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提示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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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杉磯都會區共有16位戈登醫生。

  其中一位名叫大衛·戈登,33歲,未婚,一個人住在77街2300號307室,是縣醫療中心神經外科的主治醫生。

  他應該在今天上午8點前到醫院接班,卻至今沒有出現。

  我們打他的手機提示關機,巡警去他家裡也沒找到人。

  而他的車還停在醫院。

  監控顯示他昨晚7點下班,坐電梯到了地下停車場,然後就再也沒有出現。

  所以我們懷疑被殺人狂綁架的人就是他。」

  蘭伯特秉持著白人的傲慢與偏見,不許李易插手。

  他的手下卻不願放過送上門來的幫手。

  門德斯把李易四人帶到某間接待室,叮囑搭檔在門外守著,便悄咪咪的拿出一疊CSI拍攝的物證(包裹)照片。

  只見一個手機大小的盒子裡僅有一支錄音筆,四周沾著些許乾涸的血跡。

  嚇壞歐文的人皮則靜悄悄的躺在地上,看形狀與第一位死者背部缺失的部分相當。

  不過人皮上如今多了八顆古怪的小圓點,像是用藍墨水點上去的,彎彎曲曲,呈不規則的線條排列,似【』乚】狀。

  其中一顆明顯要大一圈。

  李易總覺得這個形狀有些熟悉,卻又想不起在那裡見過。

  【證物掃描中……】

  【輪廓與死者缺失部位完全吻合。】

  【血型:A2型。】

  【未發現指紋。】

  【皮膚上的圓點為死後形成。】

  系統適時給出準確信息。

  李易眉頭一皺。

  「我懷疑人皮跟使命分局昨天的命案有關。」

  「我也是這樣想的。」

  門德斯點點頭,正色道:「我聯繫了使命分局的克里斯多福警探,他告訴我,昨天發現的死者名叫海勒·里奇,53歲,洛杉磯本地人。

  住在聖費爾南多谷范奈斯,是一名導演,主要從事承認片拍攝。

  CSI採集了人皮組織跟他做DNA比對,48小時後應該就有結果。

  我的同事和使命分局正在調查兩人的人際關係,確認兩人是否有交集。」

  這才是真正的警探。

  李易聞言不自覺的看了眼福斯科。

  差距實在太大,無法比較。

  「你們對里奇的個人情況了解多少?」

  李易收斂心神接著問道。

  門德斯如數家珍。

  「離異單身,前妻兩年前搬去了內華達州。

  女兒28歲,住在芝加哥。

  兒子23歲,在舊金山音樂學院上學。

  三人最近一周都不在洛杉磯,有可靠的人證,基本可以排除嫌疑。」

  「里奇是什麼時候失蹤的?」

  「三天前的9月30號下午。

  據他的經紀人講,他接了部片子在北嶺拍攝外景。

  隨行有兩名攝影師,還有萊納·安德森和一名男演員。

  大概下午4點左右收工。

  里奇獨自開車離開,從此以後就再也沒人見過他,他的手機也沒有通話記錄。」

  「最後一通電話是什麼時候?」

  「3點13分,他打給克里夫餐廳。」

  「他約了人吃飯?」

  「是的,克里夫餐廳的服務員講,里奇定了9月30號晚上7點,兩個人。」

  「他沒出現?」

  「沒有。」

  「另一個人呢?」

  「服務員只記得是一個女人,大概30多歲。

  克里斯多福把照片傳給了情報科,他們正在做人臉識別。」

  「為什麼要查她?

  她不是出現了嗎?

  如果是她綁架了里奇,為什麼還要赴約?」


  福斯科忽然打斷。

  門德斯沉聲道:「不排除她是在演戲。」

  「這樣啊。」

  福斯科恍然大悟。

  李易頓時覺得有點丟人,急忙岔開話題。

  「兇手為什麼把我扯進來,讓我陪他玩遊戲?」

  「因為電鋸驚魂是你寫的,你又演了拼圖殺人狂。

  他想證明他比你更厲害。」

  門德斯回答得理所當然。

  李易搖頭道:「不對。

  如果他一開始就想讓我參與,里奇的死亡地點就應該在比弗利山莊。」

  「難道你最近做了什麼事情刺激了他?」

  「或許吧。

  可我這兩天沒跟人吵架,也沒跟人爭什麼東西,怎麼會刺激到他?」

  李易百思不得其解。

  他這兩天脾氣很好啊。

  日耳曼建議道:「或許你自己得罪了人不知道。

  我可以陪你復盤你最近都做了什麼。」

  「先等等。」

  李易擺了擺手,接著道:「他殺里奇的時候只是一個人偷偷欣賞,這次卻想讓我們公開他的罪行。

  很明顯,他變得更加自信了。

  同時他還想獲得更多的關注,即使他知道民眾肯定會罵他變態。

  說明他很享受這種讓人畏懼,又掌控局面的感覺,簡單來講就是有上帝情結。

  如果你們不滿足他的要求,他肯定會殺了戈登醫生泄憤。」

  「警監不會同意的。」

  門德斯苦笑著搖了搖頭。

  他聽懂了李易的意思,按照兇手說的做,召開新聞發布會。

  可是他太了解蘭伯特,在那人眼裡大局永遠比個體的生命重要。

  相比於公開案情必然引發的公眾恐慌,以及由此帶來的一系列不穩定因素,蘭伯特寧願犧牲戈登醫生。

  除非他是權貴。

  李易見狀也不強求,拿出手機將照片一一拍下便起身告辭。

  蘭伯特的領地意識如此嚴重,他留在這裡也沒用。

  倒不如聽從日耳曼的建議,回去復盤最近做過的事,或許能搞清楚兇手為何突然盯上他。

  「對了,兇手提到關押戈登的地點和處決時間就在包裹里。

  你確定裡面的東西沒有遺失?」

  李易臨別之際忽然想到此事。

  包裹里只有人皮和錄音筆,根本沒有關於時間和地點的提示。

  門德斯再度搖頭,皺眉道:「我們也很奇怪。

  洛杉磯時報的記者肯定只有他碰過包裹,當時裡面就只有人皮和錄音筆。」

  「好吧,如果有什麼發現請你立刻通知我。」

  「OK!」

  李易與門德斯握了下手便驅車返回,在日耳曼三人的陪同下重走日常路。

  「我每天早上6點起床,沿著山谷公路跑步上班,晚上再以同樣的方式返回。」

  「你是我見過最吝嗇的人!

  為了省油寧願每天跑18英里!」

  「什麼吝嗇!

  我這叫綠色環保!」

  「所以你不可能在路上跟司機發生衝突?」

  「當然,我又不開車!」

  「我每天都在這裡買早餐。」

  「中午基本上都和福斯科一起。」

  「晚上有時候會和卡米拉約會。」

  「上班時間你們都看見了,我的人緣還是挺不錯的,除了艾弗森沒人恨我。」

  「……」

  李易一行人從下午逛到夜幕降臨,可惜一無所獲。

  眾人皆感到疲憊不堪,無精打采的隨便找了個路邊咖啡廳歇腳。

  「啊!!!

  我要瘋了!

  兇手到底為什麼盯上你?!」

  凱拉揉著酸疼的小腿,哇哇大叫。

  李易攤了攤手,生無可戀的無語望天。

  「我也很想知道,像我這種玉樹臨風,風度翩翩,溫文爾雅,瀟灑……」

  「嗯?!」

  李易說著突然頓住,呆呆的看著星空……

  原來包裹里的東西的確沒少!

  只是兇手給他們出了個謎題而已!

  他終於知道謎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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