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調查局到FBI的轉變
克萊德看著胡佛的眼睛,語氣變得認真起來:「你知道的,現在的總統,可不是胡佛、柯立芝他們那些『跛腳總統』,羅斯福家族本來就在這個國家根深蒂固,爐邊談話和緊急銀行法的成功,讓他個人威望達到了頂峰,最重要的是……他手裡有軍權。」
胡佛的眉毛一挑。
「如果白宮真的和華爾街開戰,我認為華爾街勝算並不大。」
「只要我們把這件事辦得漂漂亮亮,那就等於抱上了白宮這條大腿,這是值得的!」
辦公室里安靜了幾秒。
胡佛的臉色從思考逐漸變得果決:「克萊德。」
「我在聽。」
「從現在開始,局裡其他工作先放到一邊,我們必須把這個任務完成。」
「明白。」
克萊德點了點頭。
……
一周後。
喬治敦N街,一輛黑色的轎福特車停下。
胡佛從車裡走出來,手裡提著一隻深色的手提箱。
他抬頭看了一眼這棟四層聯排住宅,然後走上前敲響了門。
門很快開了。
奧賽多看著眼前的胡佛:「胡佛先生,費蘭先生已經在客廳等著您了,跟我來吧。」
胡佛跟著他一路走進客廳,看到了坐在沙發上抽著煙的費蘭。
他把手提箱放在茶几上,輕輕打開箱扣,翻開箱蓋。
裡面整齊地疊著一摞文件,每一份都用牛皮紙袋裝著,袋子上標註著編號和日期。
「費蘭先生,這是我們調查到的結果,請您過目。」
費蘭拿起最上面的一份文件,打開。
房間裡安靜下來,只有翻動紙張的沙沙聲。
胡佛站在那裡,看著費蘭的表情,心裡有些忐忑。
他知道這些東西的分量。
過去這一周,他把調查局所有能用的人手都調集起來,暫停了其他所有工作,日夜不停地追查費蘭提供的那些線索。
阿爾伯特·威金的那幾家私人投資公司,他查到了。
那400萬美元的流向,他查到了。
那4.2萬股做空交易的記錄,他也查到了。
理察·惠特尼的那些爛帳,他也查到了。
挪用的基金,借下的債務,那些用來填補窟窿的非法操作——一件一件,清清楚楚。
還有其他人的。
比如查爾斯·米歇爾的避稅操作,只要費蘭交代的,他全都查到了。
費蘭翻著那些文件,臉上的表情漸漸變得……滿意。
是的,滿意。
他抬起頭,看著胡佛,嘴角微微上揚:「胡佛局長,你做得不錯。」
胡佛懸著的心,終於放下了一半,連忙說:「其實這還是費蘭先生您提供了關鍵信息,否則的話,我們調查局的『關鍵取證』工作,也不會這麼順利。」
費蘭合上手裡的文件,靠在沙發上,看著胡佛:「胡佛局長。」
「在。」
「看得出來,你是個人才,有沒有想過管理更大的平台?」
胡佛感到自己的心臟快了一拍。
他之前一直很擔心,擔心白宮用完他之後,會一腳把他踢開。
畢竟,這種事情在華盛頓太常見了。
但現在,費蘭卻問他「有沒有興趣管理更大的平台」?
這不是用完就扔。
這是……獎賞。
胡佛強壓住心頭的狂喜,讓自己的聲音保持平穩:「如果有需要的話,我非常樂意為您效勞。」
他特意在『您』字上加重了語氣。
這是在表達忠誠。
費蘭聽懂了,他微微點了點頭,話鋒一轉:「聽說你們的探員在執行任務時,不能隨意持槍?」
胡佛愣了一下,沒想到話題會轉到這個,但他立刻回答:「是的,按照規定,調查局探員如果要持槍,必須經過層層申請,由上級批准,還需要備案登記,手續繁瑣不說,關鍵是有時候遇到緊急情況根本來不及。」
「這些年,因為這個規定,我們有不少探員吃了虧……」
說到最後,他的聲音顯得有些委屈。
「1791年12月15日,美利堅憲法第二修正案正式生效,從那一天起,法律就賦予了普通人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可我們調查局的英勇探員,每天要面對那麼多危險的罪犯,居然不能隨意持槍?」
「這個規定,簡直就是狗屎。」
費蘭義憤填膺的說道。
胡佛恨不得一拍大腿,大喊一聲『太對了』。
「是啊,費蘭先生,就因為這個規定,我們這些年……」
他說了幾個例子。
都是調查局探員因為不能合法持槍而在執行任務時吃虧的事。
一個探員在追捕銀行搶劫犯時,因為沒有配槍,被對方用槍指著腦袋,眼睜睜看著人跑了。
另一個探員在調查一起綁架案時,因為沒有武器,被綁匪的同夥打成重傷……
費蘭聽著,臉色越來越嚴肅,最後,他點了點頭:「所以,我認為這個規定,必須要有所改變了。」
胡佛心中大喜。
如果白宮能幫他解決這個問題,那他這些年的憋屈,總算可以吐出來了。
他心裡已經開始盤算起來:到時候,他就可以站在那些探員面前,挺直腰杆說:看,這就是你們BOSS我,努力為你們爭取到的權益!
「對了,還聽說你們的探員,在法律上只能進行『公民逮捕』?」
「是的,按照現行法律,我們的探員沒有正式逮捕權,要拘押嫌犯,必須依賴法警或者地方執法機構,這樣一來,執法鏈條就變得很長、很複雜。」
「這怎麼行?」
費蘭他站起身,走到窗邊,背對著胡佛:「調查局是國家直屬機構,去到地方,還要看地方執法機構的臉色?誰知道地方執法機構有沒有和罪犯有什麼瓜葛?」
胡佛這次真是忍不住拍大腿了,厲聲道:「您說得太對了費蘭先生,有時候,明明我們已經把人抓住了,就因為要等法警或者地方執法機構來,結果中間出了狀況,要麼有人通風報信,要麼嫌犯的同夥來搶人,還有什麼事比這更糟糕?!」
「所以,你們現在需要的是獨立的逮捕權、是和地方執法機構一樣的正式執法權,是能夠在全國範圍內合法追捕、合法拘押、合法調查的權力,對嗎?」
胡佛的眉毛一挑。
「如果白宮真的和華爾街開戰,我認為華爾街勝算並不大。」
「只要我們把這件事辦得漂漂亮亮,那就等於抱上了白宮這條大腿,這是值得的!」
辦公室里安靜了幾秒。
胡佛的臉色從思考逐漸變得果決:「克萊德。」
「我在聽。」
「從現在開始,局裡其他工作先放到一邊,我們必須把這個任務完成。」
「明白。」
克萊德點了點頭。
……
一周後。
喬治敦N街,一輛黑色的轎福特車停下。
胡佛從車裡走出來,手裡提著一隻深色的手提箱。
他抬頭看了一眼這棟四層聯排住宅,然後走上前敲響了門。
門很快開了。
奧賽多看著眼前的胡佛:「胡佛先生,費蘭先生已經在客廳等著您了,跟我來吧。」
胡佛跟著他一路走進客廳,看到了坐在沙發上抽著煙的費蘭。
他把手提箱放在茶几上,輕輕打開箱扣,翻開箱蓋。
裡面整齊地疊著一摞文件,每一份都用牛皮紙袋裝著,袋子上標註著編號和日期。
「費蘭先生,這是我們調查到的結果,請您過目。」
費蘭拿起最上面的一份文件,打開。
房間裡安靜下來,只有翻動紙張的沙沙聲。
胡佛站在那裡,看著費蘭的表情,心裡有些忐忑。
他知道這些東西的分量。
過去這一周,他把調查局所有能用的人手都調集起來,暫停了其他所有工作,日夜不停地追查費蘭提供的那些線索。
阿爾伯特·威金的那幾家私人投資公司,他查到了。
那400萬美元的流向,他查到了。
那4.2萬股做空交易的記錄,他也查到了。
理察·惠特尼的那些爛帳,他也查到了。
挪用的基金,借下的債務,那些用來填補窟窿的非法操作——一件一件,清清楚楚。
還有其他人的。
比如查爾斯·米歇爾的避稅操作,只要費蘭交代的,他全都查到了。
費蘭翻著那些文件,臉上的表情漸漸變得……滿意。
是的,滿意。
他抬起頭,看著胡佛,嘴角微微上揚:「胡佛局長,你做得不錯。」
胡佛懸著的心,終於放下了一半,連忙說:「其實這還是費蘭先生您提供了關鍵信息,否則的話,我們調查局的『關鍵取證』工作,也不會這麼順利。」
費蘭合上手裡的文件,靠在沙發上,看著胡佛:「胡佛局長。」
「在。」
「看得出來,你是個人才,有沒有想過管理更大的平台?」
胡佛感到自己的心臟快了一拍。
他之前一直很擔心,擔心白宮用完他之後,會一腳把他踢開。
畢竟,這種事情在華盛頓太常見了。
但現在,費蘭卻問他「有沒有興趣管理更大的平台」?
這不是用完就扔。
這是……獎賞。
胡佛強壓住心頭的狂喜,讓自己的聲音保持平穩:「如果有需要的話,我非常樂意為您效勞。」
他特意在『您』字上加重了語氣。
這是在表達忠誠。
費蘭聽懂了,他微微點了點頭,話鋒一轉:「聽說你們的探員在執行任務時,不能隨意持槍?」
胡佛愣了一下,沒想到話題會轉到這個,但他立刻回答:「是的,按照規定,調查局探員如果要持槍,必須經過層層申請,由上級批准,還需要備案登記,手續繁瑣不說,關鍵是有時候遇到緊急情況根本來不及。」
「這些年,因為這個規定,我們有不少探員吃了虧……」
說到最後,他的聲音顯得有些委屈。
「1791年12月15日,美利堅憲法第二修正案正式生效,從那一天起,法律就賦予了普通人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可我們調查局的英勇探員,每天要面對那麼多危險的罪犯,居然不能隨意持槍?」
「這個規定,簡直就是狗屎。」
費蘭義憤填膺的說道。
胡佛恨不得一拍大腿,大喊一聲『太對了』。
「是啊,費蘭先生,就因為這個規定,我們這些年……」
他說了幾個例子。
都是調查局探員因為不能合法持槍而在執行任務時吃虧的事。
一個探員在追捕銀行搶劫犯時,因為沒有配槍,被對方用槍指著腦袋,眼睜睜看著人跑了。
另一個探員在調查一起綁架案時,因為沒有武器,被綁匪的同夥打成重傷……
費蘭聽著,臉色越來越嚴肅,最後,他點了點頭:「所以,我認為這個規定,必須要有所改變了。」
胡佛心中大喜。
如果白宮能幫他解決這個問題,那他這些年的憋屈,總算可以吐出來了。
他心裡已經開始盤算起來:到時候,他就可以站在那些探員面前,挺直腰杆說:看,這就是你們BOSS我,努力為你們爭取到的權益!
「對了,還聽說你們的探員,在法律上只能進行『公民逮捕』?」
「是的,按照現行法律,我們的探員沒有正式逮捕權,要拘押嫌犯,必須依賴法警或者地方執法機構,這樣一來,執法鏈條就變得很長、很複雜。」
「這怎麼行?」
費蘭他站起身,走到窗邊,背對著胡佛:「調查局是國家直屬機構,去到地方,還要看地方執法機構的臉色?誰知道地方執法機構有沒有和罪犯有什麼瓜葛?」
胡佛這次真是忍不住拍大腿了,厲聲道:「您說得太對了費蘭先生,有時候,明明我們已經把人抓住了,就因為要等法警或者地方執法機構來,結果中間出了狀況,要麼有人通風報信,要麼嫌犯的同夥來搶人,還有什麼事比這更糟糕?!」
「所以,你們現在需要的是獨立的逮捕權、是和地方執法機構一樣的正式執法權,是能夠在全國範圍內合法追捕、合法拘押、合法調查的權力,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