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提示之謎
「洛杉磯都會區共有16位戈登醫生。
其中一位名叫大衛·戈登,33歲,未婚,一個人住在77街2300號307室,是縣醫療中心神經外科的主治醫生。
他應該在今天上午8點前到醫院接班,卻至今沒有出現。
我們打他的手機提示關機,巡警去他家裡也沒找到人。
而他的車還停在醫院。
監控顯示他昨晚7點下班,坐電梯到了地下停車場,然後就再也沒有出現。
所以我們懷疑被殺人狂綁架的人就是他。」
蘭伯特秉持著白人的傲慢與偏見,不許李易插手。
他的手下卻不願放過送上門來的幫手。
門德斯把李易四人帶到某間接待室,叮囑搭檔在門外守著,便悄咪咪的拿出一疊CSI拍攝的物證(包裹)照片。
只見一個手機大小的盒子裡僅有一支錄音筆,四周沾著些許乾涸的血跡。
嚇壞歐文的人皮則靜悄悄的躺在地上,看形狀與第一位死者背部缺失的部分相當。
不過人皮上如今多了八顆古怪的小圓點,像是用藍墨水點上去的,彎彎曲曲,呈不規則的線條排列,似【』乚】狀。
其中一顆明顯要大一圈。
李易總覺得這個形狀有些熟悉,卻又想不起在那裡見過。
【證物掃描中……】
【輪廓與死者缺失部位完全吻合。】
【血型:A2型。】
【未發現指紋。】
【皮膚上的圓點為死後形成。】
系統適時給出準確信息。
李易眉頭一皺。
「我懷疑人皮跟使命分局昨天的命案有關。」
「我也是這樣想的。」
門德斯點點頭,正色道:「我聯繫了使命分局的克里斯多福警探,他告訴我,昨天發現的死者名叫海勒·里奇,53歲,洛杉磯本地人。
住在聖費爾南多谷范奈斯,是一名導演,主要從事承認片拍攝。
CSI採集了人皮組織跟他做DNA比對,48小時後應該就有結果。
我的同事和使命分局正在調查兩人的人際關係,確認兩人是否有交集。」
這才是真正的警探。
李易聞言不自覺的看了眼福斯科。
差距實在太大,無法比較。
「你們對里奇的個人情況了解多少?」
李易收斂心神接著問道。
門德斯如數家珍。
「離異單身,前妻兩年前搬去了內華達州。
女兒28歲,住在芝加哥。
兒子23歲,在舊金山音樂學院上學。
三人最近一周都不在洛杉磯,有可靠的人證,基本可以排除嫌疑。」
「里奇是什麼時候失蹤的?」
「三天前的9月30號下午。
據他的經紀人講,他接了部片子在北嶺拍攝外景。
隨行有兩名攝影師,還有萊納·安德森和一名男演員。
大概下午4點左右收工。
里奇獨自開車離開,從此以後就再也沒人見過他,他的手機也沒有通話記錄。」
「最後一通電話是什麼時候?」
「3點13分,他打給克里夫餐廳。」
「他約了人吃飯?」
「是的,克里夫餐廳的服務員講,里奇定了9月30號晚上7點,兩個人。」
「他沒出現?」
「沒有。」
「另一個人呢?」
「服務員只記得是一個女人,大概30多歲。
克里斯多福把照片傳給了情報科,他們正在做人臉識別。」
「為什麼要查她?
她不是出現了嗎?
如果是她綁架了里奇,為什麼還要赴約?」
福斯科忽然打斷。
門德斯沉聲道:「不排除她是在演戲。」
「這樣啊。」
福斯科恍然大悟。
李易頓時覺得有點丟人,急忙岔開話題。
「兇手為什麼把我扯進來,讓我陪他玩遊戲?」
「因為電鋸驚魂是你寫的,你又演了拼圖殺人狂。
他想證明他比你更厲害。」
門德斯回答得理所當然。
李易搖頭道:「不對。
如果他一開始就想讓我參與,里奇的死亡地點就應該在比弗利山莊。」
「難道你最近做了什麼事情刺激了他?」
「或許吧。
可我這兩天沒跟人吵架,也沒跟人爭什麼東西,怎麼會刺激到他?」
李易百思不得其解。
他這兩天脾氣很好啊。
日耳曼建議道:「或許你自己得罪了人不知道。
我可以陪你復盤你最近都做了什麼。」
「先等等。」
李易擺了擺手,接著道:「他殺里奇的時候只是一個人偷偷欣賞,這次卻想讓我們公開他的罪行。
很明顯,他變得更加自信了。
同時他還想獲得更多的關注,即使他知道民眾肯定會罵他變態。
說明他很享受這種讓人畏懼,又掌控局面的感覺,簡單來講就是有上帝情結。
如果你們不滿足他的要求,他肯定會殺了戈登醫生泄憤。」
「警監不會同意的。」
門德斯苦笑著搖了搖頭。
他聽懂了李易的意思,按照兇手說的做,召開新聞發布會。
可是他太了解蘭伯特,在那人眼裡大局永遠比個體的生命重要。
相比於公開案情必然引發的公眾恐慌,以及由此帶來的一系列不穩定因素,蘭伯特寧願犧牲戈登醫生。
除非他是權貴。
李易見狀也不強求,拿出手機將照片一一拍下便起身告辭。
蘭伯特的領地意識如此嚴重,他留在這裡也沒用。
倒不如聽從日耳曼的建議,回去復盤最近做過的事,或許能搞清楚兇手為何突然盯上他。
「對了,兇手提到關押戈登的地點和處決時間就在包裹里。
你確定裡面的東西沒有遺失?」
李易臨別之際忽然想到此事。
包裹里只有人皮和錄音筆,根本沒有關於時間和地點的提示。
門德斯再度搖頭,皺眉道:「我們也很奇怪。
洛杉磯時報的記者肯定只有他碰過包裹,當時裡面就只有人皮和錄音筆。」
「好吧,如果有什麼發現請你立刻通知我。」
「OK!」
李易與門德斯握了下手便驅車返回,在日耳曼三人的陪同下重走日常路。
「我每天早上6點起床,沿著山谷公路跑步上班,晚上再以同樣的方式返回。」
「你是我見過最吝嗇的人!
為了省油寧願每天跑18英里!」
「什麼吝嗇!
我這叫綠色環保!」
「所以你不可能在路上跟司機發生衝突?」
「當然,我又不開車!」
「我每天都在這裡買早餐。」
「中午基本上都和福斯科一起。」
「晚上有時候會和卡米拉約會。」
「上班時間你們都看見了,我的人緣還是挺不錯的,除了艾弗森沒人恨我。」
「……」
李易一行人從下午逛到夜幕降臨,可惜一無所獲。
眾人皆感到疲憊不堪,無精打采的隨便找了個路邊咖啡廳歇腳。
「啊!!!
我要瘋了!
兇手到底為什麼盯上你?!」
凱拉揉著酸疼的小腿,哇哇大叫。
李易攤了攤手,生無可戀的無語望天。
「我也很想知道,像我這種玉樹臨風,風度翩翩,溫文爾雅,瀟灑……」
「嗯?!」
李易說著突然頓住,呆呆的看著星空……
原來包裹里的東西的確沒少!
只是兇手給他們出了個謎題而已!
他終於知道謎底了!
其中一位名叫大衛·戈登,33歲,未婚,一個人住在77街2300號307室,是縣醫療中心神經外科的主治醫生。
他應該在今天上午8點前到醫院接班,卻至今沒有出現。
我們打他的手機提示關機,巡警去他家裡也沒找到人。
而他的車還停在醫院。
監控顯示他昨晚7點下班,坐電梯到了地下停車場,然後就再也沒有出現。
所以我們懷疑被殺人狂綁架的人就是他。」
蘭伯特秉持著白人的傲慢與偏見,不許李易插手。
他的手下卻不願放過送上門來的幫手。
門德斯把李易四人帶到某間接待室,叮囑搭檔在門外守著,便悄咪咪的拿出一疊CSI拍攝的物證(包裹)照片。
只見一個手機大小的盒子裡僅有一支錄音筆,四周沾著些許乾涸的血跡。
嚇壞歐文的人皮則靜悄悄的躺在地上,看形狀與第一位死者背部缺失的部分相當。
不過人皮上如今多了八顆古怪的小圓點,像是用藍墨水點上去的,彎彎曲曲,呈不規則的線條排列,似【』乚】狀。
其中一顆明顯要大一圈。
李易總覺得這個形狀有些熟悉,卻又想不起在那裡見過。
【證物掃描中……】
【輪廓與死者缺失部位完全吻合。】
【血型:A2型。】
【未發現指紋。】
【皮膚上的圓點為死後形成。】
系統適時給出準確信息。
李易眉頭一皺。
「我懷疑人皮跟使命分局昨天的命案有關。」
「我也是這樣想的。」
門德斯點點頭,正色道:「我聯繫了使命分局的克里斯多福警探,他告訴我,昨天發現的死者名叫海勒·里奇,53歲,洛杉磯本地人。
住在聖費爾南多谷范奈斯,是一名導演,主要從事承認片拍攝。
CSI採集了人皮組織跟他做DNA比對,48小時後應該就有結果。
我的同事和使命分局正在調查兩人的人際關係,確認兩人是否有交集。」
這才是真正的警探。
李易聞言不自覺的看了眼福斯科。
差距實在太大,無法比較。
「你們對里奇的個人情況了解多少?」
李易收斂心神接著問道。
門德斯如數家珍。
「離異單身,前妻兩年前搬去了內華達州。
女兒28歲,住在芝加哥。
兒子23歲,在舊金山音樂學院上學。
三人最近一周都不在洛杉磯,有可靠的人證,基本可以排除嫌疑。」
「里奇是什麼時候失蹤的?」
「三天前的9月30號下午。
據他的經紀人講,他接了部片子在北嶺拍攝外景。
隨行有兩名攝影師,還有萊納·安德森和一名男演員。
大概下午4點左右收工。
里奇獨自開車離開,從此以後就再也沒人見過他,他的手機也沒有通話記錄。」
「最後一通電話是什麼時候?」
「3點13分,他打給克里夫餐廳。」
「他約了人吃飯?」
「是的,克里夫餐廳的服務員講,里奇定了9月30號晚上7點,兩個人。」
「他沒出現?」
「沒有。」
「另一個人呢?」
「服務員只記得是一個女人,大概30多歲。
克里斯多福把照片傳給了情報科,他們正在做人臉識別。」
「為什麼要查她?
她不是出現了嗎?
如果是她綁架了里奇,為什麼還要赴約?」
福斯科忽然打斷。
門德斯沉聲道:「不排除她是在演戲。」
「這樣啊。」
福斯科恍然大悟。
李易頓時覺得有點丟人,急忙岔開話題。
「兇手為什麼把我扯進來,讓我陪他玩遊戲?」
「因為電鋸驚魂是你寫的,你又演了拼圖殺人狂。
他想證明他比你更厲害。」
門德斯回答得理所當然。
李易搖頭道:「不對。
如果他一開始就想讓我參與,里奇的死亡地點就應該在比弗利山莊。」
「難道你最近做了什麼事情刺激了他?」
「或許吧。
可我這兩天沒跟人吵架,也沒跟人爭什麼東西,怎麼會刺激到他?」
李易百思不得其解。
他這兩天脾氣很好啊。
日耳曼建議道:「或許你自己得罪了人不知道。
我可以陪你復盤你最近都做了什麼。」
「先等等。」
李易擺了擺手,接著道:「他殺里奇的時候只是一個人偷偷欣賞,這次卻想讓我們公開他的罪行。
很明顯,他變得更加自信了。
同時他還想獲得更多的關注,即使他知道民眾肯定會罵他變態。
說明他很享受這種讓人畏懼,又掌控局面的感覺,簡單來講就是有上帝情結。
如果你們不滿足他的要求,他肯定會殺了戈登醫生泄憤。」
「警監不會同意的。」
門德斯苦笑著搖了搖頭。
他聽懂了李易的意思,按照兇手說的做,召開新聞發布會。
可是他太了解蘭伯特,在那人眼裡大局永遠比個體的生命重要。
相比於公開案情必然引發的公眾恐慌,以及由此帶來的一系列不穩定因素,蘭伯特寧願犧牲戈登醫生。
除非他是權貴。
李易見狀也不強求,拿出手機將照片一一拍下便起身告辭。
蘭伯特的領地意識如此嚴重,他留在這裡也沒用。
倒不如聽從日耳曼的建議,回去復盤最近做過的事,或許能搞清楚兇手為何突然盯上他。
「對了,兇手提到關押戈登的地點和處決時間就在包裹里。
你確定裡面的東西沒有遺失?」
李易臨別之際忽然想到此事。
包裹里只有人皮和錄音筆,根本沒有關於時間和地點的提示。
門德斯再度搖頭,皺眉道:「我們也很奇怪。
洛杉磯時報的記者肯定只有他碰過包裹,當時裡面就只有人皮和錄音筆。」
「好吧,如果有什麼發現請你立刻通知我。」
「OK!」
李易與門德斯握了下手便驅車返回,在日耳曼三人的陪同下重走日常路。
「我每天早上6點起床,沿著山谷公路跑步上班,晚上再以同樣的方式返回。」
「你是我見過最吝嗇的人!
為了省油寧願每天跑18英里!」
「什麼吝嗇!
我這叫綠色環保!」
「所以你不可能在路上跟司機發生衝突?」
「當然,我又不開車!」
「我每天都在這裡買早餐。」
「中午基本上都和福斯科一起。」
「晚上有時候會和卡米拉約會。」
「上班時間你們都看見了,我的人緣還是挺不錯的,除了艾弗森沒人恨我。」
「……」
李易一行人從下午逛到夜幕降臨,可惜一無所獲。
眾人皆感到疲憊不堪,無精打采的隨便找了個路邊咖啡廳歇腳。
「啊!!!
我要瘋了!
兇手到底為什麼盯上你?!」
凱拉揉著酸疼的小腿,哇哇大叫。
李易攤了攤手,生無可戀的無語望天。
「我也很想知道,像我這種玉樹臨風,風度翩翩,溫文爾雅,瀟灑……」
「嗯?!」
李易說著突然頓住,呆呆的看著星空……
原來包裹里的東西的確沒少!
只是兇手給他們出了個謎題而已!
他終於知道謎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