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做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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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世界盃賽程推進,原本散落在街頭巷尾的賭徒們開始向幾個大的投注點匯聚。

  鄭輝換了一身行頭,他把那種填充臉頰的棉花取了出來,換上了筆挺的襯衫和西褲,頭髮梳得一絲不苟,鼻樑上架了一副金絲邊眼鏡。

  現在的他,看起來像個在中環上班剛下班過海來玩的金融精英。

  之前的螞蟻搬家戰術已經結束,本金既然過了一百五十萬,那種幾千塊的波膽已經滿足不了他的胃口。

  雖然波膽賠率高,但容易引起注意。

  買輸贏,雖然賠率低,但勝在盤口大,幾萬甚至十幾萬扔進去,連個水花都濺不起來。

  鄭輝走進賽馬會投注大廳,大廳里人聲鼎沸,煙霧繚繞,每個人手裡都攥著馬經或者波經,嘴裡叼著煙,眼睛死死盯著牆上的大屏幕。

  他走到VIP窗口,裡面的櫃員是個中年大姐,正低頭數著一沓厚厚的港幣。

  「買球。」鄭輝敲了敲玻璃。

  大姐抬起頭,掃了鄭輝一眼,手裡動作沒停:「買哪場?」

  「法國對克羅埃西亞。」

  「買誰贏?」

  鄭輝從公文包里拿出五沓錢,每沓一萬:「法國,五萬。」

  大姐接過錢,熟練地過機、出票。

  「靚仔,眼光不錯,不過克羅埃西亞這屆可是黑馬,蘇克那腳左腳拉小提琴厲害得很,你不怕翻船?」

  鄭輝接過彩票,看了一眼上面的賠率,笑了笑:「黑馬也就是跑到半路,法國是東道主,天時地利人和。」

  大姐把彩票遞出來:「也是,還要不要加注?」

  「不用了,小賭怡情。」

  鄭輝轉身離開,這只是第一站。

  接下來的兩個小時,他跑遍了澳門半島和氹仔的官方投注點。

  每張單子都在五萬到十萬之間,這個數額,既不會觸發大額兌獎的繁瑣審核,也不會讓莊家覺得他有問題。

  半決賽結束,圖拉姆的兩個進球把法國送進了決賽,鄭輝手裡的資金滾到了三百萬。

  ……

  1998年7月12日。

  決戰夜,法蘭西大球場,巴西對陣法國。

  整個澳門街頭巷尾,茶餐廳,酒吧,甚至桑拿房,所有人的目光都盯著電視屏幕。

  「巴西!巴西!」

  「朗拿度!外星人!」(羅納爾多)

  幾乎一邊倒的聲音。

  鄭輝坐在茶餐廳角落裡,桌上放著一杯早就化了冰的奶茶。

  他的口袋裡,揣著十張彩票,分散在全澳十個不同的投注點買的。

  全部買的法國勝,沒有買波膽,沒有買讓球,就是最簡單的勝平負。

  周圍的食客都在拍桌子吼叫。

  「搞什麼!羅納爾多夢遊啊!」

  「施丹!頂進去啦!」(齊達內)

  電視裡,那個禿頂的法國人高高躍起,頭球破門。

  「轟!」

  茶餐廳里一片哀嚎,隔壁桌的大叔把手裡的煙盒狠狠摔在地上:「假球!絕對是假球!巴西怎麼可能這麼踢!」

  鄭輝靜靜地看著屏幕。

  紀錄片裡的畫面和現實重疊。

  齊達內梅開二度,佩蒂特終場鎖定勝局。

  3:0。

  終場哨響的那一刻,茶餐廳里一片寂靜,緊接著是各種罵街和摔杯子的聲音。

  有人抱頭痛哭,有人目光呆滯。

  鄭輝喝乾了杯底最後一口茶水,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下擺。

  他贏了,加上沒拿出來的一半本金,這一波決賽,他的資產總額突破了六百萬。

  六百萬。

  在這個年代,這是一筆可以在北京二環買十套房的巨款。

  第二天上午,中國銀行澳門分行。

  鄭輝坐在VIP室的沙發上,看著工作人員把一疊疊鈔票放進點鈔機。

  「嘩嘩嘩」的聲音聽起來格外悅耳。


  櫃員是個年輕姑娘,看著鄭輝的眼神都在放光,把存摺遞過來的時候,手指有意無意地在鄭輝手背上划過。

  「鄭先生,您的手續辦好了。這是您的新存摺,請收好。」

  鄭輝接過存摺,看了一眼上面那一串零,隨手塞進包里。

  「謝了。」

  鄭輝現在雖然荷爾蒙躁動,但還沒啥心思和這些有正經職業的勾搭,麻煩不好斷是一回事,質量其實也不算很高,沒必要這麼快就交出這輩子的初次。

  他起身,走出銀行大門。外面的陽光依舊毒辣,但他覺得沒那麼刺眼了。

  有了錢,該干正事了。

  他沿著新馬路漫無目的地走著,路過一家音像店,門口的大音箱正轟著任賢齊的《心太軟》。

  「你總是心太軟,心太軟……」

  鄭輝停下腳步,看著櫥窗里貼著的海報。

  四大天王還沒老,謝霆峰剛出道不久,周杰侖還在吳宗憲的辦公室里睡紙箱。

  「咕嚕。」

  肚子叫了一聲,鄭輝拐進旁邊的一家茶餐廳,找了個靠窗的卡座坐下。

  「靚仔,食咩?」

  「凍檸茶,再來個菠蘿油。」

  「好嘞!」

  茶餐廳角落裡的電視機正在放著勁歌金曲。

  鄭輝咬了一口菠蘿油,酥皮掉在桌面上,他盯著電視屏幕。

  屏幕上,四大天王還在霸榜,情歌對唱、苦情歌、備胎歌,充斥著耳膜。

  「愛得好苦…」

  「心好痛…」

  「你為什麼不愛我…」

  鄭輝聽得腮幫子發酸。

  這年頭,歌壇全是這種調調。要麼是都市男女的痴男怨女,要麼是古惑仔的兄弟情義。好像除了談戀愛和砍人,年輕人就沒別的事可幹了。

  要不我去做歌手?

  這個念頭一冒出來,就在腦子裡扎了根。

  相比拍電影,做音樂的門檻低得嚇人。不需要劇組,不需要多大的投資。一張專輯,十首歌,只要歌好,就能火。

  而且,歌手這行,只要紅了,來錢快,名氣大。有了名氣,再轉頭去拍電影,拉投資也容易,還能自己演。

  關鍵是,唱什麼?

  跟著那幫天王天后唱我愛你你愛我?

  鄭輝搖搖頭,他現在這具身體,十八歲。

  十八歲唱那些苦大仇深的失戀情歌,怎麼看怎麼違和。

  十八歲該是什麼樣?

  熱血、中二、不服輸、想日天日地。

  現在的市場上,缺這個。

  缺那種能讓年輕人聽了想在操場上狂奔,想對著天空大喊,想把試卷撕了扔上天的歌。

  勵志,反差,搖滾。

  鄭輝把最後一口凍檸茶吸乾,杯底的冰塊撞擊出嘩啦啦的響聲。

  「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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