地板移到牆上,最後照在他的後背上,暖烘烘的,像一隻手按在那裡。
然後他站起來,開始穿衣服。毛衣,牛仔褲,那件黑色的羽絨服,拉鏈拉到最上面。他從衣櫃最深處翻出一個小鐵盒,打開,裡面是一把鑰匙,銀色的,很舊,齒痕已經磨得有些模糊。他把鑰匙塞進口袋裡,走到門口,推開門。
樓道里很安靜。對面那戶人家的門關著,門口的地墊上放著一份還沒取的報紙,塑膠袋裹著,邊角被風吹得翹起來。他走下樓梯,每走一步,那把鑰匙就在口袋裡輕輕響一下。
推開樓門的時候,冷風撲面而來,灌進領口,涼颼颼的。街上沒什麼人,只有幾個工人在街對面修水管,橙色錐筒圍成一圈,挖開的路面露出底下灰褐色的泥土和生鏽的鐵管。一個工人蹲在坑邊抽菸,看見他出來,抬了抬下巴,算是打了個招呼。
書蟲沒回應。他往街角走,走到那輛老款本田旁邊,拉開門,坐進去。引擎響了幾聲,咳嗽似的,然後穩下來。他掛擋,踩油門,車子慢慢駛出街角。
後視鏡里,那棟公寓樓越來越小,最後變成一個灰撲撲的點,消失在街角。
車開了很久。穿過布魯克林,穿過威廉斯堡大橋,穿過曼哈頓下城的那些窄街小巷,最後停在一條他從未來過的街道上。街邊是一排紅磚聯排別墅,門口停著幾輛黑色的SUV,車窗貼著深色的膜,什麼都看不見。樓頂上裝著幾根天線,在風裡微微晃動。
書蟲把車停在路邊,熄了火。他坐在駕駛座上,兩隻手握著方向盤,手指攥得很緊,指節發白。儀錶盤上的時鐘跳了一下,從十一點五十九分變成十二點整。
他深吸一口氣,推開車門,走下去。
街對面那棟樓的門是鐵製的,深灰色,沒有門牌,沒有門鈴,只有一個很小的貓眼,嵌在門板的正中央。他走過去,站在門前,從口袋裡掏出那把鑰匙,插進鎖孔。
鎖芯很澀,擰的時候發出嘎吱嘎吱的聲響,像是什麼東西在裡面生鏽了。他擰了兩圈,門開了。
裡面很暗。走廊很窄,只能容一個人走,牆壁刷著白漆,已經發黃了,隔幾米就有一盞應急燈,發出昏黃的光,把影子拉得很長。空氣里有一股潮濕的霉味,混著消毒水和別的什麼東西的氣味。他走進去,身後的門自動關上,發出沉悶的一聲響。
走廊盡頭有一扇門,半開著。門縫裡透出燈光,是那種老式日光燈的慘白色,嗡嗡地響。
他走過去,推開門。
房間裡坐著三個人。一個黑人,一個白人,一個拉丁裔。他們都穿著深色的夾克,面前攤著幾份文件,桌上還有幾個咖啡杯,杯子裡的咖啡已經涼了,表面結了一層奶皮。
黑人抬起頭,看見他,表情變了,方才露出一抹笑容。
「馬,終於來了。」
書蟲站在門口,看著那個黑人。
「坐。」黑人指了指對面的椅子。
書蟲走過去,坐下。椅子是鐵的,很涼,坐墊上的漆已經磨得差不多了,露出底下灰白色的金屬。
黑人把桌上那些文件推到一邊,雙手交疊放在桌上,看著他。
「你應該知道我們為什麼找你。」他的聲音很平,沒有質問的意思,只是在陳述。
書蟲沒說話。
黑人繼續說:「斯坦威昨晚死了。他死之前,最後見的人是你。」
書蟲的手指在膝蓋上收緊。
「你們昨天下午見過面,」黑人拿起桌上的一份文件,看了一眼,又放下,「在布魯克林大橋公園,四點到五點。他跟你說了什麼?」
書蟲低著頭,盯著自己的膝蓋。
「他讓你轉交什麼東西,」黑人繼續說,「或者告訴你一些事情。我們不需要知道具體是什麼,但我們需要知道一那件事,跟丹尼斯的案子有沒有關係。」
書蟲抬起頭。他看著那個黑人,又看了看他身後那兩個人。白人的手放在桌面上,指節粗大,像是幹過不少體力活。拉丁裔靠在椅背上,兩隻手插在口袋裡,表情很平,但眼睛一直盯著他,像在看什麼東西。
「斯坦威是我養父。」書蟲開口,聲音很輕。
黑人的表情沒變。
「他昨天下午跟我說,手裡頭的一個案子有問題。」書蟲繼續說,聲音還是那麼輕,像是怕被誰聽見,「他說上面有人在保他。說這個案子不能再查下去了。說他可能活不過這個月。」
房間裡安靜了幾秒。日光燈嗡嗡地響,窗外偶爾傳來汽車駛過的聲音,輪胎碾過積雪,沙沙的。
「他讓你做什麼?」黑人問。
書蟲沒回答。他從口袋裡掏出那把鑰匙,放在桌上。鑰匙在燈光下泛著暗銀色的光,齒痕很深,磨得發亮。
「這是保險柜的鑰匙,」他說,「在斯坦威家裡。他讓我今天去取。」
黑人的目光落在那把鑰匙上,停了兩秒。然後他抬起頭,看著書蟲。
「你去了嗎?」
「還沒。」
黑人點點頭,把那把鑰匙推回書蟲面前。
「去。」他說,「取出來,帶回來。我們會處理。」
書蟲把鑰匙攥在手心裡,指尖碰著那些磨得發亮的齒痕,金屬很涼,貼著手掌的皮膚。
黑人站起來,走到窗邊,把窗簾拉開一條縫。陽光從縫隙里擠進來,在桌上切出一道金色的線,正好落在那堆涼透的咖啡杯上。
「斯坦威這個人,」他說,背對著書蟲,「在局裡幹了二十三年。見過的事不少。能讓他覺得活不過這個月的,不是普通人。」
他轉過身,看著書蟲。
「你去取東西的時候小心點。我們的人會在外面看著。取到了就回來,不要停,不要回頭看。」
書蟲站起來,把那把鑰匙塞進口袋裡。走到門口的時候,他停了一下,回頭看著那個黑人。
「斯坦威————他死的時候,有說什麼嗎?」
黑人盯著他看了兩秒,然後搖了搖頭。
「沒有。他什麼都沒來得及說。」
書蟲站在原地,手插在口袋裡,攥著那把鑰匙,攥得很緊。然後他推開門,走了出去。走廊里的應急燈還在亮,昏黃的光把牆壁照出一種病態的慘白色。他往前走,腳步聲在空蕩蕩的走廊里迴響,一下,一下,又一下。
身後的門關上了。日光燈的嗡嗡聲被隔絕在門後,走廊里安靜得只剩他的心跳。
半晌。
車中。
書蟲坐在駕駛座上,手握著方向盤,盯著擋風玻璃上那塊被石子崩出的小坑,很久沒有動。然後他掛擋,踩油門,車子慢慢駛出那條街。
後視鏡里,那棟灰色的樓越來越小,最後變成一個點,消失在街角。
手機響了。他看了一眼屏幕,是陳哲的消息。
【陳:今天有空嗎?想約你出來聊聊。】
書蟲盯著那行字看了幾秒,把手機放在副駕駛座上,深思熟慮之後嘆了一口氣。
兩人的約見地點就在布魯克林區內,陳哲和書蟲本來就都是這塊的居民,再加上群聊名稱也是布魯克林區程式設計師交流群,原因之下也就不顯得有什麼奇怪了。
布魯克林,威廉斯堡,一家叫「Dayglow」的咖啡館。
咖啡館內人流熙攘。
書蟲抬起頭,看見陳哲,點了點頭。
陳哲走過去,在他對面坐下。
一個扎著丸子頭的女店員走過來。
「這位先生,您要喝什麼?」
「美式,黑咖啡,不加糖不加奶。」
「好的先生。」店員點點頭走了。
兩個人沉默了幾秒。
「你約我出來,」書蟲開口,聲音很輕,像是不想打擾窗外的安靜,「什麼事?」
陳哲看著他。書蟲的眼眶下面有兩道很深的青紫色,像是好幾天沒睡過覺。
他的眼鏡片沒有起霧,但鏡框有點歪,左邊的鼻托陷進皮膚里,留下一個淺淺的紅印。
「斯坦威的事,」陳哲開門見山地說,「我知道了。」
書蟲的手指在咖啡杯上停了一下。
女店員端著咖啡走過來,放在陳哲面前。
杯壁很燙,他沒有馬上喝,只是把杯子往中間推了推,兩隻手交疊放在桌上。
「怎麼知道的?」書蟲問。
「昨天晚上在我家樓下。」陳哲說,「我看見了。」
書蟲盯著他看了幾秒。那雙藏在厚鏡片後面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像是在確認什麼。然後他低下頭,把冷萃杯子裡那根吸管撥到一邊,端起來喝了一口。冰塊碰著杯壁,發出很輕的一聲響。
「你住在斯科特街。」他說。
「對。」
書蟲把杯子放下,手指在杯沿上轉了一圈。他的手指很長,骨節分明,指甲剪得很短,指尖有一層薄薄的繭,是常年敲鍵盤磨出來的:「你看上去比以前更壯了,是鍛鍊了嗎?」
「嗯,早上剛健身過。」
陳哲主打一個真誠,想起健身房的一些強度訓練,有問必答。
「所以你看見他了。」
「嗯。」
沉默。
陳哲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苦的,很燙,舌尖有一點麻。
「你後來去取東西了嗎?」他問。
書蟲的手停住了。
他看著陳哲,眼神變了。
「你怎麼知道有東西?」他問,聲音比剛才低了一點。
陳哲把杯子放下,看著他。
「斯坦威最親近的人事你。」他頓了頓,「他跟你說了什麼,或者讓你轉交什麼。一個幹了二十三年的老探員,死之前不會什麼都沒留下。」
書蟲盯著他,很久沒說話。窗外的陽光移了一點,從桌角移到桌子中間,在兩個人之間劃出一道金色的線。光線照在書蟲的眼鏡片上,反了一下光,看不清他的表情。
「你還知道什麼?」他問。
「沒了。」陳哲說,「就這些。」
書蟲低下頭,盯著自己那杯化了一半的冷萃。冰塊浮在深褐色的液體上面,擠在一起,互相碰著,發出極細微的聲響。
「你調查我?」他問。
「沒有。」
書蟲抬起頭。
陳哲看著他的眼睛,沒有移開。
「你約我出來,說你知道斯坦威的事,知道我昨天見過他,知道他有東西要轉交。」書蟲一字一頓地說,「這不是一個沒有調查過的人能說出來的話。」
陳哲沉默了兩秒:「有沒有一種可能,我在那之前就認識斯坦威,這也就是當時我在聚會裡看到你的衣服的時候,稍微一愣的緣故。」
書蟲盯著他,表情漸漸變得複雜。
「你還真是什麼都敢說。」他端起冷萃喝了一口,冰塊已經化得差不多了,杯子裡的液體變成了淺棕色。
陳哲看著他,忽然笑了一下。
書蟲愣了一下。
「斯坦威死了。你是他養子。你手裡有他要轉交的東西。」陳哲說,「這些東西加起來,你現在最不該做的事就是見一個只見過幾面的網友。但你來了。」
陳哲看著書蟲的眼睛。
「我想,是因為你也不知道該信誰。」
書蟲沉默了很久。
窗外的陽光又移了一點,從桌子中間移到書蟲的袖口上,照出羽絨服面料上那道細小的劃痕,不知道什麼時候刮的。那隻掉在地上的手套還在牆角,已經被雪埋了一半,只露出兩根手指,像在招手。
這句話的意思是————
他,可以信任陳哲。
看著這樣的陳哲,書蟲的腦海之中只浮現出一個字:
俠!
書蟲望著陳哲,仿佛到這裡才見到中國人之間的惺惺相惜。
「既然是真心換真心,那就實話說來好了。」書蟲心中思索,看著面前面若古井的陳哲,料想對方也做好了反偵察的措施。
思忖了一會兒,他開始娓娓道來。
「我是在斯坦威家裡長大的。」他說,聲音很輕,像是在講一個跟自己沒什麼關係的故事,「我親生父母是福建人,偷渡過來的。父親在餐館後廚洗碗,母親在製衣廠踩縫紉機。我三歲那年,他們被移民局抓了,後來都走了。他們在美國生的我,我是美國公民。」
他把杯子裡的冷萃喝完,杯子空了,冰塊化成一灘水,沉在杯底。
「斯坦威是當時辦那個案子的探員。他把案子辦完之後,經過我父母的託付,把我帶回了家。」
陳哲沒說話。
「他老婆是波多黎各人,不會說中文。我小時候在家說英語,在學校說英語,慢慢地中文就不會了。」書蟲的嘴角動了一下,像是在自嘲,「後來我上了大學,學計算機。畢業之後在一家金融科技公司做後端。很普通的程式設計師,沒什麼特別的。」
他頓了頓。
「斯坦威從來不管我。他說他不懂電腦,也看不懂我寫的東西。他只知道一件事別惹麻煩,他說在美國,中國人惹了麻煩,沒人幫你。」
陳哲的手指在杯壁上輕輕敲了一下。
「所以他從來不跟我提工作上的事,」書蟲繼續說,「我問他今天幹嘛了,他就說上班。我問他案子辦得怎麼樣,他就說還行。二十多年來,一直都是這樣。」
他低下頭,看著桌上那兩隻空杯子。一隻杯沿上有一圈淺淺的咖啡漬,另一隻杯壁上印著他的指紋。
「直到昨天。」
陳哲等著他繼續。
書蟲沉默了很久。窗外的陽光從袖口移到他手上,照出指節上那層薄薄的繭,還有無名指側面一小塊墨水印。
「他跟我說,他手裡有一個案子,」書蟲終於開口,聲音比剛才更低,「查了很久。查到上面去了。」
「上面?」
書蟲搖了搖頭:「他沒說名字。他說這個案子不能再查了,有人在保。他說他可能活不過這個月。」
「我問他為什麼不去舉報。他說舉報沒用,舉報的通道也是他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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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哲沉默了兩秒。
「什麼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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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棟公寓三樓的窗前停放著一具屍體,喉部裂開一道缺口,舌頭揪出打成繩結,一隻眼化膿腫脹被畸形組織所覆蓋,另一隻眼暴睜著,視網膜嚴重充血,這就是臭名昭著的哥倫比亞領帶。
這一名稱因20世紀90年代哥倫比亞販毒集團,如麥德林、卡利集團頻繁使用此手段而得名,主要目的是製造恐懼、震懾對手或懲罰告密者。
陳哲以前只在文字記錄中見過這種東西,就算放在科普中也是較為重口血腥的一種,他來到美利堅當然做過功課,像是糖霜蘋果和血鷹這樣殘酷的刑罰已經給他開了眼界,可現在看到這具屍體,還是意識到了令人作嘔的實感。
陳哲深吸一口氣,沒有吐出來的想法,他迅速把窗簾拉上。
「先做個潛望鏡出來再說。」
陳哲沒有打開燈,摸著黑在房間裡尋找有用的材料。
陳哲蹲在床邊,手指在黑暗中摸索,床底下塞著幾個紙箱,最外面那個是搬家時裝雜物的,他記得裡面有幾面小鏡。
「嘩啦。」
翻箱倒櫃。
他的手指探進紙箱邊緣,摸到一卷膠帶,一把剪刀,然後是硬邦邦的塑料邊框。
他把鏡子抽出來。
鏡面不大,巴掌見方,邊角有一道細小的裂紋。紙箱裡還有一把舊尺子,塑料的,三十厘米長,刻度已經磨得看不清了。他又翻出一個空鞋盒,是傑姆尼上個月買新鞋時扔在客廳的,被陳哲收進來當儲物盒。
鞋盒的蓋子還在,硬紙板,厚度剛好。
陳哲把東西搬到桌上,動作很輕,指甲蓋大小。他先把鞋盒蓋子剪成兩半,用膠帶粘成一個直角的長條。尺子裁成兩段,貼在盒子的上下兩端,再把鏡子用膠帶固定在尺子上,角度調好—一四十五度,光線從上方的鏡子反射到下方的鏡子裡,再從側面那個挖好的小孔里透出來。
整個結構在黑暗裡只發出了膠帶撕拉的細微聲響。他的手指很穩,動作很快,像是做過很多遍。
最後他把潛望鏡的鏡頭從窗簾縫隙里探出去。
街對面的路燈還亮著。那輛黑色雪佛蘭的車門還開著,裡面的燈已經滅了,只剩儀錶盤上一點幽幽的藍光。斯坦威警長還站在車旁邊,大衣下擺被風吹起來又落下,落下去又吹起來。
但他的姿勢不對。
他的身體是歪的。不是那種靠著車站著休息的歪,是整個人從腰部開始往一側塌下去,重心完全掛在車門把手上,像一件被隨手搭在椅背上的外套。他的頭低著,下巴幾乎貼到胸口,帽子不知道什麼時候掉了,露出頭頂稀疏的灰白色頭髮,被路燈照出一種不真實的亮。
陳哲的手指在潛望鏡的把手上收緊。
他調整了一下角度,把鏡頭往上推。
斯坦威警長的臉正對著他。
那雙眼睛是睜著的,瞳孔散得很開,在路燈下泛著一種渾濁的光,像兩顆泡過水的玻璃珠。嘴唇張開一條縫,嘴角有一道暗色的痕跡,從下巴一直流到領口,在白色襯衫上洇出一片深色的濕痕,他的脖子————
陳哲的呼吸停了一秒。
他的脖子側面有一道切口,不長,大概三四厘米,但很深,邊緣的皮膚翻捲起來,露出裡面暗紅色的肌肉組織。血已經不怎麼流了,只在切口最下端凝著一顆暗紅色的珠子,掛在衣領的邊緣,要掉不掉。
咚!
咚!
咚!
陳哲把潛望鏡收回來。他的手指沒有抖,呼吸也很穩,但心跳很快,每一下都撞在肋骨上,像有人在胸腔里敲鼓。
他蹲在窗台下,把潛望鏡拆開,鏡片用報紙包好塞回紙箱,紙板折平壓進垃圾桶最底下。
做完這些,他站起來,走到門邊,把門推開一條縫。
走廊里很暗。那根壞掉的日光燈管已經不閃了,徹底滅了,只剩樓梯拐角那盞應急燈還亮著,發出昏黃的光,把牆壁照出一種病態的慘白色。樓下很安靜,沒有人說話,沒有腳步聲,連風都停了。
陳哲把門關上,鎖好。他走到床邊坐下,床墊發出吱呀一聲,在寂靜里格外響。他停了一下,然後繼續坐下去,靠在床頭,盯著天花板。
那塊水漬還在,比上個月又大了一圈,形狀已經從肺變成了一團看不清輪廓的東西,像一張被揉皺的地圖。
斯坦威警長不是站在那裡。
他是————死了!
第二天早上七點,陳哲是被敲門聲叫醒的。
他沒怎麼睡,意識算是清醒,只記得快到天亮的時候,他聽見汽車引擎發動的聲音,很輕,像是有人故意壓著油門,隨後有車門關上的聲音,雪佛蘭駛離,輪胎碾過積雪慢慢消失在街角。
敲門聲不重,三下,很規矩,中間隔了兩秒,又三下。
陳哲從床上下來,走到門邊,透過貓眼往外看。
門外站著一個白人男性,三十出頭,穿著深藍色的衝鋒衣,拉鏈拉到下巴,帽子沒戴,露出淡金色的短髮,剪得很短,鬢角推得乾乾淨淨。他的臉很瘦,顴骨突出,下巴上有一道淺淺的疤,像是被什麼鋒利的東西划過。他站得很直,兩隻手垂在身側,左手腕上戴著一塊黑色電子表,錶盤很大,屏幕是暗的。
陳哲把門拉開一條縫。
——
那人的目光落在他臉上,停了一秒,然後開口:「陳哲?」
「對。」
「我是霍克。斯坦威的搭檔。」他的聲音很平,沒有那種警察慣有的威壓感,但每個字都說得很清楚,「上次在你家見過的。」
陳哲把門開大了一點。霍克站在門口,沒有要進來的意思,只是從口袋裡掏出一個信封,遞過來。
「吹哨人法案的事,定了。」
陳哲接過信封。不厚,裡面是支票。他看了一眼,沒打開。
「多少?」
「七萬。」霍克說,「扣完稅到手大概四萬六。這是你那份。剩下的走流程,可能要等幾個月。」
陳哲把信封折好,塞進口袋裡。他看著霍克的臉。那張臉很平靜,沒什麼表情,但眼眶下面有兩道很深的青紫色,像是好幾天沒睡過覺。
「斯坦威呢?」陳哲問。
霍克的目光在他臉上停了一秒,然後移開,落在走廊盡頭那扇窗戶上。窗外的天已經亮了,陽光從雲層後面照進來,在窗台上切出一條金色的線。
「死了。」他說,語氣很平,像是在說今天天氣不錯,「昨天晚上。就在你家樓下。」
陳哲沒說話。
霍克轉回頭看著他,目光里多了一點什麼,倒不是各種FBI常見勒索案里的憤怒,也不是悲傷,只是疲憊。
「案子結了。你的那份今天給你,後面不用上庭了。」
他頓了頓,瞪著乾眼:「記住這是好事。」
陳哲點點頭:「我知道。」
陳哲現在沒有斤斤計較的想法,也知道如果自己在法庭上說不定能夠分到更多的錢,可斯坦威警長的死打亂了他的計劃,不能按照本來分計劃穩步推行。
在美利堅並不是錢越多越好,就現在來說,陳哲已經獲得了利益,沒有那麼多的事情,那就該到這裡為止。
霍克盯著他看了兩秒,然後轉身往樓梯口走。走了幾步,忽然停下來,回頭看著陳哲。
「你昨天晚上聽見什麼了嗎?」
陳哲搖頭:「沒有。睡得早。」
霍克的目光在他臉上停了兩秒,然後點了點頭。
「行。」他說,「那沒事了。」
他轉身走了。腳步聲在樓道里漸漸遠去,然後是一樓門被推開又關上的聲音。
陳哲站在門口,看著那扇關上的門,好一會兒沒動。他把門關上,鎖好,靠在門板上,從口袋裡掏出那個信封,拆開。
支票上的數字是七萬。抬頭寫的是他的名字,日期是昨天,簽名欄上寫著霍克的名字。
陳哲把支票折好,塞回信封,放進抽屜里,壓在那些舊衣服下面。
他走到窗邊,把窗簾拉開一條縫。
街對面的紅磚牆還在,垃圾桶還在,垃圾袋還在,那輛黑色雪佛蘭已經不見了,地上只剩兩道深深的車轍印,被雪填了一半,露出底下灰黑色的柏油。牆根那灘血跡也被雪蓋住了,只剩一小片淡粉色的冰碴子,在陽光下閃著細碎的光。
陳哲收回目光,走回桌邊,打開電腦。屏幕亮起來的時候,他習慣性地看了一眼右下角。模擬器的圖標微微閃爍。
他關掉窗口,打開瀏覽器,登錄X推。
群聊里有幾百條未讀消息。
他一條一條往下翻,大部分是閒聊。
小王子在抱怨今天的代碼又出bug,萊拉在曬她新買的機械鍵盤,麥克在講他昨天去健身房被教練罵了一頓。全民超人在發一張聖誕樹的照片,樹下面的禮物堆得比上次還高,旁邊多了一隻貓,橘色的,趴在禮物堆上打哈欠。
昨天聖誕節的氛圍還沒有散去。
書蟲沒說話。他的頭像還是那個灰色的默認輪廓,最後一條消息是三天前發的,在群里回了一句「嗯」。
陳哲盯著那個灰色的頭像看了幾秒,然後關掉群聊。
叮咚。
屏幕上呈現出傑姆尼的彈窗。
【傑姆尼:今天健身房去不去?】
「去。」
陳哲打字,雖說昨晚沒有休息好,但是也不能怎麼讓人起疑心。
他站起來,把衛衣拉鏈拉到脖子,把那張支票從抽屜里取出來,塞進背包的內袋。走到門口的時候,他停了一下,回頭看了一眼那扇窗。
窗簾還留著那條縫,陽光從縫隙里擠進來,在地板上切出一道細細的金線。
金線的盡頭正好落在那台二手ThinkPad的鍵盤上,把字母「J」照得發亮。
他推開門,走了出去。
書蟲是被電話叫醒的。
手機在床頭柜上震了很久,他才從被子裡伸出一隻手,摸到屏幕,劃開。那——
邊的聲音很急,語速很快,像是一口氣憋了很久終於找到了出口。
「馬鑫?你聽說了嗎?」
書蟲,真名馬鑫。
這個華裔程式設計師的眼睛還沒睜開。他翻了個身,把手機貼在耳朵上,聲音沙啞:「聽說什麼?」
「斯坦威死了。」
他的手指僵住了。
「昨天晚上,東威廉斯堡。槍擊。」那邊的聲音還在繼續,「說是黑幫火併,但消息還沒出。我有個朋友在局裡,他跟我說的。馬鑫?你還在嗎?」
書蟲坐起來。窗簾沒拉,外面的陽光刺得他眯起眼睛。他盯著窗外那棵光禿禿的橡樹,樹枝在風裡輕輕晃動,影子在白色的牆壁上晃來晃去。
「什麼時候的事?」
「昨天晚上。十一點多。」
書蟲沒說話。他坐在床邊,兩隻手撐著床沿,手指陷進床墊里。窗外的陽光照在他身上,把影子投在背後的白牆上,像一個蜷縮的人形。
「馬鑫?」那邊的聲音有點擔心,「你沒事吧?」
「沒事。」他掛掉電話,把手機放在床頭柜上,屏幕朝下,扣著。
他坐了很久。陽光從窗台移到地板上,又從地板移到牆上,最後照在他的後背上,暖烘烘的,像一隻手按在那裡。
然後他站起來,開始穿衣服。毛衣,牛仔褲,那件黑色的羽絨服,拉鏈拉到最上面。他從衣櫃最深處翻出一個小鐵盒,打開,裡面是一把鑰匙,銀色的,很舊,齒痕已經磨得有些模糊。他把鑰匙塞進口袋裡,走到門口,推開門。
樓道里很安靜。對面那戶人家的門關著,門口的地墊上放著一份還沒取的報紙,塑膠袋裹著,邊角被風吹得翹起來。他走下樓梯,每走一步,那把鑰匙就在口袋裡輕輕響一下。
推開樓門的時候,冷風撲面而來,灌進領口,涼颼颼的。街上沒什麼人,只有幾個工人在街對面修水管,橙色錐筒圍成一圈,挖開的路面露出底下灰褐色的泥土和生鏽的鐵管。一個工人蹲在坑邊抽菸,看見他出來,抬了抬下巴,算是打了個招呼。
書蟲沒回應。他往街角走,走到那輛老款本田旁邊,拉開門,坐進去。引擎響了幾聲,咳嗽似的,然後穩下來。他掛擋,踩油門,車子慢慢駛出街角。
後視鏡里,那棟公寓樓越來越小,最後變成一個灰撲撲的點,消失在街角。
車開了很久。穿過布魯克林,穿過威廉斯堡大橋,穿過曼哈頓下城的那些窄街小巷,最後停在一條他從未來過的街道上。街邊是一排紅磚聯排別墅,門口停著幾輛黑色的SUV,車窗貼著深色的膜,什麼都看不見。樓頂上裝著幾根天線,在風裡微微晃動。
書蟲把車停在路邊,熄了火。他坐在駕駛座上,兩隻手握著方向盤,手指攥得很緊,指節發白。儀錶盤上的時鐘跳了一下,從十一點五十九分變成十二點整。
他深吸一口氣,推開車門,走下去。
街對面那棟樓的門是鐵製的,深灰色,沒有門牌,沒有門鈴,只有一個很小的貓眼,嵌在門板的正中央。他走過去,站在門前,從口袋裡掏出那把鑰匙,插進鎖孔。
鎖芯很澀,擰的時候發出嘎吱嘎吱的聲響,像是什麼東西在裡面生鏽了。他擰了兩圈,門開了。
裡面很暗。走廊很窄,只能容一個人走,牆壁刷著白漆,已經發黃了,隔幾米就有一盞應急燈,發出昏黃的光,把影子拉得很長。空氣里有一股潮濕的霉味,混著消毒水和別的什麼東西的氣味。他走進去,身後的門自動關上,發出沉悶的一聲響。
走廊盡頭有一扇門,半開著。門縫裡透出燈光,是那種老式日光燈的慘白色,嗡嗡地響。
他走過去,推開門。
房間裡坐著三個人。一個黑人,一個白人,一個拉丁裔。他們都穿著深色的夾克,面前攤著幾份文件,桌上還有幾個咖啡杯,杯子裡的咖啡已經涼了,表面結了一層奶皮。
黑人抬起頭,看見他,表情變了,方才露出一抹笑容。
「馬,終於來了。」
書蟲站在門口,看著那個黑人。
「坐。」黑人指了指對面的椅子。
書蟲走過去,坐下。椅子是鐵的,很涼,坐墊上的漆已經磨得差不多了,露出底下灰白色的金屬。
黑人把桌上那些文件推到一邊,雙手交疊放在桌上,看著他。
「你應該知道我們為什麼找你。」他的聲音很平,沒有質問的意思,只是在陳述。
書蟲沒說話。
黑人繼續說:「斯坦威昨晚死了。他死之前,最後見的人是你。」
書蟲的手指在膝蓋上收緊。
「你們昨天下午見過面,」黑人拿起桌上的一份文件,看了一眼,又放下,「在布魯克林大橋公園,四點到五點。他跟你說了什麼?」
書蟲低著頭,盯著自己的膝蓋。
「他讓你轉交什麼東西,」黑人繼續說,「或者告訴你一些事情。我們不需要知道具體是什麼,但我們需要知道一那件事,跟丹尼斯的案子有沒有關係。」
書蟲抬起頭。他看著那個黑人,又看了看他身後那兩個人。白人的手放在桌面上,指節粗大,像是幹過不少體力活。拉丁裔靠在椅背上,兩隻手插在口袋裡,表情很平,但眼睛一直盯著他,像在看什麼東西。
「斯坦威是我養父。」書蟲開口,聲音很輕。
黑人的表情沒變。
「他昨天下午跟我說,手裡頭的一個案子有問題。」書蟲繼續說,聲音還是那麼輕,像是怕被誰聽見,「他說上面有人在保他。說這個案子不能再查下去了。說他可能活不過這個月。」
房間裡安靜了幾秒。日光燈嗡嗡地響,窗外偶爾傳來汽車駛過的聲音,輪胎碾過積雪,沙沙的。
「他讓你做什麼?」黑人問。
書蟲沒回答。他從口袋裡掏出那把鑰匙,放在桌上。鑰匙在燈光下泛著暗銀色的光,齒痕很深,磨得發亮。
「這是保險柜的鑰匙,」他說,「在斯坦威家裡。他讓我今天去取。」
黑人的目光落在那把鑰匙上,停了兩秒。然後他抬起頭,看著書蟲。
「你去了嗎?」
「還沒。」
黑人點點頭,把那把鑰匙推回書蟲面前。
「去。」他說,「取出來,帶回來。我們會處理。」
書蟲把鑰匙攥在手心裡,指尖碰著那些磨得發亮的齒痕,金屬很涼,貼著手掌的皮膚。
黑人站起來,走到窗邊,把窗簾拉開一條縫。陽光從縫隙里擠進來,在桌上切出一道金色的線,正好落在那堆涼透的咖啡杯上。
「斯坦威這個人,」他說,背對著書蟲,「在局裡幹了二十三年。見過的事不少。能讓他覺得活不過這個月的,不是普通人。」
他轉過身,看著書蟲。
「你去取東西的時候小心點。我們的人會在外面看著。取到了就回來,不要停,不要回頭看。」
書蟲站起來,把那把鑰匙塞進口袋裡。走到門口的時候,他停了一下,回頭看著那個黑人。
「斯坦威————他死的時候,有說什麼嗎?」
黑人盯著他看了兩秒,然後搖了搖頭。
「沒有。他什麼都沒來得及說。」
書蟲站在原地,手插在口袋裡,攥著那把鑰匙,攥得很緊。然後他推開門,走了出去。走廊里的應急燈還在亮,昏黃的光把牆壁照出一種病態的慘白色。他往前走,腳步聲在空蕩蕩的走廊里迴響,一下,一下,又一下。
身後的門關上了。日光燈的嗡嗡聲被隔絕在門後,走廊里安靜得只剩他的心跳。
半晌。
車中。
書蟲坐在駕駛座上,手握著方向盤,盯著擋風玻璃上那塊被石子崩出的小坑,很久沒有動。然後他掛擋,踩油門,車子慢慢駛出那條街。
後視鏡里,那棟灰色的樓越來越小,最後變成一個點,消失在街角。
手機響了。他看了一眼屏幕,是陳哲的消息。
【陳:今天有空嗎?想約你出來聊聊。】
書蟲盯著那行字看了幾秒,把手機放在副駕駛座上,深思熟慮之後嘆了一口氣。
兩人的約見地點就在布魯克林區內,陳哲和書蟲本來就都是這塊的居民,再加上群聊名稱也是布魯克林區程式設計師交流群,原因之下也就不顯得有什麼奇怪了。
布魯克林,威廉斯堡,一家叫「Dayglow」的咖啡館。
咖啡館內人流熙攘。
書蟲抬起頭,看見陳哲,點了點頭。
陳哲走過去,在他對面坐下。
一個扎著丸子頭的女店員走過來。
「這位先生,您要喝什麼?」
「美式,黑咖啡,不加糖不加奶。」
「好的先生。」店員點點頭走了。
兩個人沉默了幾秒。
「你約我出來,」書蟲開口,聲音很輕,像是不想打擾窗外的安靜,「什麼事?」
陳哲看著他。書蟲的眼眶下面有兩道很深的青紫色,像是好幾天沒睡過覺。
他的眼鏡片沒有起霧,但鏡框有點歪,左邊的鼻托陷進皮膚里,留下一個淺淺的紅印。
「斯坦威的事,」陳哲開門見山地說,「我知道了。」
書蟲的手指在咖啡杯上停了一下。
女店員端著咖啡走過來,放在陳哲面前。
杯壁很燙,他沒有馬上喝,只是把杯子往中間推了推,兩隻手交疊放在桌上。
「怎麼知道的?」書蟲問。
「昨天晚上在我家樓下。」陳哲說,「我看見了。」
書蟲盯著他看了幾秒。那雙藏在厚鏡片後面的眼睛微微眯了一下,像是在確認什麼。然後他低下頭,把冷萃杯子裡那根吸管撥到一邊,端起來喝了一口。冰塊碰著杯壁,發出很輕的一聲響。
「你住在斯科特街。」他說。
「對。」
書蟲把杯子放下,手指在杯沿上轉了一圈。他的手指很長,骨節分明,指甲剪得很短,指尖有一層薄薄的繭,是常年敲鍵盤磨出來的:「你看上去比以前更壯了,是鍛鍊了嗎?」
「嗯,早上剛健身過。」
陳哲主打一個真誠,想起健身房的一些強度訓練,有問必答。
「所以你看見他了。」
「嗯。」
沉默。
陳哲端起咖啡喝了一口。
苦的,很燙,舌尖有一點麻。
「你後來去取東西了嗎?」他問。
書蟲的手停住了。
他看著陳哲,眼神變了。
「你怎麼知道有東西?」他問,聲音比剛才低了一點。
陳哲把杯子放下,看著他。
「斯坦威最親近的人事你。」他頓了頓,「他跟你說了什麼,或者讓你轉交什麼。一個幹了二十三年的老探員,死之前不會什麼都沒留下。」
書蟲盯著他,很久沒說話。窗外的陽光移了一點,從桌角移到桌子中間,在兩個人之間劃出一道金色的線。光線照在書蟲的眼鏡片上,反了一下光,看不清他的表情。
「你還知道什麼?」他問。
「沒了。」陳哲說,「就這些。」
書蟲低下頭,盯著自己那杯化了一半的冷萃。冰塊浮在深褐色的液體上面,擠在一起,互相碰著,發出極細微的聲響。
「你調查我?」他問。
「沒有。」
書蟲抬起頭。
陳哲看著他的眼睛,沒有移開。
「你約我出來,說你知道斯坦威的事,知道我昨天見過他,知道他有東西要轉交。」書蟲一字一頓地說,「這不是一個沒有調查過的人能說出來的話。」
陳哲沉默了兩秒:「有沒有一種可能,我在那之前就認識斯坦威,這也就是當時我在聚會裡看到你的衣服的時候,稍微一愣的緣故。」
書蟲盯著他,表情漸漸變得複雜。
「你還真是什麼都敢說。」他端起冷萃喝了一口,冰塊已經化得差不多了,杯子裡的液體變成了淺棕色。
陳哲看著他,忽然笑了一下。
書蟲愣了一下。
「斯坦威死了。你是他養子。你手裡有他要轉交的東西。」陳哲說,「這些東西加起來,你現在最不該做的事就是見一個只見過幾面的網友。但你來了。」
陳哲看著書蟲的眼睛。
「我想,是因為你也不知道該信誰。」
書蟲沉默了很久。
窗外的陽光又移了一點,從桌子中間移到書蟲的袖口上,照出羽絨服面料上那道細小的劃痕,不知道什麼時候刮的。那隻掉在地上的手套還在牆角,已經被雪埋了一半,只露出兩根手指,像在招手。
這句話的意思是————
他,可以信任陳哲。
看著這樣的陳哲,書蟲的腦海之中只浮現出一個字:
俠!
書蟲望著陳哲,仿佛到這裡才見到中國人之間的惺惺相惜。
「既然是真心換真心,那就實話說來好了。」書蟲心中思索,看著面前面若古井的陳哲,料想對方也做好了反偵察的措施。
思忖了一會兒,他開始娓娓道來。
「我是在斯坦威家裡長大的。」他說,聲音很輕,像是在講一個跟自己沒什麼關係的故事,「我親生父母是福建人,偷渡過來的。父親在餐館後廚洗碗,母親在製衣廠踩縫紉機。我三歲那年,他們被移民局抓了,後來都走了。他們在美國生的我,我是美國公民。」
他把杯子裡的冷萃喝完,杯子空了,冰塊化成一灘水,沉在杯底。
「斯坦威是當時辦那個案子的探員。他把案子辦完之後,經過我父母的託付,把我帶回了家。」
陳哲沒說話。
「他老婆是波多黎各人,不會說中文。我小時候在家說英語,在學校說英語,慢慢地中文就不會了。」書蟲的嘴角動了一下,像是在自嘲,「後來我上了大學,學計算機。畢業之後在一家金融科技公司做後端。很普通的程式設計師,沒什麼特別的。」
他頓了頓。
「斯坦威從來不管我。他說他不懂電腦,也看不懂我寫的東西。他只知道一件事別惹麻煩,他說在美國,中國人惹了麻煩,沒人幫你。」
陳哲的手指在杯壁上輕輕敲了一下。
「所以他從來不跟我提工作上的事,」書蟲繼續說,「我問他今天幹嘛了,他就說上班。我問他案子辦得怎麼樣,他就說還行。二十多年來,一直都是這樣。」
他低下頭,看著桌上那兩隻空杯子。一隻杯沿上有一圈淺淺的咖啡漬,另一隻杯壁上印著他的指紋。
「直到昨天。」
陳哲等著他繼續。
書蟲沉默了很久。窗外的陽光從袖口移到他手上,照出指節上那層薄薄的繭,還有無名指側面一小塊墨水印。
「他跟我說,他手裡有一個案子,」書蟲終於開口,聲音比剛才更低,「查了很久。查到上面去了。」
「上面?」
書蟲搖了搖頭:「他沒說名字。他說這個案子不能再查了,有人在保。他說他可能活不過這個月。」
「我問他為什麼不去舉報。他說舉報沒用,舉報的通道也是他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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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哲沉默了兩秒。
「什麼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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