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讓整個倫敦沉默的男人
第85章 讓整個倫敦沉默的男人
正如一位偉人所言:「黨內無派,千奇百怪。」
文學藝術自然也是劃分為了種種主義。
如果從宏觀的歷史角度來說,正如「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啟蒙運動」這些偉大的思想解放運動一般,文學家們也要在一面旗幟下匯聚,凝聚成力量去推動思想的進步。
但其實,本質上說白了,就在搶奪話語權。
文學圈就這麼大塊兒地,你的話語權多了,我的話語權不就少了?
不幹掉上面的大佬,哪來的地方給你出頭?
所以新人報團取暖是很有必要的......而這時候,「主義」就很重要了..
正如米歇爾所意料的那樣,除了《倫敦快訊》這種米歇爾的鐵桿,倫敦的輿論界對米歇爾的新理論的態度反響相當一般。
反而把報導的重點放在了米歇爾戲劇性的演講過程中..
這文學圈的天是真他喵的黑啊......什麼時候才能亮起來啊..
看來自己還得繼續沉澱沉澱....
就這樣,時間過去了好幾天。
轉眼間,新一期的《本特利雜記》就要發售了。
這天清晨,天還未亮透,倫敦的街頭就上演了難得一見的奇景。
以往只有在「王室慶典」或是「麵包騷亂」時才會出現的長隊,此刻密密麻麻地盤踞在各大報攤前。
隊伍里的人來自倫敦的每一個角落,彼此的身份差距懸殊。
然而此時,他們卻出現在了同一個隊伍中。
這裡面,有穿著還算講究,哈著白氣,替主人排隊的馬車夫。
也有裹緊了單薄外衣,凍得瑟瑟發抖,靠一身正氣取暖的碼頭工人。
甚至還有幾個明顯是工廠學徒的半大孩子,攥著好不容易一起湊齊的硬幣,踮著腳焦急地向前張望。
所有人的臉上,都寫滿了同一種情緒。
那是一種焦灼的等待與期盼。
大半個月了!
該死的米歇爾,你知道,這些日子我們是怎麼過的嗎?
整整大半個月,整個倫敦都在為了那個該死的「RACHE」而瘋狂!
上半部《血字的研究》連載留下了一個太過刁鑽的鉤子,把所有讀者的心都懸在了半空中。
這簡直就像螞蟻在身上爬一般難受.....
兇手到底是誰?
那個叫福爾摩斯的奇怪偵探,究竟要如何解開這個謎題?
這些都牽動著全倫敦讀者的心。
來了!
當第一輛運送雜誌的馬車出現在街角時,人群中立刻爆發出了一陣騷動。
報童們甚至來不及叫賣,就被洶湧的人潮團團圍住。
硬幣叮叮噹噹地砸在木板上,一疊疊嶄新的雜誌以驚人的速度消失..
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卻讓整個倫敦陷入了一種詭異的氛圍。
拿到雜誌的人,沒有一個發出勝利的歡呼。
他們的第一反應,出奇地一致。
無論是坐在馬車裡,立刻點亮了煤油燈的紳士,還是隨便找了個台階蹲下的苦力。
所有人都迫不及待地翻開了雜誌,找到了那一頁。
然後,世界安靜了。
整座城市似乎被按下了暫停鍵。
馬車夫忘記了催促馬匹,任由車輛停在路中央。
吃著早餐的紳士忘記了咀嚼,任由嘴裡的燻肉變得冰冷。
辦公室的書記員們,完全無視了上司憤怒的咆哮。
倫敦只剩下了一種聲音,那就是紙張翻動的「沙沙」聲。
讀者們帶著自己這大半個月來五花八門的猜測,一頭扎進了故事的下半部分。
他們跟著福爾摩斯的腳步,重新審視著那些他們早已爛熟於心的線索。
牆上的血字....
...現場的菸灰.......出租馬車的車轍印記...
當看到福爾摩斯用那冷靜到近乎殘酷的「演繹法」,將所有看似無關的細節串聯起來。
像剝洋蔥一樣,一層層揭開真相時,無數讀者感覺自己的頭皮都要炸開了!
一股恍然大悟的感覺直衝天靈蓋!
「原來是這樣!」
一個年輕的銀行職員在辦公室里失聲驚呼,立刻引來了同事們詫異的注視。
但他毫不在意,只是用一種近乎顫抖的聲音喃喃自語:「天啊.......所有的線索........原來都藏在上半部里!」
是的!
這才是最讓人震撼的地方!
作者米歇爾根本沒有在下半部憑空捏造任何新的線索!
所有的伏筆,所有的關鍵,都明明白白地寫在了上半部里!
只是他們自己,就像故事裡蘇格蘭場那兩個愚蠢的警探一樣,徹徹底底地視而不見了!
這種感覺太奇妙了。
就好像自己的智商被作者毫不留情地按在地上反覆摩擦,可靈魂深處卻湧起一股難以言喻的快感。
一種被智慧和推理徹底征服的,酣暢淋漓的爽快!
這樣的故事在倫敦無數的場景中上演著..
「混蛋!我怎麼就沒想到!」
閃電街的廉價酒館裡,老傑克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震得啤酒沫飛濺。
他懊惱地抓著自己的頭髮,為自己之前的愚蠢猜測而臉紅。
西區的診所里,托馬斯醫生遵循了自己的諾言。
專門為《血字的研究》留下了一天休息的時間。
當真相揭露的那一刻,一股無與倫比的成就感填滿了他的心房。
「真是太酣暢淋漓的閱讀體驗!」
「就是如果米歇爾不斷章就好了!」
整個倫敦,在這一刻,都沉浸在這種恍然大悟的巨大精神衝擊之中!
如果說《血字的研究》是一枚重磅炸彈,將所有人的腦子都炸得嗡嗡作響。
那麼,同期連載的另一篇短篇小說《銀額馬》,則像一把鋒利的刀刃,精準地剖開了他們思維的盲區。
短小的篇幅,但同樣的震撼!
而且和《血字的研究》不同,《銀額馬》是完整的一篇。
沒有斷章!可以一次看個爽!
當讀者們心滿意足地看完《血字的研究》,意猶未盡地翻到下一篇。
當看到《銀額馬》這個標題時,他們本以為這只是個餐後甜點。
可當他們讀到福爾摩斯向警探格雷戈里提出那個著名的問題時,剛剛平復下去的頭皮,再一次繃緊了。
「有沒有什麼別的細節,是你覺得需要引起我注意的?」
「只有一件,那就是狗在夜間的不尋常舉動。」
「在那天夜裡,狗的反應是奇怪的。」
「那天晚上,狗沒有什麼異常反應啊。」
「這正是奇怪的地方。」
是啊,沒有異常就是最大的異常!
我怎麼就沒有想到呢!
這段對話,像一道閃電,劈開了所有讀者的思維定式。
原來,沒有發生的事情,居然比發生的事情更重要!
這個理念實在太過新穎,太過震撼,以至於很多人反覆讀了好幾遍,才琢磨出其中的味道.......
緊接著,一股狂熱的模仿浪潮,毫無徵兆地席捲了整個倫敦。
閃電街的廉價酒館裡,氣氛前所未有的古怪。
工人們不再鑑證或是抱怨工錢,而是三三兩兩地湊在一起,用一種審視的目光打量著彼此。
「老傑克,你今天靴子上的泥點是紅色的,而且質地很粘。」
曾經的書記員湯姆,煞有介事地推了推根本不存在的眼鏡,學著福爾摩斯的腔調分析起來。
「根據我的推斷,你早上一定去過泰晤士河下游的磚廠附近,因為只有那裡的土壤是這樣的。」
老傑克愣了一下,隨即大怒:「放屁!老子早上是去幫隔壁寡婦修了煙囪!」
「哦?」湯姆的眼睛亮了。
「那麼你袖口上這塊不起眼的白色灰漬,想必就是煙囪灰了?」
「還有你和寡婦的故事該說說了.
「」
酒館裡頓時爆發出一陣鬨笑。
倫敦的街頭巷尾,在一夜之間,湧現出了無數個「野生福爾摩斯」。
人們開始熱衷於從朋友的衣著、談吐、甚至是懷表上的劃痕里,尋找所謂的「線索」,並進行一番漏洞百出的推理。
儘管這些模仿大多以笑話收場,但所有人都樂此不疲。
夏洛克.福爾摩斯這個名字,和他那獨特的思考方式,已經成了一種新的時尚。
其風靡程度,甚至超過了公爵夫人的八卦和泰晤士河裡的雙頭怪魚.
然而,當全倫敦的民眾都沉浸在這場「全民偵探」的遊戲中的時候。
在倫敦有一個地方,卻是一片愁雲慘澹.
正如一位偉人所言:「黨內無派,千奇百怪。」
文學藝術自然也是劃分為了種種主義。
如果從宏觀的歷史角度來說,正如「文藝復興」、「宗教改革」、「啟蒙運動」這些偉大的思想解放運動一般,文學家們也要在一面旗幟下匯聚,凝聚成力量去推動思想的進步。
但其實,本質上說白了,就在搶奪話語權。
文學圈就這麼大塊兒地,你的話語權多了,我的話語權不就少了?
不幹掉上面的大佬,哪來的地方給你出頭?
所以新人報團取暖是很有必要的......而這時候,「主義」就很重要了..
正如米歇爾所意料的那樣,除了《倫敦快訊》這種米歇爾的鐵桿,倫敦的輿論界對米歇爾的新理論的態度反響相當一般。
反而把報導的重點放在了米歇爾戲劇性的演講過程中..
這文學圈的天是真他喵的黑啊......什麼時候才能亮起來啊..
看來自己還得繼續沉澱沉澱....
就這樣,時間過去了好幾天。
轉眼間,新一期的《本特利雜記》就要發售了。
這天清晨,天還未亮透,倫敦的街頭就上演了難得一見的奇景。
以往只有在「王室慶典」或是「麵包騷亂」時才會出現的長隊,此刻密密麻麻地盤踞在各大報攤前。
隊伍里的人來自倫敦的每一個角落,彼此的身份差距懸殊。
然而此時,他們卻出現在了同一個隊伍中。
這裡面,有穿著還算講究,哈著白氣,替主人排隊的馬車夫。
也有裹緊了單薄外衣,凍得瑟瑟發抖,靠一身正氣取暖的碼頭工人。
甚至還有幾個明顯是工廠學徒的半大孩子,攥著好不容易一起湊齊的硬幣,踮著腳焦急地向前張望。
所有人的臉上,都寫滿了同一種情緒。
那是一種焦灼的等待與期盼。
大半個月了!
該死的米歇爾,你知道,這些日子我們是怎麼過的嗎?
整整大半個月,整個倫敦都在為了那個該死的「RACHE」而瘋狂!
上半部《血字的研究》連載留下了一個太過刁鑽的鉤子,把所有讀者的心都懸在了半空中。
這簡直就像螞蟻在身上爬一般難受.....
兇手到底是誰?
那個叫福爾摩斯的奇怪偵探,究竟要如何解開這個謎題?
這些都牽動著全倫敦讀者的心。
來了!
當第一輛運送雜誌的馬車出現在街角時,人群中立刻爆發出了一陣騷動。
報童們甚至來不及叫賣,就被洶湧的人潮團團圍住。
硬幣叮叮噹噹地砸在木板上,一疊疊嶄新的雜誌以驚人的速度消失..
然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卻讓整個倫敦陷入了一種詭異的氛圍。
拿到雜誌的人,沒有一個發出勝利的歡呼。
他們的第一反應,出奇地一致。
無論是坐在馬車裡,立刻點亮了煤油燈的紳士,還是隨便找了個台階蹲下的苦力。
所有人都迫不及待地翻開了雜誌,找到了那一頁。
然後,世界安靜了。
整座城市似乎被按下了暫停鍵。
馬車夫忘記了催促馬匹,任由車輛停在路中央。
吃著早餐的紳士忘記了咀嚼,任由嘴裡的燻肉變得冰冷。
辦公室的書記員們,完全無視了上司憤怒的咆哮。
倫敦只剩下了一種聲音,那就是紙張翻動的「沙沙」聲。
讀者們帶著自己這大半個月來五花八門的猜測,一頭扎進了故事的下半部分。
他們跟著福爾摩斯的腳步,重新審視著那些他們早已爛熟於心的線索。
牆上的血字....
...現場的菸灰.......出租馬車的車轍印記...
當看到福爾摩斯用那冷靜到近乎殘酷的「演繹法」,將所有看似無關的細節串聯起來。
像剝洋蔥一樣,一層層揭開真相時,無數讀者感覺自己的頭皮都要炸開了!
一股恍然大悟的感覺直衝天靈蓋!
「原來是這樣!」
一個年輕的銀行職員在辦公室里失聲驚呼,立刻引來了同事們詫異的注視。
但他毫不在意,只是用一種近乎顫抖的聲音喃喃自語:「天啊.......所有的線索........原來都藏在上半部里!」
是的!
這才是最讓人震撼的地方!
作者米歇爾根本沒有在下半部憑空捏造任何新的線索!
所有的伏筆,所有的關鍵,都明明白白地寫在了上半部里!
只是他們自己,就像故事裡蘇格蘭場那兩個愚蠢的警探一樣,徹徹底底地視而不見了!
這種感覺太奇妙了。
就好像自己的智商被作者毫不留情地按在地上反覆摩擦,可靈魂深處卻湧起一股難以言喻的快感。
一種被智慧和推理徹底征服的,酣暢淋漓的爽快!
這樣的故事在倫敦無數的場景中上演著..
「混蛋!我怎麼就沒想到!」
閃電街的廉價酒館裡,老傑克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震得啤酒沫飛濺。
他懊惱地抓著自己的頭髮,為自己之前的愚蠢猜測而臉紅。
西區的診所里,托馬斯醫生遵循了自己的諾言。
專門為《血字的研究》留下了一天休息的時間。
當真相揭露的那一刻,一股無與倫比的成就感填滿了他的心房。
「真是太酣暢淋漓的閱讀體驗!」
「就是如果米歇爾不斷章就好了!」
整個倫敦,在這一刻,都沉浸在這種恍然大悟的巨大精神衝擊之中!
如果說《血字的研究》是一枚重磅炸彈,將所有人的腦子都炸得嗡嗡作響。
那麼,同期連載的另一篇短篇小說《銀額馬》,則像一把鋒利的刀刃,精準地剖開了他們思維的盲區。
短小的篇幅,但同樣的震撼!
而且和《血字的研究》不同,《銀額馬》是完整的一篇。
沒有斷章!可以一次看個爽!
當讀者們心滿意足地看完《血字的研究》,意猶未盡地翻到下一篇。
當看到《銀額馬》這個標題時,他們本以為這只是個餐後甜點。
可當他們讀到福爾摩斯向警探格雷戈里提出那個著名的問題時,剛剛平復下去的頭皮,再一次繃緊了。
「有沒有什麼別的細節,是你覺得需要引起我注意的?」
「只有一件,那就是狗在夜間的不尋常舉動。」
「在那天夜裡,狗的反應是奇怪的。」
「那天晚上,狗沒有什麼異常反應啊。」
「這正是奇怪的地方。」
是啊,沒有異常就是最大的異常!
我怎麼就沒有想到呢!
這段對話,像一道閃電,劈開了所有讀者的思維定式。
原來,沒有發生的事情,居然比發生的事情更重要!
這個理念實在太過新穎,太過震撼,以至於很多人反覆讀了好幾遍,才琢磨出其中的味道.......
緊接著,一股狂熱的模仿浪潮,毫無徵兆地席捲了整個倫敦。
閃電街的廉價酒館裡,氣氛前所未有的古怪。
工人們不再鑑證或是抱怨工錢,而是三三兩兩地湊在一起,用一種審視的目光打量著彼此。
「老傑克,你今天靴子上的泥點是紅色的,而且質地很粘。」
曾經的書記員湯姆,煞有介事地推了推根本不存在的眼鏡,學著福爾摩斯的腔調分析起來。
「根據我的推斷,你早上一定去過泰晤士河下游的磚廠附近,因為只有那裡的土壤是這樣的。」
老傑克愣了一下,隨即大怒:「放屁!老子早上是去幫隔壁寡婦修了煙囪!」
「哦?」湯姆的眼睛亮了。
「那麼你袖口上這塊不起眼的白色灰漬,想必就是煙囪灰了?」
「還有你和寡婦的故事該說說了.
「」
酒館裡頓時爆發出一陣鬨笑。
倫敦的街頭巷尾,在一夜之間,湧現出了無數個「野生福爾摩斯」。
人們開始熱衷於從朋友的衣著、談吐、甚至是懷表上的劃痕里,尋找所謂的「線索」,並進行一番漏洞百出的推理。
儘管這些模仿大多以笑話收場,但所有人都樂此不疲。
夏洛克.福爾摩斯這個名字,和他那獨特的思考方式,已經成了一種新的時尚。
其風靡程度,甚至超過了公爵夫人的八卦和泰晤士河裡的雙頭怪魚.
然而,當全倫敦的民眾都沉浸在這場「全民偵探」的遊戲中的時候。
在倫敦有一個地方,卻是一片愁雲慘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