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長成牆的狗腳螺!(求推薦票!求追讀!)
「怎麼了?」
「出什麼事了?」
聽見沈幼楚的驚叫聲,擔心老婆出事了的林耀東,連忙扔下船擼,朝沈幼楚走去。
「你剛才要是早點說我們要坐船出去趕海,我就把家裡最近做的那兩排地籠給帶上了!」
「我們趕海的時候,把地籠放下去,看看能不能抓點魚。」
看著朝自己走來,臉上寫滿擔心的林耀東,沈幼楚心中一甜,搖了搖頭,說出自己驚叫的原因。
由於林耀東最近下地籠收穫不錯,這個星期,勤快的沈幼楚,一個人就又做好了兩排地籠網。
就是林凡沒少因為調皮、搗亂,挨沈幼楚收拾!
「嗨!」
「害我以為出什麼事了呢,原來就這啊!」
「既然都準備下地籠了,那要不要再順便下上兩網啊?」
得知沈幼楚沒啥事,就是有點可惜沒帶上家裡做好的那兩排地籠網而已,林耀東鬆了一口氣,走回船尾,一邊繼續搖櫓,一邊說道。
「也不是不行!」
「要不,找到一個合適的無人島礁之後,我一個人上去趕海,你就開船在附近下網唄?!」
雖然,根據沈幼楚對林耀東的了解來看,他說順便再下上兩網,只是在調侃自己,但是,她認真想了想之後,發現,這事,好像也不是不行!
「財迷老婆,你就發發善心,讓我休息一天吧!我都連續出海一個星期了!」
聽見沈幼楚說的話,林耀東失笑著搖起了頭。
把沈幼楚一個人留在無人島礁上趕海,他可不放心!
海里這些無人島礁,之所以會沒有人或者很少有人上去,就是因為情況複雜、條件惡劣、礁石林立。
一旦出事,後果,將不堪設想!
林耀東重生回來,是想著賺錢、養家,讓沈幼楚過上好日子的,可不想重新感受一下失去沈幼楚的那種感覺!
這種事發生過一次,就足以讓他痛徹心扉了!
「好吧!那還下地籠嗎?」
「下!老婆都發話了,我能不聽嗎?」
「呸!剛才你就沒聽?」
「啊?老婆,你剛才說什麼?海上風浪大,我聽不見!」
沈幼楚直接送給林耀東一個白眼。
……
說說笑笑,很快,小木船就距離碼頭越來越遠。
「還有多久啊?」
沈幼楚看著一望無際的大海,看著頭頂的烈日,再看著搖櫓的林耀東被曬得發紅的臉跟胳膊,不斷滑落的汗珠,站起身,走到林耀東身旁,脫下身上的外套,蓋到林耀東的身上。
她有點心疼幹活的老公!
「快了!就快到了!」
「你把外套穿上,我披著這玩意,影響我搖櫓!」
「再說了,我跟爸出海這麼久了,早就被曬習慣了,沒事的!」
「倒是你,第一次出海,趕緊把外套穿上,小心被曬傷!要是不小心被曬傷了,晚上會疼的睡不著的,我要出海,兒子還要你來照顧,你可不能生病!」
林耀東一邊說,一邊趕緊把肩上的外套蓋回到沈幼楚身上。
最近,他跟著林父一起出海賺錢,讓沈幼楚少做了不少事,又吃了點馬鮫魚、黃腳立這些好東西,氣色比他剛重生回來那會好了不少,可不能再被曬回去了!
林耀東早就想好要帶沈幼楚去哪裡趕海了。
這段時間,他跟著林父出海,前往平常作業海域的路上,看到過好幾個規模還行、人能上去的島礁。
只是因為這些島礁距離海邊實在是太遠了,即使人能上去,也沒有人會專門跑過來趕海。
開船來到這裡,那都可以直接下網捕魚了,還趕什麼海!
「嗯!」
沈幼楚聽話的把外套穿好,她可不想逞強,把自己給弄生病了,讓林耀東不能跟林父出海,反倒要留在家裡照顧自己。
穿好外套,沈幼楚伸手摸了摸林耀東被曬得發燙的胳膊,找出林父留在船上的草帽,留在林耀東身邊,用草帽給林耀東扇風。
雖然,沈幼楚用草帽扇來的風是熱的,但是,林耀東的心裡,卻舒服的很!
「回去,我去扯塊布料,給你做兩件長袖,又能防曬,又不影響你幹活!」
「好!你也給你自己做兩件!」
「我在家裡帶兒子,又不怎麼出門,做衣服來幹嘛?那不是浪費錢呢嘛?」
「好看呀!你穿新衣服肯定好看!我愛看!」
「呸!你就知道亂花錢!小心我找媽告狀,讓她收拾你!」
……
或許是男女搭配、幹活不累的緣故,林耀東感覺才跟沈幼楚聊了沒多久,就看到不遠處出現了一個熟悉的島礁。
注意到林耀東搖櫓朝不遠處的島礁駛去,沈幼楚鬆了一口氣,終於到地方了,在太陽底下搖了那麼久櫓的林耀東,總算可以休息了。
「哇!好多狗腳螺啊!」
林耀東小心翼翼的靠近這處島礁,尋找合適的地方停船,免得觸礁。
而沈幼楚則是打量起了這處島礁,很快,她就發現,迎面的礁石凸起的部分,並不是礁石,而是狗腳螺。
礁石上面長滿了狗腳螺,密密麻麻的,好像一面牆一樣!
「這都夠我們倆挖上幾天了,不枉我們那麼辛苦,跑那麼遠!」
剛找到一塊地方方便上島礁,以及綁小木船的礁石的林耀東,抬起頭來,看向這片密密麻麻的狗腳螺,笑著說道。
狗腳螺又叫佛手螺、筆架,沿海礁石上都非常常見,但是,像是這麼密密麻麻長滿一大片的,林耀東還是第一次見,只能說,這片島礁,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人來過了。
有人說這玩意長得像狗腳,也有人說長得更像龜足、雞腳,反正,林耀東他們這邊都是叫狗腳螺的。
吃這玩意就跟嗑瓜子似的,煮熟了之後,兩瓣的硬殼磕開,再撕掉鱗狀的外皮,吃露出的雪白色螺肉部分,味道鮮甜的很,跟吃蟹肉一樣。
因為味道不錯,即使不怎麼值錢,但是,村里人只要遇到了,都願意花點時間,挖一點回去煮來當零嘴吃。
「出什麼事了?」
聽見沈幼楚的驚叫聲,擔心老婆出事了的林耀東,連忙扔下船擼,朝沈幼楚走去。
「你剛才要是早點說我們要坐船出去趕海,我就把家裡最近做的那兩排地籠給帶上了!」
「我們趕海的時候,把地籠放下去,看看能不能抓點魚。」
看著朝自己走來,臉上寫滿擔心的林耀東,沈幼楚心中一甜,搖了搖頭,說出自己驚叫的原因。
由於林耀東最近下地籠收穫不錯,這個星期,勤快的沈幼楚,一個人就又做好了兩排地籠網。
就是林凡沒少因為調皮、搗亂,挨沈幼楚收拾!
「嗨!」
「害我以為出什麼事了呢,原來就這啊!」
「既然都準備下地籠了,那要不要再順便下上兩網啊?」
得知沈幼楚沒啥事,就是有點可惜沒帶上家裡做好的那兩排地籠網而已,林耀東鬆了一口氣,走回船尾,一邊繼續搖櫓,一邊說道。
「也不是不行!」
「要不,找到一個合適的無人島礁之後,我一個人上去趕海,你就開船在附近下網唄?!」
雖然,根據沈幼楚對林耀東的了解來看,他說順便再下上兩網,只是在調侃自己,但是,她認真想了想之後,發現,這事,好像也不是不行!
「財迷老婆,你就發發善心,讓我休息一天吧!我都連續出海一個星期了!」
聽見沈幼楚說的話,林耀東失笑著搖起了頭。
把沈幼楚一個人留在無人島礁上趕海,他可不放心!
海里這些無人島礁,之所以會沒有人或者很少有人上去,就是因為情況複雜、條件惡劣、礁石林立。
一旦出事,後果,將不堪設想!
林耀東重生回來,是想著賺錢、養家,讓沈幼楚過上好日子的,可不想重新感受一下失去沈幼楚的那種感覺!
這種事發生過一次,就足以讓他痛徹心扉了!
「好吧!那還下地籠嗎?」
「下!老婆都發話了,我能不聽嗎?」
「呸!剛才你就沒聽?」
「啊?老婆,你剛才說什麼?海上風浪大,我聽不見!」
沈幼楚直接送給林耀東一個白眼。
……
說說笑笑,很快,小木船就距離碼頭越來越遠。
「還有多久啊?」
沈幼楚看著一望無際的大海,看著頭頂的烈日,再看著搖櫓的林耀東被曬得發紅的臉跟胳膊,不斷滑落的汗珠,站起身,走到林耀東身旁,脫下身上的外套,蓋到林耀東的身上。
她有點心疼幹活的老公!
「快了!就快到了!」
「你把外套穿上,我披著這玩意,影響我搖櫓!」
「再說了,我跟爸出海這麼久了,早就被曬習慣了,沒事的!」
「倒是你,第一次出海,趕緊把外套穿上,小心被曬傷!要是不小心被曬傷了,晚上會疼的睡不著的,我要出海,兒子還要你來照顧,你可不能生病!」
林耀東一邊說,一邊趕緊把肩上的外套蓋回到沈幼楚身上。
最近,他跟著林父一起出海賺錢,讓沈幼楚少做了不少事,又吃了點馬鮫魚、黃腳立這些好東西,氣色比他剛重生回來那會好了不少,可不能再被曬回去了!
林耀東早就想好要帶沈幼楚去哪裡趕海了。
這段時間,他跟著林父出海,前往平常作業海域的路上,看到過好幾個規模還行、人能上去的島礁。
只是因為這些島礁距離海邊實在是太遠了,即使人能上去,也沒有人會專門跑過來趕海。
開船來到這裡,那都可以直接下網捕魚了,還趕什麼海!
「嗯!」
沈幼楚聽話的把外套穿好,她可不想逞強,把自己給弄生病了,讓林耀東不能跟林父出海,反倒要留在家裡照顧自己。
穿好外套,沈幼楚伸手摸了摸林耀東被曬得發燙的胳膊,找出林父留在船上的草帽,留在林耀東身邊,用草帽給林耀東扇風。
雖然,沈幼楚用草帽扇來的風是熱的,但是,林耀東的心裡,卻舒服的很!
「回去,我去扯塊布料,給你做兩件長袖,又能防曬,又不影響你幹活!」
「好!你也給你自己做兩件!」
「我在家裡帶兒子,又不怎麼出門,做衣服來幹嘛?那不是浪費錢呢嘛?」
「好看呀!你穿新衣服肯定好看!我愛看!」
「呸!你就知道亂花錢!小心我找媽告狀,讓她收拾你!」
……
或許是男女搭配、幹活不累的緣故,林耀東感覺才跟沈幼楚聊了沒多久,就看到不遠處出現了一個熟悉的島礁。
注意到林耀東搖櫓朝不遠處的島礁駛去,沈幼楚鬆了一口氣,終於到地方了,在太陽底下搖了那麼久櫓的林耀東,總算可以休息了。
「哇!好多狗腳螺啊!」
林耀東小心翼翼的靠近這處島礁,尋找合適的地方停船,免得觸礁。
而沈幼楚則是打量起了這處島礁,很快,她就發現,迎面的礁石凸起的部分,並不是礁石,而是狗腳螺。
礁石上面長滿了狗腳螺,密密麻麻的,好像一面牆一樣!
「這都夠我們倆挖上幾天了,不枉我們那麼辛苦,跑那麼遠!」
剛找到一塊地方方便上島礁,以及綁小木船的礁石的林耀東,抬起頭來,看向這片密密麻麻的狗腳螺,笑著說道。
狗腳螺又叫佛手螺、筆架,沿海礁石上都非常常見,但是,像是這麼密密麻麻長滿一大片的,林耀東還是第一次見,只能說,這片島礁,已經有一段時間沒有人來過了。
有人說這玩意長得像狗腳,也有人說長得更像龜足、雞腳,反正,林耀東他們這邊都是叫狗腳螺的。
吃這玩意就跟嗑瓜子似的,煮熟了之後,兩瓣的硬殼磕開,再撕掉鱗狀的外皮,吃露出的雪白色螺肉部分,味道鮮甜的很,跟吃蟹肉一樣。
因為味道不錯,即使不怎麼值錢,但是,村里人只要遇到了,都願意花點時間,挖一點回去煮來當零嘴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