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阿Sir,我是個生意人來著
「林光耀是吧,聽說你昨天跟禿頭見過面?」
尖沙咀警署詢問室內,林光耀面前坐著個大鼻子警察,一板一眼的給林光耀做著筆錄。
「見過,那個撲街剛死了仔,堵住我詢問殺手長什麼樣子。」
林光耀靠在椅子上,好奇的打量著眼前的大鼻子警察。
尖沙咀警署他是第一次進來,但剛才在路上遇到了肥沙,也稍微打聽到了一點尖沙咀警署的事情。
軍裝警倒是不用細說,但警署內的兩個部門要重點提一下。第一個是重案組,負責人是督察董驃。
第二個是反黑組,負責人是高級督察文建仁。(西九龍總區的會自稱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
馬尾的案子被重案組接管,也就意味著禿頭早上死在車子旁的案子,同樣歸重案組管。
沒辦法,誰叫街邊的監控拍到了禿頭死亡的整個過程?殺手跟殺害馬尾的是同一個人。
「據我所知他不光詢問你殺手的樣子吧?」
聽到這裡,陳家駒突然停筆,抬頭盯著林光耀的眼睛:「我們昨天找到了禿頭的司機,他說昨天晚上禿頭給了你一個手提箱,能說說裡面裝了些什麼嗎?」
林光耀聽到這個問題,臉上一點異色都沒有。昨天讓殺手跟著大眼好找機會弄死禿頭的時候,林光耀就知道今天會被詢問。
「手提箱裡是錢,給了十五萬讓我幫忙把殺手刮出來。」
林光耀掏出根煙對著陳家駒示意了一下:「不介意我吸菸吧?」
陳家駒無所謂的擺了擺手:「你又不是嫌疑人,只是過來配合問詢的,當然有權利吸菸。」
這間詢問室可不光只有林光耀一個人被做筆錄。這裡布局跟大廳一樣,詢問室隔壁是警員們辦公的地方,對面隔著條走廊是辦公室區域,董驃這個負責人的辦公室就在那邊。
詢問室里十幾個人被拉著做筆錄,別說是吸菸了,如果說話聲音小點可能連話都聽不清。
「我找了洪興的朋友幫忙,自掏腰包花了幾十萬,搭上面子才讓人家同意今天幫忙刮人。」
長長的吐出口煙氣,林光耀一臉的後悔:「要是早知道那個撲街大早上會死在街邊,我還花那冤枉錢幹什麼?」
陳家駒的筆再次停住:「好了,我問什麼你回答什麼就好。」
林光耀後邊說的關於洪興的事情,陳家駒一點沒寫。這要是寫上了,還得找反黑組對接,到時候又要推諉扯皮。
如果林光耀是嫌疑人,那記上也就記上了。但林光耀跟禿頭無冤無仇,跟馬尾更沒有交集,要不是馬尾死的時候林光耀出現在火鍋店,今天都不會聯繫這個碎嘴子過來做筆錄。
陳家駒鬱悶的把記錄本翻到新的一頁,抬頭再次看著林光耀:「知不知道禿頭和大眼為什麼會見面?」
林光耀聞言奇怪的看著陳家駒:「阿Sir,我是個生意人來著,怎麼會知道他們古惑仔的事情?」
「對了,在核算禿頭那個王八蛋的財產時,能不能把我昨天墊上的五十幾萬也算在裡面?」
陳家駒揉了揉眉心,林光耀是他今天上午做筆錄時,第三個要從禿頭財產中劃拉錢的撲街了!
只不過林光耀比較倒霉一點,是確確實實墊了錢進去。
前幾個更離譜,還有說禿頭借了五百萬沒還,要求警方先把這些錢還給他的。連張借條都沒有,誰會信這種鬼話?
「行了,筆錄做完了,如果後續還有問題的話,警方會聯繫你的!」
陳家駒一分鐘都不想多待,立刻結束林光耀的筆錄,站起身想要去門口抽根煙。
林光耀能在這裡吸菸,是因為他是來配合問詢的市民。他作為警務人員,當然要注意形象才行嘍。沒看到牆上貼著禁止吸菸的牌子嗎?
雖然這個牌子貼在顯眼位置,但今天拉回來做筆錄的,大多都是跟禿頭有聯繫的社團成員,不讓他們吸菸顯然不可能,所以禁止吸菸的牌子今天算是只能當個擺設了。
林光耀整理了西裝,站起身跟著陳家駒一起朝外邊走去。邊走林光耀還一天搭話:「阿Sir,禿頭這種撲街死了,他名下的財產會歸誰繼承?」
陳家駒頭都沒回的快速說道:「財產由誰繼承是法院的事,但我勸你還是別碰禿頭留下的遺產,今天來的那些人你都看到了,全都是社團的大佬。」
雖然林光耀有點話多,但耀哥長的靚仔,講話也有禮貌,所以陳家駒才會多講了句提點的話。
其實林光耀今天過來做筆錄只是順便,他過來主要是想看看警方有沒有注意到昨晚禿頭在滙豐銀行給他轉的兩百萬呀。
但看樣子重案組沒有發現這筆轉帳,否則剛才就會直接問了。
這種事情也正常,找人做黑活,哪有直接從自己的帳戶給別人轉帳的?這不是明擺著給別人留下把柄嗎?
陳家駒在路過辦公室的時候敲門進去送筆錄了,只留下林光耀一個人繼續朝外邊走去。
「阿耀,這邊!」就在林光耀剛下樓時,樓梯拐角蹲著個胖子,正是肥沙。
「過來一點,蹲下講話,這裡是監控死角,放心吧。」
看著對自己招手的肥沙,林光耀無奈的走過去蹲在了對方旁邊。
「沒說我昨天給你消息的事情吧?」
一臉衰樣的肥沙,拿著煙的手還在不斷顫抖,額頭上的汗水已經快要順著臉頰流下來了。
「你放消息給禿頭的破事還用我說?」林光耀拍了拍肥沙的肩膀:「我在裡面做筆錄十幾分鐘,已經聽到你名字二十幾次了。」
林光耀說的是實話,肥沙這個撲街被禿頭威脅著幫忙約大眼出來,雖然只有他們兩個人知道,可混社團的哪個不長腦子?
大眼前腳被殺,所有人都知道是禿頭做的。畢竟這種事情大家都這麼做,只要有人頂罪能結案就行,警署說話好使的鬼佬高層,才不管殺人的是不是本人呢。
他們要的是破案率,是要給形成數據匯報給不列顛當局的。
更何況大眼最後一通電話還是打給肥沙的,重案組稍微一查就能知道大眼的行蹤是肥沙說出去的。
但還是那句話,沒有證據誰也不能給肥沙定罪。
殺人的又不是肥沙,更何況早上肥沙還真幫忙在警署里給大眼四下活動,想要給大眼申請個獨立的單間。
「想不想立功?」林光耀眼珠一轉,立刻把主意打到了肥沙的身上。
「你的破事不經查,雖然你上司不會說什麼,但總是個刺卡在那。但你要是能立個功,你的頂頭上司會怎麼看你?」
尖沙咀警署詢問室內,林光耀面前坐著個大鼻子警察,一板一眼的給林光耀做著筆錄。
「見過,那個撲街剛死了仔,堵住我詢問殺手長什麼樣子。」
林光耀靠在椅子上,好奇的打量著眼前的大鼻子警察。
尖沙咀警署他是第一次進來,但剛才在路上遇到了肥沙,也稍微打聽到了一點尖沙咀警署的事情。
軍裝警倒是不用細說,但警署內的兩個部門要重點提一下。第一個是重案組,負責人是督察董驃。
第二個是反黑組,負責人是高級督察文建仁。(西九龍總區的會自稱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
馬尾的案子被重案組接管,也就意味著禿頭早上死在車子旁的案子,同樣歸重案組管。
沒辦法,誰叫街邊的監控拍到了禿頭死亡的整個過程?殺手跟殺害馬尾的是同一個人。
「據我所知他不光詢問你殺手的樣子吧?」
聽到這裡,陳家駒突然停筆,抬頭盯著林光耀的眼睛:「我們昨天找到了禿頭的司機,他說昨天晚上禿頭給了你一個手提箱,能說說裡面裝了些什麼嗎?」
林光耀聽到這個問題,臉上一點異色都沒有。昨天讓殺手跟著大眼好找機會弄死禿頭的時候,林光耀就知道今天會被詢問。
「手提箱裡是錢,給了十五萬讓我幫忙把殺手刮出來。」
林光耀掏出根煙對著陳家駒示意了一下:「不介意我吸菸吧?」
陳家駒無所謂的擺了擺手:「你又不是嫌疑人,只是過來配合問詢的,當然有權利吸菸。」
這間詢問室可不光只有林光耀一個人被做筆錄。這裡布局跟大廳一樣,詢問室隔壁是警員們辦公的地方,對面隔著條走廊是辦公室區域,董驃這個負責人的辦公室就在那邊。
詢問室里十幾個人被拉著做筆錄,別說是吸菸了,如果說話聲音小點可能連話都聽不清。
「我找了洪興的朋友幫忙,自掏腰包花了幾十萬,搭上面子才讓人家同意今天幫忙刮人。」
長長的吐出口煙氣,林光耀一臉的後悔:「要是早知道那個撲街大早上會死在街邊,我還花那冤枉錢幹什麼?」
陳家駒的筆再次停住:「好了,我問什麼你回答什麼就好。」
林光耀後邊說的關於洪興的事情,陳家駒一點沒寫。這要是寫上了,還得找反黑組對接,到時候又要推諉扯皮。
如果林光耀是嫌疑人,那記上也就記上了。但林光耀跟禿頭無冤無仇,跟馬尾更沒有交集,要不是馬尾死的時候林光耀出現在火鍋店,今天都不會聯繫這個碎嘴子過來做筆錄。
陳家駒鬱悶的把記錄本翻到新的一頁,抬頭再次看著林光耀:「知不知道禿頭和大眼為什麼會見面?」
林光耀聞言奇怪的看著陳家駒:「阿Sir,我是個生意人來著,怎麼會知道他們古惑仔的事情?」
「對了,在核算禿頭那個王八蛋的財產時,能不能把我昨天墊上的五十幾萬也算在裡面?」
陳家駒揉了揉眉心,林光耀是他今天上午做筆錄時,第三個要從禿頭財產中劃拉錢的撲街了!
只不過林光耀比較倒霉一點,是確確實實墊了錢進去。
前幾個更離譜,還有說禿頭借了五百萬沒還,要求警方先把這些錢還給他的。連張借條都沒有,誰會信這種鬼話?
「行了,筆錄做完了,如果後續還有問題的話,警方會聯繫你的!」
陳家駒一分鐘都不想多待,立刻結束林光耀的筆錄,站起身想要去門口抽根煙。
林光耀能在這裡吸菸,是因為他是來配合問詢的市民。他作為警務人員,當然要注意形象才行嘍。沒看到牆上貼著禁止吸菸的牌子嗎?
雖然這個牌子貼在顯眼位置,但今天拉回來做筆錄的,大多都是跟禿頭有聯繫的社團成員,不讓他們吸菸顯然不可能,所以禁止吸菸的牌子今天算是只能當個擺設了。
林光耀整理了西裝,站起身跟著陳家駒一起朝外邊走去。邊走林光耀還一天搭話:「阿Sir,禿頭這種撲街死了,他名下的財產會歸誰繼承?」
陳家駒頭都沒回的快速說道:「財產由誰繼承是法院的事,但我勸你還是別碰禿頭留下的遺產,今天來的那些人你都看到了,全都是社團的大佬。」
雖然林光耀有點話多,但耀哥長的靚仔,講話也有禮貌,所以陳家駒才會多講了句提點的話。
其實林光耀今天過來做筆錄只是順便,他過來主要是想看看警方有沒有注意到昨晚禿頭在滙豐銀行給他轉的兩百萬呀。
但看樣子重案組沒有發現這筆轉帳,否則剛才就會直接問了。
這種事情也正常,找人做黑活,哪有直接從自己的帳戶給別人轉帳的?這不是明擺著給別人留下把柄嗎?
陳家駒在路過辦公室的時候敲門進去送筆錄了,只留下林光耀一個人繼續朝外邊走去。
「阿耀,這邊!」就在林光耀剛下樓時,樓梯拐角蹲著個胖子,正是肥沙。
「過來一點,蹲下講話,這裡是監控死角,放心吧。」
看著對自己招手的肥沙,林光耀無奈的走過去蹲在了對方旁邊。
「沒說我昨天給你消息的事情吧?」
一臉衰樣的肥沙,拿著煙的手還在不斷顫抖,額頭上的汗水已經快要順著臉頰流下來了。
「你放消息給禿頭的破事還用我說?」林光耀拍了拍肥沙的肩膀:「我在裡面做筆錄十幾分鐘,已經聽到你名字二十幾次了。」
林光耀說的是實話,肥沙這個撲街被禿頭威脅著幫忙約大眼出來,雖然只有他們兩個人知道,可混社團的哪個不長腦子?
大眼前腳被殺,所有人都知道是禿頭做的。畢竟這種事情大家都這麼做,只要有人頂罪能結案就行,警署說話好使的鬼佬高層,才不管殺人的是不是本人呢。
他們要的是破案率,是要給形成數據匯報給不列顛當局的。
更何況大眼最後一通電話還是打給肥沙的,重案組稍微一查就能知道大眼的行蹤是肥沙說出去的。
但還是那句話,沒有證據誰也不能給肥沙定罪。
殺人的又不是肥沙,更何況早上肥沙還真幫忙在警署里給大眼四下活動,想要給大眼申請個獨立的單間。
「想不想立功?」林光耀眼珠一轉,立刻把主意打到了肥沙的身上。
「你的破事不經查,雖然你上司不會說什麼,但總是個刺卡在那。但你要是能立個功,你的頂頭上司會怎麼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