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丹恆也是赤上《未竟之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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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靜,是丹恆這段時間生活的主旋律。

  沒有突如其來的追殺,沒有劍拔弩張的對峙,甚至連碼頭倉庫里偶爾發生的口角都與他無關。

  這種安穩,像一層薄冰,覆蓋在他早已習慣漂泊的心上,讓他既覺得陌生,又忍不住貪戀。

  星際和平公司的用人準則向來簡單——只要不是公司通緝的要犯,哪怕隱姓埋名,也能找到一份餬口的工作。

  丹恆便是如此,以一個普通搬運工的身份,在這座陌生的太空港碼頭紮下了根。

  他的日子枯燥得像碼頭倉庫里堆放的貨櫃,方方正正,毫無波瀾。

  每天清晨在廉價公寓的鐵架床上醒來,啃一口冷硬的營養麵包當早餐,然後去碼頭打卡上班;中午在食堂扒拉幾口寡淡的盒飯,短暫休憩後繼續搬運貨物;傍晚下班後,買點速食晚餐帶回公寓,在睡前讀幾頁書,算是一天裡僅有的喘息。

  臨睡前,他總會緊緊抱著那柄纏著厚厚布條的長槍「擊雲」,保持著八分警惕,直到倦意徹底淹沒意識。

  即便那個身影已經很久沒有出現,丹恆也不敢有絲毫鬆懈——他太清楚對方的執著了。

  以前也有過大半年風平浪靜的日子,可只要他稍一放鬆,那道裹挾著凜冽殺意的身影便會如期而至。

  「我不是他……」他常常在半夢半醒間默念這句話

  丹恆沒有朋友,並非天性孤僻,而是過往的經歷讓他不敢與人深交。

  最初漂泊時,他也曾試著結交過幾個朋友,直到有一次,一場突如其來的戰鬥將無辜的友人捲入,對方為了掩護他身受重傷,從此落下病根。

  自那以後,丹恆便給自己套上了一層無形的殼,拒絕一切可能產生羈絆的機會。

  下班後同事們約著去酒館喝酒,他總是以「累了」為由推脫;節假日大家湊錢聚餐,他也從不參與。

  久而久之,暗地裡便有人說他是「沉默寡言的怪人」,走路都繞著他走。

  丹恆對此毫不在意,孤獨對他而言,總比連累他人要好。

  今天是星期日,公司按例放假。丹恆站在公寓窗前,看著窗外穿梭的飛行器,心裡盤算著:或許可以去街角的書店看看,有沒有新到的書。

  出門前,他瞥了一眼靠在牆角的擊雲。槍身被布條纏得嚴嚴實實,像個沉默的守衛。

  猶豫了片刻,丹恆還是沒有帶上——總不至於連休息日都要追來吧?

  說是「圖書館」,其實只是一家規模稍大的私營書店。

  星際和平公司向來注重利益,自然不會斥資建造公益性的圖書館。

  在這個信息爆炸的時代,願意靜下心來看紙質書的人早已成了小眾,書店能維持下去,全靠一些像丹恆這樣的「老頑固」。

  一踏入書店,丹恆的目光下意識掃過最顯眼的展台——那裡通常擺放著最新上架的暢銷書。

  比起晦澀的傳統文學,通俗小說顯然更受市場青睞,丹恆也並非只看「陽春白雪」,偶爾也會被通俗文學裡光怪陸離的世界吸引。

  「不知道遐蝶老師有沒有新作……」他輕聲呢喃,腳步不由自主地走向小說區。

  他對這位聲名鵲起的小說家印象極深。

  最初是在一個同事的極力推薦下,買了遐蝶的出道作《哀麗柲榭村花的我被懸鋒城公主纏住了》。

  單看書名,丹恆本以為是毫無營養的水文,可翻開後卻被深深吸引。

  在那些看似荒誕無厘頭的劇情下,隱藏著一個真實而宏大的世界「翁法羅斯」。

  他忍不住對那個世界產生了好奇。之後遐蝶的每部作品,他都會買來細讀。

  這些書依舊延續著怪異的風格,劇情拖沓,從不完結,可字裡行間勾勒出的翁法羅斯卻愈發鮮活。

  十二泰坦的威嚴,黃金世的繁榮,黃金裔的驕傲,半神的掙扎,火種的秘密,城邦的興衰,黑潮的恐怖……種種設定嚴謹得驚人,足以支撐起一部長篇奇幻史詩。

  可遐蝶偏不。她似乎執意要在通俗文學的道路上狂奔,書中塞滿了網絡爛梗,劇情扭曲得讓人哭笑不得。

  即便如此,銷量依舊火爆。

  丹恆加入的一個星際論壇里,有一群和他一樣的「考據黨」,每天在那些「毫無意義的屎劇情」里扒拉線索,拼湊翁法羅斯的完整世界觀。


  「分明有寫出史詩的才華,為什麼非要寫這些……」

  論壇里的同好們常常扼腕嘆息,猜測遐蝶或許是在傳統文學領域屢屢碰壁,才賭氣寫起了這種屎。

  甚至有技術大佬試圖「開盒」,想找出遐蝶的真實身份,勸她回歸正途。

  可無論大家用什麼方法,都查不到半點關於這位作者的真實信息,仿佛她是憑空出現的幽靈。

  丹恆雖不贊同這種過激的做法,卻也難免生出幾分期待——如果遐蝶真的願意沉下心來,寫一部正經的翁法羅斯史詩,該多好。

  思緒從回憶中抽離,丹恆的目光落在書架上方的橫幅上,瞳孔微微一縮。

  「遐蝶老師參與創作的新作《未竟之書》震撼發售!」

  「《未竟之書》?」這個書名簡潔而莊重,與遐蝶以往那些冗長浮誇的標題截然不同。

  丹恆心裡一動,難不成……遐蝶真的「良心發現」,打算寫一部宏偉巨作了?

  出於對遐蝶的信任,他立刻從展台上拿起一本《未竟之書》,快步走到收銀台結帳。

  指尖觸碰到書籍封面時,他甚至能感覺到一絲不易察覺的激動——封面是低調的暗金色,沒有花哨的圖案,只有燙金的書名和作者名,透著傳統文學特有的厚重感,完全不像之前那些輕小說風格的插畫封面。

  「只是『參與創作』嗎?」丹恆注意到副標題,心裡掠過一絲疑惑,但很快被期待壓了下去。或許是遐蝶與人合作,嘗試新風格呢?

  這個時候,他注意到了這本書的第一作者的名字。

  「飛蓬……」不知道怎麼回事,丹恆感覺聽過這個名字,有一種熟悉的感覺。

  回到公寓,丹恆迫不及待地拆開包裝,翻開扉頁。一行小字映入眼帘:

  「《未竟之書》為正劇向、原作向、無盈利的同人作品,旨在補全原有設定,重寫劇情,為XX呈現一個合理且令人滿意的結局。」

  「同人作品?」丹恆皺了皺眉,心裡突然升起一股莫名的不安,像是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

  他強壓下疑慮,繼續往下翻。

  然而,越往後看,丹恆的眉頭皺得越緊,臉色也漸漸變得古怪。

  不知道怎麼回事,出於第六感,丹恆做出了以下的判斷。

  事實證明,丹恆的感覺並沒有錯……

  什麼叫黑漆七對你說哈基迷的一切幕後黑手……哈基迷不是厄羅絲娜娜的姐姐所化的妖精嗎?

  她怎麼可能是壞人?

  什麼叫凱撒原來是有雙胞胎的……

  為什麼這本書插畫裡的角色都是一張奶龍臉啊……

  遐蝶老師的作品裡的黃金裔不長這樣吧?

  什麼叫做不是毀滅選擇了我,而是我選擇了毀滅……

  這些都是啥啊!

  當丹恆翻完這本《未竟之書上》的時候,感覺自己都要燃盡了。

  明明持明族的壽命是不足以得魔陰身的,但是丹恆此刻卻有種記憶在慢慢放空,情緒充斥在心裡,感覺身上長出了美麗的銀杏葉的感覺……

  這東西……真的是人類能創作出來的嗎?

  丹恆將《未竟之書》重重拍在桌上,封面朝上。

  他死死盯著第一作者的名字,眼神複雜得像是在看某種不可理喻的怪物。

  「飛蓬……」

  這個名字,他總覺得有些耳熟,卻一時想不起來在哪裡聽過。

  但此刻,他有十分甚至九分的把握——這東西絕對和遐蝶老師沒關係!

  那位能勾勒出翁法羅斯細節的作者,絕不可能寫出如此離譜的內容。

  「飛蓬……這傢伙,真的是人類嗎?」

  窗外的陽光透過玻璃照進來,落在書頁上,卻驅不散丹恆心頭的陰霾。

  他看著那本《未竟之書》,突然覺得,今天還不如待在公寓裡睡覺——至少不會被這種莫名其妙的東西「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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