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22年前的懸案
「死者瑞恩·梅里克,男,18歲,CAA旗下演員。」
「7/18/1998,AM,9:00,有遊客發現其陳屍於聖莫尼卡海灘。」
「法醫初步判斷死亡時間在10—12小時之間,即7/17/1998,PM,9:00—11:00之間。」
「死因為注射過量D品導致心臟驟停,屍體身上無明顯外傷,血液檢測正常,無可疑藥物殘留。」
「死亡時間段海灘上無目擊證人,無腳印,周圍無可疑證物,無針筒。」
「死者死前1-2小時曾有X行為,但未能提取到DNA。」
「據死者家人和朋友交代,死者無固定女友,無吸D史,懷疑係謀殺。」
「……」
偵探組。
李易坐在自己的轉椅上翻看卷宗。
當年調查組的資料少得可憐,無目擊證人,無兇器,無殺人動機,甚至無法確定死者是自己吸D過量,還是死於謀殺。
卷宗里根本沒有可供追查的線索,難怪20多年也沒人能夠破案。
艾弗森把此案交給他就沒想過他能抓到兇手,純粹是想看他出醜,噁心他!
而且那傢伙還弄壞了他的手機!
「卑鄙小人!」
李易很不爽。
到底該從什麼地方著手呢?
「嘿,夥計,你在看什麼?」
福斯科今天來得晚一些。
當他回到警局便看見李易獨自坐在哪兒,托著下巴作思考狀。
周圍同事全都離得遠遠的,似乎不想打擾李易的思路,又像是在躲避什麼。
福斯科不明所以,走到李易身後探頭一看,心中越發疑惑。
「98年音樂節拋屍案,它有什麼問題嗎,為什麼我感覺大家都很害怕。」
「如果讓你調查這件案子,你會不會怕?」
李易頭也不回。
福斯科誇張道:「哇喔,那將是我的地獄。」
「恭喜你,即將開啟地獄之旅。」
「what?!」
福斯科一臉懵。
李易終於轉過椅子,把卷宗塞在他懷裡。
「湯普森警督同意把你調來兇案組,協助我調查這件案子。」
「WTF?!
夥計,你要查這件案子,你瘋了?
你知道聯合調查組查了多久也沒有結果嗎?
整整10年!」
福斯科驚呼。
李易點頭道:「現在知道了。」
「那你還查?」
「你以為我願意?
艾弗森把它交給我,我沒有正當的理由拒絕。」
「Oh Shit!!!」
福斯科罵了一句,隨即拖來自己的辦公椅,賊兮兮的四處看了看,這才小聲道:「他是在整你,夥計!
梅里克家族是西部有名的政治家族,從死者瑞恩·梅里克的曾曾祖父開始,加州有1/10的市議員、州議員都和他們有關。
瑞恩·梅里克雖然沒有參政,選擇做演員,但是他在梅里克家族的人緣極好,當年他出事驚動了整個加州政壇。
州警、縣警的局長全來了,FBI也派了助理局長坐鎮,結果查了半年一點線索也沒有找到。
聽說州警的局長沒過多久就辭職了,聖莫妮卡分局和我們的前任局長被人舉報貪污,現在還關在縣監獄。
當晚值班的巡警要麼被開除,要麼就在監獄跟局長作伴。,沒有一個人倖免。
就這樣梅里克家族還沒消氣。
只用了1年就把聖莫妮卡轄區的黑幫全給清理了。
後來又動用人脈成立聯合調查組,足足150人浪費了整整10年,花了幾百萬美元的經費,最後卻什麼都沒查到。
直到瑞恩·梅里克的曾祖父去世他們才放棄追查。
一旦讓他們知道你重啟調查,而你又沒能抓到兇手,他們肯定不會放過你。」
「我想他們已經知道了。」
李易相信艾弗森的「人品」。
福斯科急得抓耳撓腮。
「現在怎麼辦,要不去找局長?」
「沒用的。
艾弗森是在規則範圍內給我安排工作,就算局長也沒有理由阻止。」
「那就辭職,反正你也不缺錢。」
「誰說我不缺錢!」
李易蔑了福斯科一眼,低聲道:「該死的好萊塢要18個月才給我結帳,我現在比你還窮。」
「噢,我本來還想告訴你我下個月生日,有一款古馳皮帶我惦記好久了。」
「你以為我沒看過你的個人信息,你今年的生日已經過了。」
「what?
你為什麼要查我的個人信息?」
福斯科眉頭一皺,頗為不滿。
牢美皆注重隱私。
李易指了指他懷裡的卷宗,道:「我剛才不是說了嗎,艾弗森給了我三個名額,讓我自己挑選組員。
湯普森已經同意……」
「Oh damn!!!
你來真的?!」
福斯科驚得從座椅上彈了起來。
李易咧著嘴笑得很開心。
有人陪著一起倒霉一起死,挺好的。
福斯科見狀頓時心如死灰,整張臉都垮了下來。
「我以為我們是兄弟。」
「所以才要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為什麼我只看見苦,沒看見福?」
「你來晚了。」
福都被我享完了。
「你是我見過最無恥的華裔。」
「No,我現在是美國人。」
李易學著寒國人的樣子,做壞事就是宗主國人。
福斯科氣不打一處來。
「另外兩個倒霉蛋是誰?」
「喏……」
李易朝著門口抬了下頭。
只見日耳曼和她的搭檔正一臉懵逼的大步走來。
「我現在感覺好多了。」
福斯科幸災樂禍。
李易歡快道:「現在知道我為什麼這樣做了吧,看見別人倒霉真的很快樂。」
「可你的快樂是雙倍的!」
還是不公平!
福斯科咬牙切齒。
「從哪裡入手調查?」
「拋屍點,聖莫尼卡海灘。」
……
聖莫尼卡海灘位於洛杉磯西部。
入口處有一塊著名的牌匾,標誌著66號公路終止於此。
海灘沿岸則有一條著名的海濱步道,適合騎自行車、滑旱冰、散步或者慢跑。
兩旁有餐廳、咖啡館、商店和租車點,顧客絡繹不絕。
南端有一個太平洋公園,配有太陽能摩天輪、雲霄飛車、旋轉木馬,以及各種嘉年華遊戲。
北端則是釣魚佬的天下,可以一邊欣賞日落海景,一邊欣賞街頭藝人表演,一邊思考要不要買條魚來挽回顏面。
不過李易並沒有第一時間前往聖莫尼卡海灘。
帕利塞茲公園。
一處坐落於懸崖之上,可以俯瞰整個海灘和碼頭的絕佳之地。
洛杉磯市民和遊客皆喜歡來這裡野餐,欣賞海景。
「屍體是早上9點在海灘發現的。
你們覺得兇手是在海灘棄屍,還是在這裡棄屍,然後屍體隨著夜間洋流飄到了海灘。」
李易四人站在懸崖邊。
福斯科至今沒有消氣,不想說話。
日耳曼嫌棄的翻了個白眼,覺得李易的問題是在侮辱她的智商。
唯有一位瓜子臉,金髮,容貌嬌俏,舉止極為可愛的白人女子,興高采烈的舉了下手,興奮道:「肯定是在海灘,因為屍體身上無外傷,如果是在這裡棄屍,水面會和水泥一樣硬!」
「bingo!
你比他們聰明。」
「哪有,這些都是日耳曼教官教我的。」
女子笑得很開心,偷偷舉起雙拳,捧在臉旁轉了轉。
李易喜歡她活潑的性格。
當然,更重要的是四人中唯有女子的警銜比他低。
他可以擺上司的架子。
「走吧,去海灘看看。」
「現在去有用嗎,已經過去22年,什麼證據都沒了。」
女子滿心疑慮。
李易看著她微微一笑。
「那就要看你的魅力了,凱拉·克爾莫小姐。」
「我的魅力?
什麼意思?」
「7/18/1998,AM,9:00,有遊客發現其陳屍於聖莫尼卡海灘。」
「法醫初步判斷死亡時間在10—12小時之間,即7/17/1998,PM,9:00—11:00之間。」
「死因為注射過量D品導致心臟驟停,屍體身上無明顯外傷,血液檢測正常,無可疑藥物殘留。」
「死亡時間段海灘上無目擊證人,無腳印,周圍無可疑證物,無針筒。」
「死者死前1-2小時曾有X行為,但未能提取到DNA。」
「據死者家人和朋友交代,死者無固定女友,無吸D史,懷疑係謀殺。」
「……」
偵探組。
李易坐在自己的轉椅上翻看卷宗。
當年調查組的資料少得可憐,無目擊證人,無兇器,無殺人動機,甚至無法確定死者是自己吸D過量,還是死於謀殺。
卷宗里根本沒有可供追查的線索,難怪20多年也沒人能夠破案。
艾弗森把此案交給他就沒想過他能抓到兇手,純粹是想看他出醜,噁心他!
而且那傢伙還弄壞了他的手機!
「卑鄙小人!」
李易很不爽。
到底該從什麼地方著手呢?
「嘿,夥計,你在看什麼?」
福斯科今天來得晚一些。
當他回到警局便看見李易獨自坐在哪兒,托著下巴作思考狀。
周圍同事全都離得遠遠的,似乎不想打擾李易的思路,又像是在躲避什麼。
福斯科不明所以,走到李易身後探頭一看,心中越發疑惑。
「98年音樂節拋屍案,它有什麼問題嗎,為什麼我感覺大家都很害怕。」
「如果讓你調查這件案子,你會不會怕?」
李易頭也不回。
福斯科誇張道:「哇喔,那將是我的地獄。」
「恭喜你,即將開啟地獄之旅。」
「what?!」
福斯科一臉懵。
李易終於轉過椅子,把卷宗塞在他懷裡。
「湯普森警督同意把你調來兇案組,協助我調查這件案子。」
「WTF?!
夥計,你要查這件案子,你瘋了?
你知道聯合調查組查了多久也沒有結果嗎?
整整10年!」
福斯科驚呼。
李易點頭道:「現在知道了。」
「那你還查?」
「你以為我願意?
艾弗森把它交給我,我沒有正當的理由拒絕。」
「Oh Shit!!!」
福斯科罵了一句,隨即拖來自己的辦公椅,賊兮兮的四處看了看,這才小聲道:「他是在整你,夥計!
梅里克家族是西部有名的政治家族,從死者瑞恩·梅里克的曾曾祖父開始,加州有1/10的市議員、州議員都和他們有關。
瑞恩·梅里克雖然沒有參政,選擇做演員,但是他在梅里克家族的人緣極好,當年他出事驚動了整個加州政壇。
州警、縣警的局長全來了,FBI也派了助理局長坐鎮,結果查了半年一點線索也沒有找到。
聽說州警的局長沒過多久就辭職了,聖莫妮卡分局和我們的前任局長被人舉報貪污,現在還關在縣監獄。
當晚值班的巡警要麼被開除,要麼就在監獄跟局長作伴。,沒有一個人倖免。
就這樣梅里克家族還沒消氣。
只用了1年就把聖莫妮卡轄區的黑幫全給清理了。
後來又動用人脈成立聯合調查組,足足150人浪費了整整10年,花了幾百萬美元的經費,最後卻什麼都沒查到。
直到瑞恩·梅里克的曾祖父去世他們才放棄追查。
一旦讓他們知道你重啟調查,而你又沒能抓到兇手,他們肯定不會放過你。」
「我想他們已經知道了。」
李易相信艾弗森的「人品」。
福斯科急得抓耳撓腮。
「現在怎麼辦,要不去找局長?」
「沒用的。
艾弗森是在規則範圍內給我安排工作,就算局長也沒有理由阻止。」
「那就辭職,反正你也不缺錢。」
「誰說我不缺錢!」
李易蔑了福斯科一眼,低聲道:「該死的好萊塢要18個月才給我結帳,我現在比你還窮。」
「噢,我本來還想告訴你我下個月生日,有一款古馳皮帶我惦記好久了。」
「你以為我沒看過你的個人信息,你今年的生日已經過了。」
「what?
你為什麼要查我的個人信息?」
福斯科眉頭一皺,頗為不滿。
牢美皆注重隱私。
李易指了指他懷裡的卷宗,道:「我剛才不是說了嗎,艾弗森給了我三個名額,讓我自己挑選組員。
湯普森已經同意……」
「Oh damn!!!
你來真的?!」
福斯科驚得從座椅上彈了起來。
李易咧著嘴笑得很開心。
有人陪著一起倒霉一起死,挺好的。
福斯科見狀頓時心如死灰,整張臉都垮了下來。
「我以為我們是兄弟。」
「所以才要有福同享,有難同當。」
「為什麼我只看見苦,沒看見福?」
「你來晚了。」
福都被我享完了。
「你是我見過最無恥的華裔。」
「No,我現在是美國人。」
李易學著寒國人的樣子,做壞事就是宗主國人。
福斯科氣不打一處來。
「另外兩個倒霉蛋是誰?」
「喏……」
李易朝著門口抬了下頭。
只見日耳曼和她的搭檔正一臉懵逼的大步走來。
「我現在感覺好多了。」
福斯科幸災樂禍。
李易歡快道:「現在知道我為什麼這樣做了吧,看見別人倒霉真的很快樂。」
「可你的快樂是雙倍的!」
還是不公平!
福斯科咬牙切齒。
「從哪裡入手調查?」
「拋屍點,聖莫尼卡海灘。」
……
聖莫尼卡海灘位於洛杉磯西部。
入口處有一塊著名的牌匾,標誌著66號公路終止於此。
海灘沿岸則有一條著名的海濱步道,適合騎自行車、滑旱冰、散步或者慢跑。
兩旁有餐廳、咖啡館、商店和租車點,顧客絡繹不絕。
南端有一個太平洋公園,配有太陽能摩天輪、雲霄飛車、旋轉木馬,以及各種嘉年華遊戲。
北端則是釣魚佬的天下,可以一邊欣賞日落海景,一邊欣賞街頭藝人表演,一邊思考要不要買條魚來挽回顏面。
不過李易並沒有第一時間前往聖莫尼卡海灘。
帕利塞茲公園。
一處坐落於懸崖之上,可以俯瞰整個海灘和碼頭的絕佳之地。
洛杉磯市民和遊客皆喜歡來這裡野餐,欣賞海景。
「屍體是早上9點在海灘發現的。
你們覺得兇手是在海灘棄屍,還是在這裡棄屍,然後屍體隨著夜間洋流飄到了海灘。」
李易四人站在懸崖邊。
福斯科至今沒有消氣,不想說話。
日耳曼嫌棄的翻了個白眼,覺得李易的問題是在侮辱她的智商。
唯有一位瓜子臉,金髮,容貌嬌俏,舉止極為可愛的白人女子,興高采烈的舉了下手,興奮道:「肯定是在海灘,因為屍體身上無外傷,如果是在這裡棄屍,水面會和水泥一樣硬!」
「bingo!
你比他們聰明。」
「哪有,這些都是日耳曼教官教我的。」
女子笑得很開心,偷偷舉起雙拳,捧在臉旁轉了轉。
李易喜歡她活潑的性格。
當然,更重要的是四人中唯有女子的警銜比他低。
他可以擺上司的架子。
「走吧,去海灘看看。」
「現在去有用嗎,已經過去22年,什麼證據都沒了。」
女子滿心疑慮。
李易看著她微微一笑。
「那就要看你的魅力了,凱拉·克爾莫小姐。」
「我的魅力?
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