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突然的記憶
清晨,六點零三分。
林煜坐在桌前,手中捏著一把小號的十字螺絲刀,面前擺放著一座早已沉默多年的古董座鐘。
三點零七分二十四秒。
這是三根靜止的鎏金指針在錶盤上顯示的時間。
林煜記得這款座鐘。
十九世紀末常見的款式,德國黑森林地區小作坊的風格。
深吸一口氣,林煜屏住呼吸,將螺絲刀抵上了座鐘外殼背後一枚精巧的螺絲,手指微微使力。
螺絲的螺紋偏細,確實是記憶中十九世紀黑森林地區小作坊常用的規格。
片刻後,林煜卸下了所有螺絲,稍微定了定神,小心地取下了黃銅後蓋。
有條不紊的拆卸下座鐘的內部零件,清理、除鏽、潤滑,再重新組裝,上緊發條。
吱嘎。
那靜止了上百年的鎏金秒針終於轉動,穩穩地向前跳動了一格。
三點零七分二十五秒。
停擺上百年的座鐘,在這一刻恢復了心跳。
「我靠!你真會啊!」一聲驚呼從旁邊傳來。
室友劉志遠不知什麼時候醒了,頂著個雞窩頭,睡衣松垮,此刻正側身扒著門框,滿臉寫滿了不可思議。
「這玩意兒我買回來就當個擺件放著,你居然真給弄好了?」
鬆開握著發條鑰匙的手,林煜嘴角勾起一個淡淡的弧度:「試試看,沒想到還行。」
林煜這次並非只是嘗試,他確實清楚地知道,怎樣才能修好這隻座鐘。
每一個步驟,從拆卸外殼螺絲,到調配清潔液的成分比例,再到機芯內部每一個零部件的功能和組裝順序,以及最後上發條的圈數與力道……
所有這一切,都有著詳細的記憶,精準的引導著他的雙手。
林煜以前並沒有了解過機械鐘錶的內部結構,更沒有學習過怎樣維修這樣的古董鐘錶,他能夠做到這些,完全是憑藉腦海中的記憶。
這些記憶是前天早上林煜起床時突然出現的,準確的說是林煜發現那個陪伴了自己一整個高中生涯的保溫杯丟失時出現的。
林煜,二十歲,青州理工大學歷史系的大二學生。
生活軌跡簡單到乏味:教室、圖書館、打工的便利店、合租的小公寓。最大的煩惱是期末考試和出來租房住後總是有點緊巴巴的生活費。
到前天為止,他對鐘錶的全部認知,僅限於手上那塊十幾元錢的廉價腕錶。
可是現在,他不僅能輕鬆拆卸保養一座十九世紀的古董機械座鐘,甚至能通過齒輪咬合發出的輕微聲音判斷一座鐘表的健康程度。
這絕非一個普通大學生該有的能力。
一切的改變發生在一周前,那個普通的星期三。
林煜整理書架時發現,之前論斤收的一套舊書《天文星象大全》不見了。同時,他腦子裡多了一段在暴風雨中駕駛帆船的記憶。
自那以後,林煜發現,每天醒來他都會丟失一件物品,並獲得一段陌生記憶。
第二天,林煜發現手機的充電器沒了蹤影,相應的,他收穫了關於如何彈奏一曲名為《致愛麗絲》的鋼琴曲的記憶。哪怕他從來沒有碰過鋼琴。
第三天,在林煜無論如何也找不到自己那半瓶沐浴露的時候,腦子裡出現了一段在燭光下品嘗法國料理的記憶。
實話說,真的很香。
這些記憶五花八門,來自不同的地區,甚至不同的時代,有些是某人一段有趣的經歷,有的則是關於某種技能的記憶。
這讓林煜很興奮。
而且,林煜獲得的記憶並非是單純腦中的記憶,更加寬泛的肌肉記憶林煜也會獲得。
所有林煜可以通過這些記憶快速地掌握一些新技能。
腦子:我學會了!
手:俺也一樣!
這些正常來說要花費大量時間精力才能獲得的技能,自己只需要根據這些記憶稍加練習就能掌握。而付出的代價,不過是些類似水杯、閒書、沐浴露這樣無關痛癢的小玩意而已。
前天,林煜發現自己有了這段關於維修鐘錶的記憶後,立馬準備了一套工具並把劉志遠從夜市淘來的古董鍾要了過來,興致勃勃的嘗試起來。
「牛啊煜哥!」劉志遠湊近了,聽著那座鐘沉穩的滴答聲,嘖嘖稱奇,「你還有這手,深藏不露啊!」
林煜笑了笑:「自己平時瞎琢磨的。」
「行了,物歸原主。」林煜將座鐘往劉志遠那邊推了推,「小心點,這東西純機械結構的,嬌氣。」
劉志遠樂呵呵地抱起來,像得了件新玩具:「謝了啊!這下,我這錢算是沒白花!」
林煜看著劉志遠把鍾抱回他自己房間,這才收起工具,擦了擦手。
今天早上十點有課,中午要去便利店打工。
林煜的生活似乎依舊沿著原來的軌道,除了他的大腦里多了一個由記憶構成的,不斷擴充的寶庫之外。
這感覺不壞,就像擁有了一種奇妙的超能力。
昨天是關於鐘錶維修的記憶,那今天呢?
林煜起身檢查著周圍的東西,根據之前的經驗,一般是在他發現自己具體丟掉了什麼之後,相應的記憶就會出現在腦中。
昨天丟了什麼東西還沒有發現,相應的,林煜腦中也就沒有多出任何記憶。
當然,也有可能這能力並不是每天都會觸發一次。
走到自己的書桌前,目光習慣性地掃過桌面——電腦、攤開的筆記本、幾支筆、一盆仙人掌。
這一次,林煜很快就發現什麼東西不見了。
那是一個林煜在超市打折時買的玻璃杯,直筒造型,透明玻璃,沒有任何花紋,林煜經常用它裝冷飲喝。
就在林煜發現玻璃杯失蹤的同時,一段記憶,毫無徵兆的衝進他的腦海!
一雙手。
一雙指甲縫裡嵌著黑紅色污垢的手。
這雙手正握著一把打磨得異常鋒利的黑曜石短刀。視野隨著這雙手移動,那裡,躺著一個赤身裸體的枯瘦的人。
黑曜石刀鋒落下,沿著肌肉的紋理,剝離皮膚與筋膜……
林煜臉色蒼白,胃裡一陣陣痙攣,一股噁心的感覺直衝咽喉。
「嘔——」
衝進廁所,擠開正在洗漱的劉志遠,林煜扶著掀起的馬桶蓋一陣嘔吐。
「煜哥,你沒事吧?」
一旁正在洗漱的劉志遠被林煜這一套嚇壞了,端著漱口杯,叼著牙刷,滿嘴的白沫子,愣愣的看著臉色蒼白,滿頭虛汗的林煜問道。
「沒事,突然有點反胃。」
林煜吐乾淨了胃裡的東西,直到再也吐不出東西來為止,這才起身用袖口擦了擦嘴,做了幾次深呼吸平復了一下心情。
轉身看著劉志遠的頭,林煜下意識的冒出一句話來。
「劉啊,有沒有人跟你說過,你的頭蓋非常圓潤,特適合做一個嘎巴啦碗。」
「煜哥,你別以為我不知道,嘎巴啦要用修行有成的喇嘛的,用我的可不行的。」
「是啊,可惜了。」
「對了,你有興趣當喇嘛嗎?」
林煜坐在桌前,手中捏著一把小號的十字螺絲刀,面前擺放著一座早已沉默多年的古董座鐘。
三點零七分二十四秒。
這是三根靜止的鎏金指針在錶盤上顯示的時間。
林煜記得這款座鐘。
十九世紀末常見的款式,德國黑森林地區小作坊的風格。
深吸一口氣,林煜屏住呼吸,將螺絲刀抵上了座鐘外殼背後一枚精巧的螺絲,手指微微使力。
螺絲的螺紋偏細,確實是記憶中十九世紀黑森林地區小作坊常用的規格。
片刻後,林煜卸下了所有螺絲,稍微定了定神,小心地取下了黃銅後蓋。
有條不紊的拆卸下座鐘的內部零件,清理、除鏽、潤滑,再重新組裝,上緊發條。
吱嘎。
那靜止了上百年的鎏金秒針終於轉動,穩穩地向前跳動了一格。
三點零七分二十五秒。
停擺上百年的座鐘,在這一刻恢復了心跳。
「我靠!你真會啊!」一聲驚呼從旁邊傳來。
室友劉志遠不知什麼時候醒了,頂著個雞窩頭,睡衣松垮,此刻正側身扒著門框,滿臉寫滿了不可思議。
「這玩意兒我買回來就當個擺件放著,你居然真給弄好了?」
鬆開握著發條鑰匙的手,林煜嘴角勾起一個淡淡的弧度:「試試看,沒想到還行。」
林煜這次並非只是嘗試,他確實清楚地知道,怎樣才能修好這隻座鐘。
每一個步驟,從拆卸外殼螺絲,到調配清潔液的成分比例,再到機芯內部每一個零部件的功能和組裝順序,以及最後上發條的圈數與力道……
所有這一切,都有著詳細的記憶,精準的引導著他的雙手。
林煜以前並沒有了解過機械鐘錶的內部結構,更沒有學習過怎樣維修這樣的古董鐘錶,他能夠做到這些,完全是憑藉腦海中的記憶。
這些記憶是前天早上林煜起床時突然出現的,準確的說是林煜發現那個陪伴了自己一整個高中生涯的保溫杯丟失時出現的。
林煜,二十歲,青州理工大學歷史系的大二學生。
生活軌跡簡單到乏味:教室、圖書館、打工的便利店、合租的小公寓。最大的煩惱是期末考試和出來租房住後總是有點緊巴巴的生活費。
到前天為止,他對鐘錶的全部認知,僅限於手上那塊十幾元錢的廉價腕錶。
可是現在,他不僅能輕鬆拆卸保養一座十九世紀的古董機械座鐘,甚至能通過齒輪咬合發出的輕微聲音判斷一座鐘表的健康程度。
這絕非一個普通大學生該有的能力。
一切的改變發生在一周前,那個普通的星期三。
林煜整理書架時發現,之前論斤收的一套舊書《天文星象大全》不見了。同時,他腦子裡多了一段在暴風雨中駕駛帆船的記憶。
自那以後,林煜發現,每天醒來他都會丟失一件物品,並獲得一段陌生記憶。
第二天,林煜發現手機的充電器沒了蹤影,相應的,他收穫了關於如何彈奏一曲名為《致愛麗絲》的鋼琴曲的記憶。哪怕他從來沒有碰過鋼琴。
第三天,在林煜無論如何也找不到自己那半瓶沐浴露的時候,腦子裡出現了一段在燭光下品嘗法國料理的記憶。
實話說,真的很香。
這些記憶五花八門,來自不同的地區,甚至不同的時代,有些是某人一段有趣的經歷,有的則是關於某種技能的記憶。
這讓林煜很興奮。
而且,林煜獲得的記憶並非是單純腦中的記憶,更加寬泛的肌肉記憶林煜也會獲得。
所有林煜可以通過這些記憶快速地掌握一些新技能。
腦子:我學會了!
手:俺也一樣!
這些正常來說要花費大量時間精力才能獲得的技能,自己只需要根據這些記憶稍加練習就能掌握。而付出的代價,不過是些類似水杯、閒書、沐浴露這樣無關痛癢的小玩意而已。
前天,林煜發現自己有了這段關於維修鐘錶的記憶後,立馬準備了一套工具並把劉志遠從夜市淘來的古董鍾要了過來,興致勃勃的嘗試起來。
「牛啊煜哥!」劉志遠湊近了,聽著那座鐘沉穩的滴答聲,嘖嘖稱奇,「你還有這手,深藏不露啊!」
林煜笑了笑:「自己平時瞎琢磨的。」
「行了,物歸原主。」林煜將座鐘往劉志遠那邊推了推,「小心點,這東西純機械結構的,嬌氣。」
劉志遠樂呵呵地抱起來,像得了件新玩具:「謝了啊!這下,我這錢算是沒白花!」
林煜看著劉志遠把鍾抱回他自己房間,這才收起工具,擦了擦手。
今天早上十點有課,中午要去便利店打工。
林煜的生活似乎依舊沿著原來的軌道,除了他的大腦里多了一個由記憶構成的,不斷擴充的寶庫之外。
這感覺不壞,就像擁有了一種奇妙的超能力。
昨天是關於鐘錶維修的記憶,那今天呢?
林煜起身檢查著周圍的東西,根據之前的經驗,一般是在他發現自己具體丟掉了什麼之後,相應的記憶就會出現在腦中。
昨天丟了什麼東西還沒有發現,相應的,林煜腦中也就沒有多出任何記憶。
當然,也有可能這能力並不是每天都會觸發一次。
走到自己的書桌前,目光習慣性地掃過桌面——電腦、攤開的筆記本、幾支筆、一盆仙人掌。
這一次,林煜很快就發現什麼東西不見了。
那是一個林煜在超市打折時買的玻璃杯,直筒造型,透明玻璃,沒有任何花紋,林煜經常用它裝冷飲喝。
就在林煜發現玻璃杯失蹤的同時,一段記憶,毫無徵兆的衝進他的腦海!
一雙手。
一雙指甲縫裡嵌著黑紅色污垢的手。
這雙手正握著一把打磨得異常鋒利的黑曜石短刀。視野隨著這雙手移動,那裡,躺著一個赤身裸體的枯瘦的人。
黑曜石刀鋒落下,沿著肌肉的紋理,剝離皮膚與筋膜……
林煜臉色蒼白,胃裡一陣陣痙攣,一股噁心的感覺直衝咽喉。
「嘔——」
衝進廁所,擠開正在洗漱的劉志遠,林煜扶著掀起的馬桶蓋一陣嘔吐。
「煜哥,你沒事吧?」
一旁正在洗漱的劉志遠被林煜這一套嚇壞了,端著漱口杯,叼著牙刷,滿嘴的白沫子,愣愣的看著臉色蒼白,滿頭虛汗的林煜問道。
「沒事,突然有點反胃。」
林煜吐乾淨了胃裡的東西,直到再也吐不出東西來為止,這才起身用袖口擦了擦嘴,做了幾次深呼吸平復了一下心情。
轉身看著劉志遠的頭,林煜下意識的冒出一句話來。
「劉啊,有沒有人跟你說過,你的頭蓋非常圓潤,特適合做一個嘎巴啦碗。」
「煜哥,你別以為我不知道,嘎巴啦要用修行有成的喇嘛的,用我的可不行的。」
「是啊,可惜了。」
「對了,你有興趣當喇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