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沒錢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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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別高興得太早,Bro。」

  羅蘭掏出手機,修長的手指很靈敏,快速滑動屏幕,查閱著資料,邊看邊說。

  「你說你在青少年中心時登記的是十七歲,這意味著,你必須在十八歲生日之前拿到少年法庭的I-360裁定書。

  這才是最要命的倒計時,SIJS的整體審批可以拖到21歲,但第一道門,你只剩下最多八個月時間。」

  她抬起頭,談起法律條文,湛藍色的眼睛在昏黃燈光下顯得格外冷靜。

  「在洛杉磯,普通排隊等一個I-360聽證,至少一年以上,你等不起,想快,就得加錢——美金開道,申請加速審理。」

  時間,錢,兩個李平最缺的東西。

  「而且,」

  羅蘭將手機屏幕按熄,目光直視李平,「我不能白干,我的時間、知識、以及後續可能需要動用的關係,都有代價。

  幫你搞定I-360階段,包括準備材料、指導流程……至少一千美金。

  這只是基礎服務費,不包含可能產生的法庭申請加急費用或其他雜費。」

  她語速平穩,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餘地。

  「瑪麗娜女士那邊,需要你們自己去溝通,提交材料需要獲得她的配合,她是個好人,應該不困難。」

  李平深吸一口氣,用力點了點頭:「當然,羅蘭女士,這是應該的。」

  在美利堅,律師的時間就是按秒計費的黃金。

  一千美金,對於她提供的可能改變命運的幫助而言,簡直是象徵性的友情價。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更沒有免費的律師。

  「Bro,」羅蘭糾正道。

  她從口袋裡摸出一片口香糖,利落地剝開塞進嘴裡,很爺們的咀嚼著。

  「不要叫我女士,叫我Bro!」

  李平瞬間瞭然,這不僅僅是一個稱呼偏好:「thank you,bro!」

  「至於駕照,」

  羅蘭滿意的點了點頭,繼續道,思路清晰得像在陳述案情。

  「在加州,只要滿16歲就能申請,對身份審查相對寬鬆。

  你去弄一張寫著17歲的加州駕照,是證明你未成年狀態的強力輔助材料,對申請I-360有直接幫助。

  當然,申請駕照需要固定住址和一系列證明文件——這些,你都沒有。」

  「當然這都不是問題,在加州,根據AB60法案,黑戶也能申請駕照!」

  她拿起自己的手機,點開WhatsApp。

  「加一下,我推個人給你。」

  操作完後,她抬起頭,語氣裡帶著一絲屬於律師的篤定。

  「就說是我介紹的,全套服務,八百美金能搞定,他專門做這個,信譽還行。」

  「好……我會想辦法。」

  李平聽完,揉了揉突突直跳的太陽穴。

  歸根結底,所有通向正常的道路,路口都立著同一個收費站:搞錢。

  在美利堅,沒有富蘭克林寸步難行。

  接下來的時間,羅蘭用儘可能直白的語言,又向他解釋了SIJS和I-360的核心邏輯。

  因為她明白,李平第一次接觸,根本聽不懂。

  關鍵在於讓少年法庭裁定,他屬於:需要特殊保護的、無法回歸原籍國接受父母監護的未成年人。

  這個裁定就是I-360,是移民申請的基石。

  材料她可以幫忙準備、梳理,但提交申請的主體不能是她這個律師,那樣目的性太強,容易被視為鑽移民空子,直接駁回。

  「最理想的情況,」

  羅蘭用手指點了點虛空,「是有一個本地的、合法的福利或公益機構,以『發現並關注到這個需要保護的青少年』為由,主動向法庭提交申請介入。

  瑪麗娜女士就是最完美的人選,她是白人,年長,虔誠,在教會中有聲望,她的證詞和介入,說服力比我這個流浪漢律師強一百倍。」

  信息量巨大,像潮水般衝擊著李平。

  希望的門縫確實打開了,但門後是錯綜複雜的法律迷宮,而開啟迷宮的鑰匙,一把叫「時間緊迫」,一把叫「金錢短缺」,還有一把叫「關鍵人物的配合」。


  他站起身,對著羅蘭,鄭重地欠了欠身:「非常感謝,Bro!真的。」

  「哈!」

  羅蘭這次真的笑了,露出一排整齊的牙齒,也站起來,用力跟李平碰了下拳。

  「這個稱呼聽著順耳,對我來說,這不算什麼大事,Bro,先想辦法解決『富蘭克林』的問題。

  我這幾天也會再查查最新的判例和流程,確保路線最優,法律上的事,我儘量幫你們掃清障礙。」

  「而且,Bro,有沒有人說過,你的成熟,和對陌生環境的接受程度,遠超十七歲的年紀。」

  通過交談,羅蘭對李平更欣賞了,是哥哥喜歡聰明弟弟的那種欣賞。

  「和你一比,快樂教育薰陶出來的那群高中生,簡直就是shit!」

  李平笑了笑,沒多解釋。

  如果真是一個高中生,到這裡也得麻爪,他得益於兩世的經歷才能穩得住。

  夜色漸深,橋洞下那盞依靠太陽能板充電的LED燈發出穩定的白光,勉強照亮沙發周圍這一小片客廳。

  遠處營地的帳篷陰影幢幢。

  就在這時,幾個高大的身影小心翼翼地靠近。

  一個手臂上紋著粗糙盾牌圖案的白人青年,領著個穿著褪色軍裝外套、神色侷促的中年男人走了過來,手裡捏著幾張皺巴巴的紙。

  「羅蘭律師,打擾了,這是傑克,是個退伍軍人,他……他有點法律上的小麻煩,可能得請您看看。」

  紋身青年客氣地說道,將那個叫傑克的中年人往前輕輕推了半步。

  羅蘭臉上那點殘餘的輕鬆笑容瞬間收斂,恢復了專業性的淡漠。

  她接過文件,就著燈光眯眼看去:「法院傳票?什麼時候的事?」

  「上、上周。」

  傑克聲音乾澀,手指無意識地搓著衣角,「我在格蘭特公園的長椅上睡覺……警察說我,說我違反了……」

  「市政法規第647條——非法侵入並滯留公共設施。」

  羅蘭直接念出了條款,語氣平淡得像在念購物清單。

  「罰款250美元,或者15天社區服務,傑克,傳票還有出庭日期,你去了嗎?」

  傑克的臉一下子灰敗下來:「我……我忘了具體日子,等我發現,已經過了……」

  羅蘭嘆了口氣,指向文件底部一個清晰的紅色印章。

  「『Failure to Appear』——未按傳票出庭,現在它已經升級為逮捕令了。

  警察下次在任何地方遇到你,都可以直接把你塞進警車后座。」

  傑克的身體明顯晃了一下:「那我……我該怎麼辦?」

  羅蘭沉默了幾秒,思考著。

  李平在一旁看著,只覺得荒謬。

  僅僅是因為在公園長椅上睡覺、錯過了一個法庭日期,就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這就是美利堅街頭的規則,細微如塵的疏忽,也可能滾成壓垮人的雪球。

  「去自首。」

  羅蘭最終說道,聲音不大,卻帶著一種不容置疑的力度。

  「主動去法院說明情況,請求重新安排庭期,帶上你的退伍軍人證件,有時候法官會考慮你的情況。」

  她說著,已經從那件棕色西裝的內袋裡摸出一支廉價的原子筆和一個小本子,借著燈光,刷刷地寫了起來。

  李平知道這裡沒自己什麼事了,他沖羅蘭點了點頭,轉身離開。

  去往營地的另一邊,打算找卡米拉問問打工賺錢的事情。

  李凡已經在卡米拉的指揮下,笨手笨腳但還算順利地把那個舊帳篷支棱起來了。

  旁邊,老湯姆正蹲在他的工作區——由各種廢舊顯示器、收音機、微波爐等電子垃圾組成的小山旁,就著一盞頭燈,專注地擺弄著一台破收音機的內部電路板。

  他的動作穩定而精準,與白天那個驚慌失措的跛腳老頭判若兩人。

  「老湯姆可是個隱藏高手,」

  卡米拉壓低聲音對湊過來的李平說,語氣裡帶著欽佩。

  「這些破爛到他手裡修好,走二手店或者線上平台,每個月至少能變成一千多美元。

  他靠這個,差點就攢夠錢租個正經房間了,可惜。」

  她沒說完,但李平大概能猜到,無非是疾病、意外或者被騙,讓希望再次破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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