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紅心神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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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鐵爪回收公司門口,這兩天格外熱鬧。

  幾個穿著花哨的年輕人蹲在街對面,手裡拿著手機,對著廠房大門拍來拍去。

  「就是這兒?」其中一個黃毛問。

  「對對對,網上說的那個,救人的華裔就是這兒的頭兒。」另一個瘦子壓低聲音,「你看那牌子,鐵爪回收有限公司,錯不了。」

  黃毛眯著眼睛看了半天,咂了咂嘴:

  「看著也不怎麼樣啊,一個收破爛的。」

  「你懂什麼!」瘦子白了他一眼,「人家那是真本事,爆炸的時候一個人衝進去,救了十幾個人!你行你上啊?」

  黃毛訕訕地笑了笑,沒再說話。

  這樣的對話,這兩天在羅尼社區隨處可見。

  有來看熱鬧的,有來採訪的,有來蹭熱度的,還有幾個鬼鬼祟祟、不知道什麼來路的。

  莫里斯站在回收廠二樓的窗邊,看著下面那些探頭探腦的人,眉頭微微皺起。

  「第幾批了?」他問。

  旁邊的小弟想了想:「今天第三批了,聖父。」

  莫里斯沉默了幾秒,然後轉身:

  「繼續盯著,別讓他們亂闖。」

  「是。」

  他走下樓,開車回到羅森的住所。

  書房的門,依然緊閉著。

  從那天晚上回來之後,聖父就把自己關在裡面,整整兩天了。

  期間不吃不喝,沒有任何動靜,只有那扇門縫裡透出的燈光,告訴莫里斯,裡面的人還在不知道忙活著什麼。

  莫里斯站在門口,看著那扇緊閉的門,沉默了很久。

  他不知道聖父在裡面做什麼。

  但他知道,能讓聖父這樣廢寢忘食的,一定是大事。

  他輕輕嘆了口氣,轉身離開。

  第三天清晨。

  市政府的人來了。

  一個三十來歲的男人,穿著筆挺的西裝,臉上掛著職業化的笑容。

  「莫里斯先生,」他一開口,語氣里就帶著一股急切,

  「羅森先生呢?市政府這邊的合作事項,還有市長大人給羅森先生的親筆信,都需要加急處理。」

  莫里斯站在門口,面色平靜:

  「聖父在忙。」

  「忙?」那男人愣了一下,「可是外面輿論已經炸鍋了,這兩天關於羅森先生的報導鋪天蓋地,市長大人希望他能儘快站出來,配合我們做一些宣傳。」

  他頓了頓,往前湊了一步,壓低聲音:

  「莫里斯先生,您知道嗎?現在網上已經有人在組織『朝聖團』,說要來羅尼社區看望這位『休斯頓英雄』,如果羅森先生再不露面,那些人的情緒可能會失控。」

  莫里斯的眉頭微微動了一下。

  朝聖團?

  他想起那天晚上,羅森在車上說的話,『他們會像朝聖一樣,來到羅尼社區,來到我們身邊。』

  聖父說的,竟然這麼快就應驗了。

  「我知道您很急,」莫里斯收回思緒,語氣依然平靜,「但聖父真的在忙,兩天兩夜沒出來了,我也不好打擾。」

  「兩天兩夜?」那男人瞪大眼睛,「他在忙什麼?」

  莫里斯沒有回答。

  他只是搖了搖頭。

  那男人急得直跺腳:

  「可是,可是市長那邊催得緊啊!明天就要開新一輪發布會了,羅森先生必須在場!不然那些記者又要亂寫!」

  話音剛落。

  嘎吱。

  門開了。

  兩人同時轉頭。

  羅森站在門口。

  他的衣服還是那天晚上穿的那身,但整個人卻精神得很,目光炯炯,臉上不見半點疲憊。

  那市政府的人看得一愣。

  兩天兩夜不吃不喝,還能這樣?

  「羅森先生!」他立刻迎上去,臉上堆滿笑容,「您可算出來了!市長大人讓我——」


  羅森抬起手,制止了他。

  他的目光掃過那個官員,然後又收回,落在莫里斯身上。

  「莫里斯。」

  莫里斯立刻上前一步:「在,聖父。」

  羅森從懷裡掏出一個東西。

  那是一個白色的小冊子。

  封面上,用燙金的字體寫著四個字——

  《鐵爪秘典》。

  他把冊子塞進莫里斯手裡,然後微微側過頭,在他耳邊低語:

  「從今以後,我鐵爪幫,便以這本小冊子中的理念和思想,作為核心綱領。」

  莫里斯的手微微一顫。

  他低頭看著手裡的冊子,翻開第一頁。

  密密麻麻的字跡,工整而有力。

  他抬起頭,看著羅森,眼中閃過一抹複雜的神色。

  原來聖父這兩天——

  是在做這個。

  一幫之綱領,通常需要數年乃至數十年的積澱才能成形,凱文聖父窮盡一生,也只寫出了《鐵爪秘典》的第一版,第二版還未完成就去世了。

  而聖父......

  只用了兩天。

  莫里斯不知道的是,這根本不是羅森憑空寫出來的。

  這套書房裡,有一套書籍。

  那是凱文聖父留下的遺物,一套完整的,來自遙遠東方,包含著那個偉人的所有思想的著作。

  羅森第一次看到的時候也愣了愣,不知道凱文是怎麼在美利堅搞到這東西的。

  但現在,他無比慶幸有這套書。

  因為這本書,即使放眼整個東大歷史,乃至是全世界,甚至整個人類歷史,用謙虛一點的說法,都是百分比能排進前三的思想著作。

  而如今,這本書,就在他的手邊

  他只需要照貓畫虎,把那些思想稍微「魔改」一下,讓它更適合美利堅的國情,更適合鐵爪幫的現狀,完全夠用了。

  不過,想像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羅森在實際操作的時候發現,即使是所謂的魔改可能都要一般人十數年的努力!

  因為這本書籍本來就是一個極其完整的思想大綱,每改一處都有可能牽一髮而動全身,再加上書籍上的那些思想,和這個國家的底色,衝突的太狠了。

  在那個遙遠的東方,神權從來不是主流,人民是歷史的創造者,人民是最終的評判者。

  但在這個國家——

  神才是至高無上的。

  上帝才是最終的評判者。

  那些思想里最核心的東西,放在這裡,就是大逆不道。

  羅森對著那些文字,整整琢磨了一天。

  改?怎麼改?

  如果刪掉那些核心的思想,那這本冊子還有什麼意義?

  如果不刪,那這本冊子發出去,會不會被那些虔誠的信徒視為異端?

  直到第二天深夜,他想通了。

  不改。

  他一個字都不改。

  已經沒有時間了,他必須儘快弄出一套可以快速普及的可以適配組織發展,適配思想信仰的政治思想總綱。

  不然,隨著幫派的快速擴展,各種魚龍混雜的人加入鐵爪幫,鐵爪幫即使在短期內變得欣欣向榮,隨著時間的發展也會變成一個新的毒瘤。

  即使是當初的東大,即使有著偉人統領,即使得了天時,得了民意,也是吃了不知道多少苦,才熬了過來。

  如今有這麼一個巨人在他面前,他為什麼要改!

  那些「大逆不道」的東西,他要全留著。

  至於怎麼讓信徒接受——

  呵呵。

  他羅森,可是掌控了超凡力量的「上帝使者」。

  那些思想再大逆不道,從他嘴裡說出來,那就是神諭。

  那些教堂里的神父再虔誠,在他面前,也得乖乖低頭。

  至於不服的——

  他不介意讓那些人見識一下,什麼叫真正的「神罰」,巫鬼娃娃他可是一直還沒用呢。


  想通了這一點,剩下的就簡單了。

  他只需要把那些思想,用帶著宗教意味的語言「翻譯」一遍。

  把「人民當家作主」,變成「上帝的子民應當自己主宰自己的命運」。

  把「階級鬥爭」,變成「對抗那些披著人皮的魔鬼」。

  把「推翻壓迫」,變成「洗淨這個墮落世界的罪惡」。

  兩天兩夜。

  他終於完成了這本《鐵爪秘典》。

  此刻,這本冊子正靜靜躺在莫里斯手中。

  莫里斯看著羅森的眼睛,沉默了兩秒,然後鄭重地點了點頭,把冊子收進懷裡。

  他相信聖父的判斷。

  就像他當年相信凱文聖父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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