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世道艱難,百姓難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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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飛、王錦繡趕回村子,來到李大娘家中。

  只見門窗被破開,倒下的桌子、破碎的陶碗、掉在地上的破棉被,屋內一片狼藉。

  「這是誰做的?!」王錦繡原本的笑臉,驟然變冷,銳利的眼神充斥幾分殺氣。

  高飛轉身快步走出房門,來到村子內,有幾個村民,探頭之後,又縮了回去。

  王錦繡跟了上來,她二話不說,趕至一戶村民家門口,擋住對方將要關上的木門。

  「李大娘和她的孫女呢?!」

  那農家漢子眼神有些驚慌,心驚膽戰地道:「金錢幫派人來了,收狼神錢,要祭拜狼神!」

  「李大娘交不出錢,小稻香被金錢幫抓走祭祀邪神,現在估摸著,已經……,唉!」

  「李大娘被打傷腦袋,變得瘋瘋癲癲,不知道去哪了。」

  金錢幫是蓮花縣第一幫派,每隔一段時間,會跑到各大村子,以各種名義收取錢財,所得錢財與縣令三七分成。

  金錢幫還幫助蓮花縣令,收繳賦稅,但凡沒錢給的,女的會被抓去青樓接客,以嫖資抵稅,男的被抓去服徭役。

  但說白了,金錢幫只是蓮花縣令操控的利刃,一把刮取民脂民膏的利刃。

  王錦繡聽到李大娘遭遇此事,玉手緊攥成拳,「多謝告知!」

  她的語氣變得沉重,眼神變得堅決,轉身就走。

  【赤焰掌興奮起來了,殺殺殺,就該大開殺戒!什麼?要殺人的居然不是你,可惜了】

  【無痕步在村子河邊修煉輕功,發現李大娘正準備跳河。無痕步袖手旁觀,人世間還是太苦了,下輩子別來了】

  「先救人,我猜到李大娘在哪了!」

  高飛腳下生風,一路狂奔,跳上屋頂,揚長而去。

  王錦繡追了上去,跟在他的身後。

  ----

  河邊,一位面容滄桑,頭髮花白,衣衫襤褸的李大娘,在跌跌撞撞地走著。

  她的額頭,有一塊紅色血痂。

  「香兒在哪呢?外婆怎麼看不到你啊?」

  李大娘腳下一滑,跌倒在地,滿身泥濘,懷中掉落半塊糖來。

  「是糖塊,香兒給的糖塊。」

  「香兒死了!」

  李大娘雙眼模糊,淚流滿面。

  小時候鬧災荒,全家啃野菜,她沒覺得苦。

  每天天不亮起床,洗衣做飯、忙農活、餵家禽,她也不覺得苦。

  只要一家人能在一起,一切不算苦。

  那年鬧魔災,爹娘把她藏在地窖,留下好些餅子,叮囑她別出來。

  等她出來的時候,只看到院子內只剩兩具鮮血淋漓的骨架,她頭一次難受得發苦。

  好不容易長大,找到一個丈夫,雖然日子拮据,好歹有吃有喝。

  可惜,女兒三歲的時候,丈夫被抓去服徭役,累死了。

  二十年後,女兒長大了,嫁給有幾畝薄田的農家漢,雖然沒什麼錢,但日子充實,溫飽不愁。

  三年前,女兒李杏花去干農活,被妖魔抓走,生死未卜。

  兩年前,鬧了魔災,金錢幫來收除魔錢,田裡大旱,收成很差,沒錢交、女婿李豐年被活活打死。

  這是她第二次、第三次感到難受得發苦。

  幸好,還有外孫女李稻香陪著她,生活有了寄託,挖挖野菜,紡織布匹,也能苟活。

  現在,外孫女也沒了,她悵然若失,人活著還有什麼意思?

  回望這一生,她感覺像是嘴裡含著一塊黃連,從頭苦到尾。

  她抬起頭來,瞧見丈夫在招手,兒子、兒媳、外孫女也在,他們面帶微笑。

  李大娘笑了,但眼角落下的眼淚,到嘴裡卻是苦的。

  李大娘抓著河邊的枯樹,艱難地爬起來,邁著顫顫巍巍的步子。

  走,走過去就一家團圓了。

  「撲通!」

  河面上,冒起浪花,泛起漣漪,四處飄散,這個世上,少了一個無足輕重的人。


  高飛、王錦繡趕至河邊,瞧見凌亂的腳印。

  王錦繡心頭一緊,嘴裡呢喃道:「難道……」

  王錦繡掃視四周,大喊:「李大娘,你在哪!」

  「腳印在這沒了。」高飛來到河邊的枯樹旁,眼神凝重地望著地上的腳印。

  王錦繡快步趕來,二話不說,直接跳入冰冷的河中。

  高飛隨後跟著跳入河水,搜尋一番,看到河中有一道人影,正是李大娘。

  高飛抓住李大娘的腰帶,帶著她上了河岸。

  「找到了!快上來!」

  高飛對著冰冷河面,大喝一聲後,轉手對著昏迷不醒的李大娘進行施救。

  王錦繡從河面跳出,來到岸上,正巧見到李大娘微微醒轉。

  她一臉喜色,連聲呼喚:「大娘,我是錦繡啊!」

  李大娘望著眼前的兩個人,視線模糊,似曾相識。

  似乎是她女婿、女兒的模樣。

  嘴裡呢喃著:「豐年,杏花,是你們,你們來接我了!」

  她抓起高飛和王錦繡的手,搭在一塊,「團圓了,一家團圓了!」

  李大娘的手緩緩落下,雙眸緩緩閉合。

  「大娘!」王錦繡喊聲撕心裂肺。

  高飛一探脈搏,臉色凝重,李大娘的體內,有一股真氣,在破壞她的心脈!

  「是被人暗中下手。」

  王錦繡站起身來,將李大娘的屍體抱起來。

  在王錦繡受重傷的時候,是高飛帶她找到安全地方,是李大娘收留了她,給她換藥換衣。

  王錦繡將這些都記在心裡,現在李大娘死了,她自然不會放任不管。

  王錦繡催動真氣,將自己和李大娘的衣服烘乾,帶著對方的屍體,返回村子小屋內。

  王錦繡一言不發,和以往活潑形象截然相反,她把李大娘屍體放在床上,轉身出門。

  「去哪?」

  「殺人!」王錦繡背對高飛,寒風吹拂,她衣袖飄揚,秀髮飄飄,雙拳緊握。

  「且慢!」

  「你要攔我嗎?」王錦繡轉過頭來,雙眸含淚,眼神十分銳利,她心頭對金錢幫的殺意已起。

  學武之人,若心懷俠義,面對慘劇,不該無動於衷。

  「帶上我!」

  若是非親非故,高飛一般不會趟渾水。

  但李大娘一家收留他們幾天,李稻香給過他蘊含屬性的玉靈石。

  金錢幫勢力是很大,但高飛可以隱氣易形,就算去殺人,也不怕事後被人找到。

  「好!」

  兩人再次找村民打聽,知曉金錢幫的人,正在狼神廟。

  二人催動輕功身法,一路疾馳,不曾停留片刻。

  抵達山腰的一處廟宇,廟前有一群身穿黑衣的人,手持長刀。

  帶頭的人年約四十,穿著藍色棉衣,衣領有絨毛,右手戴著十個金色指環。

  他乃是金錢幫旗下的堂主游金山。

  廟裡供奉的是一座白狼神像。

  在神像前面,有好幾個哭哭啼啼的童子,有男有女。

  「哭什麼哭!」游金山聽到一眾小孩的哭鬧,心情煩躁,一腳踢出。

  其中有個小孩被踢中,倒飛出去,撞中石頭,口吐鮮血,頭歪了過去。

  一眾小孩見此一幕,嚇得噤若寒蟬,一時間停止了哭喊。

  「這就對了!」游金山滿意地笑了,「將死掉的那個,和剩餘9個,給狼神當祭品。」

  「長得好看的帶回幫里。」

  游金山一聲吩咐後,下面的幫眾開始行動,將小孩拖拽、分作兩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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