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22年前的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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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者瑞恩·梅里克,男,18歲,CAA旗下演員。」

  「7/18/1998,AM,9:00,有遊客發現其陳屍於聖莫尼卡海灘。」

  「法醫初步判斷死亡時間在10—12小時之間,即7/17/1998,PM,9:00—11:00之間。」

  「死因為注射過量D品導致心臟驟停,屍體身上無明顯外傷,血液檢測正常,無可疑藥物殘留。」

  「死亡時間段海灘上無目擊證人,無腳印,周圍無可疑證物,無針筒。」

  「死者死前1-2小時曾有X行為,但未能提取到DNA。」

  「據死者家人和朋友交代,死者無固定女友,無吸D史,懷疑係謀殺。」

  「……」

  偵探組。

  李易坐在自己的轉椅上翻看卷宗。

  當年調查組的資料少得可憐,無目擊證人,無兇器,無殺人動機,甚至無法確定死者是自己吸D過量,還是死於謀殺。

  卷宗里根本沒有可供追查的線索,難怪20多年也沒人能夠破案。

  艾弗森把此案交給他就沒想過他能抓到兇手,純粹是想看他出醜,噁心他!

  而且那傢伙還弄壞了他的手機!

  「卑鄙小人!」

  李易很不爽。

  到底該從什麼地方著手呢?

  「嘿,夥計,你在看什麼?」

  福斯科今天來得晚一些。

  當他回到警局便看見李易獨自坐在哪兒,托著下巴作思考狀。

  周圍同事全都離得遠遠的,似乎不想打擾李易的思路,又像是在躲避什麼。

  福斯科不明所以,走到李易身後探頭一看,心中越發疑惑。

  「98年音樂節拋屍案,它有什麼問題嗎,為什麼我感覺大家都很害怕。」

  「如果讓你調查這件案子,你會不會怕?」

  李易頭也不回。

  福斯科誇張道:「哇喔,那將是我的地獄。」

  「恭喜你,即將開啟地獄之旅。」

  「what?!」

  福斯科一臉懵。

  李易終於轉過椅子,把卷宗塞在他懷裡。

  「湯普森警督同意把你調來兇案組,協助我調查這件案子。」

  「WTF?!

  夥計,你要查這件案子,你瘋了?

  你知道聯合調查組查了多久也沒有結果嗎?

  整整10年!」

  福斯科驚呼。

  李易點頭道:「現在知道了。」

  「那你還查?」

  「你以為我願意?

  艾弗森把它交給我,我沒有正當的理由拒絕。」

  「Oh Shit!!!」

  福斯科罵了一句,隨即拖來自己的辦公椅,賊兮兮的四處看了看,這才小聲道:「他是在整你,夥計!

  梅里克家族是西部有名的政治家族,從死者瑞恩·梅里克的曾曾祖父開始,加州有1/10的市議員、州議員都和他們有關。

  瑞恩·梅里克雖然沒有參政,選擇做演員,但是他在梅里克家族的人緣極好,當年他出事驚動了整個加州政壇。

  州警、縣警的局長全來了,FBI也派了助理局長坐鎮,結果查了半年一點線索也沒有找到。

  聽說州警的局長沒過多久就辭職了,聖莫妮卡分局和我們的前任局長被人舉報貪污,現在還關在縣監獄。

  當晚值班的巡警要麼被開除,要麼就在監獄跟局長作伴。,沒有一個人倖免。

  就這樣梅里克家族還沒消氣。

  只用了1年就把聖莫妮卡轄區的黑幫全給清理了。

  後來又動用人脈成立聯合調查組,足足150人浪費了整整10年,花了幾百萬美元的經費,最後卻什麼都沒查到。

  直到瑞恩·梅里克的曾祖父去世他們才放棄追查。

  一旦讓他們知道你重啟調查,而你又沒能抓到兇手,他們肯定不會放過你。」


  「我想他們已經知道了。」

  李易相信艾弗森的「人品」。

  福斯科急得抓耳撓腮。

  「現在怎麼辦,要不去找局長?」

  「沒用的。

  艾弗森是在規則範圍內給我安排工作,就算局長也沒有理由阻止。」

  「那就辭職,反正你也不缺錢。」

  「誰說我不缺錢!」

  李易蔑了福斯科一眼,低聲道:「該死的好萊塢要18個月才給我結帳,我現在比你還窮。」

  「噢,我本來還想告訴你我下個月生日,有一款古馳皮帶我惦記好久了。」

  「你以為我沒看過你的個人信息,你今年的生日已經過了。」

  「what?

  你為什麼要查我的個人信息?」

  福斯科眉頭一皺,頗為不滿。

  牢美皆注重隱私。

  李易指了指他懷裡的卷宗,道:「我剛才不是說了嗎,艾弗森給了我三個名額,讓我自己挑選組員。

  湯普森已經同意……」

  「Oh damn!!!

  你來真的?!」

  福斯科驚得從座椅上彈了起來。

  李易咧著嘴笑得很開心。

  有人陪著一起倒霉一起死,挺好的。

  福斯科見狀頓時心如死灰,整張臉都垮了下來。

  「我以為我們是兄弟。」

  「所以才要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為什麼我只看見苦,沒看見福?」

  「你來晚了。」

  福都被我享完了。

  「你是我見過最無恥的華裔。」

  「No,我現在是美國人。」

  李易學著寒國人的樣子,做壞事就是宗主國人。

  福斯科氣不打一處來。

  「另外兩個倒霉蛋是誰?」

  「喏……」

  李易朝著門口抬了下頭。

  只見日耳曼和她的搭檔正一臉懵逼的大步走來。

  「我現在感覺好多了。」

  福斯科幸災樂禍。

  李易歡快道:「現在知道我為什麼這樣做了吧,看見別人倒霉真的很快樂。」

  「可你的快樂是雙倍的!」

  還是不公平!

  福斯科咬牙切齒。

  「從哪裡入手調查?」

  「拋屍點,聖莫尼卡海灘。」

  ……

  聖莫尼卡海灘位於洛杉磯西部。

  入口處有一塊著名的牌匾,標誌著66號公路終止於此。

  海灘沿岸則有一條著名的海濱步道,適合騎自行車、滑旱冰、散步或者慢跑。

  兩旁有餐廳、咖啡館、商店和租車點,顧客絡繹不絕。

  南端有一個太平洋公園,配有太陽能摩天輪、雲霄飛車、旋轉木馬,以及各種嘉年華遊戲。

  北端則是釣魚佬的天下,可以一邊欣賞日落海景,一邊欣賞街頭藝人表演,一邊思考要不要買條魚來挽回顏面。

  不過李易並沒有第一時間前往聖莫尼卡海灘。

  帕利塞茲公園。

  一處坐落於懸崖之上,可以俯瞰整個海灘和碼頭的絕佳之地。

  洛杉磯市民和遊客皆喜歡來這裡野餐,欣賞海景。

  「屍體是早上9點在海灘發現的。

  你們覺得兇手是在海灘棄屍,還是在這裡棄屍,然後屍體隨著夜間洋流飄到了海灘。」

  李易四人站在懸崖邊。

  福斯科至今沒有消氣,不想說話。

  日耳曼嫌棄的翻了個白眼,覺得李易的問題是在侮辱她的智商。

  唯有一位瓜子臉,金髮,容貌嬌俏,舉止極為可愛的白人女子,興高采烈的舉了下手,興奮道:「肯定是在海灘,因為屍體身上無外傷,如果是在這裡棄屍,水面會和水泥一樣硬!」


  「bingo!

  你比他們聰明。」

  「哪有,這些都是日耳曼教官教我的。」

  女子笑得很開心,偷偷舉起雙拳,捧在臉旁轉了轉。

  李易喜歡她活潑的性格。

  當然,更重要的是四人中唯有女子的警銜比他低。

  他可以擺上司的架子。

  「走吧,去海灘看看。」

  「現在去有用嗎,已經過去22年,什麼證據都沒了。」

  女子滿心疑慮。

  李易看著她微微一笑。

  「那就要看你的魅力了,凱拉·克爾莫小姐。」

  「我的魅力?

  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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