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收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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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他頓了頓,「那個作家?」

  老頭的眉毛微微挑了一下。

  「你認識我?」

  陳哲知道不論哪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傷痛文學,美洲有馬爾克斯,中國也有一眾文學創作者,美利堅這塊多災多難的土地,自然也會有人控訴這份荒誕。

  那本書的內容陳哲並不知曉,不過光是看那個書名和體裁就已經知道內容如何,《死線下的人民》,毫無疑問是一個把生活和寫作聯繫得很密切的作者。

  就是這個人。

  老頭盯著他看了幾秒,往後靠在椅背上。

  「嚯。」他紅潤的臉色上微微顫動,高血壓的充血,讓他哪怕是正常說話都顯得又驚又怒:「來獻血站查互助會的人,居然還知道我寫過書。」

  「那你應該知道,我寫那些東西不是為了出名。」老頭沉著臉看著陳哲。

  陳哲微微頷首。

  「知道。」陳哲順著話說,「是為了讓外面的人看見。」

  陳哲應付這樣的老頭倒是有挺多次了,對方看起來生氣,但實則不是真正的氣憤,只是因為年齡大了身體不好,因而不怯場就不會什麼問題。

  「讓外面的人看見。」老頭斟酌這幾個字,沉默了幾秒,點了點頭。

  「好……」他說,「你來幹什麼,說吧。」

  陳哲看著他,深吸一口氣。

  「我被盯上了。」

  老頭的眉毛又挑了一下。

  「什麼人?」

  「那你需要保證這裡的對話不會被告知給第三個人。」

  陳哲說著。

  這算是他第一次開賭!

  察覺到老頭投來的目光,陳哲頓時不緊不慢,敘述起來。

  「一個加拿大人。」陳哲說,「丹尼斯。做冰毒的,手底下有一幫人。他手下那幫人上個月闖進我家裡,三個人,有管制刀具,也有槍。」

  老頭沒有打斷他,只是聽著。

  陳哲繼續說:「我之所以知道他們的幕後主使,這和我的生活脫不開干係,當然,也可以這麼理解……那三個人雖然被FBI扣留了,可拖延下去遲早會出大事。」

  陳哲之所以引火上身,說到底從根子上就出了問題。

  自己剛剛來到美利堅時候就開始打工的快餐店,熟客之中就有那位丹尼斯,自己好歹是一個年輕勞動力,正是對方需要的人,可謂是本來就在劫難逃。

  即便是之後去往羅德里格斯夫婦家中家教,也不能說加快了這個進程,只能是讓陳哲更快地意識到了這件事而已,至於對FBI兩位警員約定的吹哨人法案,是陳哲希冀於大難不死,或者成功反擊之後為自己攫取到的一點點利益。

  「然後呢?」老頭詢問。

  「我需要幫助。」陳哲說,「互助會的幫助。」

  老頭盯著他看了很久。

  房間裡安靜得只剩那盞日光燈發出的嗡嗡聲。

  「你知道互助會是什麼嗎?」老頭把交疊的手攤開,忽然問。

  「知道。」陳哲說,「有人對我說過:『不是什麼組織,沒有名單,沒有章程。就是一群互相幫忙的人。誰被欺負了,大家想辦法報復回去。誰需要血了,獻血站的人悄悄給他留一袋。』」

  「對嗎?」

  老頭沉默了幾秒。

  「那你應該也知道,」他說,「互助會不會幫外人。」

  陳哲點了點頭。

  「我知道。」他說,「但我不是外人。」

  老頭的眼睛微微眯起來。

  「什麼意思?」

  陳哲看著他,一字一頓地說:「獻血站的人,我認識。互助會的事,我查了兩個月。你們是什麼人,你們在做什麼,我知道的不比你們自己少。」

  他頓了頓。

  「如果這樣還算外人,那我不知道什麼才算自己人。」

  老頭盯著他看了很久。

  然後他忽然笑了。

  不是那種客氣的笑,是真的笑,眼角擠出幾道深深的皺紋。


  「有趣。」他說:「沒想到你還懂威脅。」

  他站起來,走到窗邊,背對著陳哲,看著那條窄窄的巷子。

  沉默了很久。

  然後他轉過身,看著陳哲。

  「那個加拿大人,」他說,「丹尼斯,我知道他。」

  陳哲愣了一下。

  老頭走回木椅邊,坐下。

  「東威廉斯堡那片,他做了好幾年了。」他說,「手底下有二三十號人,主要是黑人,也有幾個白人。退伍兵,幫派分子,假釋犯,什麼人都有。據點在一個廢棄的地下車庫裡,只不過已經沒人知道具體的地方了。」

  陳哲的心裡微微一動。

  地下車庫。

  福斯特街47號。

  那個他讓謝爾蓋去的地址。

  「你怎麼知道這些?」他問。

  老頭看了他一眼。

  「因為我寫書的時候,採訪過他手下的人。」他說,「一個叫馬庫斯·威廉士的黑人小子,二十三歲,有三次盜竊前科。他跟我說,他們老闆是個加拿大人,很謹慎,從不在公開場合露面,有什麼事都是通過中間人傳話。」

  陳哲聽到這個熟悉的名字,頓時微微一怔。

  馬庫斯·威廉士,就是那天闖進他家的第一個人。

  「那個人後來呢?」

  「死了。」老頭說得很平靜,「採訪完第三天,被人發現死在一條巷子裡,身上被捅了七刀。警察說是幫派仇殺,結案了。」

  陳哲沉默了幾秒。

  老頭成書的時間,顯然比入室盜竊的時間更早。

  而死人是不能入室搶劫的。

  也就是說,不是同一個人?

  儘管還有同名同姓的可能,陳哲忽然感覺有點地獄笑話了,畢竟在他看來每個黑人都長的一模一樣,以前就分不清一些電影明星和非洲的軍官,弄得貽笑大方,沒想到眼下自己居然出現了這種紕漏。

  「看來還有必要去本地的FBI招待所看看。」陳哲心中冒出這麼一個想法。

  同時,到這裡也是真正實錘了,「馬庫斯」是丹尼斯的手下。

  老頭看著他。

  「你現在還想要互助會的幫助嗎?或者說,你要我怎麼幫?」

  陳哲終於聽到自己想聽的問題,頓時把腦海之中的雜念清理乾淨,神色也漸漸變得誠懇起來。

  「我需要一個收屍人。」

  陳哲斬釘截鐵地說。

  「為你收屍?」

  「不是。」

  「為他們收屍?」

  「不是。」

  「我懂了。」

  老頭盯著他看了幾秒,然後點了點頭。

  「好。」

  他站起來,走到窗邊,背對著陳哲。

  「你回去等著。需要你的時候,會有人找你。這段時間別亂動,別去找丹尼斯,別做任何打草驚蛇的事。」

  陳哲站起來。

  「我能問一句嗎?」

  老頭沒回頭。

  「問。」

  「你為什麼要幫我?」

  老頭沉默了幾秒。

  然後他轉過身,看著陳哲。

  「因為那個叫馬庫斯的小子,」他說,「他死之前跟我說了一句話。」

  「什麼話?」

  老頭盯著他,一字一頓地說:「他說,『互助會要是早點出現,我就不用跟著那個加拿大人混了』。」

  陳哲一怔。

  老頭走近他面前,伸出手。

  陳哲握住。

  那隻手很粗糙,指節突出,掌心裡有厚厚的繭,像是一個幹了很多年體力活的人。

  「我叫弗蘭克。」老頭說,「弗蘭克·米勒。」

  「陳哲。」

  弗蘭克點了點頭。


  「走吧。瑪麗亞會送你出去。」

  他鬆開手,轉身走回窗邊,背對著他。

  陳哲站了幾秒,才往外走。

  走到門口的時候,陳哲忽然停住,回頭看了一眼,弗蘭克站在窗邊,漸漸眯上了眼睛。

  「年齡大了有嗜睡症麼……」

  陳哲看著對方的表現,心中暗想。

  他推開門,走了出去。

  瑪麗亞站在走廊里,看見他出來,頓時點了點頭。

  陳哲現在是互助會的成員,可以算得上是同事。

  他們沿著那段狹窄的樓梯走上去,穿過那扇平時鎖著的門,回到獻血站的後走廊。

  走到門口的時候,瑪麗亞忽然開口。

  「你運氣不錯。」

  陳哲看著她。

  「弗蘭克一般不輕易見人。」瑪麗亞說,「更不會輕易答應幫忙。」

  陳哲沒說話。

  瑪麗亞看著他,搖了搖頭:「行了,走吧……有事會找你。」她轉身往回走,腳步在走廊里發出清脆的聲響。

  陳哲已經到了獻血站的外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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