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賠償我110萬,少一分都不行
就在這時,有人喊了一聲:「警察來了!」
大家轉頭看去,果然見到兩名穿著制服的警察快步走了過來。
精緻女子一看警察來了,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立刻鬆開陳峰(但眼神還死死盯著他),搶先一步衝到警察面前,指著陳峰,帶著哭腔控訴:
「警察同志!你們可算來了!就是他!他故意踢死了我的寶寶!你們快把他抓起來!」
「寶寶?」
兩名警察一聽這話,臉色驟然一變,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還以為出了人命案!
年長一點的警察立刻嚴肅地問:「屍體在哪兒?」
精緻女子連忙指了指自己單手抱在懷裡的死狗,痛心疾首地說:「在這兒!我的寶寶就在這兒!它死得好慘啊!」
兩名警察看了一眼精緻女子懷裡抱著的死狗,一動也不動,嘴角還有血跡。
他們倆對視一眼,表情都有些錯愕和哭笑不得。
搞了半天,這女人口中的「寶寶」是條狗啊!
虛驚一場!
兩人不約而同地在心裡鬆了口氣,還好不是真出了人命。
年長的警察清了清嗓子,恢復公事公辦的態度,問道:「是誰報的警?」
「是我!我報的警!」精緻女子立刻舉手。
「你姓什麼?」
「我姓范!」
「范女士,你說一下具體情況,到底怎麼回事?」警察拿出記錄本。
范女士立刻聲淚俱下地開始控訴,她刻意忽略了所有對自己不利的細節,指著陳峰說:
「警察同志,就是他!他無緣無故,衝過來就一腳踢死了我的寶寶!我的寶寶可乖了,從來不咬人的!」她越說越傷心,還帶上了價格,
「我這寶寶當初是我花了十萬塊錢買回來的!我養了它好多年,它就跟我的家人一樣!我們感情特別深!
現在它被他踢死了,我……我不僅要他賠我的寶寶,還要他賠償我的精神損失費!
一共……一共一百一十萬!少一分都不行!」
「一百一十萬?!」
她這話一出,不只是兩名警察,周圍所有圍觀的人全都一片譁然!
「我的天!獅子大開口啊!」
「一條狗要賠一百一十萬?想錢想瘋了吧!」
「還精神損失費一百萬?她怎麼不去搶銀行!」
人群中也有懂狗的人大聲說道:
「她這狗我認識,就是普通的雜交杜賓,品相也一般,市場價頂天了也就一千塊!根本不值錢!」
「就是!還十萬買的?騙鬼呢!」
更多的人則是替陳峰抱不平,七嘴八舌地向警察說明真相:
「警察同志,別聽她胡說八道!根本不是無緣無故!」
「是她的狗沒拴繩子,突然發瘋要咬那個小男孩!」
「這位先生是為了救孩子才不得已動手的!他是見義勇為!」
「對!我們都看見了!是她的狗先咬人的!」
「而且她這狗體型這麼大,這麼凶,很可能是禁養犬!我們懷疑她根本沒有狗證!屬於非法養狗!」
聽到周圍群眾你一言我一語的補充,兩名警察的臉色變得嚴肅起來,意識到情況遠不像這位范女士說的那麼簡單。
年長的警察轉向一直抱著孩子、神色鎮定的陳峰,詢問道:「這位先生,你怎麼稱呼?請你把事情的經過詳細說一遍。」
陳峰點了點頭,冷靜地開口:「警察同志你好,我姓陳,陳峰。」
他言簡意賅地將整個過程敘述了一遍,「事情是這樣的。
我今天下午接我女兒從幼兒園回來,走進小區,就看到這位范女士在遛這條狗,沒有拴繩。
我當時就好意提醒她,遛狗要拴繩,怕嚇到或者咬到人。
但是她不理睬,還說她的狗很乖。」
他頓了頓,繼續道:「我擔心狗會撲過來咬我女兒,就把我女兒抱起來了。
結果,這條狗真的就朝我們撲了過來,幸好我躲開了。
沒想到,它轉頭就去撲咬那邊那位女士的兒子。」他指了指旁邊抱著小男孩、胳膊上還有血跡的寶媽。
「當時情況很緊急,那狗咬住了小男孩的胳膊不鬆口。
我為了救孩子,就衝過去踢了那狗一腳,把它踢開。
可這狗非常兇悍,被踢開後,立刻又爬起來,第二次撲向那個小男孩。
我沒辦法,只好又踢了一腳,可能情急之下力氣用大了,不小心把狗踢死了。
整個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在場的很多鄰居都可以作證。」
陳峰的敘述條理清晰,語氣平穩,聽起來非常可信。
他話音剛落,周圍的群眾立刻紛紛附和:
「沒錯!陳先生說的全是實話!」
「我們都可以作證!」
「是這個女人遛狗不拴繩縱狗行兇在先!」
「她的狗就是瘋狗!就該打死!」
「她還非法養烈性犬!警察同志你們要查查她有沒有狗證!」
面對眾人的指責和真相的揭露,那范女士臉色一陣青一陣白,但她依然胡攪蠻纏,又想去抓陳峰的胳膊,嘴裡反覆嚷嚷著:
「我不管!反正他踢死了我的寶寶!他就得賠錢!一百一十萬!少一分都不行!警察同志,你們要給我主持公道啊!」
兩名警察看著這混亂的場面,也覺得頭疼。
年長的那位想了想,試圖調解,息事寧人。
他看向陳峰,用商量的語氣說:「陳先生,你看……雖然事出有因,但畢竟人家的狗死了。
要不……你就按照市價,賠償這位范女士一千塊錢,這件事就這麼算了,你看行不行?」
「一千塊?絕對不行!」不等陳峰迴答,那范女士就像被踩了尾巴一樣尖叫起來,
「必須一百一十萬!少一分我就告他!我跟你們沒完!」
而圍觀的眾人則紛紛表示反對:
「憑什麼賠錢?」
「陳先生是救人!是英雄!」
「一分錢都不該賠!」
「要賠也是她賠人家孩子的醫藥費!」
就在這時,一直冷眼旁觀的林若曦開口了。
她走到警察面前,漂亮的臉蛋上帶著一絲不滿和質疑,語氣清晰而有力:
「警察同志,你們這個調解方案,是不是有點太偏向她了?
明明是她違法遛狗、縱狗傷人在先,陳先生見義勇為在後。
怎麼到頭來,還要讓受害者一方賠錢?這道理走到哪裡都說不通吧?」
她不等警察回答,立刻轉向旁邊的物業經理,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吩咐道:
「經理,麻煩你立刻去把剛才事發區域的監控錄像調出來!
讓大家都看清楚,到底是誰先動的手,這條狗是怎麼發瘋咬人的!一切用事實說話!」
林若曦這番話條理分明,氣場強大,一下子就把場面鎮住了。
兩名警察看著她,又看了看一臉固執的范女士和群情激憤的群眾,也覺得調取監控是最公平的辦法。
年長的警察點了點頭,對物業經理說:「對,去把監控調出來看看。」
大家轉頭看去,果然見到兩名穿著制服的警察快步走了過來。
精緻女子一看警察來了,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立刻鬆開陳峰(但眼神還死死盯著他),搶先一步衝到警察面前,指著陳峰,帶著哭腔控訴:
「警察同志!你們可算來了!就是他!他故意踢死了我的寶寶!你們快把他抓起來!」
「寶寶?」
兩名警察一聽這話,臉色驟然一變,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還以為出了人命案!
年長一點的警察立刻嚴肅地問:「屍體在哪兒?」
精緻女子連忙指了指自己單手抱在懷裡的死狗,痛心疾首地說:「在這兒!我的寶寶就在這兒!它死得好慘啊!」
兩名警察看了一眼精緻女子懷裡抱著的死狗,一動也不動,嘴角還有血跡。
他們倆對視一眼,表情都有些錯愕和哭笑不得。
搞了半天,這女人口中的「寶寶」是條狗啊!
虛驚一場!
兩人不約而同地在心裡鬆了口氣,還好不是真出了人命。
年長的警察清了清嗓子,恢復公事公辦的態度,問道:「是誰報的警?」
「是我!我報的警!」精緻女子立刻舉手。
「你姓什麼?」
「我姓范!」
「范女士,你說一下具體情況,到底怎麼回事?」警察拿出記錄本。
范女士立刻聲淚俱下地開始控訴,她刻意忽略了所有對自己不利的細節,指著陳峰說:
「警察同志,就是他!他無緣無故,衝過來就一腳踢死了我的寶寶!我的寶寶可乖了,從來不咬人的!」她越說越傷心,還帶上了價格,
「我這寶寶當初是我花了十萬塊錢買回來的!我養了它好多年,它就跟我的家人一樣!我們感情特別深!
現在它被他踢死了,我……我不僅要他賠我的寶寶,還要他賠償我的精神損失費!
一共……一共一百一十萬!少一分都不行!」
「一百一十萬?!」
她這話一出,不只是兩名警察,周圍所有圍觀的人全都一片譁然!
「我的天!獅子大開口啊!」
「一條狗要賠一百一十萬?想錢想瘋了吧!」
「還精神損失費一百萬?她怎麼不去搶銀行!」
人群中也有懂狗的人大聲說道:
「她這狗我認識,就是普通的雜交杜賓,品相也一般,市場價頂天了也就一千塊!根本不值錢!」
「就是!還十萬買的?騙鬼呢!」
更多的人則是替陳峰抱不平,七嘴八舌地向警察說明真相:
「警察同志,別聽她胡說八道!根本不是無緣無故!」
「是她的狗沒拴繩子,突然發瘋要咬那個小男孩!」
「這位先生是為了救孩子才不得已動手的!他是見義勇為!」
「對!我們都看見了!是她的狗先咬人的!」
「而且她這狗體型這麼大,這麼凶,很可能是禁養犬!我們懷疑她根本沒有狗證!屬於非法養狗!」
聽到周圍群眾你一言我一語的補充,兩名警察的臉色變得嚴肅起來,意識到情況遠不像這位范女士說的那麼簡單。
年長的警察轉向一直抱著孩子、神色鎮定的陳峰,詢問道:「這位先生,你怎麼稱呼?請你把事情的經過詳細說一遍。」
陳峰點了點頭,冷靜地開口:「警察同志你好,我姓陳,陳峰。」
他言簡意賅地將整個過程敘述了一遍,「事情是這樣的。
我今天下午接我女兒從幼兒園回來,走進小區,就看到這位范女士在遛這條狗,沒有拴繩。
我當時就好意提醒她,遛狗要拴繩,怕嚇到或者咬到人。
但是她不理睬,還說她的狗很乖。」
他頓了頓,繼續道:「我擔心狗會撲過來咬我女兒,就把我女兒抱起來了。
結果,這條狗真的就朝我們撲了過來,幸好我躲開了。
沒想到,它轉頭就去撲咬那邊那位女士的兒子。」他指了指旁邊抱著小男孩、胳膊上還有血跡的寶媽。
「當時情況很緊急,那狗咬住了小男孩的胳膊不鬆口。
我為了救孩子,就衝過去踢了那狗一腳,把它踢開。
可這狗非常兇悍,被踢開後,立刻又爬起來,第二次撲向那個小男孩。
我沒辦法,只好又踢了一腳,可能情急之下力氣用大了,不小心把狗踢死了。
整個事情的經過就是這樣,在場的很多鄰居都可以作證。」
陳峰的敘述條理清晰,語氣平穩,聽起來非常可信。
他話音剛落,周圍的群眾立刻紛紛附和:
「沒錯!陳先生說的全是實話!」
「我們都可以作證!」
「是這個女人遛狗不拴繩縱狗行兇在先!」
「她的狗就是瘋狗!就該打死!」
「她還非法養烈性犬!警察同志你們要查查她有沒有狗證!」
面對眾人的指責和真相的揭露,那范女士臉色一陣青一陣白,但她依然胡攪蠻纏,又想去抓陳峰的胳膊,嘴裡反覆嚷嚷著:
「我不管!反正他踢死了我的寶寶!他就得賠錢!一百一十萬!少一分都不行!警察同志,你們要給我主持公道啊!」
兩名警察看著這混亂的場面,也覺得頭疼。
年長的那位想了想,試圖調解,息事寧人。
他看向陳峰,用商量的語氣說:「陳先生,你看……雖然事出有因,但畢竟人家的狗死了。
要不……你就按照市價,賠償這位范女士一千塊錢,這件事就這麼算了,你看行不行?」
「一千塊?絕對不行!」不等陳峰迴答,那范女士就像被踩了尾巴一樣尖叫起來,
「必須一百一十萬!少一分我就告他!我跟你們沒完!」
而圍觀的眾人則紛紛表示反對:
「憑什麼賠錢?」
「陳先生是救人!是英雄!」
「一分錢都不該賠!」
「要賠也是她賠人家孩子的醫藥費!」
就在這時,一直冷眼旁觀的林若曦開口了。
她走到警察面前,漂亮的臉蛋上帶著一絲不滿和質疑,語氣清晰而有力:
「警察同志,你們這個調解方案,是不是有點太偏向她了?
明明是她違法遛狗、縱狗傷人在先,陳先生見義勇為在後。
怎麼到頭來,還要讓受害者一方賠錢?這道理走到哪裡都說不通吧?」
她不等警察回答,立刻轉向旁邊的物業經理,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吩咐道:
「經理,麻煩你立刻去把剛才事發區域的監控錄像調出來!
讓大家都看清楚,到底是誰先動的手,這條狗是怎麼發瘋咬人的!一切用事實說話!」
林若曦這番話條理分明,氣場強大,一下子就把場面鎮住了。
兩名警察看著她,又看了看一臉固執的范女士和群情激憤的群眾,也覺得調取監控是最公平的辦法。
年長的警察點了點頭,對物業經理說:「對,去把監控調出來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