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失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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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秦曉兵自己交代,他從小就有一個當警察的夢。

  他一直都在朝這個方向努力。

  他出生於平南省一個比較窮的鄉村,不過,他父親是個能人,常年在外跑生意,他家裡條件不算差。

  秦曉兵性格開朗,喜歡交友,在學校結交了不少朋友。

  因為迷戀玩街機打籃球,他上了高中後成績不算太好,但也能算個中游。

  97年高考,他考的分過了大專線。

  提前批他報了省警專。他以為自己可以穩上這所平南省公安系統最高學府。

  體檢、面試,一套流程下來,他自我感覺都挺順的。

  豈料,最終他竟然沒考上。

  他最後拿到的是一個省財專的錄取通知書。

  這讓他十分失望。

  他很憤怒怨恨。

  他認為,是有關係的人擠掉了他的警專名額。

  他最終沒有去讀財專,而是選擇去警專讀成教部。

  但到校就讀後,他很快就了解到,成教生幾乎就沒有從警的出路,除非你有很厲害的關係,有大佬願意為你冒險打破規矩特事特辦拉你一把。

  可他家並沒有這樣的關係。

  秦曉兵有點絕望,他認為這個社會對自己太不公平。

  一段時間的心灰意冷後,他的想法變得越來越偏激。

  他不甘心平庸,他得搞一把大的,成為村里人和親戚們眼中的成功人士。

  通過在警專上課,他了解到,國內大量的搶劫案根本破不了案,抓不到人。

  他決定鋌而走險。

  第一次嘗試是在97年的11月。

  他通過踩點觀察,發現一個高檔別墅小區里住的人開豪車進出小區,保安基本不過問,直接抬杆放行。

  反正成教學生學校管得很鬆可以自由出入學校。在一個工作日,秦曉兵去租了一台寶馬,上午10點大搖大擺開進了那個小區。

  進了小區後,他透過車窗進行觀察,最後判定一棟別墅里沒有人。

  他停了車大搖大擺進入別墅院子,成功破窗而入。

  豈料,屋子裡有女主人和一名保姆。

  秦曉兵暴力將保姆打暈捆綁起來。

  而女主人則被他持刀威脅將家裡的現金以及貴重珠寶拿出來。

  搶劫成功後,他把女主人捆綁起來,用襪子塞了嘴。

  隨後他從容離開。

  這次搶劫得手很容易,一共到手18萬多現金,其中還有一千多的美元以及二十多件金飾。

  第一次作案後,他的內心還是忐忑不安的。

  他蟄伏了三個多月,發現什麼事沒有。

  他也通過內部人士了解過自己犯下的第一個案子,發現警方已經停止調查。只是,那個高檔小區的安保措施貌似明顯升級了。

  就是這個案子,讓秦曉兵變得更加大膽。

  他越來越輕視關州警方的破案能力,他對警方的評價只有兩個字:廢物!

  既然警察這麼無能,那麼,他必須得加大力度,多搶幾回。

  搶夠了,這輩子就可以輕鬆享受人生。

  後來,他又如法炮製,租豪車進過關州其他幾個小區。

  但基本上沒搶到什麼錢。

  胃口變大的秦曉兵不甘心。

  他決定搶銀行以及那些可以收到大量現金的營業廳。

  但這些場所吧,一個人單槍匹馬不太夠。

  因為,這裡有安保人員,還有防護措施。

  像營業廳的防爆玻璃,就不是可以輕易打得開的。

  一個人勢單力孤,沒有槍的話,也容易被安保人員以及熱心群眾群起而攻。

  他就開始發展同夥。

  他用金錢腐蝕拉攏同學。

  他勸自己的父親和親戚加入。

  他開始通過一些地下渠道買槍、雷管、炸藥等物。

  接下來,秦曉兵團伙一年多時間裡,犯下了3起搶劫大案。


  就在鄭占軍和董飛帶人抓捕秦曉兵犯罪集團的前夕,秦曉兵還在計劃著開年之後的最新一次搶劫行動……

  秦曉兵這人心態本就有一些扭曲。

  他想當警察,不是為了保護一方平安,而是為了耍威風彰顯個人的所謂成功,心裡裝的還是升官發財那一套陳舊思維。

  這也是為啥他自己考不上警專且意識到自己無法當上警察之後迅速黑化的主要原因。

  警方如果不能及時打擊暴力犯罪,不能迅速懲罰、震懾犯罪,那就會助長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最終導致犯罪活動猖獗,全社會人心惶惶,安穩的社會秩序崩壞掉。

  如果馮曙光沒記錯的話,秦曉兵團伙覆滅之後,關州乃至整個平南都再沒有發生過重大暴力搶劫大案。

  這就是重案、大案必破的最大意義。

  時間匆匆,轉眼到了3月。

  馮曙光在平原分局刑警大隊的實習進入平穩期。

  這天下班,他回家去,父母兩人還在家屬院大門口老地方賣燒餅。

  馮曙光就過去給他們打下手在鐵板上煎雞蛋熱土豆絲以及豆腐串。

  「孫玉琪失蹤了。」焦淑芳說。

  馮曙光豎起了耳朵:「什麼時候失蹤的?」

  馮振興說:「4天前的夜裡吧,一開始她男人沒在意,因為她前面也有整夜不回家的時候。」

  「第二天快中午,她男人給她打傳呼,她沒回。她男人這才覺得有點不妙,接連呼了她上百次。晚上的時候,一個拾荒的老頭回了傳呼,說是他在街邊一個垃圾桶里撿到的傳呼,一直響,他就打回來電話,要孫玉琪的男人掏50塊把傳呼機贖回去。」

  馮曙光心想,這應該是被劫持了嗎?現在治安情況不好,盜搶、人口拐賣案件頻發。有嫌犯盯上失足女實施犯罪,也很正常。

  劫持,一般不為財就是為色,要不就是報復。

  不過,不管出於哪種目的,劫持者都不應該草率處理受害者的傳呼機。

  孫玉琪4天沒有音信,劫持者也沒聯繫家屬,那就不是綁架。

  極有可能是被拐賣到了外地?

  要不就是被人謀財害命?

  「孫玉琪家人報警了嗎?」馮曙光問。

  焦淑芳點頭:「給派出所報案了。不過,警方告知,暫時不符合立案標準,讓家屬再等等看,沒準孫玉琪自己就回家了。」

  「當然,派出所也進行了一些走訪調查,還把那撿到傳呼的拾荒老頭給帶到所里詐唬了一頓,但沒什麼結果。」

  「不用管她。孫玉琪這女人不地道。大家鄰居這麼些年,從上回我給她說了一嘴讓她幫忙找找關係給你安排工作,她一天幾次過來吃燒餅夾菜都不給錢,而且還連吃帶拿的。她失蹤前,還過來告訴我,說她找到個得力的關係,對方是市局一個官,只要咱們拿五千,就保證幫你安排工作。要不是你提醒,我就把錢給她了。」

  2000年的時候,國內失蹤案還是挺多的。

  像孫玉琪失蹤這種案子,警方根本不會去細查。

  馮曙光作為一名實習警校生,完全沒有辦案的資格,連過問案情都不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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