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三個錯誤
官場,從來都是個大染缸。
奇捕頭看著義弟左錢塘那張熟悉的臉,心頭如被鈍刀反覆切割。
他們犯下的第一個錯誤就是不願同流合污。
他們三人看不慣衙中同僚借職務之便敲詐勒索、收受黑錢,更立志要剷除縣內烏煙瘴氣的賭坊與暗娼寮。
他們滿腔熱血,以為是在替天行道,維護法紀。
殊不知,縣城裡那些最賺錢、最污穢的營生,背後站著的,往往就是他們身上這身公服所代表的「衙門」。
捕快、捕頭、文書、縣丞乃至縣令,那點微薄俸祿如何夠花?
權力在手,若不「變現」,難道真喝西北風?
那些賭檔娼館,每月奉上的「孝敬」,早已是衙門裡心照不宣的「灰色俸祿」。
他們三人要掀的,不是幾個地痞流氓的攤子,而是斷了整個縣衙上上下下不少人的財路!
自然成了眾人眼中的異類、公敵,處處受排擠,立功無份,苦差全攬。
是他們錯了嗎?
他們堅信自己沒錯,法理與良心沒錯!
直到那次追捕一名過境的江洋大盜。
這成了他們證明自己、打破僵局的機會。
三人奮勇當先,在一處荒廢寺廟中與大盜殊死搏殺。
而其他同僚捕快、乃至幾位捕頭,卻只在外圍「警戒」、「策應」,冷眼旁觀。
奇峰心裡清楚,這是借刀殺人。
成功了,功勞大家分。失敗了,正好除掉這三個礙眼的刺頭。
他們確實殺了人,也差點被殺。
混戰中,武功最弱的義弟左錢塘,被那大盜一記重手震碎了胸骨,當場氣絕。
他與義兄郝丹紅了眼,拼著受傷,終於將兇徒擒拿歸案。
本以為能用這份血染的功勞,告慰義弟在天之靈,也為自己兄弟正名。
可沒過幾天,那罪證確鑿、本該秋後問斬的江洋大盜,竟莫名其妙地不了了之,甚至某天,已經不在牢房之中。
有人把江洋大盜悄然放走了,而他們並不知道!
他與郝丹驚怒交加,多方奔走打聽,甚至不惜向昔日看不起的胥吏卑躬屈膝、磕頭求問,才隱約探知真相。
那大盜在獄中與縣令密談,獻上了一筆銀子。
那銀子數額驚人,足夠縣令逍遙快活多年。
銀子,有時候比武功還要有用。
買通了法理,也買走了義弟的一條命。
公義何在?
法理何存?
滿腔怒火幾乎要將他們焚燒。
於公,縣令貪贓枉法!
於私,殺弟之仇不共戴天!
兩人商議,決定豁出去,找縣令當面對質,哪怕拼著這身官衣不要。
這便是他們犯的第二個錯誤,過於高估了自己的份量和決心,卻遠遠低估了官場中人的狠辣與無恥。
他們還沒見到縣令,一頂「咆哮公堂、意圖不軌」的帽子就扣了下來。
縣令直接下令,將二人捉拿問罪。
他們豈肯束手就擒?
一場混戰在縣衙爆發。
可雙拳難敵四手,衙中好手眾多,他們漸漸不支。
最後關頭,義兄郝丹死死拖住追兵,讓他尋得空隙翻牆逃走。
而他這一逃,便成了「畏罪潛逃」的鐵證。
郝丹被投入大牢,百般酷刑加身,沒過多久,便傳來郝丹「傷重不治」的消息。
更令人髮指的是,連他留在城中的家小也未得倖免,義嫂被人發現「懸樑自盡」,留下年幼侄兒不知所蹤。
他幾次冒險想要救人、報仇,都因勢單力薄而失敗,反而坐實了「悍匪」的罪名。
悲憤、絕望、仇恨啃噬著他。
就在他幾乎要徹底墮入黑暗時,他聽說有一位以清廉剛直著稱的巡撫大人,將要路過曇花縣。
仿佛抓住最後一根救命稻草,他冒死攔轎喊冤,將血淚冤情和盤托出。
那位巡撫聽罷,果然震怒,當即帶著他返回曇花縣衙,升堂問案,要嚴懲貪官,還他兄弟公道。
公堂之上,面對巡撫的厲聲質問與如山鐵證,縣令面如土色,汗如雨下。
眼見形勢危急,巡撫甚至憤而按劍,欲當場拿下這蛀蟲。
就在所有旁觀者都以為沉冤即將得雪、正義終將降臨的那一剎那!
寒光一閃!
那柄本應斬向貪官的寶劍,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反向刺出,精準無比地洞穿了奇峰的心口!
奇峰愕然低頭,看著沒入胸口的劍鋒,再抬頭,對上的是巡撫那張瞬間變得冰冷而漠然的臉,以及縣令那劫後餘生、混雜著得意與嘲弄的眼神。
這便是他們犯下的第三個,也是最致命的錯誤。
他竟然還相信這官場之中,真有清流!
竟然還天真地以為,這世道之上,真有可以說理的地方!
原來……所謂「清廉巡撫」,不過是更高明,更貪婪的上位者。
他與縣令,本就是一路人,只是他擅長謀名,得了一個清廉的名聲。
在他來之前,縣令早已經奉上了厚禮。
官場之中,哪有什麼銀子不能說通的事?
若是他同樣的奉上了銀子,說不得巡撫為他出頭。
可他兩手空空,就來訴冤,實在是太不規矩了!
直到,劍入心口,他這才明白。
原來,官場無光。
原來,這世道,從無說理之處。
原來,他們從頭到尾,都錯得離譜。
可,他有一點,就是他的心臟在右邊,不在左邊。
這是他唯一的生機!
那本該致命的一劍,只是重創了他的肺葉,偏離了真正的心臟。
劇痛與死亡的陰影激發了最原始的求生欲與復仇怒火。
他喉頭湧上腥甜,眼中卻爆發出駭人的凶光。
就在那「清廉」巡撫自以為得手、微微鬆懈的瞬間,奇峰爆發出畢生功力,無視穿胸之劍,凝聚全身殘存之力,一掌狠狠印在巡撫的腦袋!
「噗——!」
巡撫臉上得意的冷笑瞬間凝固,他的臉上甚至都沒有驚愕的表情。
因為他的腦袋沒有了!
腦袋被打爆,當場斃命!
公堂大亂!驚呼、怒吼、刀劍出鞘聲響成一片。
奇峰趁亂拔出胸口的劍,如同負傷的瘋虎。
在縣衙眾差役驚駭的包圍中,硬生生殺出一條血路,憑藉對地形的熟悉和一股悍不畏死的狠勁,最終血染重衣,逃出了曇花縣。
一年後,當他再次回到曇花縣時,身份已截然不同。
他不再是逃犯奇峰,而是新任的奇捕頭。
奇捕頭看著義弟左錢塘那張熟悉的臉,心頭如被鈍刀反覆切割。
他們犯下的第一個錯誤就是不願同流合污。
他們三人看不慣衙中同僚借職務之便敲詐勒索、收受黑錢,更立志要剷除縣內烏煙瘴氣的賭坊與暗娼寮。
他們滿腔熱血,以為是在替天行道,維護法紀。
殊不知,縣城裡那些最賺錢、最污穢的營生,背後站著的,往往就是他們身上這身公服所代表的「衙門」。
捕快、捕頭、文書、縣丞乃至縣令,那點微薄俸祿如何夠花?
權力在手,若不「變現」,難道真喝西北風?
那些賭檔娼館,每月奉上的「孝敬」,早已是衙門裡心照不宣的「灰色俸祿」。
他們三人要掀的,不是幾個地痞流氓的攤子,而是斷了整個縣衙上上下下不少人的財路!
自然成了眾人眼中的異類、公敵,處處受排擠,立功無份,苦差全攬。
是他們錯了嗎?
他們堅信自己沒錯,法理與良心沒錯!
直到那次追捕一名過境的江洋大盜。
這成了他們證明自己、打破僵局的機會。
三人奮勇當先,在一處荒廢寺廟中與大盜殊死搏殺。
而其他同僚捕快、乃至幾位捕頭,卻只在外圍「警戒」、「策應」,冷眼旁觀。
奇峰心裡清楚,這是借刀殺人。
成功了,功勞大家分。失敗了,正好除掉這三個礙眼的刺頭。
他們確實殺了人,也差點被殺。
混戰中,武功最弱的義弟左錢塘,被那大盜一記重手震碎了胸骨,當場氣絕。
他與義兄郝丹紅了眼,拼著受傷,終於將兇徒擒拿歸案。
本以為能用這份血染的功勞,告慰義弟在天之靈,也為自己兄弟正名。
可沒過幾天,那罪證確鑿、本該秋後問斬的江洋大盜,竟莫名其妙地不了了之,甚至某天,已經不在牢房之中。
有人把江洋大盜悄然放走了,而他們並不知道!
他與郝丹驚怒交加,多方奔走打聽,甚至不惜向昔日看不起的胥吏卑躬屈膝、磕頭求問,才隱約探知真相。
那大盜在獄中與縣令密談,獻上了一筆銀子。
那銀子數額驚人,足夠縣令逍遙快活多年。
銀子,有時候比武功還要有用。
買通了法理,也買走了義弟的一條命。
公義何在?
法理何存?
滿腔怒火幾乎要將他們焚燒。
於公,縣令貪贓枉法!
於私,殺弟之仇不共戴天!
兩人商議,決定豁出去,找縣令當面對質,哪怕拼著這身官衣不要。
這便是他們犯的第二個錯誤,過於高估了自己的份量和決心,卻遠遠低估了官場中人的狠辣與無恥。
他們還沒見到縣令,一頂「咆哮公堂、意圖不軌」的帽子就扣了下來。
縣令直接下令,將二人捉拿問罪。
他們豈肯束手就擒?
一場混戰在縣衙爆發。
可雙拳難敵四手,衙中好手眾多,他們漸漸不支。
最後關頭,義兄郝丹死死拖住追兵,讓他尋得空隙翻牆逃走。
而他這一逃,便成了「畏罪潛逃」的鐵證。
郝丹被投入大牢,百般酷刑加身,沒過多久,便傳來郝丹「傷重不治」的消息。
更令人髮指的是,連他留在城中的家小也未得倖免,義嫂被人發現「懸樑自盡」,留下年幼侄兒不知所蹤。
他幾次冒險想要救人、報仇,都因勢單力薄而失敗,反而坐實了「悍匪」的罪名。
悲憤、絕望、仇恨啃噬著他。
就在他幾乎要徹底墮入黑暗時,他聽說有一位以清廉剛直著稱的巡撫大人,將要路過曇花縣。
仿佛抓住最後一根救命稻草,他冒死攔轎喊冤,將血淚冤情和盤托出。
那位巡撫聽罷,果然震怒,當即帶著他返回曇花縣衙,升堂問案,要嚴懲貪官,還他兄弟公道。
公堂之上,面對巡撫的厲聲質問與如山鐵證,縣令面如土色,汗如雨下。
眼見形勢危急,巡撫甚至憤而按劍,欲當場拿下這蛀蟲。
就在所有旁觀者都以為沉冤即將得雪、正義終將降臨的那一剎那!
寒光一閃!
那柄本應斬向貪官的寶劍,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反向刺出,精準無比地洞穿了奇峰的心口!
奇峰愕然低頭,看著沒入胸口的劍鋒,再抬頭,對上的是巡撫那張瞬間變得冰冷而漠然的臉,以及縣令那劫後餘生、混雜著得意與嘲弄的眼神。
這便是他們犯下的第三個,也是最致命的錯誤。
他竟然還相信這官場之中,真有清流!
竟然還天真地以為,這世道之上,真有可以說理的地方!
原來……所謂「清廉巡撫」,不過是更高明,更貪婪的上位者。
他與縣令,本就是一路人,只是他擅長謀名,得了一個清廉的名聲。
在他來之前,縣令早已經奉上了厚禮。
官場之中,哪有什麼銀子不能說通的事?
若是他同樣的奉上了銀子,說不得巡撫為他出頭。
可他兩手空空,就來訴冤,實在是太不規矩了!
直到,劍入心口,他這才明白。
原來,官場無光。
原來,這世道,從無說理之處。
原來,他們從頭到尾,都錯得離譜。
可,他有一點,就是他的心臟在右邊,不在左邊。
這是他唯一的生機!
那本該致命的一劍,只是重創了他的肺葉,偏離了真正的心臟。
劇痛與死亡的陰影激發了最原始的求生欲與復仇怒火。
他喉頭湧上腥甜,眼中卻爆發出駭人的凶光。
就在那「清廉」巡撫自以為得手、微微鬆懈的瞬間,奇峰爆發出畢生功力,無視穿胸之劍,凝聚全身殘存之力,一掌狠狠印在巡撫的腦袋!
「噗——!」
巡撫臉上得意的冷笑瞬間凝固,他的臉上甚至都沒有驚愕的表情。
因為他的腦袋沒有了!
腦袋被打爆,當場斃命!
公堂大亂!驚呼、怒吼、刀劍出鞘聲響成一片。
奇峰趁亂拔出胸口的劍,如同負傷的瘋虎。
在縣衙眾差役驚駭的包圍中,硬生生殺出一條血路,憑藉對地形的熟悉和一股悍不畏死的狠勁,最終血染重衣,逃出了曇花縣。
一年後,當他再次回到曇花縣時,身份已截然不同。
他不再是逃犯奇峰,而是新任的奇捕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