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你們的命沒區別
剿匪軍隊臨行前,薩爾照例和蘭伯特吵了一架。
內容無非是前者要求後者:約束軍隊,別做土匪行徑。
後者回復前者:你算個屁!我叔叔才是市長!
不歡而散後,薩爾繼續巡邏,蘭伯特騎著高頭大馬,意氣風發的上路了。
才剛出城沒多遠,隊伍就散成一團,別說行軍隊列了,有些混混甚至嫌罩袍捂在身上太熱,半撕半拽的脫下罩衣,挑在槍尖上,露出罩衣下的明亮板甲。
幾個關係近的小弟乾脆脫離隊伍,用一種極不專業的架勢把戰馬夾在中間。
要是有個善於帶兵打仗的將領在此,一定會被氣的吐血三升。
步兵將領騎馬既是為了開拓視野,也是為了方便遭遇危險時快速跑路,可蘭伯特被小弟夾在中間,跟活靶子一樣。
再看其他兵士勾肩搭背的樣子,哪裡像是要出門剿匪的軍隊,更像是一群要出門喝酒的狐朋狗友。
蘭伯特不以此為辱,反以為榮,騎在馬上大聲道:「薩爾算個什麼東西,小小的城衛軍隊長,還真把自己當個人物了?」
旁邊小弟跟著附和:「沒錯,沒錯。」
「他那個當市長的老子都死了幾年了,還以為自己是人敬人怕的公子哥呢!」
「要不是大哥你攔著,我早就找個由頭把他弄死了。」
「每天繃著個臉,跟所有人都欠他克朗一樣,還是大哥好啊。」
被小弟們吹捧的太過開心,蘭伯特已然飄飄欲仙,只覺得屁股下的馬鞍都軟成了棉花。
……
一口氣行軍小半天,整支隊伍除了騎馬的主將,其他人早就疲憊不堪,出城前的「雄心壯志」,這會兒泄的乾乾淨淨。
兵痞們不是抱怨腿疼腳疼,就是抱怨天氣不好。
蘭伯特也沒好到哪去,平日裡他騎得最多的是妓館中的姑娘,在馬上坐了半天,大腿磨的生疼,要不是在乎面子,已經和小弟們一樣哎喲哎喲的呻吟起來。
最終,行軍三小時的隊伍正式在路邊紮營。
說是紮營,其實就是一群人從補給馬車裡掏出幾張毯子鋪在路邊草地上,再插上兩桿牛堡的旗幟。
沒有探路斥候,沒有巡邏隊……就那麼明目張胆的躺在路邊,喝啤酒吃乾糧。
兩個嫌棄盔甲太重的傢伙,甚至把上身甲脫了,扔進馬車裡,身上披了張罩袍應付了事,也不知道這層棉袍是能擋住弓箭,還是能架住刀槍。
其實隊伍中有一半是被市長收買的老兵,用來保護侄子,以防真遇上土匪,但他們根本不敢違抗蘭伯特的命令。
有一個老兵想要出聲建議,卻被朋友攔住,在耳邊悄聲嘀咕。
「別說話,你真以為他們是去剿匪的?那就是個撈錢的藉口,咱們老老實實跟著,保護好市長的侄子,只要他沒事就行。」
於是,老兵們也有樣學樣的繞著蘭伯特開始修整。
看到這一幕,樹林中的李德嘴角直抽抽。
「真踏馬一群人才,照這個行軍速度怕是兩天都到不了馱馬領。」
也幸虧他中途醒悟,萬一這群兵痞半路出事,被怪物截胡了,他謀劃的再細緻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所以,乾脆就在剿匪軍隊前方不遠處開路。
他在前面悄悄解決了十幾隻怪物,等了半天不見有人跟上,沿著道路策馬一看。
娘希匹!這群痞子居然紮營修整了!
合著他是來當保姆的?!
好在,一群兵痞還在惦記馱馬領的油水,躺了兩小時,就紛紛起身再次前進。
直到第二天中午時分,牛堡的支援終於抵達了他們心心念念的馱馬領。
認路的兵痞指著遠處,高興大喊。
「老大!前面就是馱馬領了!」
「終於到了。」蘭伯特摸著大腿齜牙咧嘴,「兄弟們,到地方先去酒館喝一杯,再去找那個狗屁領主榨一筆賞錢!今晚好好休息,明天讓這群賤民知道什麼才叫『剿匪』!」
「還是跟著老大混好啊,什麼狗屁的薩爾,就知道妨礙咱們兄弟找樂子。」
幾個痞子在一旁起鬨。
蘭伯特意氣風發道:「哈哈!那小子沒幾天好蹦噠了,等我這次剿匪回來,我叔叔自然會為咱們敘功,到時候想個辦法讓他滾蛋,我做隊長,你們都是巡邏隊的頭頭。」
「老大英明!」
「嗯。」
「老大厲害!」
「嗯。」
「老大威武!」
「嗯。」
「老大煞筆!」
「嗯…嗯?」
本來小弟們夸一句,他就嗯一聲,結果耳邊突然傳來一聲辱罵,他都沒反應過來,就點頭了。
回過神來後,當即大怒:「哪個混蛋說的?」
「你爺爺我說的!」
話音落下的同時,一道黑影從路旁的樹林中衝出,眨眼間就扎進了隊伍中。
噌!
長劍出鞘的銳鳴聲炸響。
幾乎是同一時間,明黃色的劍光一閃而過,兩顆大好頭顱落地。
腥臭的血液猶如小噴泉般,從斷頸處沖天而起。
直到血液滴在臉上,這群人才反應過來,他們被襲擊了!
常年欺男霸女,混混們有些氣勢,隊友死後,士氣沒有立即崩潰,而是舉起武器就要反擊。
散亂的隊伍不成型制,盾手散在隊伍後面,長槍手頂在前面,將領更是連指揮都忘了。
老兵們下意識的擋在蘭伯特的馬匹前,刀盾在前,長槍在後,還有一個使把大錘的士兵杵著武器站在中間,視線死死鎖定包圍圈中的敵人。
「死!」
某位兵痞率先出聲,舉起扛在肩上的長槍向下劈砸,其餘痞子紛紛跟上,長槍或直刺,或下砸,靠著人數優勢居然打出了一點氣勢。
被圍在中間的獵魔人反倒笑了一聲。
「嗤…」
聲音雖輕,但掩蓋不了其中包含的輕視。
長槍的威懾力在距離,幾個痞子一沒有盾手配合組成槍陣,二沒有甩槍花迷惑視線,就這麼直挺挺的或劈或刺。
對手是普通人時,還能有點用處,但此時他們的對手是獵魔人,心狠手辣的那種。
李德側向旋身躲過直刺,鋼劍高高架起,擋在長槍中段。
崩…木桿砸在劍刃上,應聲而斷。
劈槍的痞子瞪大眼睛,還不等他說些什麼,李德再次旋身,鋼劍橫掃,又是一顆腦袋高高飛起。
老兵們紛紛咽起唾沫,握著武器的手上有些滑膩。
其中某位老兵突然開口:「獵魔人?!」
他認出了兩把長劍和那身甲冑。
李德快速回頭瞥了他一眼,不管不顧的繼續殺戮。
鋼劍在身邊靈活飛舞,不是磕飛槍尖,就是斬斷槍桿,剩餘的七個兵痞,圍著獵魔人喊打喊殺十幾秒,半點傷害沒打出來不說,還被抓住機會反殺三個。
馬上的蘭伯特終於反應過來:「是你!」
「該死的雜碎!快停下來,我們不是敵人!我叔叔是牛堡市長,他還給你發過賞錢呢!」
傻孩子還以為這裡是牛堡,搬出後台就有用。
卻不料獵魔人無動於衷,猛然間轉守為攻,旋身時不再防禦,明黃的劍光砍人如殺雞,順勢把繞在周圍的兵痞們殺了個乾淨。
咕嘟。
蘭伯特覺得自己嘴巴有點干,被那雙金色貓眼注視時,他甚至沒有勇氣握住劍柄,轉而拍馬就跑!
李德吹了聲口哨,早早等候的煤球猛地從路旁斜刺殺出,結結實實的撞在逃跑的戰馬身上。
吁恢恢……
失去平衡的戰馬哀鳴倒地。
蘭伯特被摔得七葷八素,還沒等眩暈感消退,大腿上就傳來一陣直入骨髓的刺痛,那是股骨被馬匹壓斷後導致的。
「啊!救我!」
然而,沒人去救他,僅剩的幾個老兵正目不轉睛的盯著獵魔人,汗水流進眼睛都不敢眨眼。
頗有氣勢的帶頭老兵拎起戰錘,臉色鐵青:「看來沒法和談了?」
「這話你還是跟那些被他害死的人說吧,現在你能選的只有——被我殺死,亦或自殺。」
動作輕盈向舞了個劍花,甩掉劍身上沾染的血跡後,李德露出笑臉:「我推薦你選擇前者,自我了結很難,而我的劍很快。」
老兵不死心,繼續開口:「他有爵位,他叔叔是市長…」
「打住。」
李德打斷對話,「我不想跟你爭辯什麼賤民的命不是命,貴族的命值千金之類的話題。」
「在我這,他的命、你們的命和平民的命,沒區別。」
內容無非是前者要求後者:約束軍隊,別做土匪行徑。
後者回復前者:你算個屁!我叔叔才是市長!
不歡而散後,薩爾繼續巡邏,蘭伯特騎著高頭大馬,意氣風發的上路了。
才剛出城沒多遠,隊伍就散成一團,別說行軍隊列了,有些混混甚至嫌罩袍捂在身上太熱,半撕半拽的脫下罩衣,挑在槍尖上,露出罩衣下的明亮板甲。
幾個關係近的小弟乾脆脫離隊伍,用一種極不專業的架勢把戰馬夾在中間。
要是有個善於帶兵打仗的將領在此,一定會被氣的吐血三升。
步兵將領騎馬既是為了開拓視野,也是為了方便遭遇危險時快速跑路,可蘭伯特被小弟夾在中間,跟活靶子一樣。
再看其他兵士勾肩搭背的樣子,哪裡像是要出門剿匪的軍隊,更像是一群要出門喝酒的狐朋狗友。
蘭伯特不以此為辱,反以為榮,騎在馬上大聲道:「薩爾算個什麼東西,小小的城衛軍隊長,還真把自己當個人物了?」
旁邊小弟跟著附和:「沒錯,沒錯。」
「他那個當市長的老子都死了幾年了,還以為自己是人敬人怕的公子哥呢!」
「要不是大哥你攔著,我早就找個由頭把他弄死了。」
「每天繃著個臉,跟所有人都欠他克朗一樣,還是大哥好啊。」
被小弟們吹捧的太過開心,蘭伯特已然飄飄欲仙,只覺得屁股下的馬鞍都軟成了棉花。
……
一口氣行軍小半天,整支隊伍除了騎馬的主將,其他人早就疲憊不堪,出城前的「雄心壯志」,這會兒泄的乾乾淨淨。
兵痞們不是抱怨腿疼腳疼,就是抱怨天氣不好。
蘭伯特也沒好到哪去,平日裡他騎得最多的是妓館中的姑娘,在馬上坐了半天,大腿磨的生疼,要不是在乎面子,已經和小弟們一樣哎喲哎喲的呻吟起來。
最終,行軍三小時的隊伍正式在路邊紮營。
說是紮營,其實就是一群人從補給馬車裡掏出幾張毯子鋪在路邊草地上,再插上兩桿牛堡的旗幟。
沒有探路斥候,沒有巡邏隊……就那麼明目張胆的躺在路邊,喝啤酒吃乾糧。
兩個嫌棄盔甲太重的傢伙,甚至把上身甲脫了,扔進馬車裡,身上披了張罩袍應付了事,也不知道這層棉袍是能擋住弓箭,還是能架住刀槍。
其實隊伍中有一半是被市長收買的老兵,用來保護侄子,以防真遇上土匪,但他們根本不敢違抗蘭伯特的命令。
有一個老兵想要出聲建議,卻被朋友攔住,在耳邊悄聲嘀咕。
「別說話,你真以為他們是去剿匪的?那就是個撈錢的藉口,咱們老老實實跟著,保護好市長的侄子,只要他沒事就行。」
於是,老兵們也有樣學樣的繞著蘭伯特開始修整。
看到這一幕,樹林中的李德嘴角直抽抽。
「真踏馬一群人才,照這個行軍速度怕是兩天都到不了馱馬領。」
也幸虧他中途醒悟,萬一這群兵痞半路出事,被怪物截胡了,他謀劃的再細緻也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所以,乾脆就在剿匪軍隊前方不遠處開路。
他在前面悄悄解決了十幾隻怪物,等了半天不見有人跟上,沿著道路策馬一看。
娘希匹!這群痞子居然紮營修整了!
合著他是來當保姆的?!
好在,一群兵痞還在惦記馱馬領的油水,躺了兩小時,就紛紛起身再次前進。
直到第二天中午時分,牛堡的支援終於抵達了他們心心念念的馱馬領。
認路的兵痞指著遠處,高興大喊。
「老大!前面就是馱馬領了!」
「終於到了。」蘭伯特摸著大腿齜牙咧嘴,「兄弟們,到地方先去酒館喝一杯,再去找那個狗屁領主榨一筆賞錢!今晚好好休息,明天讓這群賤民知道什麼才叫『剿匪』!」
「還是跟著老大混好啊,什麼狗屁的薩爾,就知道妨礙咱們兄弟找樂子。」
幾個痞子在一旁起鬨。
蘭伯特意氣風發道:「哈哈!那小子沒幾天好蹦噠了,等我這次剿匪回來,我叔叔自然會為咱們敘功,到時候想個辦法讓他滾蛋,我做隊長,你們都是巡邏隊的頭頭。」
「老大英明!」
「嗯。」
「老大厲害!」
「嗯。」
「老大威武!」
「嗯。」
「老大煞筆!」
「嗯…嗯?」
本來小弟們夸一句,他就嗯一聲,結果耳邊突然傳來一聲辱罵,他都沒反應過來,就點頭了。
回過神來後,當即大怒:「哪個混蛋說的?」
「你爺爺我說的!」
話音落下的同時,一道黑影從路旁的樹林中衝出,眨眼間就扎進了隊伍中。
噌!
長劍出鞘的銳鳴聲炸響。
幾乎是同一時間,明黃色的劍光一閃而過,兩顆大好頭顱落地。
腥臭的血液猶如小噴泉般,從斷頸處沖天而起。
直到血液滴在臉上,這群人才反應過來,他們被襲擊了!
常年欺男霸女,混混們有些氣勢,隊友死後,士氣沒有立即崩潰,而是舉起武器就要反擊。
散亂的隊伍不成型制,盾手散在隊伍後面,長槍手頂在前面,將領更是連指揮都忘了。
老兵們下意識的擋在蘭伯特的馬匹前,刀盾在前,長槍在後,還有一個使把大錘的士兵杵著武器站在中間,視線死死鎖定包圍圈中的敵人。
「死!」
某位兵痞率先出聲,舉起扛在肩上的長槍向下劈砸,其餘痞子紛紛跟上,長槍或直刺,或下砸,靠著人數優勢居然打出了一點氣勢。
被圍在中間的獵魔人反倒笑了一聲。
「嗤…」
聲音雖輕,但掩蓋不了其中包含的輕視。
長槍的威懾力在距離,幾個痞子一沒有盾手配合組成槍陣,二沒有甩槍花迷惑視線,就這麼直挺挺的或劈或刺。
對手是普通人時,還能有點用處,但此時他們的對手是獵魔人,心狠手辣的那種。
李德側向旋身躲過直刺,鋼劍高高架起,擋在長槍中段。
崩…木桿砸在劍刃上,應聲而斷。
劈槍的痞子瞪大眼睛,還不等他說些什麼,李德再次旋身,鋼劍橫掃,又是一顆腦袋高高飛起。
老兵們紛紛咽起唾沫,握著武器的手上有些滑膩。
其中某位老兵突然開口:「獵魔人?!」
他認出了兩把長劍和那身甲冑。
李德快速回頭瞥了他一眼,不管不顧的繼續殺戮。
鋼劍在身邊靈活飛舞,不是磕飛槍尖,就是斬斷槍桿,剩餘的七個兵痞,圍著獵魔人喊打喊殺十幾秒,半點傷害沒打出來不說,還被抓住機會反殺三個。
馬上的蘭伯特終於反應過來:「是你!」
「該死的雜碎!快停下來,我們不是敵人!我叔叔是牛堡市長,他還給你發過賞錢呢!」
傻孩子還以為這裡是牛堡,搬出後台就有用。
卻不料獵魔人無動於衷,猛然間轉守為攻,旋身時不再防禦,明黃的劍光砍人如殺雞,順勢把繞在周圍的兵痞們殺了個乾淨。
咕嘟。
蘭伯特覺得自己嘴巴有點干,被那雙金色貓眼注視時,他甚至沒有勇氣握住劍柄,轉而拍馬就跑!
李德吹了聲口哨,早早等候的煤球猛地從路旁斜刺殺出,結結實實的撞在逃跑的戰馬身上。
吁恢恢……
失去平衡的戰馬哀鳴倒地。
蘭伯特被摔得七葷八素,還沒等眩暈感消退,大腿上就傳來一陣直入骨髓的刺痛,那是股骨被馬匹壓斷後導致的。
「啊!救我!」
然而,沒人去救他,僅剩的幾個老兵正目不轉睛的盯著獵魔人,汗水流進眼睛都不敢眨眼。
頗有氣勢的帶頭老兵拎起戰錘,臉色鐵青:「看來沒法和談了?」
「這話你還是跟那些被他害死的人說吧,現在你能選的只有——被我殺死,亦或自殺。」
動作輕盈向舞了個劍花,甩掉劍身上沾染的血跡後,李德露出笑臉:「我推薦你選擇前者,自我了結很難,而我的劍很快。」
老兵不死心,繼續開口:「他有爵位,他叔叔是市長…」
「打住。」
李德打斷對話,「我不想跟你爭辯什麼賤民的命不是命,貴族的命值千金之類的話題。」
「在我這,他的命、你們的命和平民的命,沒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