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跟大膽做生意?不,我要借刀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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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耀哥,動手的不像是聯英的人,領頭的是個大塊頭鬼佬,身手巴閉到兩拳就把兩個兄弟的胳膊打骨折。」

  見林光耀交代完事,烏蠅這才上前把之前看到的小聲講了出來。

  「你看錯了,那就是聯英找來的刀手。有鬼佬怎麼了?那不正好說明聯英預謀已久,竟然他媽從國外僱傭刀手回來幫他們做事!」

  林光耀頭都沒回,加重語氣把這句話交代了下去。

  不管是誰做的,都一定必須是聯英搞事才行。否則不是聯英的話,那今天耀哥翻臉打了道上的老字輩,以後口碑就得爛掉。

  鬼佬參與、炸藥的用量相當專業,身手還這麼了得,隨身持槍卻只在離開的時候才用,這是吃准了槍沒響之前,周圍的行人只能認為是古惑仔鬥毆。

  這種人一看就是亡命徒,並且對港島的現狀極為了解。而自己得罪的亡命徒只有周偉生合作粉貨生意的那群義大利人。

  如果是義大利人的話,那就比較合理了。這群人過來不是找自己麻煩,而是來這邊找丟了的那一百萬美元現金以及七百萬的銀行債券!

  這要是讓別人知道連周偉生都要派人過來找東西,那耀哥就算沒有『撿到』那些錢,也得被人認為真『撿』了!

  到時候,耀哥可就得面對那些悍匪亡命徒了。就算這些人收到風聲來得慢,可各個社團收風的渠道眾多,最先來的也肯定是這些人。

  威逼利誘、用名分壓、談交情等等。

  就算耀哥應付完這些人,那差佬的反黑組跟商業罪案調查科也得上門二十四小時盯著。

  至於耀哥還得罪了羅茂森?

  別鬧了,羅茂森都不知道耀哥這號人是誰,毒蛇炳被抓走也是差佬動的手,跟耀哥扯不上一點關係。

  「聊的很開心嘛,交代完沒有?交代完了的話就讓這個撲街跟我回去一趟吧!」

  夜總會內一個下半身穿著西褲,上半身隨意搭件休閒裝的傢伙,彎腰從警戒線的下邊鑽了出來。

  「旺角警署反黑組,袁浩雲。」舉著證件晃了晃,袁浩雲就取出一副手銬,拉過烏蠅的手銬了上去。

  「阿Sir,疼疼疼!」烏蠅還吊著胳膊呢,現在被手銬硬生生銬住,疼得臉都皺在一起。

  「袁sir,勸你小心點,我的員工受傷不能工作的話,我會找人投訴到你的上司那裡,誤工費保准能讓你破產,連公屋都住不起!」

  林光耀沒有制止對方拉人,女人街這種繁華街道上出現爆炸案,不抓人回去才叫怪事呢。

  「投訴我的人多了,你得排隊才行。」袁浩雲拽著烏蠅朝著街邊的衝鋒車走去。

  可走了兩步之後停下腳步,轉過身指著林光耀說道:「別讓我找到你幹壞事的證據,否則下一個抓的就是你!」

  林光耀看著嫉惡如仇的袁浩雲,臉上露出個燦爛的笑容:「袁sir,我手底下的員工現在大概三百多人,要是我的工廠開工,還會更多。」

  說到這,林光耀取出根煙叼在嘴裡:「你說這麼多人天天去旺角警署投訴你的話,需要多少天能讓你下來穿上制服巡街?」

  林光耀走過去拍了拍袁浩雲的肩膀:「你但凡做事動點腦子都算是積德了。聽說你開槍都不在乎市民安全的,你啊,去巡街才算是為港島做貢獻了。」

  對於袁浩雲,林光耀一點好感都無。電影裡這個撲街在雲來茶樓跟人槍戰都不提前疏散居民的。

  死了個夥計就要死要活的,可那些因為匪徒開槍誤殺的市民沒見他愧疚一點。

  明心醫院也是一樣,不跟上級匯報就動手,在醫院裡開戰。死亡的病人、家屬以及醫院工作人員,加起來足有幾十人呀!

  真不知道這個撲街最後是怎麼還能留在警署中任職的!

  「對了,一會兒會有律師過去保釋我的員工,畢竟他們都是受害者。為了保護公司財產才衝上去與歹徒搏鬥的。」

  說著話,林光耀點燃香菸,笑著看向袁浩云:「手銬松一點,我員工受傷需要先送醫院的,記得在醫院提前做好記錄,因為他們不用送去警署就會被放出來的。」

  講完話不顧臉色難看的袁浩雲,轉身走向了街邊停著的麵包車。

  現在耀哥除了麵包車外,之前開的平治車已送去維修,跑車因案件未結還開不回來,超叔手下開著的兩台賓利倒是換個車燈就能開,只是沒有牌照。


  「歪,問沒問出來羅茂森躲在哪?」

  電話直接打給了尤警官,周偉生以及他身後的那些義大利佬做事不顧後果,林光耀決定先下手為強。

  「問出來了,但行動要等到三天後才行。三天後羅茂森會找泰國人拿貨,到時候來個人贓並獲。」

  電話里尤警官的聲音帶著些興奮,畢竟這麼大的案子他只要參與進去,就能混到功勞,更不用說這件案子的線索還是尤警官提供給警署的。

  「尤警官,我等不了三天的。周偉生那個撲街找人來殺我,想要來個死無對證,然後把那些錢栽贓到我頭上!」

  媽的,那群義大利佬下手這麼狠,耀哥可等不到三天後。

  「那,要不要我找占叔提一下,給你加入證人保護計劃?」

  尤警官沉默了一陣才給出了個還算靠譜的回答。

  「是保護還是監視?」林光耀嗤笑了一聲:「我只要羅茂森的老巢地址就行。」

  「阿耀,如果是別的事我就答應你了,但這邊案子我們署長已經掛了名,就等著三天後的行動呢。」

  最後尤警官也沒有透露出羅茂森藏到哪去了,這讓林光耀有些皺眉。

  鈴鈴鈴……

  大哥大響起:「阿耀,我收到消息,一個叫大膽的傢伙搶了鑽石,正到處找買家呢。只要市價的兩成就能到手,不知道你有沒有興趣吃下來?」

  林光耀聽清李雲飛說的內容之後立刻就要掛電話。自己都被義大利佬盯著呢,哪有時間去找大膽他們賺差價?

  報紙上已經寫了,這批被劫走的鑽石價值足有五千多萬。

  現在如果以市價兩成的價格買下,只要帶去中東走一圈,這批鑽石就能換成原油,到時候再用原油換成美金帶回來,起碼能賺上千萬港幣。

  可鑽石是大膽他們搶的,連李雲飛都說對方正在四處找買家。這麼大的聲勢估計差佬也已經接到了線報,正在收集證據準備給大膽準備個驚喜呢!

  被差佬盯上,大膽他們想要帶著鑽石安全出海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等一下飛哥,你幫我聯繫他們,就說交易地點必須由我訂!」

  林光耀跟李雲飛講完自己的條件,嘴角勾起個弧度。今天義大利佬沒有在自己辦公室找到東西,一定不會善罷甘休的。

  在暗處有一夥時刻盯著自己的亡命徒怎麼辦?耀哥的解決手段,就是想辦法讓他們跟另外一夥亡命徒起衝突,最後雙方拔槍互射才好。

  至於另一夥亡命徒的人選……這不是有人主動送上門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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