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雨夜殺人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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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狄處,您找我。」

  「你可是我親自點的將,怎麼樣?有什麼看法沒有?」

  「我看了死者的傷口,我覺得這個人下手非常狠,我也覺得您說的對。」

  「別您您您的,我也就三十九歲。」狄猛從抽屜里掏了包香菸甩了一根給沈明問道。「喝什麼茶?」

  「隨便。」

  「那就花茶吧~」狄猛捏了點茶葉放進杯子裡,接著不緊不慢的就往裡面倒著開水。「我這次叫你來不是讓你來驗屍的,省廳不缺法醫,我叫你來就是看中了你這雙眼睛。」

  「讓我找線索?」

  「我等會就要去公園現場主持搜查,我想讓你跟我一塊去,我總覺得你這雙眼不比馬老的差,馬老我請不來,只能把你請來了。」

  「馬玉林馬老?」

  「那還有誰。」

  「馬老在辦案?」

  「10月3號晚上,容城死了一個人,走在路上被鈍器敲頭敲死的,那天晚上還在下雨。」

  「是那個雨夜殺人案!!!」

  沈明一聽這幾個關鍵詞,雞皮疙瘩立馬就冒起來了。

  雨夜,鈍器,敲頭。

  這三個詞分開來沒啥,可他們連在一起,沈明一下就就想到了這個在公安部掛上號的大案!

  「這是第十二個了!?」

  「對,十二個了,馬老在現場。」

  「嘶……」

  沈明咬了咬牙,不由自主的舔了舔嘴唇。

  這個雨夜殺人的案子是從六年前開始出現的,兇手每次殺人都是在下雨的時候,還都是晚上。

  兇手每次殺人穿的都是黑色的雨衣,黑色的膠鞋,殺人工具是一把錘子,時間都是晚上,六年時間在容城,松城,鵬城連續作案。

  明明都被攝像頭拍到了,還足足拍到了三次,可就是鎖定不了嫌疑人。

  下雨的晚上就意味著目擊證人少,下雨之後又會破壞現場痕跡,關鍵是這個畜生每次殺人從接觸死者到逃離現場最快的一次只用了六秒鐘,最慢的也就三十秒。

  他挑選受害人時幾乎都是和他一樣穿著雨衣而不是打傘的路人,在經過受害人後立馬亮出手中的錘子從背後擊打受害人頭部,不把受害者頭部錘的變形不罷休,一個活口都沒留下來。

  如此作為簡直駭人驚聞,警方為此曾發動近五千名警力,對500萬人口的城市排查25萬人,可想而知排查力度到底有多大,可兇手至今都沒落網,還在作案。

  「這次怎麼樣?有沒有新的線索?」

  「不樂觀,那畜生一點線索都沒留下來。」

  狄猛說著說著,齜著牙抓了抓腦袋。

  他也曾進入過雨夜殺人案的專案組,還參加了兩次,那個排查的大場面就是他組織的,花了這麼大代價一點線索都沒有,他被罵了個狗血淋頭。

  「不說這些,先喝茶。」

  ……

  「汪汪汪~

  「大寶!不許叫!」

  公園門口的廣場上,二十多條警犬老老實實的趴在自己的飼養員邊上,沈明因為好奇就看了過去。

  可能是因為沈明沒穿警服,又或者察覺出了沈明的目的,大寶立馬叫了兩聲。

  「你好,我能摸一下它嗎?」

  「大寶,給摸。」

  「嗚嗚嗚~」

  大寶哼唧著低下腦袋。

  「這手感,真好。」

  沈明雙手按在大寶的頭頂,說著脖頸摸了一圈,末了還揉了揉大寶的腦殼。

  飼養員是個女警,差不多三十歲的年紀,她只是看了一眼沈明就同意了沈明摸狗,因為她看到了跟在沈明身後的狄猛,沒看錯的話沈明是和狄猛一塊下的車。

  「人到齊了沒?」

  「到齊了,一共1123人,人怎麼分?」

  李浩將手裡的名單遞向狄猛說道。

  「這樣,十個人一組,間隔三米進去後往最東面去,沿著鐵網搜記編號1,然後每五隊配一條警犬,放在最中間的隊伍,也就是3-8-13-18這麼安排,123人負責後勤。」


  「這樣一次就拉了三公里,我們拉個十二天剛好能把公園給拉完,速度可以慢,但是一定要仔細,我斷定嫌疑人一定是步行進出公園的,尤其是周圍的鐵絲網一定要排查仔細,看看有沒有人為破壞的痕跡或者翻動的痕跡,哪怕一個瓶蓋子都得給我帶回來!」

  「明白」

  「對了,鐵絲網附近我給你安排個人,你給他安排幾個武警跟著他,不用管其他的,負責他的安全就行了。」

  「誰?」

  「沈明!來來來~」

  狄猛左手拿著名單,右手衝著沈明招了招手,將還在摸著狗頭的沈明叫了過去。

  「沈明你認不認識?華陽市的那個案子和青山縣的殺人碎屍案,痕跡都是沈明找到的,他是青山縣公安局的法醫,眼睛賊的很。」

  李浩仔細打量了一番沈明,將沈明的長相記在了心底,並沒有因為沈明的年輕而看輕他,一個案子還能說是巧合,兩個案子那多多少少都得有點東西。

  「李隊你好,我是青山縣的法醫沈明。」

  「那就讓我來吧,狄處對你這麼推崇,那我來給你打下手吧。」

  「不敢不敢,我就是運氣好再加上會點痕檢的活。」

  二人握了握手寒暄了幾句。

  「小韋!」

  「有!」

  一名背著槍穿著迷彩服的武警小跑著靠近三人。

  「你帶著你手下的人,把吃的喝的帶好跟我走。」

  「是!」

  「李隊,我想先去案發現場看一看。」

  「那行,那就先開車到案發現場。」

  深林公園內是有三條水泥路,案發現場是中間那條路的中段,距離水泥路大概一百多米。

  巡查員也是因為巡邏時看見停在停車點的房車房門被打開了,而且還有翻動的痕跡,這才停車下去準備到死者扎的帳篷處問一問,這才發現了二人的屍體。

  此時的沈明就站在停車點的房車門口,命案發生後省廳一直有人在這看著,防止動物或者其他人破壞了案發現場。

  沈明站在房車在穿戴好防護後上車看了看,大概三分鐘後又走了出來,接著一言不發的就往下走。

  又在現場看了五分鐘後,沈明就忍住不住皺了皺眉。

  太乾淨了,沈明這還是第一次遇到案發現場竟然沒有紅框的情況,也不知道是因為暴雨的原因,還是歹徒真的心思縝密沒有留下一點痕跡。

  現場的上方被省廳用寬大的防雨布蓋住了,這也是為了防止再次下雨後把沒能發現的痕跡給沖刷了,可即便是這樣沈明還是沒能發現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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