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虔誠拜三拜
周日清晨,林煜帶著一身汗回到了老破小,結束了今天的晨跑。
堅持滿一星期了,林煜終於能稍微感覺到體力有所提升。
真好。
以前跑個一千米就跟要了他的命一樣。
現在至少可以跑一千二百米,才會跟要死了一樣呢!
林煜沐浴更衣,在房間的東南角擺了一個小桌子,上面擺了幾個水果。
虔誠拜三拜。
高壇,清香,黃裱紙之類什麼的都沒有。
臨時沒有準備,也不知道娘娘您喜歡什麼,要是您有什麼需求,還請託夢告訴我!
娘娘保佑!
保佑我明天能夠抽到一段有用的記憶!
林煜醒來後,經過了零秒鐘的遲疑,就選擇了相信神明的力量。
這可是正兒八經有神跡的神!
拜一下不虧的啊!
完成了今日份的祈禱,林煜就準備要出門去和黎麥學姐見面了。
今天要帶出去的東西不多,帶上數位相機、錄音筆、筆記本、筆這類簡單的記錄工具,林煜走出了房門。
七點半,林煜準時到達學校大門的地鐵口與黎麥學姐會合。
不出意料的,學姐早已經在地鐵口等著林煜了。
林煜發現自己好像每次出來總是會慢上一步,讓人家女孩子等自己。可是明明我每次都是按時來的啊!
你們能不能有一點契約精神,無論是早到和遲到,
這些都不能算是遵守契約啊!
這一點很不好,以後要改。
黎麥今天穿著適合行動的裝扮。她穿著簡單的純色白色T恤,搭配寬鬆的淺藍色牛仔褲。
寬鬆的T恤根本難以掩蓋那豐滿傲人的曲線。
頭髮依舊筆直地垂到腰際,齊劉海下架著那副細框眼鏡。
黎麥挎著一個白色的帆布包,手上還拎著一個塑膠袋。
「學姐,你來得這麼早啊。」
林煜盡力表現出有些不好意思的樣子,雖然他是好好按照約定時間到的。
但他畢竟是來得晚的那個。
「你來得很準時,是我習慣了早點到的,」她把手中的塑膠袋遞過來,「吃早飯了嗎?我給你也買了一份。」
「學姐你這也……」林煜這下是真的有些不好意思了,「也太客氣了點吧。」
「順手的事。」黎麥推了推眼鏡,將塑膠袋遞到了林煜手上。
林煜接過袋子,裡面是學校食堂賣的肉包子和紅薯,還有一袋豆漿。
都還溫熱著。
「不知道你的口味,我就買了和我一樣的。你應該能接受吧。」
這個學姐好像很喜歡吃地瓜,上次看她好像也吃這個。
無論是紅薯白薯,這兩種東西在林煜的老家都統一叫地瓜。
「能能能!」
雖然早上已經吃過早飯了,但是白吃白喝的事情,林煜向來都是拒絕不了的。
林煜只是習慣貪小便宜而已
而且面對黎麥學姐的盛情難卻,林煜真的很難拒絕。
絕對不是看人家長得漂亮,身材又好,才無法拒絕的!
不過說起來,常吃地瓜還有那種效果嗎?
林煜的目光不受控制地朝著具有較強萬有引力某些地方移動。
根據愛因斯坦的相對論,質量足夠大的東西甚至可以扭曲光線。
這麼說的話,阮雲羨應該多吃一點。雖然不知道來不來得及。
不然以後她的孩子絕對會哭的。
林煜用自己強大的意志力控制住了自己的視線。
果然,黎麥學姐以後一定會是一個好媽媽。
林煜失敗了。
林煜趕忙移開了視線,狠狠咬了一口手上的肉包子。
學校的包子品質一般,肉香味不濃,也沒什麼汁水,面發發得也不好。但是勝在用料紮實,裡面的餡料跟一個大肉丸子似的。
因為地鐵上不讓吃東西,林煜選擇在上地鐵之前儘快解決掉這些東西。
囫圇吞下黎麥的肉包子,林煜很快地把這份白來的早餐吃完了。
兩人掃碼進了地鐵,雖然現在是地鐵早高峰的時間段,但畢竟是星期天,地鐵上沒有什麼人,甚至還有空著的座位。
林煜在黎麥的身邊坐下,剛剛想說些什麼,就看見黎麥從帆布包里取出來一個硬殼文件夾。
林煜接過來,打開一看,裡面是一疊整整齊齊的A4紙,上面列印著幾個表格。
伸手拿起那一沓A4紙一捏,大概有十多張的樣子。
「咱們今天的工作,大概就按照這上面的內容進行。」
黎麥伸手翻了翻,用手指了指紙上的表格。
「我簡單列了一下計劃,還做了幾份表格,咱們今天儘量把它們填好就行。」
「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我這裡有白紙,隨時可以補充的。」
「學姐,這都是你在這個星期以內弄的?」
林煜看著手上的一疊表格,有些驚訝。
這麼認真的嗎?
「昨晚弄的,」黎麥點了點頭,「今天早上起來列印的。所以來的稍微早了一點。」
林煜沉默了兩秒。
昨天晚上他在幹嘛?
修圖修到十點左右,然後說明天要早起,把活留給了今天的自己。
然後躺在床上刷了兩個小時的手機。
可惡,昨天的林煜,你怎麼會那麼壞啊!有時間玩手機,沒時間幹活嗎!
就這點活還要留到今天!
你看看人家學姐!再看看你!
果然,世界上沒有真正的感同身受,人甚至無法共情昨天的自己。
「學姐,我這邊沒有什麼可以補充的了。」林煜由衷地感慨,「你疑似有點太卷了。」
「還好吧,我倒是覺得還是有點倉促,」黎麥接過文件夾,「最近有點忙,準備的還不夠充分。」
她是認真的。
林煜可從她的語氣裡面聽出來。
黎麥大人,快收了神通吧,小的扛不住了。
小的只是想隨便水一下就過去了而已。您現在準備期間的工作量,已經趕上我計劃里完成之後的工作量了!
「不過只是一份平時作業而已,應該不用搞得太過複雜吧。」黎麥認真地補了一句。
黎麥說完,接著從包里掏出來一隻簽字筆,夾在文件夾上。
黎麥將文件夾遞向了林煜。
「那填表格的這個部分就交給你了。」
「啊,好的。」
林煜接過了文件夾。
堅持滿一星期了,林煜終於能稍微感覺到體力有所提升。
真好。
以前跑個一千米就跟要了他的命一樣。
現在至少可以跑一千二百米,才會跟要死了一樣呢!
林煜沐浴更衣,在房間的東南角擺了一個小桌子,上面擺了幾個水果。
虔誠拜三拜。
高壇,清香,黃裱紙之類什麼的都沒有。
臨時沒有準備,也不知道娘娘您喜歡什麼,要是您有什麼需求,還請託夢告訴我!
娘娘保佑!
保佑我明天能夠抽到一段有用的記憶!
林煜醒來後,經過了零秒鐘的遲疑,就選擇了相信神明的力量。
這可是正兒八經有神跡的神!
拜一下不虧的啊!
完成了今日份的祈禱,林煜就準備要出門去和黎麥學姐見面了。
今天要帶出去的東西不多,帶上數位相機、錄音筆、筆記本、筆這類簡單的記錄工具,林煜走出了房門。
七點半,林煜準時到達學校大門的地鐵口與黎麥學姐會合。
不出意料的,學姐早已經在地鐵口等著林煜了。
林煜發現自己好像每次出來總是會慢上一步,讓人家女孩子等自己。可是明明我每次都是按時來的啊!
你們能不能有一點契約精神,無論是早到和遲到,
這些都不能算是遵守契約啊!
這一點很不好,以後要改。
黎麥今天穿著適合行動的裝扮。她穿著簡單的純色白色T恤,搭配寬鬆的淺藍色牛仔褲。
寬鬆的T恤根本難以掩蓋那豐滿傲人的曲線。
頭髮依舊筆直地垂到腰際,齊劉海下架著那副細框眼鏡。
黎麥挎著一個白色的帆布包,手上還拎著一個塑膠袋。
「學姐,你來得這麼早啊。」
林煜盡力表現出有些不好意思的樣子,雖然他是好好按照約定時間到的。
但他畢竟是來得晚的那個。
「你來得很準時,是我習慣了早點到的,」她把手中的塑膠袋遞過來,「吃早飯了嗎?我給你也買了一份。」
「學姐你這也……」林煜這下是真的有些不好意思了,「也太客氣了點吧。」
「順手的事。」黎麥推了推眼鏡,將塑膠袋遞到了林煜手上。
林煜接過袋子,裡面是學校食堂賣的肉包子和紅薯,還有一袋豆漿。
都還溫熱著。
「不知道你的口味,我就買了和我一樣的。你應該能接受吧。」
這個學姐好像很喜歡吃地瓜,上次看她好像也吃這個。
無論是紅薯白薯,這兩種東西在林煜的老家都統一叫地瓜。
「能能能!」
雖然早上已經吃過早飯了,但是白吃白喝的事情,林煜向來都是拒絕不了的。
林煜只是習慣貪小便宜而已
而且面對黎麥學姐的盛情難卻,林煜真的很難拒絕。
絕對不是看人家長得漂亮,身材又好,才無法拒絕的!
不過說起來,常吃地瓜還有那種效果嗎?
林煜的目光不受控制地朝著具有較強萬有引力某些地方移動。
根據愛因斯坦的相對論,質量足夠大的東西甚至可以扭曲光線。
這麼說的話,阮雲羨應該多吃一點。雖然不知道來不來得及。
不然以後她的孩子絕對會哭的。
林煜用自己強大的意志力控制住了自己的視線。
果然,黎麥學姐以後一定會是一個好媽媽。
林煜失敗了。
林煜趕忙移開了視線,狠狠咬了一口手上的肉包子。
學校的包子品質一般,肉香味不濃,也沒什麼汁水,面發發得也不好。但是勝在用料紮實,裡面的餡料跟一個大肉丸子似的。
因為地鐵上不讓吃東西,林煜選擇在上地鐵之前儘快解決掉這些東西。
囫圇吞下黎麥的肉包子,林煜很快地把這份白來的早餐吃完了。
兩人掃碼進了地鐵,雖然現在是地鐵早高峰的時間段,但畢竟是星期天,地鐵上沒有什麼人,甚至還有空著的座位。
林煜在黎麥的身邊坐下,剛剛想說些什麼,就看見黎麥從帆布包里取出來一個硬殼文件夾。
林煜接過來,打開一看,裡面是一疊整整齊齊的A4紙,上面列印著幾個表格。
伸手拿起那一沓A4紙一捏,大概有十多張的樣子。
「咱們今天的工作,大概就按照這上面的內容進行。」
黎麥伸手翻了翻,用手指了指紙上的表格。
「我簡單列了一下計劃,還做了幾份表格,咱們今天儘量把它們填好就行。」
「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我這裡有白紙,隨時可以補充的。」
「學姐,這都是你在這個星期以內弄的?」
林煜看著手上的一疊表格,有些驚訝。
這麼認真的嗎?
「昨晚弄的,」黎麥點了點頭,「今天早上起來列印的。所以來的稍微早了一點。」
林煜沉默了兩秒。
昨天晚上他在幹嘛?
修圖修到十點左右,然後說明天要早起,把活留給了今天的自己。
然後躺在床上刷了兩個小時的手機。
可惡,昨天的林煜,你怎麼會那麼壞啊!有時間玩手機,沒時間幹活嗎!
就這點活還要留到今天!
你看看人家學姐!再看看你!
果然,世界上沒有真正的感同身受,人甚至無法共情昨天的自己。
「學姐,我這邊沒有什麼可以補充的了。」林煜由衷地感慨,「你疑似有點太卷了。」
「還好吧,我倒是覺得還是有點倉促,」黎麥接過文件夾,「最近有點忙,準備的還不夠充分。」
她是認真的。
林煜可從她的語氣裡面聽出來。
黎麥大人,快收了神通吧,小的扛不住了。
小的只是想隨便水一下就過去了而已。您現在準備期間的工作量,已經趕上我計劃里完成之後的工作量了!
「不過只是一份平時作業而已,應該不用搞得太過複雜吧。」黎麥認真地補了一句。
黎麥說完,接著從包里掏出來一隻簽字筆,夾在文件夾上。
黎麥將文件夾遞向了林煜。
「那填表格的這個部分就交給你了。」
「啊,好的。」
林煜接過了文件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