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200萬懸賞
金黃色的光點閃耀。
李易的視野里。
生物能量匯成的兇手在連開11槍,擊倒了哈蒙德之後,並未朝嚇癱在地的溫妮·斯坦頓射擊。
而是大步走到哈蒙德身邊,彎著腰似乎在確認他的傷勢。
與此同時,溫妮·斯坦頓終於想起要逃跑。
只見她四肢著地小心翼翼的爬到門口,迅速起身打開門沖了出去。
光點兇手明顯察覺到了她的行動,卻並未阻攔亦未曾警告,顯然不在乎。
但奇怪的是,兇手接下來在錄音棚里仔細翻找著什麼,足足耽擱了4-5分鐘,必然無法及時撤離。
既然如此,他為何不阻止溫妮·斯坦頓出去報警?
畢竟在攝影棚里開槍外面根本聽不見。
只要限制溫妮·斯坦頓,他便可在不驚動警察的情況下從容撤退。
亦有充足的時間尋找他想要的東西。
為何沒阻止呢?
莫非他不怕警察。
可他為什麼不怕?
李易心中誕生了第二個疑問。
接下來的畫面便更加戲劇性了。
LAPD花費20萬美元培養的警官,在明知房裡可能有槍手,並且持有突擊步槍的情況下,竟然舉著一把小手槍,就那麼堂而皇之的走了進來!
沒有前期偵查,沒有隊友掩護,沒有任何戰術動作……
看似動作謹慎,實則慢騰騰的一步、兩步,將整個身體暴露在槍手的視野里。
隨後的故事就演變成了事故。
槍手扣著扳機打了1-2秒,12發子彈有5發打中率先冒頭的警官,導致其當場倒地不起,失去反抗能力。
其餘7發則劃出一道拋物線,從另一名探頭的警官頭頂1米飛過。
如此遙遠的距離卻嚇得對方摔倒在地,手足並用爬向門口,動作比溫妮·斯坦頓敏捷百倍。
「廢物!!!」
李易嫌棄暗罵。
他總算知道以兇手那菜鳥都不如的槍法,究竟是怎麼重傷響應警官的。
這兩人能在每天槍擊八次的洛杉磯活到現在,真的非常不容易。
「李警督,好久不見。」
這時,一名白人警探繞到李易面前。
正是與他有過兩面之緣的北好萊塢分局警探,馬修·福特。
「我就是好奇來看看。」
沒有搶你案子的意思。
李易主動解釋。
馬修·福特卻立馬笑道:「這對我來說並非好消息。
我寧願你是來接手調查的。」
你想得美!
李易嘴角下壓。
涉及警官中槍與爆炸物的案子,必定會引起各方關注。
辦好了沒有多大功勞,辦不好卻必然背鍋,被萬人捶。
而且如今一點線索都沒有。
他又不傻,怎麼會主動往火坑裡跳。
「你慢慢查吧,槍手沒有射擊經驗,抓捕的時候只要保持鎮定就沒有危險。」
「你怎麼知道槍手沒有經驗?」
馬修·福特卻不想放過李易。
「喏,有經驗的人會打鳥?」
李易隨手一指門口和另一面牆壁,彈孔清晰可見。
馬修·福特見了頓時皺起眉頭。
「他是怎麼打中哈特的?」
「哈特就是中槍的巡警?」
「yeah。」
「呵呵~」
李易扯了扯嘴角。
怎麼打中的?
舉槍、扣動扳機,就這麼簡單。
目標會自己往你槍口上撞,比開自動瞄準還輕鬆。
「這的確很奇怪。」
李易無法解釋系統的存在,只能裝傻。
馬修·福特頭疼的捏著眉頭,道:「附近沒有監控,案發的時候又是下班時間,沒有目擊者。
兇手還戴著小丑面具……
我現在一點頭緒也沒有,根本不知道從什麼地方著手調查。」
「呵呵~」
李易權當沒有聽見。
想讓他出主意,沒門!
馬修·福特見狀突然莫名一笑,自言自語道:「死者好像知道有人要殺他,一個月前買了200萬美元的保險。
聲明只要他死於非命,不管誰幫他抓到兇手,這筆錢都歸他所有。
包括警察。」
「啊哈!」
李易眨了眨眼,忽然看見一扇窗戶。
隨即把馬修·福特拉到錄音棚外,避開煩人的賴斯。
「我對錢不感興趣。
我是為了心中的正義!」
「我知道。」
馬修·福特笑得意味深長。
李易有點繃不住,轉而道:「你為什麼不獨吞?」
「我有自知之明。
200萬美元足以讓全世界的知名偵探和警察瘋狂。
憑我的本事不可能在他們之前抓到兇手。」
「壓力有點大啊。」
李易在金錢的誘惑下,反應慢了一拍。
馬修·福特伸出右掌晃了晃。
「我只要50萬,其餘都歸你。」
「胃口不小。」
「物有所值。」
馬修·福特自信一笑,抬手指了指坐在沙發上的溫妮·斯坦頓。
「我無法保證案件細節不會泄露,但我可以保證你是第一個拿到情報的人。」
「順便再放點假消息。」
「這很容易。」
「成交!」
李易跟馬修·福特擊了下掌,便徑直朝著溫妮·斯坦頓走去。
他此刻渾身充滿幹勁。
「斯坦頓小姐,我是比弗利分局的警督諾亞·李。」
「你好,李警督。」
溫妮·斯坦頓拿著紙巾揉著鼻子,睫毛上掛著晶瑩淚珠。
李易此時才有心情觀察這位第一報案人。
只見她黑髮,五官立體,身材高挑,細長腿,長得有點像瑞典超模弗麗達·古斯塔夫松。
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負擔極輕。
「我接下來的問題可能會令你感到不適。
但是為了抓到兇手,我不得不請你回憶一下案發時的情況。」
李易拿出美警的一貫作風。
嘴上客套,實則態度強硬。
溫妮·斯坦頓抽泣著點了點頭,道:「我沒事,只要能抓到殺害維克的兇手,我什麼都願意做。」
「哦?
你跟他是情侶關係?」
「No!
當然不是!
我結婚了!」
李易第一個問題便令溫妮·斯坦頓破防。
只見其極為不滿的舉起左手晃了晃,食指上的小巧戒指黯淡無光。
「sorry,我看你很關心他,還以為你們是情侶。」
「我不能關心朋友嗎?」
「當然可以。」
李易笑了笑,心中卻腹誹不已。
朋友?
什麼都願意做的異性朋友?
你特麼哄小孩兒呢!
「你報警的時候聲稱兇手是白人,戴著小丑面具。
所以他行兇的時候你就在現場?」
「是的。」
「既然他戴著面具,你又怎麼知道他是白人?」
「我看見他的手了。」
溫妮·斯坦頓明顯想到了不好的回憶,抱著雙腿往後靠了靠,腦袋埋在膝蓋處,懦懦道:「他的手是白的。」
「哪只手?」
「what?!」
溫妮·斯坦頓恐懼的表情頓時一滯,不敢相信的看著李易。
哪只手是白的?
這是什麼問題?
難道有人一隻手是白的,一隻手是黑的不成!
李易該不會是在調戲她吧!
李易的視野里。
生物能量匯成的兇手在連開11槍,擊倒了哈蒙德之後,並未朝嚇癱在地的溫妮·斯坦頓射擊。
而是大步走到哈蒙德身邊,彎著腰似乎在確認他的傷勢。
與此同時,溫妮·斯坦頓終於想起要逃跑。
只見她四肢著地小心翼翼的爬到門口,迅速起身打開門沖了出去。
光點兇手明顯察覺到了她的行動,卻並未阻攔亦未曾警告,顯然不在乎。
但奇怪的是,兇手接下來在錄音棚里仔細翻找著什麼,足足耽擱了4-5分鐘,必然無法及時撤離。
既然如此,他為何不阻止溫妮·斯坦頓出去報警?
畢竟在攝影棚里開槍外面根本聽不見。
只要限制溫妮·斯坦頓,他便可在不驚動警察的情況下從容撤退。
亦有充足的時間尋找他想要的東西。
為何沒阻止呢?
莫非他不怕警察。
可他為什麼不怕?
李易心中誕生了第二個疑問。
接下來的畫面便更加戲劇性了。
LAPD花費20萬美元培養的警官,在明知房裡可能有槍手,並且持有突擊步槍的情況下,竟然舉著一把小手槍,就那麼堂而皇之的走了進來!
沒有前期偵查,沒有隊友掩護,沒有任何戰術動作……
看似動作謹慎,實則慢騰騰的一步、兩步,將整個身體暴露在槍手的視野里。
隨後的故事就演變成了事故。
槍手扣著扳機打了1-2秒,12發子彈有5發打中率先冒頭的警官,導致其當場倒地不起,失去反抗能力。
其餘7發則劃出一道拋物線,從另一名探頭的警官頭頂1米飛過。
如此遙遠的距離卻嚇得對方摔倒在地,手足並用爬向門口,動作比溫妮·斯坦頓敏捷百倍。
「廢物!!!」
李易嫌棄暗罵。
他總算知道以兇手那菜鳥都不如的槍法,究竟是怎麼重傷響應警官的。
這兩人能在每天槍擊八次的洛杉磯活到現在,真的非常不容易。
「李警督,好久不見。」
這時,一名白人警探繞到李易面前。
正是與他有過兩面之緣的北好萊塢分局警探,馬修·福特。
「我就是好奇來看看。」
沒有搶你案子的意思。
李易主動解釋。
馬修·福特卻立馬笑道:「這對我來說並非好消息。
我寧願你是來接手調查的。」
你想得美!
李易嘴角下壓。
涉及警官中槍與爆炸物的案子,必定會引起各方關注。
辦好了沒有多大功勞,辦不好卻必然背鍋,被萬人捶。
而且如今一點線索都沒有。
他又不傻,怎麼會主動往火坑裡跳。
「你慢慢查吧,槍手沒有射擊經驗,抓捕的時候只要保持鎮定就沒有危險。」
「你怎麼知道槍手沒有經驗?」
馬修·福特卻不想放過李易。
「喏,有經驗的人會打鳥?」
李易隨手一指門口和另一面牆壁,彈孔清晰可見。
馬修·福特見了頓時皺起眉頭。
「他是怎麼打中哈特的?」
「哈特就是中槍的巡警?」
「yeah。」
「呵呵~」
李易扯了扯嘴角。
怎麼打中的?
舉槍、扣動扳機,就這麼簡單。
目標會自己往你槍口上撞,比開自動瞄準還輕鬆。
「這的確很奇怪。」
李易無法解釋系統的存在,只能裝傻。
馬修·福特頭疼的捏著眉頭,道:「附近沒有監控,案發的時候又是下班時間,沒有目擊者。
兇手還戴著小丑面具……
我現在一點頭緒也沒有,根本不知道從什麼地方著手調查。」
「呵呵~」
李易權當沒有聽見。
想讓他出主意,沒門!
馬修·福特見狀突然莫名一笑,自言自語道:「死者好像知道有人要殺他,一個月前買了200萬美元的保險。
聲明只要他死於非命,不管誰幫他抓到兇手,這筆錢都歸他所有。
包括警察。」
「啊哈!」
李易眨了眨眼,忽然看見一扇窗戶。
隨即把馬修·福特拉到錄音棚外,避開煩人的賴斯。
「我對錢不感興趣。
我是為了心中的正義!」
「我知道。」
馬修·福特笑得意味深長。
李易有點繃不住,轉而道:「你為什麼不獨吞?」
「我有自知之明。
200萬美元足以讓全世界的知名偵探和警察瘋狂。
憑我的本事不可能在他們之前抓到兇手。」
「壓力有點大啊。」
李易在金錢的誘惑下,反應慢了一拍。
馬修·福特伸出右掌晃了晃。
「我只要50萬,其餘都歸你。」
「胃口不小。」
「物有所值。」
馬修·福特自信一笑,抬手指了指坐在沙發上的溫妮·斯坦頓。
「我無法保證案件細節不會泄露,但我可以保證你是第一個拿到情報的人。」
「順便再放點假消息。」
「這很容易。」
「成交!」
李易跟馬修·福特擊了下掌,便徑直朝著溫妮·斯坦頓走去。
他此刻渾身充滿幹勁。
「斯坦頓小姐,我是比弗利分局的警督諾亞·李。」
「你好,李警督。」
溫妮·斯坦頓拿著紙巾揉著鼻子,睫毛上掛著晶瑩淚珠。
李易此時才有心情觀察這位第一報案人。
只見她黑髮,五官立體,身材高挑,細長腿,長得有點像瑞典超模弗麗達·古斯塔夫松。
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負擔極輕。
「我接下來的問題可能會令你感到不適。
但是為了抓到兇手,我不得不請你回憶一下案發時的情況。」
李易拿出美警的一貫作風。
嘴上客套,實則態度強硬。
溫妮·斯坦頓抽泣著點了點頭,道:「我沒事,只要能抓到殺害維克的兇手,我什麼都願意做。」
「哦?
你跟他是情侶關係?」
「No!
當然不是!
我結婚了!」
李易第一個問題便令溫妮·斯坦頓破防。
只見其極為不滿的舉起左手晃了晃,食指上的小巧戒指黯淡無光。
「sorry,我看你很關心他,還以為你們是情侶。」
「我不能關心朋友嗎?」
「當然可以。」
李易笑了笑,心中卻腹誹不已。
朋友?
什麼都願意做的異性朋友?
你特麼哄小孩兒呢!
「你報警的時候聲稱兇手是白人,戴著小丑面具。
所以他行兇的時候你就在現場?」
「是的。」
「既然他戴著面具,你又怎麼知道他是白人?」
「我看見他的手了。」
溫妮·斯坦頓明顯想到了不好的回憶,抱著雙腿往後靠了靠,腦袋埋在膝蓋處,懦懦道:「他的手是白的。」
「哪只手?」
「what?!」
溫妮·斯坦頓恐懼的表情頓時一滯,不敢相信的看著李易。
哪只手是白的?
這是什麼問題?
難道有人一隻手是白的,一隻手是黑的不成!
李易該不會是在調戲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