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現代版死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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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修緣給的理由很充分,看上去也非常合理,現在的局面下,無論選擇殺或者是不殺都是沒問題的。

  每個人的道德觀不盡相同,所以每個人的選擇也會截然不同,但王修緣內心絕對希望安德魯·史密斯做出斬草除根的選擇。

  安德魯·史密斯和王修緣來之前找的那些人擁有相同的背景,全都是來自於各個特種部隊的精銳退役士兵。

  這些精銳退伍兵遭遇了同樣的困境,有的是孩子重病,有的是妻子重病,有的是父母重病,只是家裡生病的人不一樣罷了。

  但無一例外,他們所有人都沒有錢,無法及時帶自己的家人去醫院進行治療,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家人慢慢死去。

  如果王修緣只是需要一些盡職盡責的保鏢,那麼他直接去安保公司僱傭一批人就可以了,而且還是訓練好的,這是最省錢也最省心的做法。

  但他要的是能為自己擋子彈的鐵桿心腹,所以必須花費更多時間、更多精力、更多金錢去籠絡人心。

  單純給高薪、高福利籠絡人的確有些用,但王修緣個人認為這樣培養出來的人忠誠度還不夠。

  所以他決定用華夏古代世家大族養死士的那一套培養一隊保鏢,能隨時願意為自己去死的人才能保證絕對的忠誠。

  他需要的是對自己有超高道德底線,對自己絕對忠誠,對自己無條件支持服從的死士。

  至於外人?那最好是沒有不可殺之人。

  再說了,他的系統有罪孽值和功德值兩種指標,其中罪孽值需要他幹壞事才能拿到相應積分,如果身邊的貼身保鏢忠誠度不夠把自己賣了怎麼辦?

  像安德魯·史密斯這些人,他們正處於人生中最黑暗、最絕望的時刻,王修緣如同天神下凡一般劈開籠罩在他們頭頂的黑暗,拯救他們一家人於水深火熱之中。

  然後給他以及他的家人提供一份高薪工作,還讓他們一家人過上體面的生活。

  這種天大的恩情這些人拿什麼還?

  這輩子都別想還清王修緣的恩情,用自己的命去還?那是因為他們只有這一條命能讓王修緣看得上。

  沒有經歷過重大挫敗的人,不可能體會到那種心如死灰,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絕望。

  被這種絕望情緒包圍的人,如果這個世界沒有值得他留戀的人或者事情的話,他真的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去死。

  以安德魯·史密斯為代表的這些美利堅退伍軍人就是如此,如果不是他們的家人還在,如果不是為了想辦法給家人治病,絕望的情緒早就把他們拖垮了。

  現在王修緣從天而降拯救了他們一家人,這種被人硬生生從絕境中拽出來的感動是沒法用言語來形容的。

  總之一句話,老闆王修緣的恩情還不完,這輩子都還不完。

  王修緣的問題讓安德魯·史密斯糾結了很久,但最終還是情感占據上風。

  「老闆,換做以前正常情況下我肯定不會做任何違法犯罪、違背道德良知的事情。

  但你救了我女兒的命,拯救了我的家庭,還願意給我一份工作養活她們,我欠你的人情太多了。

  像這種你能給我一個合理解釋的事情,即便違背法律我也會堅決執行。

  我心裡很清楚,一個看向孩子的眼神中充滿善意和同情心的人絕對不可能是一個壞人,如果你做出這種決定一定有不得不這樣做的理由。」

  安德魯·史密斯的答案和其他人一模一樣,全都選擇相信王修緣的為人,選擇執行王修緣下達的命令。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答案高度統一的結果,是因為本質上這些人全都是同一類人。

  早在王修緣決定幫助這些人之前,他通過諮詢公司從退役軍人事務部以及各個城市老兵協會搜集過大量退役特種兵的個人信息、家庭信息以及服役記錄。

  只有那些在役期間恪守軍人職責,家庭幸福美滿,且沒有重大違紀違規行為的退役軍人才能納入他的選擇範圍。

  在家人重病的時候會拼盡全力賺錢給家人治病,但仍然堅守法律道德底線的退役士兵基本就可以直接入選了。

  現在看到的滿意結果,只不過是前期花費大量時間、精力和金錢精心準備的結果的一種呈現形式。

  駱駝之所以會被最後一根稻草壓死,是因為在這最後一根稻草壓上去之前,這隻駱駝身上已經被掛上大量的負重,這最後一根稻草只不過是給了駱駝致命一擊而已。


  但很多人不知道是眼光不行還是腦子不好使,偏偏忽略了不斷給駱駝身上增加負重的過程,只看到駱駝被最後一根稻草壓倒的畫面。

  當他手裡握著一根稻草的時候,他就敢朝牽著駱駝的人叫囂,你的駱駝沒有我手中這根稻草厲害,因為我手中這根稻草能壓死你的駱駝。

  「我知道了,你明天到公司報到吧,和其他人的工資一樣,每個月工資一萬美元,出任務獎金另算。

  明天會有人來你家中接你女兒去醫院治療,治病的事情你不用操心,交給你妻子處理就行了。」

  說完王修緣起身帶著手下們走出安德魯·史密斯的房子,前往下一個需要幫助的人家裡。

  站在門前的安德魯·史密斯內心久久不能平靜,他完全不敢相信剛才發生的事情竟然是真的。

  昨天之前,他和他的老婆還在為給女兒治病的事情發愁,控制女兒病情穩定的藥物他們現在都只能斷斷續續的供應。

  沒想到一夜過後,女兒治病的事情瞬間就被一個好心人解決掉,同時這個好心人還給他提供了一份高薪工作。

  一萬美元的月薪,這可是一萬美元啊。

  就算時間過去四十年以後,一萬美元的月薪也絕對是妥妥的高薪工作。

  在1980年這個時間點,美利堅大城市的白領工作,一個月的月薪也才一千三四百美元。

  如果是中部小城市,同樣的工作內容八九百美元就能雇一個人。

  現在這位願意出錢幫他女兒治病的好心人竟然給他開了一份月薪一萬美元的工作,僅僅是這一份工作的收入就能瞬間讓他的家庭成為高收入群體。

  注意,不是中產收入家庭,是高收入家庭。

  王修緣的奔馳450SEL轎車起售價也才四萬多美元,就算選裝一些配件也才六萬美元,這可是現在僅次於勞斯萊斯銀影的頂級豪車。

  不吃不喝安德魯·史密斯干半年就能買一輛,如果放在2026年,干半年的薪資就能買一輛賓利慕尚是什麼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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