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屍體堆積如山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刀疤慌忙改口:「好的,你大爺,哦錯了,是大爺,謝大爺饒命。」

  方世可一腳踢過去,「趕緊幹活。」

  方世可和刀疤拖著兩具屍體回到獸群。

  前後兩撥秦軍,加起來有兩千多人,還都是精銳,都已經被獸群殺滅乾淨。

  方世可看著這一切,心情變得異常複雜,心境不斷轉換。他前世當兵時,在邊境緝毒殺過不少毒販子,要麼給人腦袋開一槍、要麼擰斷別人脖子或在在脖子上劃一道,都是瞬間斃命沒有多餘的痛苦。

  而今天戰場,滿地都是被獸群撕碎的屍體碎塊和內臟,地上躺著的秦軍,屍塊被野狗叼著四處跑;有的首級分離,還圓睜著的眼,像是凝固了最後的驚恐;還有的士兵被野牛踩爛了胸膛,肋骨刺穿皮肉,連完整的屍身都湊不齊。

  但他又想了想,既然來到了這方天地,戰亂不斷,總得要經歷點什麼。秦國曾經的戰神白起,坑殺四十萬趙軍,絕對比今天慘烈,何況今日才區區兩千多人。方世可這樣想著,心境平靜了許多。

  方世可走到狼王身旁,對狼王說道:「狼王,這裡場面太扎眼了,遲早還會引來秦軍,我們得趕緊把這戰場清理一下啊。」

  狼王點了點頭,其實方世可不說,他也知道,不抹除痕跡,引來大軍,估計會把這片密林都給燒了,到時他狼王和獸群根本無立足之地。

  看著戰場還有一千多匹馬活著,方世可眼睛一亮,這不就是一筆巨大的財富嘛,把馬匹趕到密林里再說。還有秦軍身上的皮甲、甲冑,地上的長戈、刀劍、鞋帽,足以組建一直軍隊,還有他們兜里錢財,馬背上的糧食,這下方世可三人有得忙了。

  地上的屍體都被狼群、熊群拖走了一半,最終剩下估計還有一兩千具。

  聞到血腥味,貂、狐、獾、野狗也來搶屍體,這對它們來說都是美味,這倒給方世可三人省了許多事。

  三人扎了幾十具屍體拖架,用馬一塊往林里拖,屍體也拖不走多遠,就弄到一處隱秘的低洼處扔掉,兩千多具秦軍和戰馬的屍體,堆得老高,連空氣里都瀰漫著濃重的血腥味。

  「刀疤,這些屍體怎麼處理。」方世可看著刀疤說道,擦了擦額頭的汗,聲音比剛才拖拽時沉了幾分。

  刀疤看著這些堆成小山的屍體,眼眶倏地紅了——這是他同鄉的小子,前不久休整時還跟他笑著說,打完這仗就回家娶鄰村的姑娘,還說要請他喝喜酒。

  他望著堆里熟悉的面孔:有一起扛過三個月軍糧的兄弟,有手把手教他握戈劈刺的老兵,還有總罵他「毛躁」卻總把自己的肉乾分他一半的老大哥以及他們的將軍,喉嚨像被什麼堵住,半響都說不出話。

  這些人多年來還跟他在一塊殺敵、一塊拼命,夜裡背靠背守陣地,誰渴了遞水,誰傷了幫著裹傷,如今卻全死在了一場毫無意義的爭鬥里——被不相干的獸群屠滅,連收屍都要靠曾經的「敵人」,連最後安息的地方,都只是這麼一處荒僻的低洼地。

  「燒了吧!」刀疤嘴裡終於蹦出了三個字。

  「行,刀疤,你說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方世可拍了拍他的肩膀,沒再多說——他看見刀疤垂在身側的手在抖,也看見他紅透的眼尾,換做是自己的兄弟躺在這兒,恐怕也會這般手足無措。

  說完,他拿出從秦軍物資里淘來的燧石和火絨,「咔嚓」幾聲擦出火星,點著了備用火把,遞給了刀疤。自己則和狼王一起往屍體堆旁撿乾枯的樹枝與草木。

  看著刀疤拿著火把傻愣的站著,方世可也不催他,然後和狼王不斷的撿樹枝草木往屍體堆上扔。刀疤好幾次想把火把扔出去,結果又把手手了回來。

  刀疤握著火把站在原地,愣是沒動。火光映著他臉上那道從眉骨劃到下頜的刀疤,忽明忽暗。他好幾次抬手想把火把扔向屍體堆,可手到半空又猛地收回——他怕這火一燒,就再也找不到這些兄弟的痕跡,怕這火一燎,連他們最後一點存在過的證明,都化作了灰燼。

  風卷著火星掠過他的臉頰,帶著灼熱的溫度,他忽然想起上個月沖入敵陣陷入絕境時,老兵還朝著他喊「活下去,替弟兄們看看太平」,如今這老兵哥躺在這堆里,連全屍都保不住,鼻子一酸,眼淚終於忍不住掉了下來。

  方世可與狼王撿完最後一捆草木,回頭見刀疤還站著,也不催。方世可靠在一棵老樹上,望著遠處沉下去的殘陽;狼王則蹲在他身邊,從懷裡摸出塊乾糧,默默遞了過去——兩人都知道,此刻任何安慰的話,都比不上給刀疤一點獨自消化情緒的時間。

  過了好一會,刀疤終於把火把扔了出去,火星落在堆滿草木的屍體堆上,「轟」的一聲,火焰迅速蔓延,很快就舔舐著壘得老高的屍身,濃煙裹著焦糊味往天上飄,在林里上空凝成一團灰黑色的雲。


  方世可站在刀疤身旁,望著越燒越旺的火,沉默了片刻,才輕聲開口:「你們將軍衝鋒陷陣,應該非常勇猛吧?」

  刀疤盯著跳動的火焰,眼神里滿是複雜,聽到這話,點了點頭,聲音帶著幾分哽咽:「大爺說得是。我們將軍最敢打,每次衝鋒都沖在最前面,手裡的長戈耍得比誰都好,敵人見了他都聞風喪膽。以前好幾次陷入絕境,都是他帶著我們殺出血路,死裡逃生。」

  方世可嘆了口氣,望著火光中偶爾爆裂的火星:「是啊,你們將軍衝殺敵陣是把好手,可對付獸群沒經驗。他不該領著大軍往獸群里沖——獸群跟人不一樣,一旦受驚就會變成獸潮,那玩意兒跑起來,管你是兵是將,六親不認,所過之處,根本沒活路。」

  「哎!」刀疤重重嘆了口氣,攥緊了拳頭,指甲都快嵌進肉里——他何嘗不知道,若不是將軍急於求成,弟兄們也不會死得這麼冤枉,可話到嘴邊,卻不知道該說什麼,只能任由愧疚和遺憾堵在喉嚨里。

  方世可看他這模樣,放緩了語氣,「你家養過牛吧?」

  刀疤愣了愣,點頭:「養過,家裡以前有頭牛,用來耕地的。」

  「那你肯定知道,牛發起瘋來,是不是見誰撞誰?就算是天天餵它的人,甚至你親娘,它都不認。」方世可語氣輕鬆了些,想用通俗的話讓他明白。

  刀疤想了想,突然恍然大悟,連連點頭:「還真是!去年我家老牛被雷驚了,追著吾父跑了半畝地,要不是吾父躲得快,差點就被撞著了!」

  「獸群跟瘋牛一個理。」方世可指了指遠處燃燒的火堆,「它們本來好好的在那待著,你們大軍一衝,跟打雷驚了牛一樣,能不瘋嗎?這不是你們將軍無能,是不懂野獸的性子——說到底,也是這場仗,太冤枉了,毫無價值。」

  刀疤望著火光,心裡的愧疚似乎少了些,他輕輕「嗯」了一聲,第一次覺得,這場讓弟兄們喪命的災禍,或許真的不是誰的錯,只是一場沒人預料到的意外。

  處理完屍體後,方世可三人帶著這一千多匹馬拖著物質就往深山裡走,足足深入密林百餘里,才找了一片山坳停了下來,這裡沒有人類來過的痕跡,裡邊各種凶獸奇多,還能偶遇瘴氣,誰也不敢來。

  方世可望著眼前開闊的空地,興奮地搓了搓手,估計有幾千畝地——這片山坳三面環山,隱蔽性極好,旁邊還有條小溪流過,取水方便,確實是建立據點的絕佳之地。他轉頭看向狼王說道「以後這就是我們的據點了!」這時,一直不苟言笑的狼王臉上也逐漸有了笑容,點了點頭。

  「大爺,你也太會選地方了,這眼光,簡直絕了!」刀疤興奮得溢於言表,還不忘了拍方世可馬屁。

  「那是,也不看看本大爺是誰!眼光灼灼,能洞天入地,別說找個據點,就算是找根掉地上的針,老子都能一眼瞅見!」方世可開始吹牛。

  刀疤見自己主子這麼能吹,也只能默默的點頭「嗯嗯嗯」。

  接下來的日子,他和狼王、刀疤一塊砍樹,然後建起了一排木屋房子和馬廄,還把整個山坳豁口全隔斷了,這樣虎豹進不來,馬也跑不出去了,安全。山坳足夠大,植被茂盛,足夠一千多匹馬自由的吃食。

  「終於忙完了啦。」他伸了個大大的懶腰,骨頭髮出「咔咔」的輕響,嘴角忍不住上揚,「可以一覺自然醒,太特麼爽了!」這話沒特意說給誰聽,卻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擔,連語氣里都帶著輕鬆。

  可話音剛落,耳邊小溪「嘩啦啦」的流水聲突然變得清晰起來,像是按下了記憶的開關,景雅的笑臉瞬間浮現在他腦海里。

  那也是一條小溪,比眼前的更淺些,水清澈得能看見水底的鵝卵石。

  景雅穿著薄薄的連衣裙,蹲在溪邊,手裡拿著小網兜,眼睛亮晶晶地盯著水裡的小魚,回頭朝他喊:「世可!快過來幫我擋著點,別讓魚跑了!」陽光灑在她頭髮上,鍍了層金邊,連額角的碎發都透著溫柔。

  他笑著跑過去,故意用手濺起水花,惹得景雅嬌嗔著拍他的胳膊,溪水濺在兩人腳上,涼絲絲的,卻暖到了心裡。

  方世可閉著眼睛,睫毛輕顫,回憶里景雅的笑聲還在耳邊打轉,嘴角不自覺彎起溫柔的弧度。可這笑意沒撐多久,就被一絲不安扯散。他忍不住在心裡喃喃:「雅,你去了哪裡?你跟我一塊穿越過來了嗎?」

  指尖還殘留著溪水的涼意,像極了當初她遞來小魚時的觸感。他悄悄攥緊拳頭,心裡既盼著她也在這亂世,又怕她獨自面對危險,連呼吸都跟著輕了幾分,只敢在心裡一遍遍祈禱:若你也在,千萬要平安啊。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