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釜底抽薪,送你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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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聽席坐滿了人。

  開庭前不允許拍照,但記者們仍然把相機對準了被告席,那裡任何一個表情都可能成為明天的頭條。

  這是星辰控股與盛世華彩等幾十家內容公司的版權終審。

  這場官司的判決,將影響未來十年內容產業的規則。

  蘇青影坐在顧明身旁,她曾在華爾街操作過百億美金的併購案,此刻手心也有些潮濕。

  她低聲提醒:

  「對方請的是君臨律所的首席合伙人,張承安。他從業三十年,沒有輸過官司。而且,今天的陪審團里,有兩個是他的學生。」

  這是沈國棟動用了他剩下的人脈,設下的一個局。

  顧明靠在椅背上,神態輕鬆。

  「肅靜!」

  法槌落下,庭審正式開始。

  張承安站了起來。

  他年過六旬,頭髮梳得很整齊,戴著金絲眼鏡。

  他一開口,法庭里變得很安靜。

  「審判長,各位陪審員。我的當事人,沈國棟先生,以及幾十家內容創作公司,今天站在這裡,是為了維護一種秩序。」

  他的聲音沉穩洪亮,陳述中帶著一種道義感。

  「被告,星辰控股,利用其開發的短視頻平台,在過去幾個月里,公然誘導用戶,使用未經授權的音樂、電影片段進行二次創作,為被告公司獲取了巨額利益!」

  這個指控很狠,直指問題的核心。

  張承安一揮手,背後的大屏幕上,立刻出現了星辰平台活動的截圖。

  「請看!『參與翻拍,贏取虛擬偶像零的限定獎勵』!這就是誘導!」

  「星辰控股,作為一個擁有海量用戶的平台,沒有盡到審查和監管的義務,反而用獎勵為誘餌,讓成千上萬的普通用戶,變成了他們侵權的工具!」

  「我們起訴一個帳號,他們就催生一萬個帳號。我們要求下架一首歌,他們就讓全網翻唱出一百個版本!」

  「這是一種有預謀、有組織的,針對內容版權體系的破壞!」

  「根據《信息保護》第二十三條,若網絡服務提供者明知或應知其服務被用於侵權,卻未採取必要措施,或從中直接獲得經濟利益,則構成教唆、幫助侵權,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因此,我們請求法庭判決,星辰控股不僅應對其平台所有侵權內容,承擔總計二十七億的連帶賠償責任,更應永久性關停其平台!」

  話音落下,全場一片譁然。

  張承安的邏輯很清晰。

  他沒有討論單個的侵權行為,而是直接將星辰控股定義為主犯,將所有用戶定義為從犯。

  這個指控讓顧明陷入了兩難。

  如果承認誘導侵權,公司會因巨額賠償而破產。

  如果為了自保而去起訴用戶,又會失去所有用戶。

  無論怎麼選,都是輸。

  沈國棟坐在原告席上,慘白的臉上,終於露出了一絲得意的笑。

  他在商業上輸了。

  但在規則里,在他玩了幾十年的規則里,他覺得顧明還嫩了點。

  「被告方,可以開始陳述。」

  法官的聲音響起。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顧明身上。

  「審判長,我反對!」

  張承安立刻說,「顧明先生是公司的董事長,他的陳述不具備技術專業性!」

  「反對無效。」

  法官看了顧明一眼,淡淡的說,「我想聽聽,這位創造了星辰的人,對規則的理解。」

  法庭里很安靜。

  顧明走上證人席,沒有看對面的律師團,也沒有看旁聽席。

  他對著話筒,平靜的開口。

  「在開始陳述前,我想先問張律師一個問題。」

  「一個菜刀廠,生產了一把菜刀。有一個人,用這把菜刀殺了人。請問,是這個人的錯,還是菜刀廠的錯?」

  張承安眉頭一皺:

  「當然是人的錯,這種比喻沒有意義。」


  「很好。」

  顧明笑了,「那麼,一個電信公司,拉了一根網線。有一個人,用這根網線散布謠言。請問,是這個人的錯,還是電信公司的錯?」

  張承安的臉色變了:

  「你這是強詞奪理!電信公司只是提供了通道,它無法預知用戶會傳輸什麼內容!」

  「完全正確!」

  顧明的聲音提高了一些。

  「星辰平台,和電信公司一樣,我們提供的是工具,是信息流轉的通道!我們是中立的!」

  「張律師剛剛提到了《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的『明知或應知』。那麼,我想請問,在一個每秒鐘就有超過十萬條視頻上傳的星辰平台,我們如何『知道』,哪一條視頻,用了哪一首歌的哪一個片段,是侵權的?」

  「是靠人工審核嗎?一個審核員,一天不吃不喝可以審核一千條視頻。我們每日的新增視頻,是一億條。這意味著,為了滿足對方律師『應該知道』這個要求,我需要僱傭十萬名審核員。這十萬名審核員,還需要精通全世界所有國家、所有語種的版權法,並且把有史以來所有的音樂、電影、圖片,全部記在腦子裡。」

  「這不現實。」

  顧明的話,讓在場的人都陷入了思考。

  是的,在網際網路時代,信息量太大,「明知」幾乎不可能完成。

  「所以,我們選擇用另一種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

  顧明打了個響指。

  他身後的星辰法務團隊,立刻將一份文件呈遞給法官。

  「我們從公司成立的第一天起,就投入了超過三個億,開發了一套『星辰天盾』人工智慧審查系統。」

  「這套系統,擁有國內完整的正版影音資料庫。任何視頻上傳,它都會在0.1秒內,通過聲紋比對、關鍵幀抽取等技術,完成與資料庫的比對。一旦發現侵權嫌疑,系統會立刻對該視頻進行限流、下架,並向上傳者發出侵權警告。」

  「在過去三個月,我們的AI,總計主動下架了超過六千萬條涉嫌侵權的視頻,攔截了九百七十萬次惡意上傳。這個效率,是人工審核的一百萬倍。」

  「我們沒有誘導侵權,反而是國內唯一一家在用AI主動保護版權的公司!」

  「我們做的,遠比法律要求的『通知-刪除』原則,要多得多!」

  「這就是我們給出的答案。面對海量信息,我們選擇的不是建一座小堤壩,而是創造一個能夠自我進化、自動淨化的系統!」

  顧明看著臉色已經開始發白的張承安,繼續說道:

  「法律的『避風港原則』,是為了保護我們這種『通道』的生存。因為立法者明白,如果菜刀廠要為殺人犯負責,那世界上,就不會再有菜刀廠了。」

  「而今天,原告方,卻要求我們,為那百萬分之一的、AI也無法識別的、漏網的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他們的要求,不是在維護版權。他們是在殺死『通道』。」

  一番話說完,全場安靜。

  所有人都被顧明描述的AI版權保護前景震撼了。

  他根本沒有在辯論。

  他用超前的認知,讓對方基於舊規則的指控變得可笑。

  但這還沒完。

  「我的陳述完了。」

  顧明對著法官微微鞠躬,「現在,我代表星辰控股,向法庭遞交一份反向索賠申請!」

  反向索賠?

  「我們控告原告方,沈國棟先生,及其代理律師團隊,涉嫌惡意訴訟!」

  「他們明知我方的技術和商業模式,符合『避風港原則』的免責條款,卻依舊濫用訴訟權利,試圖通過訴訟,達成其在商業競爭中無法達成的、拖垮我方公司的目的!」

  「同時,」顧明的聲音變冷,「我們還要向法庭舉報原告方,存在妨害作證行為!」

  他再次打了個響指。

  大屏幕上畫面一閃。

  出現了一段監控錄像。

  畫面里,是君臨律所的一位年輕律師,正在將一個厚厚的信封,塞給一位本該作為星辰方證人出庭的、獨立音樂平台的創始人。

  緊接著,是一段清晰的錄音。


  「……張律交代了,只要你明天不出庭,或者出庭了,就說星辰的『音頻引擎』只是個噱頭,這三十萬,就是你的了……」

  張承安的臉瞬間沒了血色。

  他踉蹌的後退一步,差點癱倒在地。

  原告席上,沈國棟的瞳孔縮了起來。

  他完了。

  他意識到,自己不僅輸了這場官司,還將因為惡意訴訟和妨害作證,面臨巨額反向賠償,甚至是刑事指控。

  顧明從一開始,就不是想贏。

  他是想把自己送進監獄。

  「噗——」

  沈國棟喉頭一甜,一口血猛的噴了出來,濺紅了身前的桌案。

  他在法庭上當眾失態。

  ……

  半小時後。

  法庭宣判。

  「經合議庭評議,現宣判如下:」

  「一,駁回原告沈國棟等人對被告星辰控股的全部訴訟請求。」

  「二,被告星辰控股,其運營模式符合避風港原則,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三,受理被告星辰控股對原告沈國棟等人的惡意訴訟反向索賠。經核算,判決原告方,賠償被告方因本次訴訟造成的經濟損失、商譽損失,共計:三億人民幣。」

  「四,將原告方涉嫌妨害作證、商業賄賂等犯罪線索,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閉庭!」

  法槌落下,發出清脆的響聲。

  顧明走出法院大門,陽光刺眼,身後湧來許多記者。

  沈麗安攔住了他的去路。

  她死死的盯著顧明,聲音顫抖的說出了一句話,讓顧明愣住了。

  「就在開庭前,我收到消息……」

  「我爸……他把手裡所有的股份、信託、還有那些見不得光的海外資產……」

  「全部,無償轉讓給了一個……叫『A.M.E.』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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