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書蟲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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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1章 書蟲的身份

  皇后區,龍門廣場州立公園。

  東河在這裡拐了個彎,把曼哈頓的天際線推遠了一些,從公園的草坪上望過去,紐約帝國大廈仿佛化作個灰撲撲的剪影,新世貿中心那幢樓的尖頂戳進雲層里,看不清頭,河面上有船,慢的是觀光船,快的是水上出租,白色的船身從橋底鑽過去,往中城的方向開。

  陳哲到的時候,人已經來了大半。

  今天的聚會在公園東側的一片草坪上,旁邊有幾張野餐桌,還有一棵巨大的橡樹,葉子掉光了,光禿禿的枝丫在天空下劃出黑色的線條。陽光從雲層縫隙里打下來,照在草坪上,把枯黃的草染成一種淡淡的金色。

  麥克站在野餐桌旁邊,手裡端著一杯咖啡,正在和一個人說話。他看見陳哲,舉起手揮了揮。

  「陳!這邊!」

  陳哲走過去。麥克今天穿了一件深藍色的衛衣,光頭在陽光下反著光,下巴上的褶皺比上次見又深了一點。他拍了拍陳哲的肩膀,上下打量了他一眼。

  「你瘦了。」

  「練的。」陳哲說。

  麥克的眉毛挑了一下,沒追問。

  他轉身指了指身後那張野餐桌。

  「坐。今天人不多,但來的都是老面孔。

  「好。」

  陳哲坐下來,目光掃過那張桌子。七八個人,有男有女,有白人有亞裔,大部分是他上次在Pier57見過的。提米坐在對面,面前攤著一台MacBookPro,屏幕亮著,不知道在看什麼。萊拉坐在他旁邊,手裡拿著一罐可樂,正在和旁邊的人說話。全民超人坐在桌子另一頭,手裡端著一杯啤酒,表情有點嚴肅。

  只是他的目光在一處地方迅速凝固下來。

  桌子最邊上,坐著一個白人男性。二三十歲左右,紅脖子,灰色法蘭絨襯衫,袖子卷到小臂,露出結實的前臂和一塊老式的鋼表。他正低頭看手機,拇指在屏幕上划來划去,臉上的表情不太好看。

  CodeMaster—US。

  陳哲的目光在他臉上停了一秒,隨即移開。

  麥克在他旁邊坐下,壓低聲音:「哦,你看到了他。那個大鬍子,美利堅老紅脖子,你認識?」

  「不認識。」陳哲說。

  麥克的嘴角翹了一下:「那你運氣不錯。那人是做YouTube的,脾氣不太好。上個月跟一個新人打擂台,輸了,面子掛不住,最近一直不怎麼說話。」

  陳哲沒接話。

  他有點流汗了,自己一直都是露臉直播,這麥克看起來還真就只是聽個八卦。

  還好麥克還不知道自己在做YouTuber,如果知道了,看到主頁里復刻他人生至暗經歷的那幾句個人介紹,不得把自己細細切成臊子?

  陳哲暗下決心,回去之後,就把主頁簽名改掉。

  本從草坪那邊走過來,手裡端著一杯咖啡,穿一件洗得發白的藍色衛衣,頭髮扎了個小揪揪。他走到桌邊,目光從每個人臉上掃過,最後停在陳哲身上。

  「來了?」他點點頭,算是打了個招呼,在桌子另一頭坐下。

  聚會開始了。

  和上次不一樣,這次沒有白板,沒有短連結設計,沒有即興的技術面試。本靠在椅背上,兩隻手交疊放在肚子上,目光掃過在座的人。

  「今天沒什么正事。」他說,「就是聊聊。最近群里安靜了不少,想聽聽大家最近在忙什麼。

  「」

  提米第一個開口。他合上電腦,往前傾了傾身子:「公司最近在搞微服務重構,天天開會,代碼沒寫幾行,PPT倒做了幾十頁。」

  萊拉接了一句:「我們也是。老闆看了幾篇技術文章,覺得微服務是銀彈,非要拆。

  我說拆可以,但運維成本你算過嗎?他說沒事,招人。我問他預算呢?他不說話了。」

  幾個人笑了。

  群暱稱叫全民超人的絡腮鬍男喝了一口啤酒:「你們這還算好的。我們公司上個月裁了一批人,剩下的人一個人干兩個人的活。我已經連續加了三個星期的班了。」

  麥克搖了搖頭:「都一樣。這行就這樣,老闆覺得程式設計師是寫代碼的機器,插上電就能跑。」


  話題漸漸散開,從工作聊到技術,從技術聊到行業,從行業聊到生活。有人抱怨房租漲了,有人抱怨地鐵又晚點了,有人抱怨紐約的冬天越來越冷。陳哲坐在角落裡,偶爾接一兩句話,大部分時間只是聽著。

  CodeMaster—US一直沒說話。他坐在桌子最邊上,手機扣在桌上,屏幕朝下,兩隻手交叉著放在膝蓋上。他的目光在桌上掃來掃去,落在某個人身上,停兩秒,然後移開,落在另一個人身上,再停兩秒。

  然後他的目光落在陳哲身上。

  停了很久。

  陳哲感覺到了那道目光,沒有轉頭,只是端起面前那杯咖啡,抿了一口。苦的,比上次本沖的還苦。

  本的目光也落在陳哲身上,停了一秒,然後移開。

  氣氛有點微妙。

  聚會進行到一半,本站起來,把空杯子往桌上一擱:「我去買咖啡,誰要?」

  「美式,謝謝。」提米頭也沒抬。

  「我跟上次一樣。」萊拉說。

  「拿鐵。」全民超人舉了一下手裡的空杯。

  本點了下頭,轉身走了。

  人群散開。有人往河邊走,有人湊在一起聊技術,有人坐到草坪上曬太陽。

  陳哲站起來,剛邁出一步,身後突然傳來一個聲音。

  「陳哲?」

  他轉過身。

  書蟲站在他身後。

  那個華人男子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他還是那副老樣子,重度近視鏡,鏡片上起了霧,看不清後面的表情,手裡拿著一杯冷萃,冰塊已經化了一半,站著不動。

  「書蟲。」陳哲點點頭。

  書蟲盯著他看了兩秒,然後開口:「能聊聊嗎?」

  「可以。」

  陳哲眼下的神色感到有些意外,本來他就是來找對方說事的,對方這麼不打自招,倒也省了他一番功夫。

  兩個人沿著草坪往河邊走。陽光從雲層縫隙里打下來,把影子拉得很長。河面上有風,吹過來的時候帶著水腥味和遠處工廠的煙塵。走到河邊的時候,書蟲停下來,靠在欄杆上,看著對岸曼哈頓的天際線。

  陳哲站在他旁邊。

  沉默了幾秒。

  突然,陳哲看到對方身上的T恤上列印的圖片,目光頓時停滯下來。

  照片裡是兩個人。一個是書蟲,比現在年輕一點,頭髮還沒那麼亂,眼鏡也沒那麼厚,站在一個黑人旁邊,兩個人靠著一輛黑色雪佛蘭的車門,背景是布魯克林大橋。

  至於那個黑人,則是寬額頭,厚嘴唇,深棕色的皮膚,穿著一件深色的夾克,胸口別著一枚徽章。

  陳哲認識這張臉,也認得這徽章。

  當初三個混混衝進他家,他打電話報警,來的就是這個黑人。此人帶著小組探員出現在他家的客廳里,看見地上那三個被綁起來的混混,臉上的表情從驚訝變成審視,在最後和陳哲談好了吹哨人法案的事情。

  「和你一起合照的這個是誰?」陳哲問,聲音儘量放平。

  書蟲低頭看了一眼照片,又抬起頭看著河面。

  「我的養父。」他說,聲音很輕,「自我父母雙亡之後,就把我交付給了他。」

  赫然是,斯坦威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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