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事了拂衣去(3.1k大章)
第69章 事了拂衣去(3.1k大章)
紐約,布魯克林區。
「晚上有可能不會回來。」
傑姆尼喃喃自語,看著陳哲發過來的信息,感覺有點莫名其妙。
最近自打陳哲開始兼職家教之後,他就發現對方的行蹤愈發神秘,不會是真扯上事了吧?
傑姆尼本想著去看看,遇到問題順便幫襯一下,但是不知為何,聯想到半個月前被人入室搶劫的事,傑姆尼思索了一會兒,還是覺得算了。
「等他回來再說吧。」
傑姆尼打了個哈欠,把陳哲的聊天界面退掉,整個人躺倒在沙發上,窗外傳來槍聲。
「砰!」
玻璃上瞬間出現裂紋。
傑姆尼頓時青筋直跳,大聲道:「都他媽小聲點!以為這街區沒人住是吧?」
「砰砰砰!」
外面依舊槍聲不斷。
「這————」
傑姆尼看著被打裂開的窗戶玻璃,頓時也無奈地垂下手來,尋思著旱晚要從這裡搬出去。
「什麼時候才能有錢啊————」傑姆尼眼巴巴地看著錢包,望向陳哲鎖死的房間,忽然一怔。
「陳哲現在賺了多少錢了?」
當晚。
東威廉斯堡,福斯特街47號。
街燈把夜色切成兩半。陳哲站在路燈照不到的陰影里,手裡握著那把格洛克,槍管朝下,貼著褲縫。彈匣是滿的,保險開著。
八點。對面停車場上站著那五個人。黑人靠在欄杆上,拉丁裔蹲在地上抽菸,金髮女人靠著一輛舊車,兩隻手插在口袋裡。那兩個年輕的站在邊上,一個在玩手機,一個盯著那棟廢棄的倉庫。
八點十分。倉庫的門開了一條縫。一個人探出頭來,左右看了看,然後縮回去。門又關上了。
八點二十分。一輛黑色SUV從街角拐過來,緩緩駛進停車場。車門開了,下來兩個人。一個是黑人,穿著黑色的羽絨服,帽子扣在頭上。另一個是白人,瘦高個,穿著一件灰色的連帽衫。
他們走到倉庫門口,敲了敲。門開了,他們走進去。
八點四十分。門又開了。
丹尼斯走出來。
灰色鴨舌帽壓得很低,穿著一件黑色的長款大衣,領口豎起來,幾乎遮住半張臉。他身後跟著七八個人,有黑人有白人,有的手插在口袋裡,有的夾著煙。
陳哲並不打算直接和這些人硬碰硬,他站在一個丹尼斯的視覺習慣難以察覺的地方,在丹尼斯等人身後的一個牆角,背貼著牆,矗在陰影里看著這些已經進入了他的槍斃範圍里的人。
「只要殺了丹尼斯,其他人也不過是一盤散沙。」
陳哲十分清楚這個道理。
「可以開始了。
陳哲在手機屏幕上輸入信息,沒有絲毫猶豫。
他從陰影里走出來,舉起左手,朝對面停車場的方向比了個手勢。那個黑人看見了,點了點頭,轉身對身後的人說了句什麼。
五個人同時動了。
不是往前沖,是散開。金髮女人貓著腰繞到倉庫側面,拉丁裔蹲在一輛皮卡後面,槍從車底伸出去。兩個年輕人分別卡住街道兩頭,黑人站在原地,手裡端著一把短管霰彈槍,槍口對準倉庫門口。
陳哲舉起右手。三根手指。兩根。一根。
槍響了。
「砰!」
不是陳哲的槍。
是那個黑人。
霰彈槍的聲音很悶,但在空曠的街道上炸開,像是有人往水面上扔了一塊石頭,沉悶的響聲在樓宇之間撞來撞去。站在丹尼斯身後最近的那個白人胸口多了一個洞,整個人往後飛出去,撞在倉庫的鐵門上,滑下來,留下一道暗紅色的痕跡。
然後是拉丁裔的槍。手槍,連開三槍,彈殼在水泥地上跳得很脆。一個黑人捂著大腿跪下去,另一個剛把手伸進口袋就被第二發子彈打中了肩膀,整個人轉了一圈,摔在地上。
一瞬間,丹尼斯這邊原本坐懷不亂的眾人,察覺到了事情的不對勁!
「殺手!」
丹尼斯的人亂了。
有人往倉庫里跑,有人往車後面躲,有人掏出槍胡亂射擊。子彈打在停車場的車上,玻璃碎了一地,警報聲尖利地響起來。一個丹尼斯的手下蹲在一輛皮卡後面,探出頭來開了一槍,沒打中任何人,縮回去的時候被金髮女人一槍打穿了擋風玻璃,從後腦勺穿出去,血濺在方向盤上。
陳哲沒動。
他站在陰影里,槍口朝下,等著。丹尼斯被兩個手下護著往倉庫里退。那個穿灰色連帽衫的白人擋在他前面,一邊開槍一邊往後退,子彈打在對面的牆上,碎磚濺起來,在路燈下揚起一團灰白色的塵霧。
就是現在。
陳哲從陰影里走出來,舉起槍。格洛克在他手裡很穩,準星對著丹尼斯的後背。那個穿灰色連帽衫的白人看見了,轉過身來,槍口還沒抬起來,陳哲已經扣下了扳機。
一聲。白人倒下去,捂著脖子,手指縫裡滲出暗紅色的血。
第二聲。子彈打在丹尼斯身邊的鐵門上,濺起一簇火星。丹尼斯踉蹌了一下,被手下拽著往裡跑。
「你————」
丹尼斯的眼裡充滿了恐懼,在這生死邊緣的境地,他再也無法維持慣常的冷靜。
死!
會死!
丹尼斯怎麼也沒有想到的是,自己還沒有多少找上眼前的這個人,對方就已經找上了自己!
望著眼前的這一幕,陳哲沒追。
他轉身往街角跑,腳步聲很輕,鞋底踩在柏油路上幾乎沒有聲音。
身後槍聲還在響。
陳哲呼吸勻稱,跑到街角,拐進一條巷子。巷子很暗,只有盡頭有一盞路燈,周圍飛著幾隻撲棱的飛蛾。他放慢腳步,把槍插回腰後,從口袋裡掏出手機。
手機屏幕上是他短時間之內組建出來的小組群聊,用於執行今晚的行動,此時群通話正在打開。
耳機里傳來那個黑人的聲音,壓得很低,帶著喘息。
「老大走了。丹尼斯中了一槍,沒死透,但我們補了槍。外面清了。六個。」
陳哲靠在一面牆上,聽著耳機里的動靜。
金髮女人的聲音:「側面兩個。倉庫後門有人往外跑,我打了。」
拉丁裔的聲音:「車後面那個也解決了。一共九個。」
沉默了兩秒。黑人的聲音又響起來:「裡面已經沒人了,丹尼斯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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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哲開口,聲音很平:「撤。」
耳機里安靜了一秒。黑人問:「不等了?」
「不等了。今晚夠了。」
又是一陣沉默。然後黑人的聲音,帶著一點不情願:「行。」
陳哲從巷子裡走出來,沿著街邊往回走。身後那片街區已經安靜下來了,槍聲停了,警報聲也停了,只剩遠處傳來的警笛聲,由遠及近,又由近及遠,消失在另一條街上。
他走到街角,上了一輛停在路邊的舊皮卡。黑人坐在駕駛座上,手裡還握著那把霰彈槍,槍管搭在車窗上。他看見陳哲上來,把槍收回來,放在腳邊。
「其他人呢?」
「散了。各回各家。」
陳哲點點頭,靠在座椅上。
黑人發動車子,皮卡緩緩駛出那條街。後視鏡里,福斯特街47號那棟廢棄的倉庫越來越小,最後變成一個灰撲撲的點,消失在夜色里。
陳哲掏出手機,打開一個之前的加密小組聊天群。
群里只有六個人,頭像全是默認的灰色輪廓。
他打了一行字:撤了。都安全?
金髮女人回了一個字:嗯。
拉丁裔回了兩個字:到家。
另外兩個年輕人也回了,一個說「在公交上」,一個說「快到了」。
黑人一邊開車一邊單手打字:丹尼斯那邊還剩多少人?
陳哲想了想,回:不到十個。傷的傷,跑的跑。短期內不會有什麼動靜了。
黑人回:那今晚不算白干。
陳哲沒回。他把聊天群關掉,打開布魯克林程式設計師交流群。
群里還在水。
【小王子:今天寫的代碼全是bug,媽的,明天再來改。】
【愛來自冒險家協會:@小王子,你寫的代碼什麼時候沒bug過?】
【全民超人:哈哈哈哈哈哈】
【麥克:@陳,今天怎麼沒冒泡?】
陳哲盯著屏幕,嘴角動了一下。
【陳:忙。剛下班。】
【麥克:這麼晚?你們公司996?】
【陳:差不多。】
【小王子:程式設計師哪有不加班的。】
【愛來自冒險家協會:說的倒也是。】
他關掉群聊,靠在座椅上。車窗外的布魯克林在夜色里慢慢後退,那些塗鴉、垃圾袋、破舊的招牌、忽明忽暗的路燈,一幀一幀地從玻璃上划過。黑人在紅燈前停下來,手指在方向盤上輕輕敲著,收音機里放著一首老歌,聲音開得很小,聽不清歌詞。
陳哲把手伸進口袋,摸到那張雙頭蛇杖的名片。指尖在凹凸的紋路上划過,然後鬆開手,把名片推進口袋深處。
這東西,他果然沒有用到。
陳哲的心臟跳得厲害,然而他也到這裡才知道,原來奪走一個人的生命是這麼簡單的事。
「周六下午還有書蟲的聚會要參加。」
陳哲想到那個神秘的華裔程式設計師,頓時滾了滾喉嚨,把躁動的心情平復下來,望著前視鏡里開車的黑人。
黑人小伙察覺到他的自光,也不自覺緊張了些。
陳哲見狀笑了笑,把目光從前視鏡里放下來,緩緩地閉上眼睛,舒適靠在座位上,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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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布魯克林區。
「晚上有可能不會回來。」
傑姆尼喃喃自語,看著陳哲發過來的信息,感覺有點莫名其妙。
最近自打陳哲開始兼職家教之後,他就發現對方的行蹤愈發神秘,不會是真扯上事了吧?
傑姆尼本想著去看看,遇到問題順便幫襯一下,但是不知為何,聯想到半個月前被人入室搶劫的事,傑姆尼思索了一會兒,還是覺得算了。
「等他回來再說吧。」
傑姆尼打了個哈欠,把陳哲的聊天界面退掉,整個人躺倒在沙發上,窗外傳來槍聲。
「砰!」
玻璃上瞬間出現裂紋。
傑姆尼頓時青筋直跳,大聲道:「都他媽小聲點!以為這街區沒人住是吧?」
「砰砰砰!」
外面依舊槍聲不斷。
「這————」
傑姆尼看著被打裂開的窗戶玻璃,頓時也無奈地垂下手來,尋思著旱晚要從這裡搬出去。
「什麼時候才能有錢啊————」傑姆尼眼巴巴地看著錢包,望向陳哲鎖死的房間,忽然一怔。
「陳哲現在賺了多少錢了?」
當晚。
東威廉斯堡,福斯特街47號。
街燈把夜色切成兩半。陳哲站在路燈照不到的陰影里,手裡握著那把格洛克,槍管朝下,貼著褲縫。彈匣是滿的,保險開著。
八點。對面停車場上站著那五個人。黑人靠在欄杆上,拉丁裔蹲在地上抽菸,金髮女人靠著一輛舊車,兩隻手插在口袋裡。那兩個年輕的站在邊上,一個在玩手機,一個盯著那棟廢棄的倉庫。
八點十分。倉庫的門開了一條縫。一個人探出頭來,左右看了看,然後縮回去。門又關上了。
八點二十分。一輛黑色SUV從街角拐過來,緩緩駛進停車場。車門開了,下來兩個人。一個是黑人,穿著黑色的羽絨服,帽子扣在頭上。另一個是白人,瘦高個,穿著一件灰色的連帽衫。
他們走到倉庫門口,敲了敲。門開了,他們走進去。
八點四十分。門又開了。
丹尼斯走出來。
灰色鴨舌帽壓得很低,穿著一件黑色的長款大衣,領口豎起來,幾乎遮住半張臉。他身後跟著七八個人,有黑人有白人,有的手插在口袋裡,有的夾著煙。
陳哲並不打算直接和這些人硬碰硬,他站在一個丹尼斯的視覺習慣難以察覺的地方,在丹尼斯等人身後的一個牆角,背貼著牆,矗在陰影里看著這些已經進入了他的槍斃範圍里的人。
「只要殺了丹尼斯,其他人也不過是一盤散沙。」
陳哲十分清楚這個道理。
「可以開始了。
陳哲在手機屏幕上輸入信息,沒有絲毫猶豫。
他從陰影里走出來,舉起左手,朝對面停車場的方向比了個手勢。那個黑人看見了,點了點頭,轉身對身後的人說了句什麼。
五個人同時動了。
不是往前沖,是散開。金髮女人貓著腰繞到倉庫側面,拉丁裔蹲在一輛皮卡後面,槍從車底伸出去。兩個年輕人分別卡住街道兩頭,黑人站在原地,手裡端著一把短管霰彈槍,槍口對準倉庫門口。
陳哲舉起右手。三根手指。兩根。一根。
槍響了。
「砰!」
不是陳哲的槍。
是那個黑人。
霰彈槍的聲音很悶,但在空曠的街道上炸開,像是有人往水面上扔了一塊石頭,沉悶的響聲在樓宇之間撞來撞去。站在丹尼斯身後最近的那個白人胸口多了一個洞,整個人往後飛出去,撞在倉庫的鐵門上,滑下來,留下一道暗紅色的痕跡。
然後是拉丁裔的槍。手槍,連開三槍,彈殼在水泥地上跳得很脆。一個黑人捂著大腿跪下去,另一個剛把手伸進口袋就被第二發子彈打中了肩膀,整個人轉了一圈,摔在地上。
一瞬間,丹尼斯這邊原本坐懷不亂的眾人,察覺到了事情的不對勁!
「殺手!」
丹尼斯的人亂了。
有人往倉庫里跑,有人往車後面躲,有人掏出槍胡亂射擊。子彈打在停車場的車上,玻璃碎了一地,警報聲尖利地響起來。一個丹尼斯的手下蹲在一輛皮卡後面,探出頭來開了一槍,沒打中任何人,縮回去的時候被金髮女人一槍打穿了擋風玻璃,從後腦勺穿出去,血濺在方向盤上。
陳哲沒動。
他站在陰影里,槍口朝下,等著。丹尼斯被兩個手下護著往倉庫里退。那個穿灰色連帽衫的白人擋在他前面,一邊開槍一邊往後退,子彈打在對面的牆上,碎磚濺起來,在路燈下揚起一團灰白色的塵霧。
就是現在。
陳哲從陰影里走出來,舉起槍。格洛克在他手裡很穩,準星對著丹尼斯的後背。那個穿灰色連帽衫的白人看見了,轉過身來,槍口還沒抬起來,陳哲已經扣下了扳機。
一聲。白人倒下去,捂著脖子,手指縫裡滲出暗紅色的血。
第二聲。子彈打在丹尼斯身邊的鐵門上,濺起一簇火星。丹尼斯踉蹌了一下,被手下拽著往裡跑。
「你————」
丹尼斯的眼裡充滿了恐懼,在這生死邊緣的境地,他再也無法維持慣常的冷靜。
死!
會死!
丹尼斯怎麼也沒有想到的是,自己還沒有多少找上眼前的這個人,對方就已經找上了自己!
望著眼前的這一幕,陳哲沒追。
他轉身往街角跑,腳步聲很輕,鞋底踩在柏油路上幾乎沒有聲音。
身後槍聲還在響。
陳哲呼吸勻稱,跑到街角,拐進一條巷子。巷子很暗,只有盡頭有一盞路燈,周圍飛著幾隻撲棱的飛蛾。他放慢腳步,把槍插回腰後,從口袋裡掏出手機。
手機屏幕上是他短時間之內組建出來的小組群聊,用於執行今晚的行動,此時群通話正在打開。
耳機里傳來那個黑人的聲音,壓得很低,帶著喘息。
「老大走了。丹尼斯中了一槍,沒死透,但我們補了槍。外面清了。六個。」
陳哲靠在一面牆上,聽著耳機里的動靜。
金髮女人的聲音:「側面兩個。倉庫後門有人往外跑,我打了。」
拉丁裔的聲音:「車後面那個也解決了。一共九個。」
沉默了兩秒。黑人的聲音又響起來:「裡面已經沒人了,丹尼斯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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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哲開口,聲音很平:「撤。」
耳機里安靜了一秒。黑人問:「不等了?」
「不等了。今晚夠了。」
又是一陣沉默。然後黑人的聲音,帶著一點不情願:「行。」
陳哲從巷子裡走出來,沿著街邊往回走。身後那片街區已經安靜下來了,槍聲停了,警報聲也停了,只剩遠處傳來的警笛聲,由遠及近,又由近及遠,消失在另一條街上。
他走到街角,上了一輛停在路邊的舊皮卡。黑人坐在駕駛座上,手裡還握著那把霰彈槍,槍管搭在車窗上。他看見陳哲上來,把槍收回來,放在腳邊。
「其他人呢?」
「散了。各回各家。」
陳哲點點頭,靠在座椅上。
黑人發動車子,皮卡緩緩駛出那條街。後視鏡里,福斯特街47號那棟廢棄的倉庫越來越小,最後變成一個灰撲撲的點,消失在夜色里。
陳哲掏出手機,打開一個之前的加密小組聊天群。
群里只有六個人,頭像全是默認的灰色輪廓。
他打了一行字:撤了。都安全?
金髮女人回了一個字:嗯。
拉丁裔回了兩個字:到家。
另外兩個年輕人也回了,一個說「在公交上」,一個說「快到了」。
黑人一邊開車一邊單手打字:丹尼斯那邊還剩多少人?
陳哲想了想,回:不到十個。傷的傷,跑的跑。短期內不會有什麼動靜了。
黑人回:那今晚不算白干。
陳哲沒回。他把聊天群關掉,打開布魯克林程式設計師交流群。
群里還在水。
【小王子:今天寫的代碼全是bug,媽的,明天再來改。】
【愛來自冒險家協會:@小王子,你寫的代碼什麼時候沒bug過?】
【全民超人:哈哈哈哈哈哈】
【麥克:@陳,今天怎麼沒冒泡?】
陳哲盯著屏幕,嘴角動了一下。
【陳:忙。剛下班。】
【麥克:這麼晚?你們公司996?】
【陳:差不多。】
【小王子:程式設計師哪有不加班的。】
【愛來自冒險家協會:說的倒也是。】
他關掉群聊,靠在座椅上。車窗外的布魯克林在夜色里慢慢後退,那些塗鴉、垃圾袋、破舊的招牌、忽明忽暗的路燈,一幀一幀地從玻璃上划過。黑人在紅燈前停下來,手指在方向盤上輕輕敲著,收音機里放著一首老歌,聲音開得很小,聽不清歌詞。
陳哲把手伸進口袋,摸到那張雙頭蛇杖的名片。指尖在凹凸的紋路上划過,然後鬆開手,把名片推進口袋深處。
這東西,他果然沒有用到。
陳哲的心臟跳得厲害,然而他也到這裡才知道,原來奪走一個人的生命是這麼簡單的事。
「周六下午還有書蟲的聚會要參加。」
陳哲想到那個神秘的華裔程式設計師,頓時滾了滾喉嚨,把躁動的心情平復下來,望著前視鏡里開車的黑人。
黑人小伙察覺到他的自光,也不自覺緊張了些。
陳哲見狀笑了笑,把目光從前視鏡里放下來,緩緩地閉上眼睛,舒適靠在座位上,事了拂衣去,深藏功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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