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200萬懸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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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黃色的光點閃耀。

  李易的視野里。

  生物能量匯成的兇手在連開11槍,擊倒了哈蒙德之後,並未朝嚇癱在地的溫妮·斯坦頓射擊。

  而是大步走到哈蒙德身邊,彎著腰似乎在確認他的傷勢。

  與此同時,溫妮·斯坦頓終於想起要逃跑。

  只見她四肢著地小心翼翼的爬到門口,迅速起身打開門沖了出去。

  光點兇手明顯察覺到了她的行動,卻並未阻攔亦未曾警告,顯然不在乎。

  但奇怪的是,兇手接下來在錄音棚里仔細翻找著什麼,足足耽擱了4-5分鐘,必然無法及時撤離。

  既然如此,他為何不阻止溫妮·斯坦頓出去報警?

  畢竟在攝影棚里開槍外面根本聽不見。

  只要限制溫妮·斯坦頓,他便可在不驚動警察的情況下從容撤退。

  亦有充足的時間尋找他想要的東西。

  為何沒阻止呢?

  莫非他不怕警察。

  可他為什麼不怕?

  李易心中誕生了第二個疑問。

  接下來的畫面便更加戲劇性了。

  LAPD花費20萬美元培養的警官,在明知房裡可能有槍手,並且持有突擊步槍的情況下,竟然舉著一把小手槍,就那麼堂而皇之的走了進來!

  沒有前期偵查,沒有隊友掩護,沒有任何戰術動作……

  看似動作謹慎,實則慢騰騰的一步、兩步,將整個身體暴露在槍手的視野里。

  隨後的故事就演變成了事故。

  槍手扣著扳機打了1-2秒,12發子彈有5發打中率先冒頭的警官,導致其當場倒地不起,失去反抗能力。

  其餘7發則劃出一道拋物線,從另一名探頭的警官頭頂1米飛過。

  如此遙遠的距離卻嚇得對方摔倒在地,手足並用爬向門口,動作比溫妮·斯坦頓敏捷百倍。

  「廢物!!!」

  李易嫌棄暗罵。

  他總算知道以兇手那菜鳥都不如的槍法,究竟是怎麼重傷響應警官的。

  這兩人能在每天槍擊八次的洛杉磯活到現在,真的非常不容易。

  「李警督,好久不見。」

  這時,一名白人警探繞到李易面前。

  正是與他有過兩面之緣的北好萊塢分局警探,馬修·福特。

  「我就是好奇來看看。」

  沒有搶你案子的意思。

  李易主動解釋。

  馬修·福特卻立馬笑道:「這對我來說並非好消息。

  我寧願你是來接手調查的。」

  你想得美!

  李易嘴角下壓。

  涉及警官中槍與爆炸物的案子,必定會引起各方關注。

  辦好了沒有多大功勞,辦不好卻必然背鍋,被萬人捶。

  而且如今一點線索都沒有。

  他又不傻,怎麼會主動往火坑裡跳。

  「你慢慢查吧,槍手沒有射擊經驗,抓捕的時候只要保持鎮定就沒有危險。」

  「你怎麼知道槍手沒有經驗?」

  馬修·福特卻不想放過李易。

  「喏,有經驗的人會打鳥?」

  李易隨手一指門口和另一面牆壁,彈孔清晰可見。

  馬修·福特見了頓時皺起眉頭。

  「他是怎麼打中哈特的?」

  「哈特就是中槍的巡警?」

  「yeah。」

  「呵呵~」

  李易扯了扯嘴角。

  怎麼打中的?

  舉槍、扣動扳機,就這麼簡單。

  目標會自己往你槍口上撞,比開自動瞄準還輕鬆。

  「這的確很奇怪。」

  李易無法解釋系統的存在,只能裝傻。


  馬修·福特頭疼的捏著眉頭,道:「附近沒有監控,案發的時候又是下班時間,沒有目擊者。

  兇手還戴著小丑面具……

  我現在一點頭緒也沒有,根本不知道從什麼地方著手調查。」

  「呵呵~」

  李易權當沒有聽見。

  想讓他出主意,沒門!

  馬修·福特見狀突然莫名一笑,自言自語道:「死者好像知道有人要殺他,一個月前買了200萬美元的保險。

  聲明只要他死於非命,不管誰幫他抓到兇手,這筆錢都歸他所有。

  包括警察。」

  「啊哈!」

  李易眨了眨眼,忽然看見一扇窗戶。

  隨即把馬修·福特拉到錄音棚外,避開煩人的賴斯。

  「我對錢不感興趣。

  我是為了心中的正義!」

  「我知道。」

  馬修·福特笑得意味深長。

  李易有點繃不住,轉而道:「你為什麼不獨吞?」

  「我有自知之明。

  200萬美元足以讓全世界的知名偵探和警察瘋狂。

  憑我的本事不可能在他們之前抓到兇手。」

  「壓力有點大啊。」

  李易在金錢的誘惑下,反應慢了一拍。

  馬修·福特伸出右掌晃了晃。

  「我只要50萬,其餘都歸你。」

  「胃口不小。」

  「物有所值。」

  馬修·福特自信一笑,抬手指了指坐在沙發上的溫妮·斯坦頓。

  「我無法保證案件細節不會泄露,但我可以保證你是第一個拿到情報的人。」

  「順便再放點假消息。」

  「這很容易。」

  「成交!」

  李易跟馬修·福特擊了下掌,便徑直朝著溫妮·斯坦頓走去。

  他此刻渾身充滿幹勁。

  「斯坦頓小姐,我是比弗利分局的警督諾亞·李。」

  「你好,李警督。」

  溫妮·斯坦頓拿著紙巾揉著鼻子,睫毛上掛著晶瑩淚珠。

  李易此時才有心情觀察這位第一報案人。

  只見她黑髮,五官立體,身材高挑,細長腿,長得有點像瑞典超模弗麗達·古斯塔夫松。

  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負擔極輕。

  「我接下來的問題可能會令你感到不適。

  但是為了抓到兇手,我不得不請你回憶一下案發時的情況。」

  李易拿出美警的一貫作風。

  嘴上客套,實則態度強硬。

  溫妮·斯坦頓抽泣著點了點頭,道:「我沒事,只要能抓到殺害維克的兇手,我什麼都願意做。」

  「哦?

  你跟他是情侶關係?」

  「No!

  當然不是!

  我結婚了!」

  李易第一個問題便令溫妮·斯坦頓破防。

  只見其極為不滿的舉起左手晃了晃,食指上的小巧戒指黯淡無光。

  「sorry,我看你很關心他,還以為你們是情侶。」

  「我不能關心朋友嗎?」

  「當然可以。」

  李易笑了笑,心中卻腹誹不已。

  朋友?

  什麼都願意做的異性朋友?

  你特麼哄小孩兒呢!

  「你報警的時候聲稱兇手是白人,戴著小丑面具。

  所以他行兇的時候你就在現場?」

  「是的。」

  「既然他戴著面具,你又怎麼知道他是白人?」

  「我看見他的手了。」

  溫妮·斯坦頓明顯想到了不好的回憶,抱著雙腿往後靠了靠,腦袋埋在膝蓋處,懦懦道:「他的手是白的。」

  「哪只手?」

  「what?!」

  溫妮·斯坦頓恐懼的表情頓時一滯,不敢相信的看著李易。

  哪只手是白的?

  這是什麼問題?

  難道有人一隻手是白的,一隻手是黑的不成!

  李易該不會是在調戲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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