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變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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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企鵝除了《斗破天宇》,還有其他S+製作嗎?」經紀人反問。

  李明陷入沉思。

  S+大製作的男二,除了一些資源咖外,通常是二線或一線的藝人才能拿下。

  對李明這種三線和二線之間的藝人,這個資源十分重要,能夠幫他提升咖位。

  如今試鏡邀約就在眼前,李明必須考慮這會不會是他此生僅有的機會。

  哪怕被潛規則,他也要牢牢抓住。

  ...

  「什麼?!你說你希望將你的戲份都安排在7月拍完?」

  幾天後某個下午,林易被助理付銘陽從練歌房叫出來,他剛一接通電話便得知了一個壞消息。

  李明要求將他的戲份集中拍攝。

  「為什麼?」林易問道。

  「非常抱歉,林老師。《斗破天宇》八月份開機,李明試鏡上了男二號。」電話那頭,李明的經紀人說道。

  林易沉默半晌,說道:「所以,你們已經決定好了,現在是在通知我嗎?」

  「李明在《斗破天宇》中如果有精彩表現,到時也能反哺《名偵探X》的熱度。」李明的經紀人解釋道。

  「我不同意。」

  林易聲音平靜,卻透露著不容置疑,

  「劇本已經給你們了。如果你們看了,應該清楚,李明的戲份不可能全部安排到7月份拍完。」

  如果是傳統電視劇,調整李明的戲份集中拍攝,趕一趕沒有問題。

  但《名偵探X》是單元劇。

  單元劇的敘事結構和製作邏輯決定了,基本上每一集、每個拍攝地都有大量主角的戲份。

  這種情況下,想要先集中拍攝主角的戲份,難度非常大,可以說是不現實。

  「那...林老師,十分抱歉,我們有機會下次合作。」

  電話掛斷,李明立刻詢問經紀人:「林易沒同意軋戲嗎?」

  經紀人搖搖頭:「對方態度很強硬,頑固得很。」

  「那可惜了。」李明輕輕嘆氣,「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啊。」

  即使有了《斗破天宇》男二號,李明也不想放棄《名偵探X》。

  但如果一定要在兩者中選一個,他會毫不猶豫選擇《斗破天宇》。

  S+大製作的男二號,無論曝光還是單集片酬,都要高於A級製作的主演。

  更何況,前者預計45集,總片酬打包600萬。

  後者只有短短12集,總片酬120萬。

  單是片酬就差了5倍。

  至於時間成本,對他這種糊咖而言不值錢。

  這裡李明和林易之間存在著一個信息差。

  在李明看來,改編自經典網文IP的《斗破天宇》,至少也是爆款,甚至有希望像另一部《賀餘年》一樣,成為風靡一時的現象級劇集。

  而《名偵探X》只是一部小成本製作,針對垂直領域的小眾劇,頂多就是爆款。

  至於《名偵探X》在海外市場的可能性,他看不到。

  ...

  電話掛斷,林易長舒口氣,排解心中鬱結。

  這算怎麼回事,被上岸斬了?

  「怎麼了?老公。」余暖暖遞過一杯蜂蜜水,柔聲問道。

  咕嚕~

  「沒什麼,被一個演員放了鴿子。」

  林易解釋道,隨即他有些歉意地看向余暖暖,

  「暖暖,我這兩天可能沒空陪你練歌了。」

  前陣子忙著組建劇組,林易長時間呆在鵬城。

  確定男主後,剩下的瑣事可以放權,他才有空回羊城。

  沒想到剛回來,又出了這檔子事。

  余暖暖搖搖頭,接過空杯子:「新歌不急,等你忙完了這陣再說。」

  「嗯。」林易點點頭,抬手想抱住余暖暖,眼角餘光看見有個電燈泡杵在一旁,又默默放下。

  「我先打個電話。」

  解鎖手機屏幕,林易在通訊錄中找到卓越,撥通電話。


  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

  如果還沒簽約,那李明拒絕《名偵探X》選擇《斗破天宇》,林易不會說什麼。

  但既然簽約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

  電話接通。

  三言兩語,林易說明了李明想要違約去拍另一部戲的事情。

  「這王八犢子,敢放我們鴿子,XXXX」卓越罵罵咧咧的聲音響起,

  「林老師,你先等會,我去問一下具體怎麼回事。」

  一段時間後。

  企鵝鵬城總部。

  卓總監走進李主任辦公室坐了十幾分鐘。

  ...

  「林老師,有消息了,李明是《斗破天宇》編劇指名道姓選的,並且那女人死保他。」

  卓越的聲音從電話傳出,帶著些許鬱悶。

  「《斗破天宇》完播前,我沒法對付他。」

  企鵝內部雖然內鬥嚴重,但在明面上,依舊要保持利益一致。

  這時候直接打壓李明,會影響到企鵝視頻力推的《斗破天宇》,便是損害了集團的利益。

  這是卓越身為企鵝人的局限所在。

  「嗯,我明白了。」林易沒在這問題上過多糾結,當務之急是尋找X的扮演者。

  「我打算去京城那幾家學校公開試鏡選角,企鵝有渠道嗎?」林易問道。

  「有。」卓越回答,「什麼時間,我和你一起去。」

  「就明天吧,宜早不宜遲。」

  約好具體時間,林易讓付銘陽去訂機票。

  之後,林易聯繫聯合工作室的法務,讓法務和李明的經紀人談違約金,違約金30萬,總片酬的25%。

  處理完手頭的事情,林易又練了會唱功,之後和余暖暖返回公寓。

  ...

  晚上,林易收到了兩個消息。

  一個來自法務,李明只願退還定金,不願支付違約金。

  理由是他簽訂合同幾天後就主動與劇組溝通,劇組還未開機,沒有對劇組造成重大損失。

  「這個理由在法律上立得住腳,如果我們繼續追究,法院多半只會判賠幾萬元,甚至更低。」法務如是說道。

  「嗯,先發律師函,要求他在期限內賠償。」林易回復。

  演員違約從來都不只是一筆經濟帳。

  索賠違約金和這封律師函,更多的是表明林易的態度。

  另一個來自卓越,之前他們提到的一線演員孫浩軒得知《名偵探X》主演位置空缺,有意出演。

  並表示片酬不是問題,希望可以和林易見面詳細談一談。

  對此,林易思索片刻後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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