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斷案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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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下午,三人騎著快馬已經到了長安城內的土窯當中。

  電視劇裡面這有個漏洞。

  旁邊的字幕上寫著長安城外土窯。

  土窯失火之後,武則天下令封鎖長安城。

  就是為了防止劉金逃走。

  假使團為了帶劉金離開,於是用翌陽郡主李青霞的轎子。

  長安城被封鎖後,假如連使團都無法逃脫搜查,那只有翌陽郡主的轎子可以避免搜查。

  這就是他們的目的。

  如果土窯是在長安城外,那何必下令封鎖所有城門呢?

  所以土窯只能是在長安城內。

  土窯此時已經成了一片殘垣斷壁。

  瓦礫,被燒焦的斷木。

  狄仁傑的眼睛來回掃視,最終找到一點白色手帕的殘片。

  ……

  三天後,武則天要在圓覺寺上香。

  長安城內的一間客房內,狄仁傑此時已經離開。

  唯獨李元芳和周易在這。

  客房內,周易百無聊賴的躺在床上。

  李元芳則是坐在桌子旁邊,正襟危坐,拿起茶壺給自己倒水喝。

  幾天下來,他的傷勢已經好了一些。

  其實都是一些皮外傷。

  這個世界內力層次比較低一些,即使被人打傷,也只是一些外傷罷了。

  還沒有達到以內力把人打成嚴重內傷的地步。

  百無聊賴的周易看向一旁正襟危坐的李元芳,笑道:「元芳兄,何必那麼嚴肅。

  現在老爺不在這裡,放鬆一點多好。

  整天板著臉不累嗎?」

  「哈,狄兄,沒辦法習慣了。

  我當初在涼州服役,和突厥人作戰。

  戰場上的事情你應該知道,稍不留意就會身死。

  容不得我大意啊。

  所以長時間,我就形成這樣精神高度緊張的狀態了。」李元芳輕笑一聲。

  「那也沒有必要每時每刻都這麼緊張。

  多累啊。」

  對方搖了搖頭:「或許是我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狀態,所以並沒有覺得累。」

  「唉。」長嘆一聲,周易繼續翻了個身,剛才那個姿勢有點累了,換個姿勢。

  李元芳則是拿起茶碗喝了一口水,突然看向床上的周易,有點好奇:「狄兄,你是大人的管家。

  難道大人身邊人都和你一樣有這麼強的推理能力嗎?」

  「那倒沒有,只是我跟在老爺身邊時間久,多少學到了一點。

  所以才能推理一點事情罷了。」

  李元芳聞言笑道:「你這可不只是推理了一點啊。

  就這幾天和你相處下來,我發現你的推理能力簡直強大的可怕。」

  「其實都是老爺教導的好。

  日後你跟在老爺身邊,時間一久,自然而然就能學會他那套邏輯推理能力。」

  他一聽來了興趣,當即道:「哦?那你能不能和我簡單說說。」

  「好啊。」一說這個,周易來了興趣,當即坐直身體看向他:「那我就和說說這個一般情況下的殺人命案要從幾個方向入手。」

  「願聞其詳。」

  周易一臉自信:「經過我在老爺身邊這麼多年,我總結幾點。」

  「第一:死者不是男性,就是女性。

  第二:不是熟人作案,就是陌生人作案。

  第三:兇手不是本地人,就是外地人。

  ……

  第八:很明顯,死者在被殺死前,還是活著的。

  第九:被害人通常性格比較靦腆,都不肯說出兇手是誰?」

  李元芳:「……?」

  聽罷,一臉懵逼。

  見李元芳面色凝重,雙眼瞪的老大的樣子,周易當即哈哈大笑:「哈哈哈。」


  頓了頓,愣神片刻,回過神來:「狄兄,你應該是在和我開玩笑吧?」

  「確實是開玩笑,不過你仔細想想,就會明白我說的那幾點還是有些道理的。

  你自己想想看,那些江湖人士就不算。

  他們都會武功,從來都是飛來飛去的。

  行蹤不定。

  江湖上的事情我不太懂,就不說了。

  只說說平常的老百姓。

  老百姓如果要出門,是要向官府申請的,要有官憑,路引,才能出門。

  想要這兩樣東西,還要有保人給你做保。

  除非是奔喪,探親這等事情,沒有正當理由,官府都不給辦這兩樣東西。

  一般人連自己縣都出不去。

  在規定的時間內,還要按時回去,沒有按時回去,不僅僅是自己,連保人都要被處罰。

  沒有官憑,路引,只能在自己鄉里轉悠一下。

  這年頭,鄉裡面的人肯定都認識。

  如果憑空來了一個外地人,自然惹人注意。

  所以老百姓的空間其實是很小。

  除了自殺,想要查明誰是兇手從我上面說的那幾點開始開始分析推理,誰和被害者有仇。

  情殺,還是為錢殺人,還是因為口角殺人。

  在一個極小的空間內,想要找到兇手。

  按照我上面說的幾點開始進行分析,其實是有作用的。」

  說罷,周易的胡扯,李元芳難得的認同的點點頭。

  周易這麼一說,好像確實有幾分道理。

  通過上述幾點,就可以縮小範圍。

  圈定固定的幾個人。

  然後一頓大刑下去,有幾個人能承受的住?

  當然唐朝這邊也不是可以隨意用刑的,不能一上來就用刑。

  要先五聽,辭,色,氣,耳,目,察言觀色,查看人證物證等東西後,如果案犯確實有很大的嫌疑,仍然不肯認罪,才能用刑。

  用刑也不是一個人可以決定的,要與同級審判官共同簽署,才能用刑。

  而且用刑,也不能一直用,用刑不能超過三次,每次間隔二十天,總杖數不能超過二百次。

  不同罪,還有不同的杖數。

  三次用刑後,還不認罪的,不能繼續了,如果沒有其他證據,要允許取保放了。

  審問嫌疑人的只能審問這個罪行,不得額外給嫌疑人加罪。

  像殺人屬於重罪,一般人不會直接上來就用刑,會先詢問,然後再用刑。

  如果有目擊證人,或者其他罪證確鑿的,可以直接定罪,無需口供。

  武則天篡位登基,改國號大周,但這些律法都是差不多的。

  直接沿用唐朝的。

  真實的歷史上不好說,反正按照周易那套瞎扯的理論來分析斷案,至少要比電視劇裡面的一些縣太爺斷案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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